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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国倾城之摄政王福晋-第5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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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兵手脚麻利地在火盆上烤了烤刀尖,然后伸手过去,小心翼翼地拨开了他肩膀上的伤口。他顿时倒抽了口冷气,紧紧地咬住了牙关。锋利的刀子在血肉中刮削游走着,将坏死地部分一点点去除。剧烈的疼痛令他全身冷汗,抽搐不已,然而亲兵在他的伤口里摆弄了半天,也没能将箭头挖出。

“有完没完了?”英鄂尔愠怒地问道。

“主子,这箭头差不多能看到了,就是插在骨头缝里,奴才不敢用力挖呀。”

只见伤口处血肉模糊,几乎看不清里面是什么状况。他不耐烦地叫亲兵收起刀子来,然后自己用盐水洗了手,将拇指和食指探了进去,亲自摸索拔除那骨头缝里的箭头。

苏克萨哈虽见惯了血肉横飞的场面,不过眼前这样的情景,却仍然让他别过脸去。片刻之后,听到一声沉闷的哼叫,同时有金属落地的声音,他这才放下心来。

随着箭头拔出,顿时血如泉涌,溅到火盆里的木炭上,发出滋滋的响声。等亲兵赶忙上前帮英鄂尔止血时,他已经支撑不住,身子一歪,昏厥过去。

苏克萨哈连忙上前,看看并无大碍,这才和亲兵一起将英鄂尔放到炕上,缝合完伤口又缠上了绷带,这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忽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有人在门外禀告道:“奴才刚刚收到了汉城方面转来的重要信件,请主子查看。”

第一百一十四节天伦之乐

克萨哈一愣,心想,这个时候汉城方面会有什么信件竟自己这一路奔逃,速度已经是非常快的了,况且有不可能有什么人知道自己眼下就在这里住宿,实在有些奇怪。

不过,他仍然答应了一声:“嗯,你送进来吧。”

房门拉开,亲兵进来,将一只密封了的纸筒交给了苏克萨哈。苏克萨哈问道:“这信是什么人送来的?”

“回主子的话,是金林君李世绪身边的一个侍从,此人也是我们的细作。主子刚刚出昌德宫时,金京权已经率兵包围了景福宫。李世绪接到一封书信,就二话不说下令开城门了。这封书信,后来被其侍从所获得,因此特地托人趁城门骚乱之时混出汉城,一路追赶而来……”

“哦,好了,知道了,你回头用好酒好肉招待一下送信的人,对他说,到了平壤之后我再给他奖赏。”苏克萨哈一听说这么重要的信件,立即打起精神来,甚至忘记了自己刚才吃的也不过是粗粮咸菜,现在哪里去找好酒好肉?

亲兵退下之后,苏克萨哈立即开启了纸筒,从里面抽出两封皱巴巴的,明显撕碎后又拼接出来的信,在蜡烛下仔细阅读着。第一封看完,他就已经变了脸色;等看到第二封的时候,他已经瞪大了眼睛,实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这封信里也没有多少实质内容,然而却在这场战局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看来自己之所以败得一塌糊涂,和这封信有很大关系。

捏着这封重如千钧地信,他思忖了许久,到底应不应该把它交给皇上呢?兴许是李淏伪造来赚李世绪开城门的吧?不过如果是伪造的,那么实在想不通李淏究竟是如何提前发觉他们那个谋划的。况且,不论这信究竟是真是假,只要一并交给了皇上,那就他就有了脱罪的可能。总不能到时候被问起失败的缘由。只能一问三不知吧?

这事儿要不要和英鄂尔交待一下。问问他的意见?苏克萨哈回头看了看仍在昏迷之中的上司,犹豫了一阵,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这封信干系重大,万一坐实,写信之人犯地可是叛国之罪。皇上若是得知,必然会掀起滔天大浪。英鄂尔为人宽和,很多事情上喜欢打马虎眼。万一他知道了这个事情而故意将信件扣下或者销毁,那么这一次自己可就不是单单丢官那么简单了,弄不好脑袋都得掉。

想到这里,苏克萨哈将两封信对折在一起,谨慎地揣入怀中,这才吹熄了蜡烛,心事重重地躺下了。

十一月三十日,燕京。

纷纷扬扬地大雪下了一整夜。等太阳升起地时候。已经是云淡风轻。多尔已经离京一个多月了,也没有半点要启程回来的消息,我心里未免有些着急。现在距离预产期只有半个月了,而他还远在平,若是这几天再不准备回来,就肯定赶不及了。

由于到了妊娠后期,种种不适的症状都来了,我不但腿脚浮肿,行动不便,还头晕目眩,动不动就心悸乏力。类似癫的症状,几天前还发作了一次,这一次比多尔衮在的那一次还要严重,因为病发仓促,身边恰好无人照料,我晕厥之间还咬破了舌头,差点被血呛到。多铎听说之后,非常担心,所以要我临时搬去仁智殿居住,还加派了不少侍候人手,一天到晚地守候在我身边,唯恐我再有个什么闪失。

