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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尸体简单堆摆在墙角,现在,谁也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小事情。
城中,喝骂叫喊声不时响起,士兵和雇佣兵,正拉网排查击杀进入城中的虫子。
新城的西面、北面,埋设的火药及火油远不如城南和城东多,但是,爆炸产生的冲击,还是震塌了那原本就厚实的城墙。
靠近城西,城北的平民,更是损失惨重。
躲在房屋中,并不能阻挡化尸虫的捕杀。
逃过一劫的平民被组织起来,或是救火,或是修补垮塌的城墙。
火光,哭声,惨嚎声,在耳边不断回响,进入城中城后,余庆还在思考着一个问题。
虫子难道是上天带来的惩罚?恐龙灭绝了,亚特拉迪斯消失了,玛雅文明也是扑朔迷离,这一切,难道是注定的?
如果真的是注定的,还有必要反抗吗?
仅仅是一个虫冢的攻击,甚至它还倾尽全力,就差点让新城崩溃,那要一百个虫冢,一千个虫冢,又会是何种景象。
济南还是一个军区,面对虫冢,自保都成问题,全国也仅仅只有七个军区而已。
难道,到最后,只能使用核武,与这些虫子同归于尽。
走在城中城内,这里也显现出一些乱象,在虫灾之前,这里面的人,无一不是大富大贵之人,甚至还有不少的明星。
值得军队尽力保护的人,自然都是有些身份的,在虫子围城之前,他们每天就是躲在这富人区,聊聊天,打打牌,议论下军队何时能消灭虫子。
现在,他们没有这份闲功夫,赤炎虫的火球攻击中,城中城里建筑受损也颇为严重,有不少的死伤。
“徐长寿,你不是说过,会保护我们吗?怎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路过山脚下军营的时候,一群人围在军营前,其中一名五六十岁左右的人,对着军营大声叫骂。
“对啊,怎么弄成这样。军队这么多人,居然会被虫子打败。”有人附和着,紧急动员的时候,徐长寿依旧没有强征富人区的人,这些人,只知道有虫子围城,却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一长排的士兵,形成一道人墙,挡住闹事的人。
士兵刚刚从战场下来,身上几乎都带伤,其中一名士兵胳膊缠着一圈纱布,推搡之间,疼得咧嘴。
受伤士兵回推用力了些,其身前的妇人跌倒在地,立刻哀嚎起来。
“打人啦,士兵打人啦。徐长寿,你的士兵杀人啦。”得体的衣物,打扮显得很是富态,举止却如同泼妇,就差在地上打滚。
余庆愕然,很难想象,一个打扮贵气的女人,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当场发疯撒泼。
“这还得了,让你们师长出来,让徐长寿出来。”五六十岁的男子,头发依旧油光,保养的不错,是带头闹事的人。
宋之国很有底气,即便徐长寿是师长,那又如何,一个后起家族师长,自己想怎么揉捏都不成问题。
更何况,小儿子刚刚离世,正是因为徐长寿的保护不利,让赤炎火球落入城中城,在楼顶看热闹的小儿子,才会惨死。
“徐长寿,你给我出来。”儿子的死,宋之国固然伤心,但对经历过风浪的人来说,这不算多大的事情,如何从这件事中获得利益,才是宋之国关心的。
“出来,出来。”
带来闹事的这些人,宋之国经过挑选,大多是对徐长寿不满的人,其中还有两名正当红的京官。
余庆撇撇嘴,为这不识时务的人感到悲哀,徐长寿的野心,难道他看不出来?活了这么大的岁数,都活到娘胎中去了?
以为徐长寿将他们保护起来,是怕了他们?不敢动他们?
一年多的时间,京城之中,没有半点音讯,难道这过来闹事的人,就不会动脑子想想,京城很可能沦为虫子游戏的场所了吗?
还是说,这些人,看透了徐长寿的野心,但是,却自以为徐长寿不敢动他们,所以敢来此叫嚣。
宋之国的确是看清了徐长寿的野心,也知道京城很可能出事了。
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的家族会遭到灭顶之灾,在风雨飘摇的建国初期,宋家依旧顽强,并且根深蒂固的存在下来。
区区虫灾,还能够倾覆这一大家族?
