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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焦点访谈-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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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经过大量的调查了解摸底,我觉得在公诉机关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就找到了昆明市的检察院,检察院说杜培武已经结案了,卷宗都已经上交到了云南省检察院,不在他们那儿。
  我又到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说卷宗虽然在这儿,但是照片是怎么回事不便作出回答。二次陷入僵局。
  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只要有一点可能性,就要一挖到底。
  经过一番努力,我找到了当时有可能接触到这个卷宗的一位检察官。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提出来看一看卷宗,仅仅是看一看,没有提出来要拍摄。这个检察官对杜培武也充满了同情,他表示同意,于是我就到了办公室,看他从别的房间里拿过来杜培武案的全部侦察卷宗。
  我喜出望外,飞快地翻了起来。
  找了一本,没有。又找了一本,还是没有。
  等翻到十来本时,在附卷看到了几张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杜培武!他的近景、中景和远景的,全身和局部的照片。别看就是四张照片,但是记录得很完整!要光是一个手腕的照片不知道是谁的手腕,这不能够被确定,显然拍照片的人是很有经验的,既有局部的,又有中景的,还有全景的,但是我有言在先,我只能看,不能拍,但是我又看到了,怎么办。我们不能让那位检察官担负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我说你不想去别的房间打个电话吗?那个检察官说正好我有个事情要办一下。就在这个当口我暗示我的摄像,杜培武的四张照片后来成为节目中最出彩的证据。
  在一次又一次的刑讯逼供之后,在法庭一次一次地不采信不采纳他给提供的证据之后,他绝望了。后来我拍到了一张他写给家里的遗书,就是他在判了死刑之后他写的遗书。遗书上面他说,难道真的把我生的希望寄托在真凶的落网上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多么可悲……没想到生机就藏在他绝望的一线希望中。后来还是他的同事打掉了另外的一个犯罪团伙——杨天勇等人,杨天勇他们很快交代自己是杀害王小湘、王俊波的凶手,而且很快找到了那把枪,这是关键证据。这才得以使蒙冤的杜培武获得了自由。
  杜培武的形象我仍然是比较难忘的,他虽然个头不高,但是充满了一种坚毅感,但是我明显地感觉到他在受了刑讯逼供,反复被折腾了两年多以后,他的性格有绝大的改变(临床诊断说他小脑萎缩这跟那个精神刺激有一定关联)。他坐在医院接受我采访的时候,异常冷静,也很超脱,只有在描述自己在刑讯逼供的惨状的时候,才有比较明显的一丝悲伤。
  我对刑讯逼供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但我采访过五期有关刑讯逼供的话题都没有播出,我一直耿耿于怀。到了2003年,新开播的《声音》节目给了播出这样话题的一个新的机会。
  我们以“依法严治刑讯逼供”为话题,在《声音》节目里请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和法学家对刑讯逼供所产生的原因,后果,危害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杜培武案自然成为这个节目中间的一个案例。
  百感交集的杜培武在看完这期节目之后对我说,没有想到作为一家媒体的一名记者,这么长时间之后你还持续关注这个事件。他还说,一开始看这期节目的时候,是在非常激动的状态下看完的,脑子里很乱,等第二天早晨重播的时候,他才算静下心来又看了一遍。可以想见,几年前的那一幕幕对他的影响真是太大了。
  每一次看我所剪辑编好的《焦点访谈》《杜培武的遭遇》这期节目,我的心情都是不一样的。最开始是对他个人的同情。到了《声音》节目便成了对中国法制的思考。因为《声音》节目提出来的司法建议是要修改相关法律,刑讯逼供这样的类似的案件的审理要举证倒置,就是说让公安机关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打过原告,没有打过反映刑讯逼供的人,而不是说依据现在的法律说,让被打的人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被打过。
  杜培武曾被双开,又被吸纳进公安队伍。后来他说,作为警察我知道怎样珍惜警察的荣誉。我绝不搞类似这样的事情。对刑讯逼供从原来一般的理解到现在有切肤之痛,我理解他的感受。
  我想这件事情对于杜培武本人的伤害是巨大的,是金钱所无法挽回的,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虽不是非常激昂,但态度是异常坚定。但是他是不是真的打心眼里还是对警察的这种职业有跟他最初选择警校一样神圣的感觉,这里面我个人觉得应该还是有差别的,我相信这种差别的存在。他之所以现在还回到警察队伍中间,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想通过这个方式找回自己的尊严。有的时候人们通过一个民警会联想到整个队伍的所谓的腐败或者是执法不公,我想杜培武本人可能想通过自己的这种努力或者自己的存在来证明这支队伍还是好的,是有希望的让人民放心的。
