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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敌人,发起了无情的攻击。
鲜卑人,崩溃了。
最先逃走的,是那些留在后排的“马桩子”。
所谓的“马桩子”,指的是鲜卑骑兵中,被留下来,负责牵住其他战士的战马,防止战马无故走散的人。这个人,通常在所属的编制中,是战斗力最为弱小的一个,才会在战场上,被派做不直接参与战斗的“马桩子”。
既然如此,“马桩子”们的胆色,难免比一般的战士要差一些。可是,从逃跑的便利程度来说,“马桩子”却是最方便的。
张燕飞一般的杀入敌阵,片刻之间,阵斩鲜卑小帅。这样的打击,让所有的鲜卑人,恐慌无比。固然还有人想要战斗到底,可眼看形势不妙,掉头就逃的,也极为不少。
连战兵都出现这样的波动,“马桩子”们,就更害怕了。当然,最害怕的还要数被张燕长枪所指的那个“马桩子”。看着从枪尖滴下的,从小帅体内带出的鲜血,那个“马桩子”失魂落魄的大叫一声,飞快的翻身上马,用力的一扯缰绳,掉头就跑!
这一跑不要紧。可是,别忘了,还有五、六匹马,被这厮抓在手上呢!
于是,一人逃跑,带动一群马儿逃跑。一群马儿逃跑,带动了所有骑马者的逃跑!
骑马者的逃跑,使得所有的马匹开始乱跑。这样的局面,对那些还在马下步射的鲜卑人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第59节 汉家有好甲
面对着乱成一团,又失去了坐骑的鲜卑人,张燕骑着新抢到的好马,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所过之处,杀伤极大。
见到战局出乎意料的顺利,谢逊自然不会傻站着不动。鼓号声响起,谢逊从本部兵马中,分出一个百人队,只披着轻甲,手持短兵,呐喊着向混乱的鲜卑人杀去。
半刻钟之后,当一只新的鲜卑骑兵,远远出现在前方时,张燕已经带领着部下,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大队人马之中。很快,距离谢逊部不到一百步的张狂本部,就收到了谢逊的简略战报。
“我军死七人,受伤二十一人。斩首……一百二十!俘虏……一百六十!缴获战马……六十七匹!此战,可谓全胜!”
谢逊派出的传令兵,激动的向张狂汇报。以谢逊部派出作战的人手数量而言,这样的战果,可以说是极为辉煌的。哪怕是打老了仗的张狂,对这等战果,都听得极为满意,就更别说谢逊的部下了。
“很好!”
张狂面带笑容,对传令兵说道:
“回去告诉谢仟长,功劳记下了。想想他的外号,一只兔子,能够填的饱他的胃口吗?”
片刻之后,张狂的这句话,被传令兵传到了谢逊的耳朵里。谢逊听了,哈哈一笑,愈发是豪气冲天。他的外号,还是张狂无意中取的,号称“金毛狮王”。张狂这是将鲜卑人当做了兔子,来激励谢逊,建立更大的功勋。
“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谢逊的大嗓门,展现出它的威力。而首战完胜的太行军,一个个也是神采飞扬,大声应和着主将的激励。
“汉军!”
“威武!”
巨大的声音,远远的在草原上传开,让一里地之外的鲜卑大王和连,脸色变得更加阴晦起来。
和连是个聪明人。他的父亲,一代雄主檀石槐,自然知道,一个好的继承人,对于鲜卑部落联盟来说,拥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所以,从和连很小的时候,檀石槐就重禄聘请了身边的才俊之士,教导和连与他的兄弟们习文练武。无论是论文才,还是比试武艺,和连都是诸兄弟中的佼佼者。除了他那位死去的兄长,没有哪个能够比和连表现得更加出色。
但是,聪明人所做的事情,未必都很聪明。
因为,聪明人往往会将事情想得过于复杂,从而犹豫不决。这一点,和连在屡次的战场指挥中,体现得极为明显。
就比如这一次奇袭美稷。若是其他鲜卑人当主将,一看敌方已经严阵以待,讨不着什么好了,多半就当机立断,率军掉头就走。若是这样,张狂是完全拿鲜卑人没有办法。
然而,和连这时候,不光考虑了战场情形,还要考虑自己在整个鲜卑人中的影响。想得太多,使和连该撤而不愿撤,想打却不能打。这种犹豫,让张狂抓住机会,成功指挥大军,进逼到鲜卑人的营地跟前。
这个时候,若是和连抓住太行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的实际,主动出击,虽然未必能赢,却也足以有效的威慑张狂,让张狂不敢随意的出击。
或者,干脆乘机撤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汉军虽然在占领南匈奴故地后,得到了大批的优良战马,毕竟骑兵数量有限。真要是追击鲜卑人,凭借鲜卑人的骑兵优势,只要付出一些轻微的代价,就可以摆脱汉军的追击。
可是,在第一波出击的鲜卑骑兵,大败亏输的逃回营地之后,鲜卑人士气大受打击。如果此时撤退,气势汹汹的汉军骑兵,必然会毫无顾忌的穷追猛打。鲜卑人若是还想要全身而退,怕是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
这些关节之处,不用其他人提醒,和连都已经想明白了。但是,明白归明白,接下来的决断,和连依旧难以作出。
——战,还是逃?