摇着头,余庆不再看戏,上了半山腰。
后面,喧嚣声更大,徐长寿刚巡视完战场,回来了。
第六十七章 围城(4) '本章字数:218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29 11:24:26。0'
“干什么?知道闯军营什么罪吗?”徐长寿怒不可遏,环视一周,最后盯住宋之国。
余庆回头看了眼,徐长寿身边的士兵,个个身上带血,自己的,也有虫子的,黄色的虫血,夹杂着鲜红色,神色狰狞。
“自作孽,不可活。”心中冷笑,一天的相处,对徐长寿的性格,余庆自然是了解了些。
徐长寿认为有用的人,他肯定会以礼相待,但是,一旦他认为你没多大价值,可能就弃之一边。
而且,一个想要自立为王的人,怎么可能将手中的权力让出去。
余庆没有在观看,这些人,不死也要褪一层皮,不过,同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
甚至,整个新城的死活,余庆一点都不关心,只要自己在乎的人活着,就好。
别墅门口,陆漫正焦急等待。
“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见到余庆,陆漫小跑过去,满脸的关切。
“以为我死了?”余庆笑了笑,道:“放心,我命硬得很,死不了。”
两人并肩而走,入了别墅。
凸起的山石,抵挡住赤炎虫火球,别墅受损并不严重。
在房门口,两人停了下来。
“有什么话,说吧。”陆漫一路欲言又止的样子,余庆知道,她肯定有话要对自己说。
“小英走了。”
“走了?”余庆微愣,片刻后道:“什么时候走的?到哪去了?”
陆漫神情有些不自然,眼睛不敢看余庆:“昨天你出城后,我和小英一起去看吴兵兄弟俩,小英就是那个时候走的。”
扭开房门,余庆环视一周,余生在床上睡得正香甜,果然没有看见小英的人影,声音放低了些:“你怎么知道小英是走了,而不是出事情?”
“我和吴兵兄弟俩找了数个小时,平民区很乱,我不敢多停留。回来后,在桌子上发现了这个。”陆漫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递给余庆。
字体很娟秀,只有寥寥数十个字而已。
余哥,我走了,不要担心,我不会寻死。我要去找洁哥的亲人,我会好好活着的。
纸张被揉捏成一团,余庆哀叹,小英还是没能放下。独自一人,一个弱女子,千里迢迢,这哪里是寻亲人,明显的是去送死。
“对不起。”陆漫看着脸色铁青的余庆,低声道。
“算了,这是她的决定,就算今天不走,明天,后天,她一样会走的。”叹了口气,余庆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陆漫见余庆没有责怪自己,心中舒服了很多,和余庆一起,心里总会很踏实。
“这还是以前的自己吗?”在学校中,陆漫可是系花,追求自己的人,并不少,但是,陆漫却都不加以颜色。
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陆漫深信这句话。
对余庆,陆漫情感是复杂的,在泰山山洞中,余庆不拿自己同学的性命当回事,但是,面对那些畜生,出手狠戾。
一个没有怜悯之心,却嫉恶如仇的人。
这是陆漫心中对余庆暗下的定义,现在看来,这个定义也不并准确。
陆漫同小英那里得知,余庆同他们有难友这一层关系,与王教授等人,亦是如此。
仅仅是男友这一层关系,就让余庆冒死进入城中城,杀掉黄来鹏,肯定说不过去。
怜悯心?也不是。
在西城外,面对饥饿得只剩下一口气的孩子父亲的请求,余庆都能狠下心肠,怜悯对他来说,还太过遥远。
爱?更加不可能。
小英心思全在死去的男朋友身上,余庆的关怀,更像是朋友,而不是情人。
余庆对女人,没有那种想法,至少,目前没有。
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余庆眼光偶尔会飘向自己的敏感部位,可是,那只是欣赏,没有欲望,陆漫能够看得出来。
“只对自己人亲。”这是陆漫现在得出的结论。
小英突然不告而别后,陆漫心慌乱了,带着吴兵两兄弟,满城寻找,差点被几个流氓抓住,回到别墅,看到小英留下的纸张,陆漫心中才安定了些。
怕,陆漫害怕余庆回来后责怪自己,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在学校,那些男生都是小心翼翼,害怕自己生气。
现在,却轮到自己害怕别人生气,而且还是一个男生。
这说明什么?陆漫没有谈过男朋友,却不代表她不清楚其中的原有。
自己一步步的心态变化,开始的厌恶,之后的冷漠,再到依赖,最后则是惧怕。
陆漫越来越清楚,自己很可能真的是爱上了余庆。
“想什么呢?”余庆手在陆漫眼前晃了晃。
“没。。。。。。没什么。”陆漫神色有些慌乱,脸红红的。
余庆摆了摆手,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太累了。
“你去洗个澡,洗洗身上的伤口吧。”陆漫从衣柜中翻出些衣服,放在余庆身前:“这是我用食物换的,都很干净,你看看适不适合。”
余庆有些惊异,看了眼陆漫,没说什么,结果衣服,入了浴室。
城中城内,有自设的发电机,用电并不成问题,水是地下水,通过水泵,抽取到各个房间之中。
这一点,是平民区不能比的。
余庆迅速的脱光衣服,身上黏黏的汗液,夹杂着虫子的黏稠物,还有自己的血迹,非常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