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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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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招?”雷万春抓起筷子,在半空中比比划划。好一会儿,才笑了笑,非常苦涩地说道:“这个,恐怕我也没办法帮你。这套刀法,记录了前朝一个名将毕生所得。但前半部分,是此人幼年跟随一隐士所学,带着几分轻松惬意。而后半部分,却是此人经历了一场国破家亡之恨后,自己所悟。刀意充满悲愤和失望,每一刀下去,都恨不得让对手碎成数块。你如此年纪,又没什么阅历,能悟到其中三味,才是怪事!”

“啊!”马方登时满脸失望,“那,那我岂不是永远学不会了!”

“有前半部分,足够你在军中打滚了。别贪多嚼不烂。”雷万春敲了对方一指头,笑着开解,“后半部分,要看机缘。不如先熟记在心里,日后慢慢再领悟。”

“哦!”马方叹了口气,终是无法甘心。凭着雷万春所教的刀法,他现在于东宫六率中混得如鱼得水。很多比他资格老,背景深的侍卫,跟他比试过后,都对他深表叹服。但对于太子身边的几个顶尖高手,马方就只有仰视的份了。想要跟对方平辈论交,武艺在短时间内,非得要更上一层楼不可。

“刀法这东西,跟手艺一样,也是活到老,学到老!”雷万春猜到了徒弟的心思,摇头而笑,“没有人是刚出道就天下无敌的,需要在实战中,把刀谱上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也能达到大成之境。即便刀法的原创者,跟你这般年纪时,据说也是稀松平常。但后来他东征西讨,斩将无数,刀法也就渐臻化境!”

“斩将无数。是侯君集么?”马方毕竟年龄小,很快就从沮丧中走出,转而关心起刀法的来历。

“侯君集乃一代名将,但跟此人比,还差了些!”雷万春摇头否认。

“是王君廓!”马方眼神突然一亮,大声喊道。

“此人纵横中原时,王君廓恐怕只能给他做马前一卒!”看了一眼马方,雷万春继续摇头。

“那,那……”马方搜肠刮肚,在自己所熟悉的开国元勋中,无论如何找不到这么一号使刀的人物来。

“你甭想了,书中没有!”雷万春笑了笑,低声补充。“你阿爷也许知道,但不会跟你说。这个人,就像李孝恭、徐世籍一样,本朝巴不得将他的功劳全夺了,按在别人头上!”

“李孝恭,不是说,他是个太平王爷么?”马方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徐世籍因为受到其孙徐敬业的牵连,被武则天挖骨抛尸。其生前所立战功,大多也都被马屁文人硬挪给了同代名将。但李孝恭的事迹,马方就不太清楚了。只晓得此人是个高祖的侄儿,曾经领过几天兵而已。

“本朝?”没有张巡这个诤友在身边,雷万春说话显然越来越肆无忌惮,“太宗可是亲自干涉过修史的。把隐太子和齐王的战功全一笔抹了。李孝恭若是太平王爷,那凌烟阁上其他人就都全是狗屎。一军主帅优柔寡断,懦弱无能,事事全靠李靖这个长史来安排,你信么?”

这句话的确击中了很多主流说法的软肋。李靖被后世推崇备至,但其在开国之战中大部分功劳,却是在行军长史这个职位上立的。而他的顶头上司,恰恰正是李孝恭。想到这层,马方哑然失笑,“真过分。他们怎么能这样?那刀谱的主人,岂不是跟李孝恭齐名的英雄?”

“至少不比李孝恭差!”雷万春端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正想把刀谱的来历合盘托出,无意间却看到酒馆门口走进一个人,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直直的,半晌无法移动分毫。

注1:终南捷径。唐代君王喜欢寻访隐士出来做官。所以很多人就到终南山隐居,方便被寻访。久而久之,终南捷径就成了成语。

顺着雷万春的目光方向望去,马方的喉咙立刻发出一记轻微的“咕咚”声。 门口又进来两个读书人,皆身穿一袭裁剪恰当的苏绸青衫,看上去非常干净利落。右边一个马方曾经在斗鸡坊见过,正是虢国夫人的贴身侍女香吟。纵使身着男装,亦无法掩盖她骨子里的妩媚之态。而左边的那个年龄稍长者姿色更胜一筹,竟令人一见,就有种想走上去揽在怀里的冲动。

虢国夫人,她怎么到这种小酒馆来了?努力将目光收回,马方听见自己的心脏“怦怦怦怦”跳个不停。像这种只能提供几样不入流小菜的路边酒馆,客人通常为各家店铺里下了班的伙计,出卖苦力的挑夫,赶大车的莽汉,或者科举屡试不第,穷困潦倒的书呆子。若不是雷万春租住的客栈恰巧在酒馆附近,马方相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走入此种地方。

但虢国夫人却易装而来,根本不在乎她身上的苏绸长衫与酒店里油渍渍的胡凳格格不入。非但如此,她还不顾酒保酒客们错愕的目光,带着同样一袭男装的贴身婢女香吟,落落大方地走到雷万春和马方两人的对面,坐下去,笑着说道:“这个位置靠窗,肯定比较凉快,想必两位不介意跟我们拼张桌子吧?”

