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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物质有关的观念,我们就很可能将American建国的初衷误解了。我们的先辈们血洒疆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无止境的消费品的权利。
这里的要点是杰斐逊必须为这个对人类本性向善的认识作斗争。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道理";正相反,这是具有革命性的观念。我们把American的奋斗理解成为权利而斗争;不错,过去是,可能现在仍然是,但那同样也是为接受对人类本性向善的认识的一场斗争。宪法第一修正案,杰斐逊写的权利法案的第一条是这样写的:
国会不可以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制定禁止自由参与宗教活动的法律;或者制定剥夺言论自由、大众媒介自由、民众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诉的权利的法律。
权利法案这一条款和接下来的九项原来都不是最初宪法文本中的条款--事实上,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杰斐逊正在法国任职。当他接到宪法草案时,他立刻促请将权利法案加到宪法中去。杰斐逊,也许只有杰斐逊一个人坚持要将这个对人性的认识以及由其衍生出来的权利加到这本为American政府打下千秋基业的根本大法之中。他坚持政府必须建立在道德、信仰心理学以及对宇宙世界的认识之上。假如说林肯是我们心目中代表自我意识觉醒的巨人,那么我们将会发现杰斐逊代表了一个在玄学理念、信仰心理学和现实政治机构之间穿针引线之人。
第四部分 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即群体的自我意识之觉醒第66节:联邦诸州和宇宙
例如,在他评论一个非常实际的关于联邦各州所享有的权利时,杰斐逊用他那种地地道道的对宇宙的规律的认识打了个比方:
我认为联邦政府对各州政府如此不尊重并不符合全国中央政府本身的利益,对联邦的团结更无益处。然而,我在此斗胆预言,最终联邦诸州和它们的中央政府,会像各大行星围绕同一个太阳旋转,根据它们重量和与太阳的距离,发挥着自己的影响,同时也被其它事物所影响,这些相互影响会按照宪法所制定的轨道达到一种美妙的平衡点,我坚信这个国家将在世人面前显示出某种程度上的完美,一种史无前例的,像太阳系的运作那样美妙。因此,明智的领导人会努力保存各州的份量和影响力,因为分权不匀就会破坏整个平衡状态。74
杰斐逊的观点从严格意义上讲代表了America对人类从良向善的属性的认可。那就是说,在我们自身中有一种神圣的特性,这种特性同时体现在我们每个个体之中和我们群体的生活之中。这不是印度教,尽管听上去有点耳熟。这也不是基督教或犹太教的神话,尽管听上去也有点似曾相识。这是America内含的写照,它已经溶入了America的语言,它已经深深植根于America的土壤之中。
这就是杰斐逊对人类属性的看法。这并不是说杰斐逊是一个我们通常所说的"成仙了道"之人。实际上,他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伟大的启蒙运动的代表;他像一个皈依的信徒那样站在人类理智、科学和人之常情的圣坛前。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每当人类在高瞻远瞩和履行道义责任时都会具有一种深深的神秘感。在启蒙运动本身中,我们将会看到这种神秘感,在理智主义本身中,我们也将会看到这种神秘感,它们都闪着和每一个古老文明中指点迷津的大师们所阐述的人性所具有的同样的神秘之光。我不想在这里对杰斐逊本人的内心世界和人生境界作任何评价;我只是想指出那些令他振奋的理念和理想,那些理念和理想通过他极其敏锐的理性和感情,振奋起America之魂。
第四部分 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即群体的自我意识之觉醒第67节:人性中阴暗的一面
然而,正如杰斐逊同时深切地意识到的那样,单用上述的观点来描述人类的现状是绝对虚构的。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杰斐逊将信仰心理学和政治实践联系起来的过程就需要第二种推动力。显然这个第二推动力和上面提及的第一推动力正好相反。
