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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魔暂且不提,黑虎虽然愚鲁,但毕竟不是傻瓜,看见林轩回来,不由得脸色大变,不管混元是陨落还是逃了,只剩下自己一个,可万万不是此人对手。
黑虎虽**熏心,但与老婆相比,自然还是小命更加重要一些,此时再无斗志,扬声吐气,一连七八拳打了出去。
飞沙走石,此乃牺平生法力所聚,尸魔虽悍不畏死,但毕竟也有灵智,不愿硬拼,稍稍向后退却,黑虎妖王大喜,忙伸出手来,要腰间一拍,取出一张黄橙橙的符篆来。
随后二话不说,贴在自己的胸前。
顿时化作一道金芒。激射像了天边的方向。
“金遁符!”
林轩嘴角边露出一丝讥嘲之色,虽然这已是地阶中品符篆,可以为凭借此物,就能从自己手里逃走么?
林轩身形一闪,已经从原地消失不见,九天微步的速度要快得多,虽然这种秘术,不适合长距离移动,但若仅仅是较短距离的追踪,则神妙到了极处。
林轩袖袍一拂,几道青色的剑气已飞掠而出,迎风暴涨到丈许,狠狠的冲着对方的头顶劈刺下去。
黑虎大惊,想不到对方居然能够如此迅速的将自己拦截,但他毕竟是化形中期的妖族,眼中厉芒一闪之后,左右开弓,居然用拳头接下林轩的剑芒了。
这家伙的妖气战甲。比想象的还要坚硬得多。
林轩大怒,才刚刚与祷机打过,他可没有心情在与这黑虎纠缠什么,一边命令尸魔上前夹攻。一边伸出手来,又摘下了腰间的灵兽袋,将那数以千计的玉罗蜂放了出来。
紫色的虫云,狰掉无比。噢到毒虫所散发出来的蛮荒气息,黑虎妖王的脸色铁青了下去。
随后林轩又将青火祭出。狠狠的劈向了他的头颅。
灵光爆射,隐隐有惨叫声悄入耳朵。
孔雀与妙幽不过来迟了片刻,所看到的便是黑虎的尸体了。这家伙直接被斩下了头颅,变成了一头死虎。
与修士不同,这家伙可是化形期妖族,皮毛骨骼,皆是极佳的修炼材料,林轩自然不会浪费什么,取出一个空闲的储物袋,想将抛整个装起来,一个玉盒却掉落下地。引起了林轩的注意。
第九百一十四章 郎情妾意
玉盒被黑虎贴身藏干怀里,不用说,肯定是非常紧要的东西,林轩眼睛一眯,流露出些许兴趣。fqxSW。CoM
屈指一弹,一道光霞飞掠出来。将那玉盒卷到了身前。
盒盖打开,里面有一个玉碗。一粒龙眼大小的粉红色丹药躺在里面。
甜甜腻腻的香儿弥散出来……
林轩出身灵药山,对于丹道之术。自然没有丝毫陌生之处,然而看形象,观色泽,眼前的丹药却从未见过,也不知省有何作用。
略一踌躇,林轩也将它装入了储物袋里,以后有时间再慢慢分析。
细碎的脚步声传入耳里,林轩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孔雀来到了身后。做为天地灵族,此女不仅风华绝代,而且身上隐隐有一股异香散发出来。
看着眼前的尸体,孔雀幽幽的叹了口气。
“怎么,仙子认识这家伙?”林轩眉头一皱的开口了。
“是见过,还交过手。”孔雀淡淡的说,语气平淡之极,但暗里,已表明自己与这老虎没有关系。
“我想也是,这家伙虽同为妖族,但如果是仙子的朋友,就不会与混元老祖鬼鬼祟祟的在这里设下陷阱了。”林轩坐了的说。
“什么,混元老祖?”妙幽仙子惊诧的声普传入耳中,丈夫陨落,如今她最忌惮的就是这家伙,没想到对方也到冷溟山来了。
“不错,混元与黑虎在此处设下埋伏,不过两人如今都已被我剪除。仙子不用担心什么。fQxSw。”林轩知道妙幽与混云水火不容,故而也无需隐瞒什么。
“混元老祖已被你杀了?”
妙幽一呆,又惊又喜了起来。林轩的神通她见过,就算比之元婴后期的大修仙者,也相差仿佛。灭杀混元老祖不过是举手之劳的。
此女不由大为感激,像林轩盈盈拜了下去。
“仙子不必多礼,在下也只是替好友报仇而已。”林轩轻笑的声音传入耳中。
“替好友报仇,莫非林兄的某位朋友也死在了混元老祖手中。”
“不错,那人仙子也认识。同样是墨月族的巫师叫做百毒神君的就是。”
“什么,百毒神君?”
