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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实质上根本是个假问题,以致指鹿为马,炫人耳目。
像这样的假问题太多了:原本要讨论文学作品的优劣,而竟成为对作者的立场、道德良心的批判;本来是想确定文学的功能与价值,却跑去争辩作家是否出身穷苦大众、是否曾遭政治迫害。他们所谈,当然也颇为有趣,但那岂不就像在天文学里谈嫦娥和玉兔一样,文不对题吗?
当然,如果只是文不对题,倒也罢了。更严重的是,他们惯常表现出一副隔靴搔痒的姿态。譬如谈文学的定义,就从盘古开天讲起,某人说文学是天上之星,某人说文学是精神之癌,某人说文学是心灵的淤血,某人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征引浩繁,把读者折腾得如堕五里雾中。然后再折中拼凑一番,如和稀泥、如搅面糊。材料或许是好材料,但经过这么一搞,倒成了一锅肤浅囫囵而且错谬百出的大杂烩。
这就是目前文学概论的通病,因此它们大抵也是陈陈相因的。请看这两份目录:
甲乙
文学的定义文学的定义与价值
文学的特质文学的起源
美的情绪及想象文学的特质
文学与个性文学与感觉
文学与形式文学与想象
文学的起源意念
文学与时代象征
文学与国民性语言与文学
文学与道德创作与欣赏
诗文学与道德
戏曲诗
小说散文
文学批评小说
戏剧
文学批评
甲是本间久雄写于1926年的《新文学概论》,乙是台湾某先生于1981年出版的书。时间相隔虽远,却显然仍覆蹈前者的窠臼,并增加了许多错误。这样的文学概论,难道不叫人丧气吗?
据我之见,现在教授文学概论时,比较理想的是采用韦勒克(R。Wellek)与沃伦(A。Warren)的《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或王梦鸥先生的《文学概论》。但韦氏与沃氏之书,本为“新批评”一家之言,引例与术语亦纯属西方。这对研究者来说,固然是极好的参考资料,做教材却很不适宜。王先生的书,刊于1963年,目前仍是台湾最符合文学概论的著作,可惜文字艰涩,其语言学立场的文学理论亦为一家之言,且不易为读者所理解。
依我看,文学概论不能不是“以某一派文学理论为基础的对文学问题之处理”,但它与一个理论系统毕竟不同,它必须是个开放的系统。因此,它应该在每章之后开列若干进阶书目,或设计一些问题与讨论。进阶书目尽量挑选精要、易购、易读的书,一方面等于是每一章的附注,使读者可以按图索骥,深入查考;一方面这些书又常与作者所谈和意见不尽吻合,可以提供读者继续思索的空间和资料,培养他们逐渐建立自己对文学的兴趣和写作的能力。“问题与讨论”的设计,也当是如此。
唯有如此,唯有弄好文学概论,我们的文学教育才有希望。
我怀此希望甚久,一直在盼望天降英才,来替我们擎灯开路。但,我真是失望极了。虽然有时也想,河清难俟,说不得只好自己来勉力一试了。可是毕竟才疏学浅,不敢造次。
恰巧这时,友人李瑞腾介绍我替《文艺月刊》撰稿。承俞主编允平好意,命我写一文学理论专栏,瑞腾遂建议我仿宗白华的《美学散步》,来一趟文学的散步。因为散步虽有起讫,却无规矩;虽有章法,却不期于严谨精密。偶然适志,更不需如舞蹈之必博人欣赏赞叹。这倒很符合我的脾性,因此闲闲着笔,缓缓为之,散步至今,已二十月矣。岁月可念,人事堪惊,而且也走得有点儿倦了,想回家睡个觉,所以就此打住,聊做个人世的纪念。
当然,这次散步,也很想走出个文学概论的格局,但此书之所以不敢径称为文学概论,正是想用以期待我们能尽快有一本真正的文学概论出来。
1985年端阳,写于台北龙坡里
何谓作品?
第一章 欣赏文学“作品”
001。何谓作品?