这样安排自然有他的道理,坤宁宫属于后宫,非皇帝召见,所有外臣一律不得擅入,而仁智殿与武英殿不过是一墙之隔,属于前殿。这段时间多尔衮不在京,所有政务都交给多铎处理,因此多铎每天都要去武英殿主持朝议和批复奏折,每日事毕,都要到仁智殿来探望我。这家伙经过上次的教训,现在面对我时再也不提那些情情爱爱地事情了,依旧如前些年那样,活泼幽默,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还有他的各种经历见闻。他这人似乎很有情商,即使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经他那么一加工,立即就成了生动诙谐的笑话,明明是刻意讨好我,却让我不知不觉地沉在他那灿烂的笑容之中,几乎不曾觉察。

等待的日子固然难熬,然而因为有了多铎的存在,就平添了几分乐趣,我也感受到了久违地快乐。阳光明媚,气温暖和一点时,我就独自出来散步。尽管万物萧条,然而枝条上挂着晶莹雪花地玉树,含苞待放的梅花,铺满了厚厚雪褥的井栏,甚至连雪后出来觅食地麻雀们在地面上蹦蹦跳跳,在房檐上追逐飞扑时的喳喳叫声,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耳朵里,都是那般美好。这样的日子真好啊。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能多么幸运啊。

隐隐约约中,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这样的好日子,也许不会长久……

宽阔的大炕上,有五六只巴掌大的小兔子,肥肥胖胖的,颜色各异,它们一只挨一只,亲密无间地挤在一起,趴在临窗的地方,懒洋洋地晒太阳。我能看到,明媚的阳光,透过小兔子薄薄的耳朵,红彤彤地透明。它们的惬意,成为了我的惬意。

东一看到这些毛茸茸的小兔子,顿时笑脸上绽放出花朵般的笑容,兴奋地尖叫了一声,鞋子都来不及脱,就爬到炕上,小心翼翼地抓起一只白色的兔子,放在掌心里,抚摸着兔子的皮毛,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东青随后也进屋了,看到我和多铎都坐在炕上,于是规规矩矩地给我们分别行了家礼,这才脱了鞋子,饶有兴趣地爬了过去。和东一起逗弄那群小兔子。“额娘,哪来这么多好玩的兔子呀?”

“你十五叔逛集市地时候看到有人卖,于是一整窝都买来,给你们玩耍。”我微笑着回答道。

东青立即转过身来,学着大人的样子拱了拱手,对多铎说道:“侄儿谢谢十五叔了。”

多铎被他这像模像样的动作逗笑了,“东青还真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顽劣得很。过年时为了学习拜见父汗和母妃的礼仪。旁边的谙达不知道教了多少遍,我也照样学不像。后来我哥着急了,就以不再和我玩耍相威胁,我无奈之下,才委委屈屈,好不容易学会了,好歹没有在大场面上出了糗。”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他这可是自学成才的。去年地时候,我无意间见到东学着太监地模样在那里一站,拖长声音喊:‘皇上驾到’,回头一看,只见东青脑袋上戴了个花环,脖子里系了,听到喊声就立即跪地行礼。还来句‘奴婢给皇上动作姿势都是有板有眼地。跟大人没什么区别,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东青一张白净的小脸立即羞得通红,钻到我的怀里。用拳头捶打着我的膝盖,“额娘,您不是答应儿子不把那件事告诉别人吗?额娘骗人,不讲信用!”

多铎在那边兀自笑得开心,我在这边忙不迭地给东青做检讨,“呃,是额娘记性不好,忘记答应你的事情了,你就原谅额娘这一次,好不好?”

东青正要说些什么,东突然“咦”了一声,“额娘,你说为什么这些兔子的眼睛都不一样颜色呢?黑兔子是黑眼睛,灰兔子是灰眼睛,可白兔子却是红眼睛呢?”

“哦,因为每个兔子身体里都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可以影响外表地颜色,如果这种东西是什么颜色的,那么兔子的毛和眼睛就是这种颜色的。至于白兔子,它的身体里没有这种东西,所以毛色就是白的了。”

东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却又忍不住疑问:“照这么说,那白兔子的眼睛就应该是白色或者没有颜色,像水一样透明的了,可它地眼睛为什么是红地呢?”

我正想回答那是因为眼睛里的红血丝在阳光下显露出来的缘故,东青就在旁边抢答道:“这还用问?肯定是白兔子太娇气,特别喜欢哭,所以就把眼睛给哭红了呗!就像你一样,惹不得碰不得,稍微有一点不满意就大哭大闹地。那眼睛红的,就和这兔子似的,真难看。”

东火了,立即撅起嘴巴,瞪大眼睛盯着哥哥,“瞎说!我哪里难看了?人人都夸我长得美,就你不这么说,你肯定是坏人!你在额娘和叔叔面前都敢这样嘲笑我,背地里就更不得了了,等阿玛回来,我就告诉给他知道,让他狠狠地训斥你一顿!”

“嘁,想告就去告好了,阿玛每天忙得很,才没有功夫理会你这些蛮不讲理的小报告呢。有额娘和十五叔给我做主,阿玛才不会训我呢!”东青不甘示弱地还击道。

“你你你……你是大坏蛋!我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呸!”东骂了两句,还觉得不过瘾,于是小嘴一瘪,愣是挤出了几滴泪珠,委委屈屈地摇着我的手,央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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