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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天煮三次,张琛被连续煮了三天。
又一次睁开双眼,张琛本以为能看到黑漆漆的屋顶。不过,这次映入他眼帘的东西有所不同。
这是一块红色的布,不像是天花板,更像蚊帐。张琛扭头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一张大床上,绣着木纹的红色柱子,还透着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张琛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脸上的皮肤又嫩又滑。一惊,连忙从床上坐起,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依然很大,但手上的皮肤又白又嫩,十指显得极其修长。漂亮,确实很漂亮,可自己看着就是有些不爽!这还是自己那个又粗又黑的手吗?这手怎么比女人的手还要漂亮?
第一百四十一章霍义
张琛又一惊,连忙掀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身上的皮肤也是又白又嫩。还好,没有出现那两个突兀的东西,否则真会把他吓尿了。他这是要整容,不是要变性!又伸手往下摸了摸,有,还是有的,似乎比之前更大了!动了动,还能使上力气。
哎呀,还好!张琛狠狠地松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轮廓,虽然白了一点,嫩了一点,但体形还是比较大的,肌肉也比较明显。张琛左右看了看,这是一间非常整洁干净的房间。墙壁上还挂着字画,很有诗情画意。
这是哪?这个疑问飘上了张琛的心头。
张琛坐到床边,床下放了一双白色的布鞋。张琛刚把脚伸进去,门外就进来了一个姑娘。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约双十,一身白裙,身材窈窕,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一头黑发挽出一个双丫髻,没有任何首饰,显得清秀异常。
见张琛,姑娘连忙欠身道:“公子,您醒了!”
公子?什么时候,自己变成了公子?难道说自己又突然换了一个世界?可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好的不完成主线任务,就无法离开当前世界的吗?一下子,又有好几个疑问飘上张琛的心头。
就在这时,又一个人走了进来。看到这个人,张琛才知道自己还在《神都龙王》那个世界里,因为这个人正是那个老头。这个老头叫霍义。
“你醒了!”霍义道。依然拄着拐杖。
那个姑娘转身看向霍义,欠了欠身,退了出去。
张琛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这座庄院就是你的了!庄院前方还有一家书局,从今天起,你就是这家书局的老板!”霍义道。想了想,又接着问道:“你识字吗?”
想了想,张琛又点了点头。唐朝的汉字已经成型,多为繁体文。认识,张琛大多都认识,只是写嘛,稍微有些费力,而且他也不擅长用毛笔写字。
“那就好!为了配上你要的这副皮囊,你以后得多练练字,多学一学琴棋书画。碧瑶是你的贴身丫鬟,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问她,她应该都能教你!”点了点头,霍义道。
“那我的任务是什么?”张琛开口问道。一开口,张琛一惊。因为他的声音变了,变的圆润清脆,不像之前那么粗狂。
“在你们大唐,你觉得谁最重要?”看着张琛,霍义问道。
“谁最重要?”想了想,张琛答道:“当然是当今皇帝最重要!国不可一日无君,一旦皇帝出了问题,必会全国骚动。”
“呵呵呵……”霍义笑了笑,摇了摇头,道:“当初我也是如此认为,但如今的大唐可以没有皇帝李治,却不能没有另一个人!”
“谁?”张琛问道。接着一想,他明白霍义要说谁了。
“皇后武媚娘!”
张琛点了点头,他刚刚想到的人,也是武则天。确实如此,皇帝李治只是个幌子,真正执掌唐王朝大权的,还是皇后武则天!其实,武则天并不是武后的名字,她的名字只能算是武媚,还是唐太宗李世民起的。武则天,只是后人如此叫法。
“武媚娘足智多谋,生性多疑,远远要比皇帝难对付的多!早闻李治多病,行房不易,如今你要利用好你这副好皮囊,天下应该没有女人能挡得住你的**!切记,你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口贩子,要时刻注意你的言行!我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你不会让我失望吧?”霍义看着张琛,淡淡地道。
张琛点了点头,道:“不会的!”
不会让你失望?傻b!你当你是谁?等老子搞清楚所有的状况,熟悉了这里的环境,第一个解决你!张琛心中极其不屑地想到。他张琛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但他跟这种人,根本没有恩义可言!充其量,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傻b家伙罢了!
“嗯!以你现在的身份,你之前的名字有些不配,你必须得换一个名字。既然你识字,说一说,你该换个什么名字,才能配得上你书局老板的身份?”点了点头,霍义问道。
这尼玛,在考他吗?张琛皱了下眉头,思忖了片刻,道:“张红玉!”
这名字不错,乍一听,有些土气,但仔细一想,很适合文人的身份,又会觉得有些文雅。还真有些高大上的感觉,有木有?
“张红玉?”想了片刻,霍义点了点头,道:“不错,不错!你以后便叫张红玉!你的书局,便叫红玉书局吧!”