欣赏,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我们每天都在欣赏花、朝阳、月光、电影和美女。拿起一篇文学作品,作品封面上印着设计者精心绘制的图案,封里扉页上镶有作家玉照及他的大名,作品里一行行排列整齐的文字,又浮动着智慧和热情的光芒,于是,我们陶醉了。“我在欣赏文学作品”,我们这样说。
然而,知识和理解力,总喜欢给人带来麻烦。一位漂亮的姑娘,如果知道每次微笑要牵动若干块肌肉,她的笑靥就要冻结了;假若我们知道“欣赏”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活动,我们的沉醉可能也要稍微保留一下了。
例如,你说你在欣赏文学作品,可是你想过真的有“作品”(text)这回事吗?一支曲子,不同的乐师各有各的演奏法。一本书,不同的人也各有各的欣赏结果。作品,只因为它装订印刷得如此精美,扉页上又题着作者的大名,你就认定了它是真实的存在吗?……
假如我们头脑还不太笨,就应该知道:“欣赏文学作品”这一活动,显示的是作品与读者之间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关系项:一是作品,一是读者。而这层关系若要存在,两个关系项都得具备若干条件才行。什么条件呢?作品必须是可以被欣赏的,读者则必须是有能力欣赏的。只有这两个关系项和两个条件同时成立时,作品之被欣赏才有可能;否则,便都不免让人跌跤。
首先,我们来谈“作品”。
作品,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作者通过意念之活动而写下的一组文字。这组文字因为是作者意念的构造物,所以,它不是散漫如儿童画壁的涂鸦,而是有组织、有意旨的文字系列。
作者的意念是作品不可或缺的元素,但是作品的意旨是否等于作者的意念呢?不知道!何以不能知道?我们留着以后再谈。现在我们要说的,是刚才曾经提到过有关作品是否存在的问题。
002。作品是否存在?
就像刚刚我们说的,作品有其意旨。近年来新兴起的“读者反应理论”(theory of readerresponse criticism)就从这里发展出一套观念,认为读者在“欣赏”时,感知者与感知的对象其实是主客不分的(采取现象学的理论立场)。所以,作品不可能有独立的机能与意义,作品之存在决定于读者的创造和参与。换言之,阅读不是被动地发觉意义,而是积极地创造意义。
因此,读者坐下来阅读或欣赏时,他的工作不是读作品,而是在写他自己的书。在这种情况下,作品只不过是“烘干了的纸浆上炭渍的整合构形”,若无读者之参与,它的性质和意义都不存在。
这种理论看起来实在太离奇了,令人难以相信。譬如我们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孩,并且欣赏她的风姿与谈吐时,忽然有人跑到你面前,告诉你这个女孩其实并不存在,你相信吗?
你当然不信,但也不能完全不信,因为此中实有部分真理在。
在知识论(epistemology)的传统上看认识活动,譬如认识一篇作品或一位美女,主要的依据建立在感官经验和理性推论中。通过感官经验和理性思辨等能力,我们认识了物的存在。然而,这种存在并不一定是真实的存在,因为人类的感官经验和理性思辨能力是否必然准确,已经是个绝大的疑问;每个人的感觉能力、经验层次和范围、思辨方向等等,也是各不相同,谁能保证认识必然等于实在呢?《庄子·齐物论》曾经举了一些例子,说明认识活动的差别性和虚妄性,很值得我们警惕。
其次,我们必须知道,我们之所谓认识,其实往往超越了认识的范畴。因为见一美女时,认识活动其实只提供了“一个脊椎哺乳类直立雌性动物”的认识结果;见一作品时,认识活动确实也仅止于认识到“烘干了的纸浆上炭渍的整合构形”而已。作品的意旨和美,则属于意义与价值的层面,非认识所能及,而在于读者所给予的意义和价值判断。美女之是否为女,可以很少争议;但其是否为美,就人各异词了。作品是一堆文字,没有问题,但其是否为文学作品,跟美女之所以为美女一样,都不是她们本身所能决定得了的事,而必须仰赖读者的判断。
有些主张“实在论”的学者不了解这个道理,把“认识”跟“实在”等同起来,认为只要读者不太快加入主观的判断,而把作品整个文字格式当做一个认识的对象来客观观察,就能够发掘作品的意义和美的成分。这一派文学观念,当然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新批评”(new criticism)。
所谓新,是指他们反对传统的传记式批评和印象批评,主张作品就是存在于那里的一组文字,分析这组文字构形的美学特质,才是真正的、科学的、客观的文学批评观念。
这一派文学理论,正如上文所说,无法触及意义及价值的层面,只能理解到文字的组织形式。就像看一女孩,它无法讨论这女孩是否美,也无法探索她的气质、品德、思想、社会角色、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而只能分析——分析她的鼻子距离眼睛多少公分,头发长多少、有多少根,脑袋直径多少,手跟脚的比例如何,肌肉纤维组织怎样……并坚称这种分析就是在发掘她“美的元素”。但因为美的元素并不等于美,认识也不等于实在,所以“新批评”便逐渐没落了。
意识批评继新批评而起,反对我们把作品当做对象,研究其形式、意义的各种解释及修辞特色的分析方式,而认为作品应该是“活动”或“经验”,不是对象。作品是作者意识的经验。经验具现为文学,靠着作者在心灵中努力地以语言建构经验,并寻求了解经验的持续锻炼。而这种融合“生活的经验”和“意识的活动”的创造,即是融合人对主客体感知的创造。为了进入这一意识活动,读者也必须发展出一套主客合一、系统地同情了解的方法,尝试去再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