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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它不择地,坡地山地皆可!”李湛有些感慨地看着手中的东西,到现在为止他的心总算是放下一半。
大庆的灭亡跟天灾*脱不了关系,异族入侵,天灾不断,百姓饿死无数,如不是这样大庆的灭亡还没那么快。
沈佩脸色肃穆,“这确实值得一两黄金一个!”不占良田,亩产又高!每个朝代的灭亡最大的原因就是农民起义,而农民起义最大的原因是吃不饱肚子,如果能解决吃饭问题他几乎可以预见大庆的千秋万代!
“小东,拿几个去煮了,用油炸来吃更美味。”李湛吩咐上东说。扭过头来却看见沈佩护着珍贵的红苕,一脸怒气地看着他,“一个都不许吃,全部拿去种!”
虽说春天三四月种最好,现在有点晚了,但赶紧种下去还是来得及的。沈佩将这玩意全部种下去之后对李湛的好奇心真的是升到了顶点,因为他发现李湛对这红苕的产量十分肯定,仿佛亲眼目睹似的。不仅红苕,还有很多事情,比如说他与众不同的画,他收集的胡人蝌蚪文的书,他和那一群胡人谈笑风生谈……
李湛觉得压力山大,对于他会很多东西沈佩还是忍住没开口问,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总是幽幽地看着他,里面写着:我很好奇,真的太好奇了,求求你告诉我吧!
好想将那桃花眼打成狗熊眼,李湛捏紧了拳头,但想想两人的武力值又丧气的松开手。
见李湛又回避了他热情的散发着求知欲的眼神,沈佩失望地低下头,雪白的脸上似蒙了层灰似的,让人看了心疼不已,恨不得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
小东已经看不过去的用眼神谴责自家主子了,李湛狠狠地瞪他一眼,白痴!沈佩长得再美也是男人,老子对同样长了鸟的男人向来铁石心肠。想老子温柔点,下辈子换个性别再说,不对,就算换个性别也要他看得顺眼再说。
“师傅,我说你再用这种热情热心热切的眼神看着我,人人都会怀疑我们关系不正常了,我名声已经够坏了,请不要将它败坏得更糟。”李湛不为所动地说。
“好学生你真是冷淡啊!”沈佩哀怨地看着他,“你看你既对男人没好感,又不喜欢女人,难不成你喜欢不男不女的?!”说到最后声音又高亢起来!
李湛只觉得头上青筋都要爆出来了,这是哪门子的师傅?
“师傅你可以考虑一下变成太监,也许我会喜欢也说不定?”李湛恶意建议道。
沈佩难得的被人噎得说不出话来,干瞪眼。
沈佩的热情好不容易消减了些,但在红苕发芽长出苗之后,他的热情又高涨起来,果然是山地林地坡地皆可种!
李湛觉得沈佩那双桃花眼无处不在,仿佛想透过他的衣物和皮肤看到他五脏六腑去!这让他很不爽,从崇拜到想弑师,所以说偶像还是敬而远之最有美感!
既然他不爽,那就让别人也不想过得太爽!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召见了秦太医。
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前途无量的御医,但自从安平王召见他之后他就觉得自已变成了前途无亮了。
这是个不满三十的年轻人,却学人家年长的太医留着长长的胡须。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话在太医院让人体会最深刻,太医院里最受人欢迎的太医绝对是嘴上毛最多毛最白的那个!即使医术跟胡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老百姓就是喜欢胡子最长最白长相看起来最仙风道骨的那个。
秦太医其实很想告诉这些无知的百姓,白胡子飘飘,长相仙风道骨的更多是神棍!
但既然老百姓相信胡子,那他还是留着胡子吧,谁叫太医院里大家都在比拼胡子最长呢,卧槽!想不留都不行,没胡子就没病人,这世道就这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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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切如常,秦太医小心地给自已的胡子做过保养之后去上班了,正想去太医院满满都是医书的书室看会书,这可是他当初死命考进太医院的最大原因,那一屋子医书简直是医者的天堂啊!然后安平王遣人来叫他秘密觐见之后,仅仅半天秦太医就觉得自已从天堂堕入了地狱!
秦太医只觉得晴天霹雳,为毛他明明有点不舒服今天却坚持不请假呢,不,为毛他当初要进太医院呢,也不对,为毛他当初要当大夫呢?……
“你一定要确定让她怀个大胖儿子,还有一定要让那妇人将孩子平安生下来!”李湛严肃地说,却看到一张如丧考妣的脸。
“臣明白……”秦太医艰难地说,“臣一定保守秘密,不会让任何人发现!”发现了我还有命吗?安平王居然让有夫之妇怀孕了,还一脸紧张地让御医为她保胎!
天啊,地啊,他无语问苍天,为什么他会遇到这种事呢,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安平王的私事,他一点不想明白安平王给一个倒霉的男人带绿帽了,他一点都不想明白安平王居然重口味地挑战人/妻!他更不想知道安平王居然上了一个比他大一倍都不止的女人还有了私生子!
“需要什么药你就尽管报上来,每次你看完诊最好给本王备个案!还有如果有什么不对劲你先和本王商量,最好不要惊吓到孕妇,以免她落胎!”