  郑东强——有胆有识的公安局长
  除了公安题材的批评报道比较难作之外,一些与公安有关的节目往往采访难度也不小。比如打黑、打私、缉毒、追捕,此类案件一般环节多,曲折复杂,拍摄风险大,在采访过程中间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多。在我多年的《焦点访谈》的经历中,有相当多的公安民警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和支持。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东强。
  郑局长是一个老干探,刑侦出身,在警察圈里有相当的影响,口碑也很好。我跟他的交往源于1999年3月份去厦门的一次采访,那次的采访对象是一个涉嫌走私犯罪的团伙。
  1999年2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封观众来信,写信人是杨浦海关的一位关长秘书。“《焦点访谈》编辑同志,现将我关领导收到的‘内部商情’寄上。看后颇感里边大有文章,首先,寄信人在信中既不署单位名称,也不署单位地址,从查找区号才得知,是福建厦门、泉州一带。第二,信中自称长期与台湾进行贸易合作,采用多种渠道进口分类商品,所提到的轿车、摩托车、彩电、音响、空调、手机、都属于许可证管理,国家限制进口重点敏感产品等等。第三,报价上,能够看出这个价格之低令人不可思议。其中轿车系列(翻新)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其它各种型号轿车从我们开关掌握的最低估价,所列价格也不足最低档案价,更不用说法定关税了。”写信人认为这一线索可能涉及重大走私犯罪,于是把这封信就寄给了《焦点访谈》,寄到了我的手上。
  拿到这封信,我立即找到了海关总署新成立的走私犯罪侦查局。那个时候这个局刚刚挂牌,没有精力抽出人力来陪同我们前往厦门进行采访,于是安排了厦门走私犯罪侦查的分局的同志配合我们。
  带着线索我们到了厦门。一到厦门,我又改变了主意。因为在我看来,但凡比较大的走私团伙,都是和当地海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招不慎就会打草惊蛇。这个时候有一位朋友把抓,我跟你介绍一个人,这个人叫郑东强,是厦门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抓刑侦很有经验。以前在海关的走私犯罪侦查局没有成立的时候,他主要抓打击走私这方面的工作。我就找到了郑东强局长。郑局长当时也很犹豫,他说新的专门机构已经成立了,打私不归地方公安管了。我们来插手这个事情,恐怕多有不妥。我觉得也有道理。
  此时,涉嫌买卖私货的人,不断跟我联系。如果我要再耽搁下去,会失去最佳的采访时机,公安人员也会失去打击走私的最佳时机。在这个情况下,我就通过其它渠道找到了当时福建省省委的一个领导,我请他帮助,这个省委领导很快回复说,请当地缉私的地方公安协同你们,配合采访,同时坚决打掉这个犯罪团伙。在这个前提下,我和郑局又一次亲密接触。
  对方电话打过去,我自称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经理,准备给他做一笔生意。我就问他这个单上的有关供货的情况,他说我们这个都是秘密的,需要面谈才行。当时我在厦门,为麻痹对方,我自称是在南京,后来对方电话里说那好,我们知道这个4月1号有一个航班,有飞机从南京到厦门,你坐这个航班来。
  郑东强局长和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另外一个副局长两个人商量定了以后说,我们给你们安排随着那个航班的旅客,一块从出港的方向出来,这样卖货人就不会怀疑你们了。于是我就和我的搭档白河山,提前通过另一个通道,到了机场里边,等这个飞机落到厦门机场,然后从里边出来。果然见有人举着牌子,在接我们。因为厦门是一个岛,如果说走私团伙把我们往岛内接还好办,比较容易掌握和控制,如果他往岛外走,情况就可能比较复杂,不好控制。一旦走到厦门控制的区域之外,那还有一个跟别的警方联手的问题,我们的安全怎么来保障,这也是一个问题。郑东强局长果断决定,不论岛内还是岛外,他们都负责到底。警方将我们必由之路设了几个点,来策应和埋伏。
  我们住到走私团伙的人安排的宾馆,固定房间,是312。由于警方部署得比较及时,我们车的后面有民警的车跟着。刚一到312房间,没几分钟,警方就把312房间对面和左右的房间全面控制起来。后来我知道有几十个民警就分别在这几个房间里,一面观察对方的动向,同时也在保护我们的安全。
  记者乔装采访,有一个尺度需要把握,你在拿到事实的同时是不是在引诱犯罪?比如说别人卖一部手机,你说光要这部手机不行,你给我搞部奔驰。别人说没有,你说看你报价是30万,我给你60万。可能在这个利益驱动下,他就为你搞到了奔驰,其结果是使犯罪情节变得严重了。我是法学硕士,我当然要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我带着疑问请示制片人梁建增。他也认为这些问题既不能绕过,也必须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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