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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凌飞扬这么强大的原因。
陈凌便问起凌飞扬的平常修炼。凌飞扬却也是知无不言,他道:“血月真气的力量非常厉害。七级强者一扑之下,能有二十多米,接近三十米,全力爆发拳头的力量,也有接近两千斤。但这都是突然的炸劲,但正所谓正所谓,刚不可久这样的高手,刻意修炼,磨练心境,也可以做到沉静,达到宗师级别。忍如蝼蚁苍蝇,腾如九天神龙,一怒之下,血溅五步。这样的拳意,虽然是武人的上乘境界,但仍然不是大定大安。无法领悟真正的天地玄妙。”
陈凌点点头。道:“起初我也认为武者一怒,血溅五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是武者的最高情怀。但是如此做,终究是小乘。大乘之境,应该是不怒而杀,稳如天地至尊佛”
凌飞扬微微一笑,道:“不错,我的老祖宗也是悟出了这个道理。所以他给我们留了一套法门。”
“哦,什么法门”陈凌来了兴趣。
凌飞扬笑了笑,忽然前去打开一扇柜门。柜子里居然有一块小型石碑。
“陈兄,你看上面的字。”凌飞扬说道。
陈凌看了过去,只见石头上写了八个字,但个个字的线条都很古朴,有的笔画似蚯蚓弯曲,有的笔直锋利如剑,有的笔画飘渺如云气,有的笔画虽然只是一点,但高高悬于天上,大气磅礴。
这八个字的神韵,似飞龙神鸟,好像天地王者,俯瞰众生。
陈凌虽然不认得这八个字,但其的蕴含的意境,却好像充塞进胸膛。
“这是什么字”陈凌看着,突然用手轻轻一翻,把石碑翻了过来,只见石碑的背面,竟然清晰的出现八个字的反体手机请访问:
第478章小妹的心思
第478章小妹的心思
这显然是刻碑者的笔力,直接渗透过石碑
“王羲之写字,入木三分。笔墨渗透进木的纹理里面。这刻碑者写字,居然能渗透岩石绝对的高手”陈凌暗暗咋舌。
“这一定是凌兄的杰作了”陈凌看字识人,说道。除了凌飞扬,世间有几人有这个本事呢
凌飞扬笑笑,道:“不错,是我写的。书法大家,以写碑为最高境界。书法高明的人,力透纸背。书法大师,入木三分。书圣则是笔力可穿金石。这三重境界,和武功的道理乃是一样。一杆笔,就是一条大枪,一条大枪,就是自己的拳。”
“这八个字,是什么字我看着,大气磅礴,好像天地命运,寿命福禄都在其蕴含。”陈凌问道。
“这八个字,并不是我们古瞋国的字。是上古时的鸟形字。鸟是能飞上天的,古人认为这种字可以和鸟一样,能与上天沟通。”凌飞扬说完,淡淡道:“这八个字的意思,读起来就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当然有磅礴的大气在里面了。”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陈凌虽然书读的不多,却也是知道这八个字的来历的,当年秦始皇命宰相李斯以和氏璧作皇帝玺,命丞相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法门,一般人用手腕写字,高明人用胳膊写字,上层书法,用身体写字。书法如练拳。用鸟形写这八个字的运笔方法,是我们神皇宫的拳法最高层次的锻炼身体和陶冶心情,养内在气质的心法。老祖宗当年也写八字,林兄你知道是什么吗”凌飞扬问道。
陈凌摇头,道:“不知道”
凌飞扬道:“老祖宗是神皇宫第一人,他的拳法,武道修为,至今也无人能够超越。他所写的八字是天地玄黄,唯吾独尊”
这是一股绝对的霸气
陈凌明白了,长期用心意来写字,锻炼意境,让心沉静。而写天地玄黄,唯吾独尊。就好像剑皇李暹在泰山金顶汲取皇者大气。
凌飞扬的老祖宗长期书写这八字,心意融合进去,自然能养出庞大无匹的气势来。同时又能让心意陷入沉静,不动如山,一动天崩地裂。
这个法子和自己的内家拳养大势其实是异曲同工。由此可见,天下大道,果真是一法通而万法通
正所谓,大道三千,皆可成仙
三千条道路又如何,最后的终点却是一个仙字
“凌兄,你家老祖宗虽然厉害。但他的意境是一个吾字。而你的这八字则格局更高,假以时日,你并不会在你家老祖宗之下”陈凌随后由衷说道。
凌飞扬一笑,道:“我虽然敬重老祖宗。但是在武道修为上,却不会谦让。我之所以选这八字,也有这层意思。”
陈凌也懂了凌飞扬的练拳法门,不过对他来说也没多大的用。因为他的大势已经养成。
两人聊的很开心,在打法上也各自有收获。
两人一直聊了五个多小时方才作罢。
吃过午饭后,凌飞扬便去休息。他的伤势还是没有多少好转。这个伤,陈凌也帮不了忙。需要他自己修养。
陈凌吃过饭后,便陪着宁小妹去四处逛逛。陆红霜没有来,她是刻意给陈凌和宁小妹相处的空间。
黑王却也跟着一起。陈凌与宁小妹的话并不多,但相处起来却不尴尬。陈凌会时不时的恶作剧,捏捏她的脸蛋逗她开心。每次看她脸蛋红的像苹果时,陈凌便觉得这傻丫头真是可爱到让人爱不释手。
