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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四十万乃至八十万的军队,并不要国家一文钱,一粒米来给养,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立生产。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将近三百个),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之所谓关内,即山西函谷关以西长安四围之附近地区。其余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个府,便分布在全国,而山西和其他边疆又比较多一些。其他地区又少一些,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并无一府的。府兵也是到了二十岁才开始服役,每个府兵须到中央首都宿卫一年。此外都在本府,耕田为生,而于农隙操练。当宿卫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商贩则正如汉人所谓践更。只汉人践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则向中央服役而已。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的,宿卫一次得五番,一千里的七番,一千五百里者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十二番。照番数计算,五百里者往返两次,适抵二千里者往返一次。一千五百里者往返三次,适抵二千里以外者往返两次。计番数,可以轮番到中央,上宿平均劳逸。若遇国家有事,则全国各府均可抽调,并不与宿卫番数相干。这是说的兵队。至于军官呢?在中央直辖有十六个卫,每个卫,都有一个名称,各卫的都设有大将军。有事打仗,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军队回到本乡,在他府里有一个折冲都尉,是主平时训练的。所以唐代养兵,既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使预问政事。除却战事外,也并不统带军队。武官立功,以勋名奖励。文官份品级,武官份勋阶。故武官又称勋官,勋官有爵号无实职。立功以后,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然而他获有勋爵,国家社会对他自有某种优待。有事是经济的,有时是名誉的。《木兰词》所谓策勋十二转,勋位也是一级一级升上的,这不是升官,而是升勋。武官有勋无职,因此并不干预政治,而自有其尊荣。唐代就根据这个府兵制度来统治全国,同时向外发展,变成当时全世界第一个强大的国家。
但后来府兵制度也失败了,怎样失败的呢?这也不是当时人不要此制度,而实由于人事之逐步颓废,而终至于不可收拾。第一,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轮值宿卫,这些当宿卫的府兵,论其家庭经济,都是很殷实的,平素的生活也都过得好,这因穷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准当兵的。在唐太宗时,这种士兵到中央宿卫,皇帝自己也时同他们在宫廷习射。政府看得起他们,他们也就自觉光荣。后来天下太平,每常几万人轮番到中央,没有事情做。皇帝当然也不再注意到他们了,于是今天某大臣要盖花园,明天某亲贵要造宅第,都向军队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帮忙。士兵变成了苦工,受人贱视。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规避。第二,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阵亡,军队立刻把名册呈报中央,中央政府也马上会下命令给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难士兵家里去慰问,送他勋爵,给他赏恤。阵亡军人的棺木还没运回,而政府一应抚恤褒奖工作都已办妥了。这等事关系极大,尤其在军队的精神上,有说不尽的鼓励。我们看现代西方国家,也在这样做。但中国唐代,早就这样做了。到后来,军队和政府,还是犯了一个松懈病,疏慢病。军队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报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头转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为此事到他家里,战事也结束了,军队也复员了,但死者家属,还不见政府派来人。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这样地渐渐失去了。此外已经有了相当勋位的军人,正因为勋位仅仅是一种荣誉,并不与实职官员一般,换言之,他还是一个兵。而于是政府要员,有时还要派他去服力役,给差唤。因此勋位在身,不为荣而转为辱。倘使别人称呼你勋位如中尉、上校之类,已不是一种尊敬,而成了一种讥讽了。武官的勋名被人看不起,军人的地位也就堕落了。后来愈趋愈坏,政府刻意开边,开边需要防戍边疆的军队。本来府兵打完仗就复员,现在变成没有复员了,要你长期戍边。最初去戍边的,还可交替轮番,后来后方不上紧,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旧的要想复员也复不成。于是两年三年地继续,而这些兵本都是殷实之家的子弟,他们的衣服、马匹、兵器,都是自己置备制造随身携带去的。因为他们天地不要租,又不要向国家当差服役,所以有力量自备武装,长短肥瘦当然称身,刀枪轻重,也能配合他的体力,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这些的,前途立功,也要靠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马匹都很好,很讲究,很精良,这也是府兵之不可及处。