霍义似乎很满意张琛的表现。不错,这家伙还是挺上道的。
“是!”张琛点了点头。
“从现在起,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以后将会很少见面,有什么事,碧瑶会告诉你。你有什么事,只要跟碧瑶说一声便可!做好你自己,记住,你现在是红玉书局的掌柜的!”
丢下这句话,霍义向外面走去。张琛没有送霍义,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老家伙离开。他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装b,尤其是一个老头!
霍义一走,那个漂亮的姑娘再次走了进来,看着张琛叫道:“公子,奴婢碧瑶!以后公子的饮食起居,都由奴婢来伺候!”
“嗯!”张琛点了点头。摇身一变,自己竟然从一个人口贩子变成了高富帅,连丫鬟都这么漂亮!不错,不错!终于可以体验一下高富帅的生活了!
见张琛要穿衣服,碧瑶连忙上前,把放在凳子上折好的白色长袍拿上,然后服侍张琛穿衣服。张琛也没有跟碧瑶客气,她要帮自己穿袜子和穿鞋,张琛也就坐在床边抬抬脚。客气什么?这是丫鬟嘛!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碧瑶是跟着霍义混的,跟霍义混的女人会是什么好女人吗?那自己不用干嘛?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
张琛对霍义不可能有好感,自然而然,对这个碧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好感。
穿好衣服,碧瑶又去打来清水,服侍张琛洗簌了。没有牙刷,有点坑,用的是毛茸茸的柳枝和带着中药味的牙粉。不过想想这个时候也不可能有牙膏和牙刷,张琛也就忍了。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张琛不得不为这整容技术而折服,要不是霍义的出现,他还真以为是换了个世界。此刻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棱角分明,一双桃花眼,看什么好像都带着电。配上一袭白衫,整个人跟电脑里设计出的那些游戏人物似的。帅!确实是帅!简直是帅爆了!什么欧巴,在他面前,弱爆了!只可惜有点小白,这不合他的胃口。他想要的,是阳刚强壮的那种!唉,不过将就着用吧,总好过之前那张丑的没法见人的脸!
碧瑶来到张琛身后,给张琛梳头。都不敢看向张琛的脸,每看一次,她的小脸就会情不自禁地红一红。虽然知道张琛是人工造出来的,但面对张琛的俊秀,她还是会忍不住的怦然心动。正如霍义所说,没有女人能抵抗此刻张琛的**。如今的张琛,什么都不做,只要静静地看着对方,就足以把任何一个女人融化。
这年头,像张琛喜欢的那种阳刚威猛的造型,并不能讨得所有女子的喜欢。但他这副翩翩公子,俊秀绝伦的模样,绝对是符合任何一个女子的胃口!没办法,年代不同,人的口味也不同!
银睿姬的美貌能引起所有男人为她倾心。同样,一个英俊无比的男人,同样可以赢得所有女人的倾心。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张琛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学琴棋书画了。一个男人想要帅到掉渣,光靠一副好皮囊,是远远不够的!琴棋书画,学,必须学!不学,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这张脸?是不是?
“开启属性点功能!”
张琛得看看自己的属性是不是随着皮囊的改变而改变,之前的自己还挺强壮的。要是这玩意变了,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属性点功能开启!”
未分配属性点0。当前人物状态,力量:45;敏捷:41;体质:43;智力:31+10;性能力:39+5。属性点一旦分配成功,将无法变动!
还好,没变!这下张琛心里踏实了。这就说明,自己还是挺强壮的。虽然各项属性都只有四十多,但这四十多,已经能让自己如此强壮,成为了一个高手。
这一对比,张琛才发现这些属性点的重要性。自己身体如何,他当然能感觉出来,自己力气如何,他当然也能感觉出来。现在这副身体肯定不能跟《生化危机》里的那个自己相比,当时力量好像是78;敏捷好像是65;体质好像是181;智力好像有点低,只有30多;性能力好像是53。当时这些属性给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力,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比拟的。那个叫什么金的家伙,要是放在当时,估计一秒钟不到他就能把他解决掉!
又查了一下这个世界的最高战力值,也就1123,跟之前的3800多相比,弱爆了!唉,一切都好,就是智商老是有点低,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感谢肉肉肉牛的打赏!强推了,求推荐,求收藏呀!啊,这卷写完,老鼠的节操全无呀!)
第一百四十二章男人太帅也是罪
这家院子本不是霍义的,这家书局也本不是霍义的。这年头,书局这种高大上的地方,很难赚钱。想要赚钱,就必须得有名头,才能吸引那些才子佳人。一般情况下,只要佳人多了,还怕没才子吗?
几个月前,这家院子的主人把书局和院子卖给了霍义。这几个月以来,这里一直空着,书局也一直关着门,没人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