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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传来的消息让陆锦屏还是很失望,熊捕头将整个春花楼上上下下都盘问了一遍,这些人要么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没有实施犯罪,没有杀死霜桃的时间,要么就是根本没有那种能力完成这样高明的杀人。在春花楼里,除了一些龟公会些三脚猫功夫之外,找不到任何人武功盖过熊捕头的,更不要说什么超一流的高手了。
陆锦屏发现这个案子又进入了死胡同之后,他真的要发疯了。连续发生的命案找不到任何破坏的迹象,就算使用最原始的摸底排查,也找不到任何有用的线索,难道这又是一桩无头案吗?
进入夏季之后,雨水却不多。
那一天春花楼开业下了一场雨之后,就一直没有下雨。不够,这一天天气阴沉得跟锅底似的,很显然将会有一场雷暴,因为天边已经有隐隐的雷声。老天爷要集中爆发,可能要将这之前的那些应该倾注下来的暴雨集中在一起来个倾盆暴雨。
陆锦屏不禁有些担忧同州河的河堤。因为同州一带地势比较开阔,同州河比较宽,河堤比较低,一旦发生洪水,很容易漫过堤岸淹没整个原野,甚至直接灌入同州城。
这一天正好是衙门的休息日,早早的陆锦屏起来发现天气不对之后,他便驱车来到了河边察看水情,发现同州河水位开始在上涨,但是沿河却看不见巡堤的。虽然河水不太浑浊,没见到大洪水的样子,但这已经让他心生警惕了。
所以陆锦屏立刻来到了衙门见冯刺史。
陆锦屏提醒冯刺史做好防洪准备,最好是多准备些沙袋,在城外的河岸堤防加固,同时,城里头也要准备一些,万一决堤或者洪水漫过堤岸冲到城边的时候,可以用沙土堵住城门,这样形成一个天然的防护堤。城墙这么高,可以有效保护城里的百姓的安全,所以城门是关键,必须严防死守,用用大量的沙袋牢牢堵住才行。
冯刺史很耐心的听完陆锦屏的话,但他说他已经打听过,同州河最大的水也没有进入同州城,所以不用担心。未完待续。
。。。
第214章意外发现
陆锦屏在现代社会看过影视剧,还有新闻报道,见过无数江河决堤之后的惨象。也知道一些基本的防护办法,所以这一次,进入夏天之后,雨水相对比较小比较少,而这种情况下,恰恰是集中爆发的先兆。
因为夏天雨季的雨水如果是分散降落,那江河的承受能力是可以接纳的,但是,如果把整个夏天一大半的雨水都集中在一两天来下的话,造成的灾难绝对是恐怖的,而今年的雨水情况来看,他实在是心中担忧。因为整个天黑得跟锅底似的,而且还能隐隐的听到雷声。从早上开始就是这样。
陆锦屏很耐心的劝说冯刺史加强防洪准备,最后他说了一句话让冯刺史不由动容。他说:“预防洪水必须确保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一旦一个地方没想好,那带给老百姓就是灾难性的后果。我们辛苦一点,哪怕做无用功,也不要拿老百姓的生命来冒险。”
冯刺史被陆锦屏这句话震动了。他沉吟良久,终于点头说:“你说得没错,不能冒险,宁可多费点事。我这就下令让所有民壮全部投入防洪,准备沙袋,制定应急方案,一旦发现洪水漫堤,立刻封堵城门,同时派出人沿河巡查,随时观察江河水位,一旦出现危险,先确保城里的人百姓安全才行。”
陆锦屏见冯刺史采纳了自己的建议,很是高兴,便告辞出来,到了家门口,他正要上马车回去,忽然有人把他叫出来,回头一看,却是凝眸的丫鬟醉香。
醉香笑吟吟对陆锦屏说:“爵爷。我们姑娘请你到春花楼去,不知爵爷有没有时间?”
陆锦屏看了看犹如锅底一般漆黑的天空,说:“你们姑娘选了这样一个日子来请我,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不会想做什么别的吧?哈哈哈”
醉香咯咯笑着说:“爵爷可真会开玩笑。我们姑娘说了,她也不知道今天会这样。只是说今天是爵爷休息日。上一次没能好好跟爵爷说话喝酒,今日爵爷正好得空,他亲自做了几样精致小菜,再请爵爷品尝一杯苦酒,不知爵爷有没有兴趣?”
陆锦屏一听,立刻想到那苦酒可怕的味道,但是,喝了之后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又格外的让人回味。此刻想起,不由咕咚吞了一下口水。说:“你们家姑娘的酒当真是别出心裁,虽然苦到极点,但是,喝了之后的感觉却比一般的酒更让人舒坦,现在想来宁可经受那种苦,也要尝尝那种甜那种爽。就冲这一点我去了。”
叶青青这有些不高兴,说:“那女子太古怪,还是不去了吧。”
陆锦屏笑道:“有什么古怪的?先前我都查过了。正常得很,案子与她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人家好意请我喝酒,我从来没有拒绝的道理。行了,你不用陪着,回去吧,我吃完之后就回来。放心我不会喝醉的。”
叶青青撅着嘴说:“还不会喝醉,上次你可都喝的不省人事,还是人家把你抱回去的。”
陆锦屏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说:“我不知道那酒这么厉害,有点轻敌了。这次我知道了,不会喝那么多的,放心。”
说罢,不等叶青青再说,便钻进了醉香的马车里。醉香朝叶青青福了一礼,然后上了马车。马车夫扬鞭而去。
马车很快来到了春花楼前,下车之后跟着醉香来到了后院。因为是凝眸私人请陆锦屏去喝酒,所以并没有跟马财主和**说,因此他们都不知道。
进去的时候,陆锦屏还刻意叮嘱开门的龟公不必去禀报马财主,龟公连声答应。
进了院子,到了凝眸的院子,见凝眸站在正屋廊下,面如止水瞧着他。
陆锦屏有些意外,说:“姑娘是一直在这等我呢?还是听到我的脚步声才出来呀,怎么那么巧呢?”
