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松林镇死了一个探员,还有三个失踪。可是没有新的资讯,他们知道自己只能有如无头苍蝇似地乱转。两天前,上级正式调降了失踪探员案件的优先调查顺序。
你们认为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的猜测吗?
是。
什么猜测都有,可是没有一个接近事实。他们今天才举办了伊森·布尔克的『希望仪式』。
什么是『希望仪式』?
我怎么知道。
你去了吗?
我去了在泰瑞莎家里办的仪式后派对。
等你和我谈完之后,我会去找她。
真的?
时间差不多了。
泰瑞莎和班恩?
我的理论是可能的话要尽量让一家人在一起,到时整合过程应该比较顺利。
赫斯勒站了起来。
走到窗户前。
从瞭望台装饰着耶诞灯饰的玻璃窗看出去。
他可以听到议会山区传来的汽车噪音和乐团演奏声,可是站在大水塔的顶端,他觉得一切都好遥远。
赫斯勒说:你有没有好好考虑一下我们上次谈的事?
我有,你呢?
从我们分别后,我的脑袋里简直装不下别的事情,赫斯勒转身,看着碧尔雀;那会是什么样子?
什么会是什么样子?
松林镇。当你从那个你叫什么的东西出来后——
生命中止器。碧尔雀脸色一沉,你对我的计划知道太多,我觉得非常不舒服。
如果我想要害你,大卫,我几个月前就办到了。
如果我想要杀你,赫斯勒探员,你和你爱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死了。没有任何事能阻止我实现梦想,监狱不能,坟墓更不能。
所以我们算达成共识了吗?赫斯勒说。
大概吧!我们知道彼此拥有足以毁灭对方的力量,至少我们达到了恐怖平衡。
在我的字典里,那就算达成共识了。冰冷的雨滴叮叮咚咚地敲在玻璃窗上,赫斯勒觉得它们带来的湿气让脖子后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所以,回到我的问题,大卫。等你们都醒来后,会是什么情况?
一开始当然会有很多工作,非常非常多工作,我们得重新把松林镇盖起来,势必会花点时间。然后呢?我不知道。我们讲的是两千年后的事,脚下这座塔会变成废墟,天际线也会消失。这个城市里所有的人,他们的孩子、孙子、曾孙全会灰飞烟灭,甚至连一点骨头都不留下来。
赫斯勒抓紧窗户上的铁网。
我也要加入。
我没办法保证任何事,亚当。
我明白。
这就像哥伦布寻找东印度,人类想登陆月球,什么都有可能出错。我们说不定醒不过来,来颗慧星撞击地球或一场大地震,我们就毁了。也有可能醒来后发现大气有毒、环境恶劣,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你真的认为会发生这些事吗?
我完全不晓得我们醒来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我脑袋里想的只是建造一个完美的小镇让人类有机会重新开始,那一直是我最大的动力。
所以你会带上我一起吗?
我已经有足够的人手了,你有什么我能够用得上的专长?
聪颖、领导能力、求生技巧。我加入特勤局之前,是美国陆军第一特种部队的成员,不过我相信你一定找人调查过我了。
碧尔雀没有反驳,只是挂着淡淡的微笑:嗯,我猜你确实有资格。
我想请你帮个忙,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可以把这个信封拿回去。
什么事?
永远不要让伊森·布尔克醒来。
为什么?
因为我到时候想和泰瑞莎在一起。
泰瑞莎·布尔克。
是的。
伊森的太太。
是。
碧尔雀说:你爱上她了吗?
老实说,没错。
那么,她爱你吗?
还没有,她一直还爱着他。赫斯勒感觉胃部泛起一阵酸意,既羡慕又嫉妒,他和他的前任伙伴凯特·威森搞婚外情。虽然他对她不忠,她却还是接受他回头,还是一样爱他。你见过泰瑞莎·布尔克吗?
没有,不过我很快就会见到她了。
他根本配不上她。
而你可以。
我会全心全意爱她,她在松林镇和我在一起的日子会比她之前的生活加起来都快乐。他激动地诉说,语气坚定。他从来没向任何人吐露过心事。
碧尔雀一边笑,一边站起来:所以,说到底,我们这么大费周章,就只为了你可以抱得美人归啊?
不是的,是——
我开玩笑的,我答应你。
两个男人握了握手。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赫斯勒问。
我们称之为『进入中止』。我的超级基地已经完工,现在只需要把仓库填满,再将名单上最后几个要带去的人找齐就行了。我已经六十四岁,不年轻了,到了另一边后,要做的工作一定非常非常多。
所以……
我们要在松林镇举行新年派对。我、我的家人,还有团队里的一百二十个人要痛饮能买到最顶级的香槟,然后沉睡两千年。欢迎你来共襄盛擧。
两星期后?
两星期后。
人们会认为你上哪去了?
我都安排好了。自从七年前,我再也没公开露过面,成了隐世老人。我猜说不定连美国联合通讯社(AssociatedPress)都忘了我,连讣闻都不会登了。你呢?你想过你要怎么退场吗?
