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的要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吗?生儿育女吗?饶是乐乐再乐观、再没心没肺的,也觉得有些别扭,有些不好意思。
乐乐往深一层去想,其实真正困扰她的是,真的要跟这个男人圈圈叉叉吗?还不熟呢,怎么好意思推倒或者是被推倒。
越想越烦躁,为了掩饰这份烦躁,乐乐缩在炕角低着头猛扎了几针,绣着绣着,这心里就像住了二十五只小老鼠,挠啊挠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房间里只有阿信削木头时,木屑落地的声音,和时钟嘀嘀哒哒的声音,乐乐觉得自己的头皮越来越紧,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发痒,想挠又觉得不好意思,不挠又感觉坐都坐不住。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待在这静悄悄的屋子里,想着一会儿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简直就是度日如年,临刑的囚犯不会就是这个感觉吧?
呸呸呸太不吉利了。
乐乐抬起头看看坐在炕边的阿信,也不知道他刻的是个什么东西,只有手指头肚大小。
炕桌上点了一根蜡烛,上面罩着一层圆弧形的玻璃罩,光源瞬间就被放大很多,好像同时点了十根蜡烛一般。
在烛光下,乐乐可以清楚的看到阿信脸上的那道疤。
虽然她这一天来一直对那疤视而不见,可心里终究还是好奇,早上看得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疤呀
那应该是一道刀疤吧,长长的,肉红色,凸出出来,像是趴了一只大蚯蚓,那大疤到了左眼那里,大概是因为眼皮子总在动的缘故,没有愈合好,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皮子上揪揪了一大球,待到闭上眼睛的时候才看得出来,那疤变得跟像九曲十八弯的黄河似的,好在没有伤到眼珠子,视力没有受到影响。
除了上下眼皮,脑门、脸颊这些地方,因为疤痕的关系,两边的皮肤也是十分不平整,纠结着带着一股杀气,尤其是他板起脸瞪人的时候,简直就像是要吃人的阎王。
看着看着,乐乐心底生了疑惑,自己怎么会不怕他呢?
想起阿信在酱油铺子里吓那个小伙计的样子,乐乐很奇怪自己怎么从头到尾都不怕他,难道说,这就是缘份?
乐乐突然打了一个冷颤,猿粪
就在乐乐打冷颤的一瞬间,阿信抬起头,关心的看着乐乐问道:“怎么了?你冷吗?”
“没有哇。”瞪着眼睛,乐乐猛摇头。
阿信看看乐乐,见她脸色红润,确实不像着凉的样子,便点点头,“要是觉得冷我就去把炕烧上,自己家没那么多规矩,想烧就烧。”
十月初一是中兴朝的寒衣节,百姓们要给故去的亲人们烧冬衣,只有先人们穿上冬衣了,活着的子孙们才能穿冬衣,才能烧坑、烧炭盆。
乐乐很高兴阿信这样说,开心的点点头,“哦,好。”
屋子里又陷入了一片静悄悄之中,不过,这个时候乐乐的心里已经安了不少,现在说不认命也不行,更何况他也还算得上是一个体贴的好男人,不死板,
正在刻东西的阿信突然抬起头,“外面好像有人在敲门。”
放下手中的绣活儿,乐乐侧着耳朵听听,完全没听到,疑惑的问,“有吗?”
阿信脸中也满是疑惑,放下手中的小刀,下了炕掸掸身上的木屑,“你在屋里待着,我出去看看。”
外面的天已经彻底的黑下来,屋里点火蜡烛,虽然不亮,却比外面强不少。
乐乐透过玻璃窗户往外看,只能看到黑漆漆的一片,怕映到窗户上的影子被人看出什么来,只能坐在原地,竖着耳朵努力听。
隐隐约约的,乐乐听能听到有个男人的声音说,什么“你小子不地道”、“有这好事儿都不想着兄弟”还有就是阿信低沉的声音,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听着这人似乎是进了院儿,乐乐立刻将手中的绣活儿都收拾了起来,下了炕来,整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裳,对着镜子看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阿信进屋的时候乐乐正忙着收拾阿信刻下来的木屑,“乐乐收拾一下,我有个军中同袍过来。”
手里端个小簸萁,里面装的全都是木屑,乐乐仰头看着阿信,担心的问道:“用上饭菜吗?今晚做的饭菜都吃光了,只剩下几一点儿海带我留着明天早上给你做疙瘩汤。”
阿信随意的点点头,“等我问问他,你不用忙,就算吃也不用太讲究。”话音还没落下来,就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传了进来,“什么不用太讲究,小嫂嫂,自打听说我这兄弟成亲,我就往回赶,赶了半天的路,现在才到,肚子正空着呢。”
23。 盖大被聊天
23。 盖大被聊天(二更合一)
【不好意思拖这么晚,好在今天完成任务了,还了一更的债,还有两更的债,大家等着,明后天就还完。】