那古铜脸汉子好福气。登时,酒店中仅剩的几名客人个个满脸羡慕,恨不得将自己的座位跟雷万春换一换。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虢国夫人举起莲藕般白净的手臂微微一招,“小二,上两样招牌菜,再给我温一坛子老酒!”

“来了——!”一看就知道对方是花得起钱的大主顾,身兼酒店掌柜、账房和店小二三职的地头蛇贾五兴高采烈的答应一声。脚不沾地,直接向后堂跑去。

“师父!”已经变得六神无主的马方在桌子底下轻轻踩雷万春的脚。希望对方能开口抢回主动,别让虢国夫人一直得寸进尺。谁料,平素在他眼里顶天立地的师父今日却突然如同换了个人,楞楞地坐在那里,从开始到现在一个字也不肯说。

“走了这么远的路,我还真是饿了!”见雷万春不肯接招,虢国夫人轻轻伸了个懒腰,登时让周围酒客眼珠子掉了满地。谁料更令人羡慕的事情还在后边,她好像被饿得有些急了,居然不等自己点的酒菜送到,直接从桌案中央的竹筒中抽出一双筷子,从雷万春和马方两人吃剩下的盘子里拣了片五香驴肉,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这下,马方再也不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跟名满长安的虢国夫人在一家毫不起眼的路边酒馆里同桌而食。更没想到,对方居然不计较自己和师父二人的口水,对着几片驴肉大快耳颐。

按照大唐律例,无故屠杀耕牛,判刑一年半。所以没有背景里的街头酒馆,通常只能给客人提供狗肉、马肉和驴肉佐酒。而马肉太糙,狗肉夏天时吃又太热,所以驴肉便成了酒客们的首选。

可这些都是针对雷万春等平民百姓之家而言的。换了马方和王洵,家中随时都能有牛肉、羊肉或者鹿肉吃。至于地位和背景犹在马方之上的虢国夫人,恐怕连刚出生的乳牛都不知吃过多少头了,又怎可能真的对几片驴肉如此迫不及待?

莫非,她真的对师父有情?猛然想起王洵私下里对自己旁敲侧击的几句话,马方心头亮起了一道闪电。那今天这场偶遇好解释了。根本不是偶遇,而是虢国夫人刻意主动寻了过来!只可惜自己如此后知后觉,居然还赖在师父身边当蜡烛,没在第一时间逃出门去。

现在再找借口走,肯定太做作了。那样会令在场的气氛更加尴尬,也会给师父和虢国夫人都留下自己还没长大的印象。冥思苦想找不到脱身之策,小马方急得满头是汗。脚下的力气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大,踩得雷万春忍不住轻喝出声,“小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赶紧把脚给老子拿开!”。

一喝之后,雷万春自己也清楚无法再装下去了,叹了口气,低声命令:“今天的刀法就说到这吧。你先回家去,把我今天教的东西自己领悟一遍。改天,我再到你家中给你喂招!”

“哎!哎!”已经猜到八九分真相的马方如蒙大赦,站起身,冲对面轻轻抱了抱拳,拔腿就往外走。一路上碰歪了三张桌子,踢翻了两张胡凳,却也浑然不觉。

看见马方狼狈不堪的模样,虢国夫人莞尔一笑,登时让黑漆漆的笑酒馆亮了三分。偏过头,她冲着贴身婢女香吟吩咐,“路上我看到一家卖糕点的老字号,你去帮我买包桂花糕来。要新出锅的,别太硬!”

“是!”小婢香吟微微一笑,同样是如羞花照水。这下,一直满脸羡慕的酒客们全明白了,敢情人家古铜脸壮汉不是有福,那个相哥是他的旧相识。也对,像这种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相哥儿,据说最喜欢身强力壮的男人……(注1)

正一脸淫秽地想着,忽然又看到古铜脸壮汉竖起眼睛瞪将过来。登时,满肚子的花花肠子全不见了,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再也不敢东张西望。

顾不上跟这些好事者认真,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看着虢国夫人,低声问道:“你怎么来这种地方来了,有事需要我帮忙么?”

“如果没事需要帮忙,大哥是不是就不想见到我了?”虢国夫人也轻轻叹了口气,顺势放下了筷子。

“当然不是!”雷万春摇头否认,声音里明显透着底虚。事实上,自从那天离开对方府邸之后,虢国夫人的影子就一直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明知道两人这辈子永远没有在一起的可能,还是忍不住想找机会再见上对方一面。

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不用说话,不用微笑,心中也觉得非常安宁。雷万春已经不再年青,但年青时都没有过的冲动,却在不该被点燃的时候萌发于心底,浓烈如酒,炽烈如火。

“那大哥是不是一直很想见到我?”虢国夫人紧紧咬住对方话头,抬起一张期盼的面孔。

“这……”雷万春语塞。既不敢承认,又不敢否认,一时间,竟然憋了个满脸通红。

二人说话的声音都不甚高,但经不住酒馆的面积只有巴掌大。一瞬间,刚才还准备看稀罕的几个酒客们都受不了了,肚子里的酒食直接往上涌。赶紧把该结的酒菜钱摆在桌子角,争先恐后地逃了出去。

两个大男人。其中一个还生得虎背熊腰,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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