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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也可以去给尸体“把脉”的,可是我并不敢确认“她”到底是不是尸体,也不敢松懈,所以让王娇去给“她”把脉,而我依旧死死地按住了女尸的双肩。王娇本来千万个不愿意,不过这个时候,她也没有办法,只好壮起胆子,将伸手到了女尸的手腕处,仔细地给尸体把脉,十多秒钟后,王娇摇了摇头,说道:“陆警官,你开什么玩笑,哪有听过尸体还有脉搏的?”说着,不屑地摇了摇头。
“你再仔细看看,如果没有脉搏,那怎么会有鲜血流出来?”
王娇笑得直打跌:“拜托,胖子这么用力地将黑驴蹄子往尸体嘴里塞,自然会对尸体的皮肤有所挤压,虽然这具尸体已有上千年了,可是从尸体完好性来看,不知道什么原因,尸体并没有腐化,这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尸体保存得如此完好,血管里的血液自然也很新鲜,胖子塞黑驴蹄子的时候挤压到皮肤里的血管,这血液自然会流出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王娇说到这里,全身蓦地一震,脸色大变,双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我料想王娇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或者找到了什么,当下问道:“阿娇,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王娇脸上那美丽的五官扭曲得十分恐怖,仿佛看见了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声音也随之颤抖起来:“她……她的心脏真的在……在跳动……”
第三十六章尸变
“什么?你说什么?”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重复着又问了一遍。
“嘘……”王娇神色凝重地示意我们不要发出声音,然后她取出手机,看着时间,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了女尸的脉搏上,过了一会儿,她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郑重地说道:“她的心脏真的在跳动,跳动的频率很慢,几乎趋于停止状态。”
“那是多少?”
“基本上每分钟跳动一次。”王娇苦笑着说道,“你们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我们知道,基本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的心脏跳动的频率是每分钟70…80次,如果心脏跳动的频率过于缓慢,就会引起脑部供血量不足,导致头昏等症状的出现,更严重的,会引起休克,甚至是死亡。像她这样每一分钟心脏只跳动一次,我还闻所未闻。”
“那是什么意思?那她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都不是。若要说她已经死了,可是她的心脏仍在跳动,呼吸仍在继续,体内的血液循环也仍在进行着,可是要说她活着,这么缓慢的心跳,根本不足以维持她的生命,不过有一种可能例外,那就是休眠。”
“休眠?”
“不错,自然界里有很多生物都会休眠,比如说蛇、青蛙和刺猬。而冬眠则是休眠现象的一种。是动物对冬季不利的外界环境条件的一种适应。主要表现为不活动,心跳缓慢,体温下降和陷入昏睡状态。比如说刺猬吧,它在冬眠的时候,呼吸频率约会每分钟1…10次,而心脏跳动次数和呼吸次数也差不多,对于这具女尸,啊不,应该说是契丹人,她很有可能就是在冬眠。”
我忍俊不禁,笑道:“只听说过动物有冬眠,这人还会有冬眠的?”
“有这个可能,我们人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有时候也会保持着动物的某些特征,比如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一条尾巴,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返祖’,说不定咱们的猿人老祖先,在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时,也会冬眠呢。”顿了顿,王娇似乎又想起什么,又说道:“或许她正是因为冬眠,才能够保持这么长的寿命吧。科学家最近发现,乌龟的平均寿命达到了177年以上,那是因为它的心脏跳动每分钟约有六次,一生之中心脏跳动约亿次,而一个正常人的心跳,一生之中约有25…30亿次,假如说,有一种方法,将人的心脏跳动控制在每分种一次,那说明了什么?”
我脱口答道:“难道说可以延长寿命?”说完,我又摇头笑了笑,这么荒唐的答案我都想得出来。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正常人的心跳约每分钟80次,而这个契丹女人,心脏跳动每分钟一次,无形中,就将生命延续了八倍之多,假如说她可以活到八十岁,那么生命也将延续八倍,那就是六百四十岁。”
我想了想,觉得王娇的话确实有些道理,却不想胖子冷不丁地说道:“好吧,就算她能活六百多岁,可是,这古陵的历史,没有一千年,也有八百年之久,就算她可以活到六百岁,那余下的两百岁怎么办?就算她能够活八百岁,此时也应该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了,可是她依然年轻,看上去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对于这一点,你又怎么解释?好吧,正如你所说,她现在处于休眠时期,就算是她休眠时呼吸极为缓慢,可她总要呼吸的吧,可她被封闭在这水晶棺椁里,又怎么会有足够的空气来维持她的冬眠呢?这些姑且不说,我们先前所看到的壁画,和那几句古文又代表了什么?”胖子说完,长长喘了一口气,又道:“刚才我在往她嘴里塞黑驴蹄子的时候,陆警官提醒了我,在古代,人死了之后,往往都会往死者嘴里放一块玉,又或者一颗大珍珠,刚才我的黑驴蹄子塞不进她的嘴里,那是因为她嘴里含着东西的缘故,你们想想,若她不是已经死亡,谁会用东西塞进她的口中?”