到了后面的山上,黑王找到了水龙果。献宝似的递给陈凌。陈凌掰开水龙果,将果肉送到宁小妹的嘴前。宁小妹脸蛋一红,想伸手自己拿。
陈凌却道:“张嘴”宁小妹拗不过陈凌,张开嘴。
吃了之后,陈凌便道:“好吃吗”
宁小妹点头,道:“好吃”
“不要想太多了。”陈凌随后轻轻拍了拍她的香肩,道:“以后我就是你哥哥,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扁他。不过哥哥也希望你能开心一点,知道吗”
宁小妹眼眶顿时微微泛红,随后重重点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说不清楚。是像喜欢男人一样喜欢他吗但是却又不反感他和红霜姐的亲热,。心里还会希望他们幸福。但是他冷落自己时,又会格外的失落心酸
这时候听到他温柔的话语,宁小妹心感动的想要落泪
一见杨过误终生
陈凌一众人第二天便随凌飞扬前往神皇宫。
陈凌看了手表的时间,来此处已经有足足七天了。
离大气运降临千世界的日子已经越来越好一个月二十七天的时间看似很宽裕,但到底够不够还是另说。但这个事情,急也急不得
去神皇宫的路程遥远,令陈凌想不到的是,凌飞扬有马车。
一共两辆华丽的马车。凌飞扬和周淮安一架。陈凌和宁小妹,陆红霜一架。至于黑王,黑王则是不喜欢坐马车,时而会奔腾在骏马的前面。
这种血月之下生长的马,肤色很怪异,呈暗红色。但是这种马,要么不能存活,一旦存活,力量奇大。
马车的质量非常牢靠,而在这千世界里,路还是修过的路。这一次,众人走的不是高,高上车太多了,清除不完。而马车的通道也早已清除出来。所以一路过去,都很通畅。
虽然凌飞扬这些高手的脚力比骏马要厉害。可是既然身份在这里,没什么急事自然还是要坐马车的。
陈凌第一次坐这种马车,觉得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这马车很宽敞,可以躺下睡觉。而且马车的壁层里还有冰镇的美酒与葡萄。
陈凌枕在陆红霜的大腿上,这一路而去,别提有多惬意了。
醉卧美人,醒掌天下权这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啊
这一路去,陈凌很放松。也没有任何尸灵敢来打扰。这样下去,陈凌发现这千世界待久了,其实也挺享受的。
陈凌还明白了一些东西,在这个千世界里。虽然血月是罪魁祸首,但是人们也离不开血月。血月有光合作用,能让人强大。也可以让稻子,谷物生长。不过这个都需要特定的环境和种植技术。
如果没有血月,这个千世界便有可能会坍塌
千世界到底是如何成立的,没人说的清楚。就像也没人说的清楚,这天地宇宙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会有人,会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
天地之奥秘,永远无穷无尽
无法探索清楚。
从此处赶往神皇宫,历经千山万水,于五日之后。
神皇宫终于在望
神皇宫是宫殿的名称,进城的时候,陈凌看见了古城墙外有两个大字。滇城
滇城的附近依附了许多小的城池,城池里都是古瞋国的居民。在这里,百姓也算是安居乐业了。而滇城则是类似国的首都,北京。
滇城的守卫非常严密,等闲人休想进来。不过陈凌跟着凌飞扬的马车,自然是畅通无阻。
一入滇城,便能见到里面的繁华盛世景象。
街道宽阔,商贩林立
里面的房屋建筑都是古风古韵,陈凌从马车里看外面,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令陈凌好奇的是,这滇城里,四处都有路灯。
陈凌望着高空悬挂的灯,那灯盏里散发出柔华的光芒,将周围照的明亮无比。
“这有电”陈凌奇怪极了,问道。
陆红霜便解释道:“这是用蓝田宝石与夜明珠混合,配合了血月所折射出的光芒。这种技术是神皇宫先发明的。后来索罗斯家族也借鉴过去。这种宝石在上面,谁也不许去偷。一旦有人偷窃,刑法相当严酷。老百姓也对偷宝石的人极其痛恨。”
这倒很好理解
在这个千世界里,这种灯光已经是生存的必需品。你来偷这个,当然会让老百姓愤怒。
陈凌也必须佩服人类的智慧,不管环境再怎么恶劣。人类总是能想办法让自己生活的很好。
一路过去,陈凌看见了卖冰糖葫芦的,看到了华灯,看到了一群古人打扮的商贩,老百姓,游人,骚客,佳公子,羞涩的千金小姐。
穿越了,穿越了,尼玛
这是陈凌的感觉,其实也是陆红霜和宁小妹的感觉。他们也是第一次来神皇宫啊
目睹这些情状,陈凌心不免感慨。自己到目前为止虽然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和艰险。但是也经历了太多的人生精彩。
也绝对算是不枉此生了
已经活过,精彩过,不是吗
用名著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话来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