居然这么关心那妇人!连人家心情都考虑到了!这就是让人蛋疼菊紧的“真爱”啊!秦太医一脸想死的表情怏怏下去了。
李湛不满地看着秦太医的背影,不就是叫他去帮马氏保个胎吗?为毛他一脸死了亲爹的表情,要不是他听说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嘴巴最严的大夫他还不愿意叫他呢。
李湛当然不知道秦太医确实是太医院里嘴巴最紧的御医,但也是最会脑补的太医!好在他不知道秦太医居然会脑补他和女人有私生子了,还是马氏那种令他作呕的女人,不然他非拆了秦太医的骨头熬汤让马氏亲口喝下去不可!
☆、第44章
一阵暴雨过后,夏日的火烧火燎仿佛一下子倒下一大盆水似的,火是灭了,但那种湿沉的热气还是让人极为不舒服。
花府最凉快的赏荷院里,一个二十几岁左右的少妇穿着最新款花软缎绿裙在乘凉,刚刚一阵雨打荷花,景色分外别致。
马氏伸了伸懒腰,无比怜爱的抚了抚自已的肚子。
“夫人,在水月庵的那个小贱人又写信给过来了。”一个仆妇过来低声对马氏说。
马氏不悦抬头,皱眉的模样让人觉得令人怜爱不已,单薄清凉的花软缎裹住的身段丰满窈窕,虽说称不上国色天香,但那份别致的温柔令人十分心折。
马氏伸出指甲修剪得无比整齐,还涂上粉红指甲油的手,从仆妇手上拿过信来。
费了好些时间才看明白信上写什么,这字太烂了。但这字越难看她就越高兴,小贱人的娘老贱人虽说是家道中落但琴棋书画都专门学过,好歹称得上是才女。但这女儿一看就识字有限,对于京城从小开始就注重精心培育的大家闺秀而言,小贱人可以称得上是目不识丁了,一想到这里,马氏就忍不住开心。
看了信之后,马氏更是开心不已。因为小贱人在信上写着自已怎么可怜怎么想回府,对未来感觉到一片黑暗,只有回到府中她才能继续过上衣含食无忧的日子。
看到小贱人在信中万般哀求花兰想办法让她回家,少妇得意地笑开了,活该!如果不是她,自已先前那孩子怎么会流掉!不过也是她自已太大意了,以为自已身边的仆人够多了不会出什么事,谁知道花静的怪力会如此可怕呢。
想起之前流掉的那个孩子她更是心疼不已,对小贱人的恨又深了一层。看着信上不经意间的水渍,不用说了那小贱人肯定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信,她冷笑不已,现在知道痛苦了吗?这才是开始而已!
随手把信往小几上一扔,“拿过去给她看吧。”
这个她指的是花兰,马氏恨不得将温氏留下的一切痕迹都抹个一干二净,花静和花林不在眼前碍她的眼就让她无比满意,但流着温氏血脉的花兰的存在还是让她感觉不舒服,这一再提醒她:她不是原配,她只个是填房。
相比起花静那没脑子的怪力女,花兰更让她忌惮。花兰表面对她这个继祖母恭恭敬敬,挑不出一丝错来,就算她夺了她的月银,花兰也没表现出任何异样!
今年春她没给花兰做任何春衣,花兰出去应酬只能着旧衣,但她还是安之若素,坦然的去赴宴。然后她这个继祖母丢了好大的脸,继祖母不慈,连衣服都苛刻名义上的孙女,人人都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之后她越是说花静是怪物,人人就越用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看她!
花兰心机重,像极了她父亲后院那些不要脸的狐狸精!想到这里她咬牙切齿,随即想到肚子里的孩子又努力让自已平静下来。
这孩子是我的福星,马氏低头掩住眼中的冷光,到时这孩子会成为这花家大好产业的唯一的继承人!花兰就算碍眼也不会太久了。
仆妇低头将信原样弄好,退下去了。
马氏思考了一会,如果直接把除族的消息告诉小贱人,啧啧,真想看看小贱人的脸色。目不识丁,再加上以后除族了,小贱人可是没娘家了,到时婚龄到了看小贱人能嫁到什么人家去,依她看就算是贩夫走卒都没人要她。就算嫁人了没娘家撑腰,她就辈子也不会好过。马氏想到这里嘴角含笑,不由得再摸摸自已的肚子,这孩子是自已的福星,她相信她一切都会心想事成的。
兰兰拆信的时候眼睛眯了一下,一道寒光闪过,毫不意外信又被拆过了。小姑姑一般来说信都是秘密送到铺子里的,如果是送到府里的信,里面一般都有鬼!
这信里小姑通常会作个记号,这信是不是第一次拆一看就知道了。
看着小姑姑写得悲悲惨惨的信,兰兰哭笑不得,再看看上面疑是泪渍的东西,兰兰更是浑身无力,她可以想像小姑姑一边写信一边到处找水绞尽脑汁弄泪渍的跳脚模样。小姑姑啊,你究竟是多想离开花家啊,这可怜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