凝眸说:“那一日,在同州河边感觉也喝的不算畅快,今日让爵爷好生尝一尝这苦酒的滋味,顺便再给爵爷抚琴一首。”
陆锦屏大喜说:“好,还有能欣赏凝眸姑娘的琴声,当真是神仙般的享受。好啊,好啊。”
凝眸说:“就请到阁楼之上。”
陆锦屏抬头一看,只见他院子后面树林松柏翠竹之间有一座小小五层楼阁,高出四周房舍一大截,先前没有在意现在才发现与众不同的。想不到凝眸居然还有一处这等高耸的阁楼在这。
凝眸举步往上走,陆锦屏一边跟着往上走一边说:“这可真有意思,想不到你这还有这么一处高楼,跟塔似的。”
跟在后面的丫鬟醉香帮着解释说:“这早就有,是马老爷专门修改春花楼的花魁院子专用的,只有花魁才有这种楼。我们姑娘当了花魁,当然要住在这儿,有这阁楼可舒服了,夏天风吹着很凉爽。前几天姑娘就说了,要请爵爷到这来,只是爵爷一直在衙门没空,今日终于有了闲暇,可偏偏看样子要下暴雨。”
陆锦屏说:“下暴雨不好吗?我最喜欢下雨了,越大越好,在风雨之中听你们姑娘弹琴喝酒,那才叫爽快呢。”
醉香说:“说的也是,其实我们姑娘也可喜欢下雨了。每到下雨,她总是在窗户边痴痴地望着雨丝,有时候还写诗呢。”
走在前面的凝眸却仿佛没有听到他们俩说话,依旧拾阶而上。一直走到了顶楼,推开门走了进去,陆锦屏跟进,不由惊讶道:“这是你的闺房吗?真是舒服啊。”
这屋子布置古典高雅,有梳妆台有绣床,便是一处香闺。
凝眸说:“是,我觉得这里清静,所以就搬到这住了,顶楼还有一个可以眺望风景的地方,喝酒弹琴都是上好的所在,不如我们便到顶楼上去吧?”
“好啊,我也喜欢开阔的楼阁之上喝酒,最好下点雨,那是更爽。”
凝眸点点头,走到一架古色古香的大立柜前,拉开铜环,从里面取出一个青铜酒盅和几个小巧的琉璃酒杯。
她正要关上立柜的时候,立柜里传来嗡嗡的声音好像蜜蜂发出的声响。
陆锦屏有些好奇,因为这让他想起了金庸大侠的小说《神雕侠侣》里小龙女养的玉峰。难不成这冷若冰霜的凝眸跟小龙女一样有同样的爱好吗?
凝眸转身将青铜酒盅和酒杯递给了丫鬟醉香。就在她一转身的瞬间,陆锦屏的目光落在了大衣柜最下一层放着的几双鞋上,其中的一双绣花鞋的鞋尖处,赫然是两朵红绸编成的牡丹花。
可是,没等他看清楚,也就这一晃眼间,凝眸一转身过去,裙摆挡住了他的视线,陆锦屏想侧身再看看,凝眸已经将立柜的门合上了。
这牡丹花绣花鞋,不是上一任花魁风蝶的标志性的鞋子吗?怎么会出现在凝眸的柜子里?难道凝眸真的跟风蝶的死有关吗?
凝眸的双脚放在衙门的殓房里,殓房被人潜入,却不留任何痕迹,坚固的铜锁也被人扭断带走了,门上的铜环都被拧变形,显示出进入殓房的人武功异常的高明,而这一点跟凝眸无意间显露的武功相吻合,难道,偷窃风蝶的穿着牡丹绣花鞋的双脚的,居然是凝眸?
而且,凝眸异常诡异,她没有呼吸,没有心跳,身体冰凉,还喝一种异常诡异的苦得入骨的酒,喝了之后却又让人飘飘欲仙。而风蝶死在茅厕里是被人烧死,烧的身体只剩头和脚,整个躯体都烧得高度碳化,但是时间却非常短。正常的火焰根本没办法达到这样的效果,恐怕只有使用异常的手段才能做到。而充满诡异的凝眸,让陆锦屏有一种感觉,他可以做到。因为他本身就有很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不可思议的人,才能做出不可思议的事。
陆锦屏为了掩饰自己片刻的走神,忙说:“柜子里好像有蜜蜂哦。”
一旁的丫鬟醉香当然想不到陆锦屏这一瞬间居然想了这么多,但是陆锦屏脸上没有任何异样的表情,所以她没有任何发现,依旧笑嘻嘻对陆锦屏说:“那个不是蜜蜂,那是……”
凝眸微微转身扫了她一眼,眼神并不如何凌厉,醉香却立刻闭嘴。
凝眸从瑶琴架子上取下一具古色古香的瑶琴,捧在怀里,转身对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