妙幽仙子大惊失色,但想想却知道林轩绝非胡说,这位元婴中期的老怪物,刚刚曾使用了碧幻幽火,看来就是百着神君传与他的。
将对方震惊的表情尽收眼底,林轩脸上露出满音,他点所以将秘密说出,当然是有自己的理由。
墨月族巫师,自成一修炼体系。尤其在继着方面有极深浩诣,善于豢养各种毒兽毒虫,而林轩的玉罗蜂,尚未成熟,说不定墨月族会有什么催熟之术。
林轩并不想巧取豪夺,故而将自己和百毒神君的关系会糊禅出再示以灭杀混元老祖的恩德,对方肯定就会将族内收藏的宝典乖乖奉上了。
果然妙幽仙子大是感激。一再向林轩称谢不巳。
收拾好黑虎妖王的尸体,林轩和二女一起像孔雀的洞府飞去。
做为这方圆万里内的领主,孔雀洞府建在沧溟山中心之处,环境优雅,风景如画,灵气也不弱,虽然对于妖族,妖脉是最好不过,然而那种宝物,人界可是凤毛麟角的。
与一般修士的隐居之处不同,孔雀的洞府布置得典雅得多与其说是清修之所,倒更有几分像世俗公主的闺房了。
不过孔雀没有忙着招待外客,而是三人各自去一静室内打坐,刚刚战斗得那么辛苦,每人身上,多少都有一些伤。
而妙幽虽然神通最弱,但到底是活了数百年的元婴高年眉眼剔透。林轩来历虽不清楚,但与孔雀明显有着不一般的关系自己留在这里,可就太招人讨厌了些。
何况混元已死,整个墨月族就只剩下自己一元婴巫师,她还需要回去主持大局。
故而此女也不等伤势恢复,歇息之后便在静室中留下手书,也不和林轩孔雀招呼,径直回到了墨月族。
至于林轩,来都来了,他倒不急着走。
自己和孔雀如今非敌是友。而且可用红颜知只来形容当年灵药山一别之后,六十余载转眼就过去了。两人自然有许多话要说。
而孔雀对林轩的态度更是令人斟酌。
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
当年两人恩怨纠葛,可弄到最后。不打不相识却房了好友,做为骄傲的天地灵族,孔雀朋友本来就不多,异性的更只有林轩一个。
而这男女之间。友情与爱情本就很难解释清楚。
她若不是对林轩有好感!当年幽州大乱也不会邀请林轩来沧溟山。
只不过感情孔雀也从未经历过,所以那时候她迷迷糊糊自己也不太弄得清楚,担心林轩,就邀请他来了。
然而林轩并未领情,男子汉大丈夫。岂能托于女人的庇护。
林轩义无反顾,选择了一条更为艰难的修炼省路。
好在天道酬勤,虽然存云海与妖灵岛中他都历经辛苦好几次,生命更是有如风中残烛。
然而林轩对向道之心坚定无比,不管处干如何的部境也从不曾想过放弃,用他的心机,用他的坚持,用他那百折不回的意志当然还有一点运气,最终化险为夷,并修到了元婴中期。
这一次梼杌降世。孔雀陷入了空前的危机,对方本尊是灵界四凶之一。又是他们那族的天敌,孔雀以为自己会陨落于此,然而偏偏在最危险的时刻,林轩出现了。
并以几乎不逊于大修士的神通,力拼梼杌,将自己从凶兽的爪里救出。孔雀心中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感激无比。
女人即便再强,也希望有一个温暖安全的肩膀,而如今的林轩已不是当年小小的凝丹期修士。他宽阔的胸膛,足够自己倚靠。
孔雀愿以身相许,林轩又何尝没有情意,可惜他心机再深沉如海,感情方面却是空白,简单的说。就是有色心没色胆。
而这种事情,不管女孩子性格如何,总没听说过叫别人主动的,两人白天已情意绵绵,可到了晚上,林轩却不敢踏入孔雀的闺房半步,似乎那比梼杌本尊的巢穴还要恐怖得多。孔雀又羞又急,遇贝这么一个木头样的东西,一晃过了数月。她终于想到了一个主意……
第九百一十五章 春风一度
这天傍晚,孔雀仙子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酒宴,原本修为到了他们那个地步,自然早就能够辟谷,然而偶尔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却也是人生一大快事。fQXsW。
修仙修仙,可不仅仅是打坐吃苦。
这晚夜色也很朦胧,美人相伴,秀色可餐,林轩不由得大快朵颐了起来。
见他吃得香甜,孔雀也很开心,薄薄的樱唇边,流露出一抹笑意,月光下,竟显出几分诡异,可惜林轩没有在意,毕竟他心机再深,也不会想到,如今的孔雀,还会暗算自己。
孔雀玉手翻转,一只银色的酒壶在掌心中浮现出来,探过娇躯,将琥珀色的酒水注入林轩身前的酒杯里。
顿时,清香四溢,一股纯正的酒香弥漫在了空旷的石室里。
林轩吸了口气;“好酒,咦,仙子怎么不喝?”
“林兄自己品尝就好了,此酒乃是我孔雀一族,用上古传下来的秘法炼制,百余年才得到这么一壶,平日却不宜多喝,妾身三天前才饮过,你尝尝,除了味道醇香,还有锻体的效果。”孔雀微笑着开口了。
“是么?”林轩耸然动容,如今他正修炼凤舞九天诀这种妖族神通,锻体作用,对自己来说,岂非再好不过。
林轩将酒举到唇边,孔雀美貌的容颜上依旧笑得很甜,然而心里却着实有点紧张了起来,此酒确实是秘法酿造,功效她也没有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