在"American政治传统"一书中,Richard Hofstadter在开场白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很久以前,Horace·White指出美国宪法"是建立在Hobbes的哲学和卡尔文教派的宗教基础之上的。这些观点认为人类的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凡夫俗子的观念总是和上帝相违背的。"当然,宪法从更大的程度上是建立在历史经验而不是如此抽象的理论之上的;但那又是一个西方文明的学术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一七八七年夏天在费城起草宪法的那些制宪代表的身上具有鲜明的卡尔文式的卑劣人性的色彩,他们相信Hobbes提出的人都是自私和好斗的观点。这些人自己都是一些在政府管事、经商、做律师、经营种植园、投机和搞发明的人。他们已经在市场上、法庭上、在立法机构中,在财富和权利做交易的每一个阴暗角落里把人类本性看得一清二楚,他们觉得他们知道人性中的所有弱点。在他们的眼中,一个人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子。他们对人类没有任何信任,但他们相信一部好的政治宪章的力量是能够控制人类的卑劣本性的。75
Hofstadter继续写道:
没有谁能比一个名叫Jeremy-Belknap的来自新英格兰的教士更能体现一个对民众没有丝毫信任但又坚持要建立民选政府的人遇上的难题了。他在给他的朋友的信中写道:"政府必须来自民众这条原则必须建立;但也必须让民众知道…他们是无法管理好自己的。"76
接着:
假如世道不稳,民心不思悔过,同时,政府必须由他们投票产生,制定宪法的人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有一件事那些建国者没有去做,因为他们认识那是不可能的事,那就是改变人类的天性去迎合一个更加理想的体制。他们对人类过去是什么样以及将来会是什么样有绝对的把握…因为人是无法改变自私自利的生灵,不能依靠他自身的能力去自我约束。指望一个人的美德可以抵制劣根性的膨胀是异想天开的幻想;于是他们所依赖的是用人的劣根性抵制劣根性…那些建国者想要建立的是所谓"相互制衡的政府。"…他们相信,一个设计合理的国家应该能让各利益集团之间互相监督制衡,各社会阶层之间互相制衡,各帮派之间互相制衡,政府的一个分支和另一个分支互相制衡,从而形成一个大家都无法全力施展的和谐体制。77
这一点正好可以供我们理解杰斐逊对于人性的第二个方面的看法。他清楚地看到人性中的弱点,尽管他从未将他对这方面的看法作过一个简明的哲理性的概括,在他的书信中到处可以看到他对人性阴暗的一面的全面的、清醒的认识。他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和人性的阴暗面自然没有少打交道。我已经从前面摘引的杰斐逊的信中看到了他对人性的清醒认识--也就是那个华盛顿深恶痛绝的、由于人类丑恶本性所造成的必然的"派性"。
但是,最能代表杰斐逊的观点的论述不是出于他自己之手,而是出自他的好朋友和得意门生杰姆斯·麦迪逊的笔下。在"联邦派通报"里,麦迪逊详细地阐述了美国宪法的心理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史籍清楚地表明麦迪逊和杰斐逊在这个问题以及许多其它有关American政府机制的组成部分的看法上是完全一致的。
在第十期的"联邦派通报"上,麦迪逊一开始就阐述了华盛顿和其它人对"派性"的理解所具有的深刻的意义。甚至在他描写自己对"我们最通情达理和品德高尚的公民们在政党冲突中,会将公众的利益丢在一旁"的担心时心里想的也许正是华盛顿说的那些话。他认为这种担心是合乎情理的,他继续写道:
只有两种途径才能消除派系相争所造成的弊端:一个是清除冲突的原因,另一个是控制冲突的影响。78
麦迪逊说,但是除了剥夺公民的自由或者在全国范围之内苦苦相劝以达成统一意见之外,消除派系冲突的原因是不现实的。
有…两种途径可以清除派系冲突的根源:一个是剥夺保障建立不同派系的自由;另一个是让每一个公民持同一种观点、怀有相同的热情,共享同一种利益。
不言而喻,第一种医治方法比它要治疗的疾病更糟。自由和派系就像空气和火焰,两者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但是没有什么能比剥夺公民自由更愚蠢的事,自由是政治生活的根本,因为它哺育滋养了社会上的各个派系,我们不能因为空气助长火焰的破坏力而采取剥夺维持动物生命的空气的措施。
至于第二种方案,苦苦相劝将各种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明眼人一看就看出它和第一种方案一样不切实际和不明智。
只要人的推理仍然有不完美的地方,而且各人都具有自由思考的权利,不同的人就会形成不同的见解。只要他的推理和他的自我欣赏之间的联系继续存在,他的见解和他的偏激将会互相影响;前者会成为后者追逐的对象。
第四部分 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即群体的自我意识之觉醒第68节:人性自我的劣根性
我们那些更富有哲理性的开国先贤对人类思维中的薄弱环节及其对自身偏激情绪的依赖作过不少观察。那些为现代化世界作过许多假设的伟大的哲学家--霍布斯、洛克、休谟和康德也对此也作过许多观察。当然,这一类的信仰心理学的真知灼见是基督教、尤其是新教的核心,新教的默祷的习俗奠定了早期在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和其它地方定居的殖民者生活和理想的基础。我们现在谈的是默祷静思的基督教,以及它对人类自身的劣根性的深刻理解。启蒙运动中伟大的哲人们将这个观察和这些深刻的理解从宗教语言中解放了出来,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