听上去,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男子。
乐乐虽然知道家里来人了,可没想到那人不等主人邀请就自己冒出一句,着实吓了一跳。
紧张的看了一眼阿信。
阿信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对着门外高声喊了一声,“进来吧。”
话音刚刚一落下来,大红色的鸳鸯戏水门帘一挑,进来了一个白面书生,一身素袍,笑眯眯的一张脸,虽然袍子、鞋子都灰朴朴的,像是跑了一天的路,可头发却梳得整整齐齐,脸上也干干净净的,看上去温文乐雅,双手一抱拳,冲着乐乐行了一礼,“这就是我那小嫂嫂吧,拜见小嫂嫂,祝小嫂嫂青春永驻,跟我三哥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第一句话是问着阿信说的,后面的自然就是跟乐乐说。
虽然有一个现代的灵魂,可是听到早生贵子这四个字,乐乐的小圆脸还是红了,实在是她想得太快、太多。
不好意思的往阿信那边轻挪了一小步,阿信把手一挥,瞪了那书生一眼,“行了,哪儿那么多嗑儿。”接着对乐乐说道,“这是我在西边过命的兄弟,叫大胜。”
阿信介绍完,乐乐往前一步走,裣衽道了一个万福,“见过大胜兄弟。”
再一抬头,正看到大胜吃惊的望着阿信,眼睛直直的瞪着阿信,一脸的不敢相信,乐乐也扭头看向阿信,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这话一出,阿信和大胜两人同时看向乐乐,见乐乐还是保持着半蹲的行礼姿势,大胜急忙虚抬一下,“小嫂嫂快快起来,可当不得小嫂嫂的礼。”
阿信大手一伸,轻松的将乐乐扶起,“快起来吧,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这么多礼,大胜还没吃饭,你去看看能做点儿什么?不用太为难,凑合熟了就行。”
说是凑合哪能真凑合,这可是阿信的朋友第一次上门。
家里还有满满一碗的海带边,软软的,特别的鲜嫩正是做疙瘩汤的好材料,只是,今晚做了,明天早上吃什么呢?
还有那大胜虽然看上去是个书生,再怎么着也是个男人,还有军营里待了五年,饭量肯定不小,单独吃疙瘩汤能饱吗?
乐乐伸手收拾海带,心里想着这普通人家总不能跟镇海候府比,做个大葱炒鸡蛋算是菜,疙瘩汤做的稀一点儿的,这样还能多剩些海带明早用,再做几张饼,这有干有稀还有菜,应该也算是很丰盛了,不会丢了阿信的面子。
经过一天的适应,虽然已经几年不做菜,乐乐还是很快就上手,疙瘩汤里加了海带,又多熬了些时间,味道格外的鲜美,饼是用面糊糊做的,软软的,里面放了点儿葱花,味道有点咸也有点儿熟葱的香甜味。
在乐乐吃惊的目光中,大胜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饭菜一扫而光,“嫂子,你这饼做的真好吃。”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看过书生大胜的吃相后,乐乐觉得还是阿信的吃相比较好看,无论是他拿筷子还是拿勺子,都给人一种优雅从容的感觉,甚至比三少爷还好看,哪里像这个大胜,简直就是个土匪,完全逆转了他之前摇扇子的风流样子。
这样想着,乐乐就忍不住往阿信那里瞥了一眼,嘴上对大胜说道:“喜欢吃就常来吃。”
大胜喝干净碗底最后一点儿疙瘩汤,抹了一下嘴,立刻就又恢复了优雅贵公子的样子,掸掸袖子,“是得常来,兄弟我刚才还跟三哥说,以后我们兄弟俩儿的饭就在这儿吃了。”
对于这话乐乐没当回事儿,还认为他那是说笑的客气话儿,大眼睛看向又坐到炕边接着刻东西的阿信,反问一句,“兄弟俩儿?”
阿信却认真的点点头,“大胜跟他弟弟大有都是我这几年西边军中的兄弟,他们家里也没其他人了,我看旁边院子是空的,就让他们去赁下来,住得近也有个照应什么的,他们两个男人,也不摆弄这些吃食什么的,以后就让他们在这边开伙,你多做点儿就有了。”
咋回事儿,这还成真的了,新婚第一天没过完就添两张嘴?那这一贯钱够花吗?不会是要动用自己的小金库吧?乐乐脸色变了变,却还是笑着点点头,“哦,那好哇。”
“嫂子放心,我和大有不挑吃的,有口热乎饭就行,也不白吃,我给你饭钱。”一边说,大胜一边摇着扇子,一副风轻云淡,好像刚才一个人欢快地护食、抢食的人不是他,是乐乐眼花一般。
阿信冲着大胜一瞪眼,“胡说什么,自家兄弟吃饭哪能要钱,不就是添两副碗筷的事儿。”
大胜的脸面一僵,看着阿信的脸直挫牙,最后干脆看也不看他,“嫂子兄弟我跑了大半天儿路,累得不行,赁房子的事儿等明天再说,今天先在你家借住一宿,行吗?”
行倒是行,反正这空屋子有,新的被褥也有,只是这事儿他怎么跟自己说呢?自己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不答应,不给阿信面子,答应下来,自己这叫什么人呀。
他该不会是故意的吧?心里虽然不痛快,乐乐还是说了声“行”只是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