小刘越听越是迷糊,问道:“你们在争论什么啊?那到底她是一具千年不化的古尸,还是一具外星人的尸体呢?又或者她并没有死,只是在冬眠而已,你们几个人各执一词,究竟该听谁的?”
胖子说道:“先把她嘴里的东西拿出来,就知道了。”说着,伸出右手,撬开女尸的嘴,左手两根手佛一探,从女尸口中取出一物。
自古以来,人死之后,其家人都会往死者口中塞一块玉,又或者一颗珍珠,这种风俗一直保留到现在。虽说古代契丹族是番邦鞑子,可是受中原文化的影响颇深,这种习俗也被继承了下来。大富大贵之人,往往会在死者嘴里塞进一颗稀世的珍珠,这种珍珠又叫“驻顏珠”,传说能使死者的身体永远不腐不化,永远保持着死前的样子,这种“驻顏珠”很是难得,我也只是听说过而已,到底有没有这种珍珠还是一个问题。除了“驻顏珠”以外,最常见的就属玉了,玉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它与中华文明的发展息息相关,早在石器时代起,我们的老祖先就十分崇尚玉,玉在中国的古代,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古代的人死了之后,口中所含大多为玉,驻顏珠和玉一般都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所用,那些贫穷人家一般会用一枚铜钱放进死者口中,这种铜钱又叫“压口钱”、“衔口钱”,不过从古陵的规模和墓主人的身份来看,女尸口中所含之物,不是举世罕见的“驻顏珠”,便是绝对上品的玉,不可能是“压口钱”的。
我见胖子已将女尸口中之物取出,好奇心驱使下,我问道:“胖子,她嘴里所含的是玉,还是稀世的珍珠?”
胖子右拳紧握着从女尸口中所含之物,却不给我们看,他将右拳藏在身后,退开两步,森然道:“对不起,陆警官,这东西我不能给你。”
我正想说“我又不要你的”,突然间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胖子的意思,莫不是他想拥有这女尸口中的东西?从陵墓的规模和陪葬物品来看,这具女尸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口中所含之物定然价值不菲,甚至有可能是举世无双的东西,胖子对于历史和考古颇有研究,他祖上又是摸金校尉出身,自然懂得明器的价值高低,他拿到了女尸口中所含之物,定然是起了贪念,想将这东西占为己有,甚至……甚至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便是女尸口中所含的明器。
如果正如我所料的那样,那王娇这个时候站在胖子身旁,岂不是很危险?要知道,胖子如果说真的是想要将这明器占有己有,自然不会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我们几个人杀死。不过我是刑警出身,小刘又是一名老兵,胖子想要将我们两人撂倒,只怕没这么容易,那么王娇将会是胖子下手的最佳目标。想到这里,我后背的冷汗直冒,稍稍镇定了一下情绪,放开按住的女尸,笑了笑,上前走了一步:“我只是想看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怕我把它给独吞了啊?这些文物都是国家的,大家都知道,看一眼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着,我又向前迈了几步。
胖子脸色大变,下意识的又退开几步,胖子这么一退,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测,他若不是心虚,怕我上前抢了,又何必退开呢?不过他退开也好,先将王娇拉过来,反正这陵墓没有出口,到时候还怕胖子跑了不成?
胖子边退边森然道:“陆警官,你别过来……别过来……”
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娇,王娇显然也意识到危险,脸色一变,却又不敢动,三步……两步……胖子此时已经退到了石壁边上,我和王娇也只差一步之遥,当下猛地手一伸,扯住王娇,将她拉到自己身后,脸色一变,喝道:“胖子,你想将文物占为己有吗?也不看看老子是干什么的?这里没有出口,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胖子脸色又是一变,不过此时他反而镇定下来,严肃地说道:“陆警官,我若是想携此物离开陵墓,也不会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