而且那些府兵,仍恐国家薪饷不够用,随身还要带点零用钱。唐代用绢作币,大家携带绢匹,到了边疆,边疆的营官说:你们的绢匹该交给我,存放在储藏室,待需要时再领取。于是故意叫士兵们作苦工,一天做八点钟的,要他们做十点钟,吃睡都不好,处处折磨他,希望他死了,可以把他存放的财物没收。这许多事,正史所不载,要在许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然而正因为这许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即如杜工部诗:“一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这就是说军队没有复员,没有休息了。于是府兵怕到边疆,在本府先自逃亡。出外不返的,也都家破田荒,没有后代了。后方兵员枯竭,政府有钱有势,不在乎,临时买外国人当兵。边疆上逐渐都变成外国兵。安禄山、史思明,看他们名字是中国式的,而且是中国边疆大吏,寄付与国防重任的,实际上就都是外国人。打平安史之乱的李光弼,与郭子仪齐名,其实李光弼也就是外国人。这是唐代一个特殊现象。这因唐代武功太大,四围都成中国的下属,唐太宗已被称为天可汗,这如称皇帝的皇帝,唐代实在太富太强了,他们忽忘了民族界线,他们不懂害怕外国人,不懂提防外国人,大量使用外国人当兵作将,结果才弄得不可收拾。于是唐代的府兵一变而成为藩镇,军阀割据,胡族临制。那真是惊天动地的大变迁,那何尝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的变动呢?所以我们要研究政治制度,也该放大眼光,不要单就制度来看制度才得呀!
五、唐代制度综述
现在再略一综述唐代的制度。论中央政府之组织,结束了上半段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论选贤与能,结束了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论租税制度,结束了上半段的田阻力役土贡分项征收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单一税收制。论到军队,结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而开创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综此几点,我们可以说: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唐以后中国的历史演变是好是坏,那是另外一回事,但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就再没有罗马。唐室覆亡以后,依然有中国,有宋有明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最勘研寻的一个大题目。这也便是唐代之伟大远超过罗马的所在,更是它远超过世界其他一切以往的伟大国家之所在。但专就中国论,汉以后有唐,唐以后却再也没有像汉唐那样有声色,那样值得我们崇重欣□的朝代或时期了,那也是值得我们警惕注意的。
第三讲 宋代
一、宋代政府组织
甲、宋代中央政府
在我们要讲的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转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此刻先讲宋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从相权讲起。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迫于外面一切形势,改头换面,添注涂改的在变。纵说它有变动,却不能说它有建立。宋之于唐,只好说像东汉之于西汉,有事而无政。有形势推迁,而无制度建立。
乙、相权之分割
宋代的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本是晚唐五代传下的一个新机构,宋人不能纠正,把它沿袭下来,成为一重要官职。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书和枢密对立,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
再论财政:宋代财政,掌握在三个司,司本是唐代尚书六部下面的官名。但唐代自安史乱后,往往因财政困难,而甚至有宰相自兼司职的。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却变成政府财权专落在司的手里。所谓三司──第一是户部司,第二是盐铁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经济出纳的。在唐代,有宰相亲自兼领尚书的一个司,如盐铁、度支之类,为对财政问题直接处理方便起见,此虽不可为训,究竟是由宰相来亲握财政大权,还可说得去。而宋代,则此三个司的地位提高了,独立起来掌握著全国的财政,这是极不合理的。所以王荆公为神宗相,想要变法推行新政,第一措施,便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重新组织起来,统一到那个新衙门(即制置三司条例司)里。这一措施,在荆公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正如唐代之由宰相来兼领司职。司马温公对此极表反对,他说,财政该由三司管,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让两府侵其事。这里却见到荆公温公对当时制度上之一种歧见。荆公之意,是想把财政大权仍隶属于宰相,这属制度问题,非人事问题,与当时三司长官之称职不称职不相干。荆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