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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带我回了她的村落。在长辈们的主持下,我们做了夫妻,就像故事里一样。村子里的人们很友善地接纳了我,甚至很恭敬,也许因为我是从天上来的吧。我学着村子里的男人们,也去打柴、种菜、挑水、喂羊。虽然那是些我难于理解的劳动,而且非常累人,可是和萍儿在一起,我觉得一生中从没有那么幸福过。晚上,我歇下来时就听着萍儿织布时的咔嗒咔嗒声响,看着她的双手在织机上飞舞,于是学着她,唱支歌儿给她听,她也轻声相和着,直到深夜。
后来,我和萍儿有了两个比小鸟和小羊还可爱的孩子,也和故事里一样,一儿一女。在夏夜的星空下,在寒夜的炉火边,萍儿也常常给他们讲故事。孩子们最喜欢听那两颗星的故事,老是让萍儿一遍又一遍地讲。
那也是说天上人和蓝星人的爱情故事。不知道为什么,蓝星上流传的这种故事特别多,也许我也会留个故事呢。你们想听吗?其实你们大概也知道,就是大富翁达拉斯的女儿爱上了个蓝星小伙子,达拉斯觉得女儿给他丢了面子,于是派人把她抓了回去。谁知那个小伙子竟然乘着姑娘的航行器紧追不舍,达拉斯怒不可遏,一声令下,摧毁了小伙子的航行器。姑娘悲愤之中,引爆自己的座机殉情了。记得当时有位诗人吟咏了这件事,叫什么——《蛮荒之恋》。可能是爆炸的闪光太亮,使得蓝星上的人们认为是恋人们的生命化作了星辰,还硬指着迪尔星和里宾星称为牛郎和织女。
当然,我从未把真相告诉萍儿,虽然每当想起这对恋人,我就觉得害怕。
蓝星的一天很短,日出日落,日落日出,跟萨里尔星的一天差不多,以我的寿命,能在蓝星生存四五十万天。但是蓝星人寿命很短,只能生存三四万天,也就是他们说的“人活百年”。
一年又一年过去,我们相伴着度过了蓝星上十四个年头,合成标准星际年还不到一年。我越来越觉得蓝星其实就是我一直想要寻找的星球,是个干净的、未被玷污的世界。如果也有发达的科技,就是完美的天堂。但是完美是不存在的,我能在这样的星球上生活,已经是命运对我的厚爱了。
就在我死心塌地地想陪着萍儿过上一百年,就算送我一架航空器都不想再离开的时候,我心底最恐惧的事发生了。
那也是在一个晚上,一架航空器从天而降,说是要接我回文明社会去。尽管我一再表示不愿离开蓝星,情愿老死蛮荒,而且我也无力支付返回费用,还是从流泪的萍儿怀中被强行拖走,塞进航空器。就这样,在萍儿和儿女的哭喊声中,我像当初被迫来到时一样,又被迫离开了。
后来我才知道,卡诺星际航行公司的竞争对手比多英星际航行公司早就想找借口对付卡诺了。这回借着我被抛在一个不得打扰的星球上的事,大做文章,想从违反星际法啦,对顾客不人道啦,毫无责任心啦等等方面将卡诺公司置于死地。于是派了一架航空器来接我做证人,同时也让舆论渲染一下比多英的顾客至上的责任感与人道精神。
为了能够回到萍儿身边,我对比多英极为合作:我听凭他们用我的名义上诉星际法庭,在舆论上反复抨击卡诺的毫无信义,巡回各地演讲宣传……总之,我竭尽全力帮助比多英,终于在一标准星际年多以后,比多英大获全胜,一统天下。哼,你们猜怎么着?
你们不会猜到的,凡是有心的人都想象不到的。他们要我付清接我回来的费用和我打官司的费用,因为上诉用的是我的名义,比多英付的钱。可我是个穷光蛋啊,面对那笔天文数字的债务,我不得不在星际航班上服务了四十标准星际年,四十年啊!终于还清了债,我也老了,算一算萍儿也不在了。我这个老流浪汉,除了流浪,还能干什么?
对,还能喝一杯,解解忧。
来,喝!我给你们唱支蓝星的歌。
作者小传
昆鹏,一个生长在北国春城——长春的女孩。据长辈们说,从小顽皮好动,只有看书时能静静地一坐大半天。于是,从小学起就一本又一本不停地啃书,不过杂而不精,也没什么目的,只为了充实自己,丰富阅历。
十八岁那年,阴差阳错考了理科,进入大学数学系学习。本打算安心沉浸在数学王国里,却发现自己终究还是对文学,尤其是科幻文学情有独钟,于是拿起笔投身于科幻世界。我的处女作《交错》在《科幻世界》97年3期上得以发表。我相信,思考生命,解释生命是最有意义、也最有趣的主题,而科幻文学最能完美表达这一主题。
苏志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