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汉鸾女+番外 作者:兔之夭刀(晋江2013.7.25完结)-第6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丝竹管弦依然嘈切,宫闱深处依然繁华。
  然而在这浮华背后,一种苍凉感,油然而生。
  
  晚上和张彭祖夫妻说话时,我说起霍姃的事——反正那么多人看着,瞒也瞒不住,况且我看霍姃那样,也并不想瞒。
  张彭祖道:“朝里太紧张,每天都有人丢官罢职、明升暗降,表面上一派平静,暗地里波涛汹涌。即使不犯罪,霍家也难逃衰败,何况他们竟然还想对太子殿下下手,简直让人无法理解。皇后殿下不傻,也有些眼光,不难看出家族的危局,两难之下,也只能粉饰太平了。”
  “当年还是朋友呢,如今我也劝不得了。当年第一次见殿下,殿下才十四岁,好青春的时光。”我稍微走了神,不过又马上将神思扯回来。
  “主上十四岁的时候,已经很稳重啦,训我的样子就和师父一样。”
  我说:“倒忘了你和主上多年同窗。”
  张彭祖有些茫然,微带苦涩地笑笑,说道:“可惜我没用,帮不了主上什么。”
  “主上圣明能干,是兴国之主,心中有许多苦闷。做臣子的,能为主上解忧,固然好;不能解忧,能宽慰主上,听主上诉苦,也是很好的。不能参与大事的人,往往比能臣更得主上的意,因为对前者主上不能倾诉,以防被人抓住自己的心思,对于后者,主上能说的就多了。眼下严守秘密、不结交外臣、对主上死忠,才是你该做的事。事实上你一直做的很好,保持吧!”
  张彭祖很认真地回道:“与阿姐共勉!”
        
鸾之劫
  正如彭祖所言,近来朝中的人事变迁非常频繁。整体看来,是刘病己占上风的。霍家没人能与霍光比肩,自然也就扛不起偌大的家业。
  丞相开了致仕的先河,他辞官之后,魏涟的父亲魏相升任丞相,邴叔父接任御史大夫,疏广疏受正式成为太子的师父。
  魏相和邴叔父已无需多言,忠心又有才干,加上刘病己封的祖母、外祖、母族几侯,以及由他们牵头联在一起的臣子士子,都是刘病己心腹中的心腹。
  从上回刘病己谈起二夫人的情况来看,张安世应该是死忠于他的。我真的真的很讨厌他,但是他毕竟是我的生身父亲,是生母妙娃爱了一生的人。这些年我终于能放下对这个不管后院的、无情的男人的愤恨。因为母亲不会希望他受伤害。所以他能善终,最好不过。
  仔细想想,其实他很可怜。如果没有霍显仗势压人,他应该会娶一个二夫人那样的贵女为妻,而不是拙笨粗鄙的霍晏。
  二夫人更加无辜,她原是和张安世议过婚的,霍晏一把把她踩下去,又在她订婚之前自作主张给纳回家做妾。一个容貌水秀精致、气质端庄大方、性格温柔坚韧、擅长作赋抚琴的大家嫡女,就这样沦为卑妾,被霍晏足足欺压了二十余年。
  很难说张安世在自己的后院里做的是对是错。他从不管妻子做什么,是不喜欢她,也是相信她能管好家,作为一个丈夫,他的信任可以让天下正妻都羡慕,作为一个家长,坐视后院起火,简直叫人啼笑皆非。
  等一切尘埃落定,我想二夫人会当好家的。
  
  年底的时候,霍斌在西域写的信终于辗转到了长安。苏氏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将在孩子出生满周岁后回家祭祖。
  他写信的时间是去年年底。
  和书信同时寄来的还有虚闾权渠的画像。
  画像上的匈奴男子看起来十分英武,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块头确实很大啦,瞧着神态不像是蛮横无理的人。
  霍斌离开匈奴境内的时候,虚闾权渠已决定择日南下,当然,还是隐瞒身份的。
  这人真是,玩微服私访玩上瘾了?
  我本想写信告诉他,让他暂时不要回长安——刘病己对霍家动手,就是一年之内的事,他这时候回来,难保不被牵连。
  不过想想刘病己不是滥杀无辜的人,又和霍斌有些交情,霍斌应该不会有事,于是又打住了主意。
  我拿着消息估算了一下,转身就给张祈写了封信,让她重点关注虚闾权渠的消息。
  既然虚闾权渠想上一出民间相遇的戏,我岂能不如他的意呢?
  