我会清空我退休帐户里所有的钱,领出我的银行存款,再破绽百出地留下一大堆线索让人家发现我去找过专作假护照的不法分子。困难的不是这个部分。
那是哪个部分?
赫斯勒将视线转向窗外被云雾包围的安皇后区,泰瑞莎·布尔克就住在那儿。
困难的是,知道我还得等上两千年,才能够和我的梦中情人携手共度一生。
第三部
14
托比亚斯俯卧在被风吹动的草丛中。
动也不敢动。
五百码之外,一只畸人从美国黑松森林走出来。
它走向草地,踩着轻快的脚步往托比亚斯的方向前进。
干!
托比亚斯五分钟前才走出草地另一端的森林。在那之前三十分钟,他正在渡河。过河之后,他在岸边流连了一下,反复考虑是否应该停下来喝水,但还是决定继续走,因为他实在归心似箭。否则他会多花五到十分钟在河边喝水,同时装满六个一公升的水瓶。如此一来,等他走到草地边缘时,就会看到那只畸人已经走出森林。他可以退回树林里,在林荫的安全保护下观察它,确定自己不会陷入目前所处的僵局:他势必得用枪射杀它,冲突在所难免,现在是大白天,畸人在他的下风处。他被困在这里,最近的大树却在好几个足球场外,除了开枪,他没有其他选择。那怪物的嗅觉很快就会发现他,根据风向判断,它应该就快闻到了,
托比亚斯在远处看到它时,就立刻将背包和步枪扔进草丛里。现在他伸出手,抓紧他的温彻斯特七〇型号步枪。
他抓住枪托的尾端,用右手肘撑住身体。
将眼睛靠在瞄准镜后。
枪已经好久没校准了。看着畸人走进瞄准镜的范围里,托比亚斯忍不住一直想他把枪靠在树干上或扔在地上时,一定推撞到瞄准镜了。他在野外的一千多个日子里,风雪和雨水的侵袭也一定降低了武器的性能。
他估计他们之间的距离现在缩到两百码了,还是很远,不过它隐约可见的粉红色心脏在十字线上已经够大。为了抵销风力,他做了些微调整。他的心跳得好厉害,身体下的土地经过昨夜的冰冻仍旧十分湿冷。他上次和畸人搏斗已经是好几个星期、甚至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有点三五七口径左轮枪的子弹。天啊!他真想念那把枪,如果左轮枪还能用,他就会站直身体,让那头野兽朝他直扑过来,再一枪射死它。
近距离轰出它的脑浆。
他可以看到它的心脏在十字线上跳动。
拉开保险。
手指头放上扳机。
他并不想扣下。
枪声一响,方圆三英里的所有生物便会知道他在哪里。
他想着,就让它过去吧!也许它不会看到你。
然后又想,不行,你一定得杀了它。
爆炸声在草地回荡,撞上远处的树墙后消了音,逐渐变小。
没射中。
畸人动也不动地伫留在原地;走到一半的步伐忽然静止不动,两条后腿看起来和橡木一样坚固,头举得高高的,嗅闻着风里的气味。它的脸和脖子还挂着一圈上一顿大餐留下的干涸血渍,很难从瞄准镜里看出它的确实尺寸,不过那其实没什么关系,因为即使是只有一百二十磅、体型算小的畸人,力气还是一样致命。
托比亚斯将枪栓往上推,猛力后拉。
用过的弹壳随着一阵烟跳了出来,
他再将枪栓往前推,往下锁住,从瞄准镜后窥伺。
该死,它已经跑了一段路。那只畸人以斗牛犬般的低伏姿势,正全速冲过草地,向他奔来。
在他以前的人生,托此亚斯参加过世界各地的战役,包括了摩加迪休、巴格达、坎大哈,甚至是在哥伦比亚的古柯硷种植场。解救人质、取得重要目标、潜行暗杀,他都做过。但是,没有一件任务像面对一只全力向你冲来的畸人那么可怕。
距离一百五十码,而且快速缩短中,更糟的是他不知道瞄准镜到底有多大的误差。
他将十字线瞄准它的心脏。
扣下扳机。
步枪强大的后座力撞向他的厉窝,一条血痕出现在畸人的左上身。子弹只是轻轻划过它的肋骨,那怪物仍毫不畏惧地向他狂奔。
不过,现在他知道瞄准镜的偏离角度,只需要往左上修正几度就好。
托比亚斯退出用过的弹壳。
把新的子弹推进枪膛,锁住枪栓,微微调整瞄准的方向。
现在,他可以听到它急促的呼吸,还有爪子快速掠过草地的声音。
突然间,他觉得很有自信。
他将十字线定在它的头,扣下扳机。
枪管的烟雾被风吹散后,托比亚斯看到畸人脸朝下、动也不动地趴在草丛里,头颅后方爆出一个洞。
杀死第四十五只。
他坐起来。
戴着无指手套的双手全都是汗。
森林里传来一声尖叫。
他举起步枪,用瞄准镜看着三分之一里外的树林边缘。
第二声尖叫。
第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