在犹豫中,和连原本相貌堂堂的脸,被笼罩在一层灰暗当中。从身边亲卫的角度来观察,哪还有身为据地万里,统帅数十万之众的鲜卑大王的那种威严?
——和连大王,毕竟比不上老大王啊……
但凡见识过原来檀石槐风范的亲卫,心中无一不是这样想的。
“大王,现在事情紧急,已经没有选择了啊!”
一个须发皆白的魁梧老人,大声的催促和连。在当前的弹汗山王庭中,敢于这样直接提醒大王和连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檀石槐昔日的亲信,和连的丈人,中部鲜卑大人:
柯最。
柯最出身鲜卑大族,自幼拜汉人士子为师,学习儒家典籍,精通算数。原来在檀石槐身边时,他主要从事后勤管理,很少随军出征。
这次柯最出马,本来是为了统计大军在美稷城里,所得到的收获的。但是,他毕竟也是在军中呆过的老人,对军中的各种突发情况见得多了。看到如今的局面,柯最既然看出了不妥,终于还是忍不住,敦促和连赶快决断。
和连毕竟是个聪明人。他只是因为想得太多,这才显得举棋不定。但是,当形式变得明朗起来,适合的选择已经不多的时候,和连还是能够准确的做出决断的。要不然,他又不是檀石槐的长子或者幼子,凭什么能顺利的排挤掉其他的兄弟,成功登上鲜卑大王的宝座呢?
“传令下去,撤军!”
艰难的说出这句话,和连的脸色显得越发的灰败。他拨转马头,一边交代,一边向大营走去。
“偏何,带一半铁骑断后!”
“遵命!”
一个身披精致鱼鳞甲的魁梧骑手,大声的应诺。此人便是偏何,弹汗山常备骑兵——王庭铁骑的首领。虽然他出身卑微,却由于勇武过人,被和连看上了,一路提拔“王庭铁骑”首领。
每当和连与敌接战,见到形势不妙,想要撤退的时候,负责断后的,都是此人。结果,在那些对和连不太服气的鲜卑大人口中,偏何就有了一个外号,叫做“牛尾巴”。
这是什么意思呢?
牛的尾巴,是用来做什么的?
赶蚊子、苍蝇的。
如果将追兵看做是恼人的蚊子、苍蝇什么的,那偏何这根尾巴,就需要反复的出动,阻止追兵逼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外号,颇有些夸奖偏何的意思。
但是,单凭“牛尾巴”这个词,就不能说是个好听的词语。以出身来评价一个人,并不是大汉士人的专长。在草原上,这种观点可是更加流行。
不过,不管怎么说,光凭偏何率领着用来断后的那五百骑兵,任谁也看得出,这是一支精锐中的精锐。
要看出这一条,单凭一点就够了。
在铁器稀缺,不少牧民只能使用木头、骨头和石头做武器的情形下,这五百名“王庭铁骑”,居然能人手装备一副玄铁甲!
这样的装备,已经无限逼近大汉最精锐的北军五校了!
以鲜卑人那落后的锻造和制甲技术,绝无可能打造出如此多的精良铁甲。如果要追根问底的话,只能感慨当年的老大王檀石槐,留下的底子真是厚实啊……
檀石槐一生中,东征西讨,缴获无数。可是,在铠甲方面,他收获最大的一次战役,却还要属十多年前,与汉军之间所发生的“落日原之战”。
“落日原之战”里,鲜卑全民动员,起兵十万余,以“诱敌深入,待其疲惫,击其惰归”的战略,一举歼灭汉军两万余人。那一仗,鲜卑人虽然最终付出了士卒死伤高达一万余人的代价,可是收获也丰厚得吓人。光是缴获自汉军的,保持完好的玄甲,就高达两千余具。
这些来自大汉的上等玄甲,极大的提高了弹汗山大军的披甲水平。即使是在十多年之后的现在,弹汗山手中,依然有接近两千具的,基本上完好无损的玄甲。
不过,在这一战里,“王庭铁骑”的另外一项装备,比起玄铁甲来,还要关键得多。那便是:
战马。
ps:今儿有些感冒受寒,连打了数十个喷嚏,感觉鼻子都要肿了。不爽。
晚上躺到头痛缓解,起来更新,居然发现有站内短消息,说是本书本周将获得潜力频道潜力力荐,窃喜。
此记为念,以作小感。
第60节 王庭选良马
草原民族的兵制,一向是全民皆兵。游牧骑兵需要自备武器、铠甲和马匹,来响应首领的兵役征召。然而,和连手下的一千名“王庭铁骑”,却是一个例外。
“王庭铁骑”的建立者,当然是鲜卑雄主檀石槐。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维持对其余鲜卑部落的军事威慑力,檀石槐下令,所有的鲜卑贵人,必须派出自己成年的儿子和侄子,去弹汗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