  春天彭祖随着刘病己祭祀,回来后方与我一同去祭扫张贺夫妻。
  我们祭扫完了,没下山,就远远看见张安世的车驾,我因不想见他,就催彭祖先行,我则返回妙娃坟前。
  果不其然,张彭祖又跟着张安世回到张氏的祖坟,又祭扫了一次才离开。
  我若是和他一起下山,就得和张安世正面遇上,我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说不准。
  我在母亲坟前待了许久,直到张安世的车队彻底消失在山脚,才低声对母亲道:“看看,这就是你爱了那么多年的人,他不仅害苦了你,害苦了我,他甚至想不起你,想不起你这个傻乎乎的为了他牺牲了生命中所有美好的女人……”
  风声,鸟鸣,水声……像山神的轻叹。
  我向坟墓再拜,退步离开。
  
  我本来是要上马车的,觉得心里实在烦闷,于是弃车上马,骑马散心去了。
  长安城的春天永远这么美。
  我在马上慢慢地晃荡,绕了小半个长安城郊。
  出城扫墓的人很多,来来往往的,匆匆经过。
  也有贵族千金,大小郎君,成群结伴前呼后应地游山玩水。
  光认识的,我就见了不下十数位。
  直走到西北方的旷原上,里长安城二十里的郊外,才渐渐的人烟稀少起来。
  我留下柏梦几个守在小山坡上,叫上侍卫赵严、赵仁,骑马在小路上走了几遭儿,心情这才稍微好了些。
  
  西北郊旷原上,不知名的蓝紫色的小花,开得铺天盖地,远处有农田,新发的秧苗青葱可爱,芸薹花热烈地绽放。
  我按下马速,小心避开农田,只从野花丛中踏过,一直走到荒野上。
  在我前边探路的赵仁忽然掉头回来,道:“主人前边有人在追——”
  他话音未落,我已见了远处的数骑一马,忽而就到了我前边不远。
  为首的是个中年汉子,他显然
  没想到会遇见人,勒住了马。
  他身后疑似是家仆的人接连追上来,一个衣着可算华丽的人问道:“大兄!怎么不追了?”
  汉子看着我,道:“没……你们继续追。”
  
  他的目光很清澈,有惊艳,没有□。
  他蓄着大胡子,眉眼看起来很像一个人。
  我吩咐赵仁和赵严上前打听发生了什么,有帮得上忙的就帮一下。不多时赵仁回来说那汉子是个马贩子,一匹好马受惊奔逃,他带着兄弟和仆人出来追马。
  马贩子?
  我心下一笑,道:“那你们几个就帮下忙吧,一匹好马,少说也得千金,帮忙追回来,也是好事。小心别伤着自己。”
  赵仁领了命,招呼着赵严就去套马了。
  
  我拨转马头,看着那群人追着领头的黑马。
  那马是个乌云踏雪,极好,跑起来赏心悦目,像流星闪过天际一样划过草地,它明明绰有余裕,却像取乐一样地吊着身后的追兵。
  除了霍光的坐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好马,即使是御马,长得好看,跑得也好,可就没这个野性。
  “好马!”我忍不住赞叹。
  “不错吧,这是我镇场子的好马!”
  我回头一看,那汉子已经走到我附近了,离我不过丈许。
  我瞅瞅柏梦带着人正往我这走,再看看马背上的仪刀,心里有些把握,便不退走,只道:“不过,可能很难卖到合适的人家?”
  他马上路出些不服气的神色:“这是为何,好马不应该人人都喜欢吗?”
  “这马太好,能降服它的人不多。喜欢它的人,又怎舍得把它拘束起来,想找一个合适的主人很难啊。”我回道,“这位大兄,您看英武不凡,坐骑也相当好,又不像急需钱帛的人,怎么不留下自己用?”
  汉子神色稍解,略带几分得色:“好马要找个好主人,我已经有巴贴尔了,再留下它,太浪费。”
  
  
        
烈马
  我摩挲着□大宛马如望的脖子,它温顺坚定地站着,不动不晃。
  “咱们走一圈儿?也许能给你找个好对手呢?”我俯身摸着它的耳朵说。
  如望轻轻磕一下蹄子。
  我一夹马腹,如望像离弦之箭奔向乌云踏雪。
  这才是真正的奔马!
  刚才的慢跑,对如望而言,连散步都算不上。
  毕竟是霍光选中的马。
  温柔的春风,一瞬间化作冰冷的刀锋,呼啸着擦过。
  如望很快就追上了乌云踏雪,成功地挑起了乌云踏雪的斗志。
  如望背着我,乌云踏雪则是空鞍,长时间追下去如望会输。
  我早想好了。
  从一个仆人身边擦过时,我顺手抽了他马背上的套马索。
  霍光教我用过。
  
  如望也被乌云踏雪的挑衅撩拨起了战火,追到它跟前,第一件事竟然是抬起前蹄狠狠磕在乌云踏雪后腿上,全然不惧乌云踏雪踢它。
  乌云踏雪确实也没踢它,只是提速飞奔,如望也顺着加速,风驰电掣一般地跟了上去。
  我稳着身形,用力夹紧马腹,分辨着时机。
  从乌云踏雪的反应看,我不觉得它是惊马,顶多是它觉得主人不怎么样不服气不愿意臣服所以跑了。这娃鬼精着呢!
  我可是第一次看见马也会像黄羊一样跑之字形甩开对手。
  乌云踏雪拐了几次之后越发得意起来,我发誓我甚至看到它回头挑衅如望!我觉得如望已经快气炸了——这个骄傲的小子,一向被我捧在手心里的,哪里受过这样的撩拨啊。
  我摸到了乌云踏雪拐“之”字的规律,瞅准了机会掷出套马索,中了!我差点被它拽下马,还好如望迅速追上,和我一起治它。
  我拽着绳索,稳着下盘以防被它拖下马。
  如望正是恼火的时候,抬腿就踹,踹完还撞,在它的帮助下乌云踏雪总算不那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