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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究竟是耶和华,安拉,还是释迦摩尼?”
“呵呵。”璀璨的金光逐渐被无尽的黑暗所吞噬,空茫茫的四野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气息,然而上帝那无尽悲悯的声音,却依然久久地回荡在诸安寝殿。
“神是没有形态和名字的,哪里需要神,神就会自动地跑到那里去。孩子,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东西,是信仰。”
地的四极,都要想念上帝,并且归顺他;
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因为国权是上帝的,他是管理万国的
万民哪!你们都要拍掌,要用夸胜的声音向神呼喊。
因为上帝是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
··········
··········
··········
轻轻拨开面前一束束灿烂到极致的金色郁金香,我走进去,蹲在覆满花瓣的土地上。
静静凝视着月光从背后投过来的美丽阴影,然后,伸出手来,将土地上的花朵捡开,再拨开一些覆在上面的泥土。
微微的清新扑入鼻中,美丽的郁金香在月色下轻轻摇晃,细风拂过,带来一阵夜的微凉。
拍掉手中的泥土,我从衣服内摸出一个精巧的盒子。
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立刻,一个质地古朴的银色戒指出现在我的面前。在朦胧的月光下,小小的戒指,熹微着淡淡的光,远方,那温柔到让人心碎的话语恍然在耳边响起。
“美丽的莉绮小姐,你愿意嫁给修那斯·梅恩,成为他生生世世唯一的妻子吗?”
温润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到了戒指的上面,戒指的银光越来越美丽。
我愿意啊,修那斯,莉绮的心早在那个在月亮上飞翔的夜晚就许给了殿下,你可知道,我今生最大的遗憾,就是那个被突然打断的求婚啊。
眼看着内心的疼痛越来越甚,在身体即将陷入那一场无穷无尽的思念之中,我猛然惊醒,看到自己柔软的心房之上,不可避免地裂开一道妖冶的花纹。
然后,我又伸出手来,取出脖子上那根系着相同戒指的绳。
泠然地将绳子扯断,我把戒指拿出放入小盒,和另外一个放在一起。
淡淡的月色下,两个终于在一起的小小银圈依偎着,发出一阵又一阵夺目的光芒。
这下子,它们该是再也不用分开了吧。
一个舒心的微笑渐渐浮上脸庞。
我不带一丝流恋地将盒子关上,把他放入了刚刚挖开的泥土中。
修那斯,我要走了。
修那斯,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点一点地将小盒埋入,似乎将最后一滴眼泪也埋了进去。
最后,我坚定地站起身体,拨开面前那一束又一束浓到烂漫的花丛,头也不回走了出去。
再见,修那斯。
再见,·····我爱你。
我轻轻地关上了赭金花园的门。
·······
“我莉绮·多罗向耶和华起誓,不管今后的遭受如何,哪怕频发种种的变故与灾难,莉绮永远都不会离开她最爱的丈夫,修那斯·梅恩。”
——————第二卷完————————
☆、剑笑的话,和文章无关
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对我说:“我的女儿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也是最漂亮的的女孩。”
或许是妈妈当初的神情太过温柔,也或者是我太小太单纯,我很轻易地就相信了那样的话,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漂亮的人,于是沉浸在这样的优越感中,整整生活了十几年。
然而,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滑过,我慢慢开始长大,天真不再,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比普通的人还要差上那么一点。
我不漂亮,也不聪明,小学的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初中的时候因为反应太慢而被老师作为影响班容的一员踢出了广播操比赛的队伍;高中三年死命地学,最后也不过考上一所平庸的大学;驾照一连补考了好几次,日语等级也是一考再考······还有,因为我奇怪的性格,曾经被整个班的同学排斥了一年之久。
哭泣过,徘徊过,茫然过,就是这样浑浑噩噩地走入了自己的21岁,也曾被喜怒无常的命运捉弄得茫然无措,也曾·····被浑浊之中那道柔和的光芒而温暖得泪流满面。
我成熟得太晚也太快,仿佛一夜之间,往日那个自我感觉良好到爆的无知少女终于暂停了生命的浮躁,她开始静下心来思考,自己心中最最渴求的,究竟是什么?
我想要更好的生活。
我想要有一份轻松的工作,那样在闲暇的时候,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写下我想要的文字,阳光慵懒的午后,煲上一碗清汤,一边静静地构思想象;若真是到了泉思枯竭的时候,就去花园里面走一走,一边散着心情,一边仰望天上的云卷云舒。
自己身上的文艺情节终究太重,如此美好的幻想也怎么都抵不过现实的残酷无情,学业的压力让我根本没有一丝多余的时间来享受这一份无忧,而经济的不独立,也没有给我一个自由的空间来想象发挥。
于是那个幻想着可以在阳光洒过巨大落地窗的房间里一边呷汤一边任意创作的女子,不得不背上沉重的电脑在校园里面寻找一个又一个仅供短暂停留的教室,独享一间的愿望未免太奢侈,对我而言,安静二字足够。
只是,每当深夜忍受着睡意与寒冷在电脑前一点一滴地将文字打入时,偶尔的时候,我会揉一揉发涩的眼睛,仰望一下窗外的满天星辰,然后,静静地对自己说道:“终有一天,你可以的。”
写作这条路,很辛苦,很寂寞。
但是想一想,其实自己不贫穷。
我很庆幸,或许自己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老天却很公平地给了我一颗能够感受生活的心。也许是因为思想的缓慢,所以可以耐下心来静静体验每一个细节,从而惊喜地发现生命之美;也许是因为性格的迟钝,当每一个人都觉得和我谈话没劲时,我可以独自停留在心的原地无聊地编出那些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以致到了最后构成一个不小的情节。
不是天生丽质,也没有天赋异能,我只是一只笨小鸟,要比别人付出三倍的努力才会成功。
哥哥曾经对我说过,慢热的人在这个社会上会比一般人辛苦,听后心下有些触动,再仔细回忆这么多年经历的眼泪与汗水,想一想也觉得不无道理。
可我还是感激,我感谢老天能够给我这样一颗敏感的心灵,能够细心地感受到生活之中的每一处风景,所以可以没有遗憾地捕捉到那些四面八方不经意流露出的爱。
我爱我的父母,爱我的姐姐,爱我的朋友;我爱编辑,爱我所塑造的人物,我也爱每一个看过我文章的读者;cocoden,瑶雪,叮叮当当,上上下下,一帆,cocozzz,青青,岚君·····
每天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打开电脑进入熟悉的晋江,然后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文章又多了一个收藏或者评论,这是一种被认可的喜悦,我的文字在被别人阅读,然后再用她不同的视角,给我一个感性的评价。
Cocoden说:文章写得很好,剑笑加油。
叮叮当当说:支持你啊,剑笑。
悠心抬起它一本正经的脸对我说道:蒙可对莉莉的爱是崇拜。
Cocozzz,这个一看就知道懒得想名字的妹纸,也会时不时地冒个泡泡,对我笑眯眯地说道:大人,我在很耐心地蹲坑哦。
瑶雪是个活泼的小姑娘,能够聪明地发现我暗藏在文中的每一个隐喻点,然后开始热情地和我讨论。
一帆,一个比我还要有想象力的读者,每次的猜出的剧情都能够让我汗颜一把。
当然,还得多谢海豚旅馆和cocoden,如果不是她们投过来的地雷,我到今天还弄不懂霸王票是什么意思。
每一次,静静浏览着屏幕前那些好心的评论,我总是忍不住会想,在这些眼花缭乱的id后面,隐藏的都是怎样一张张生动的脸。每一个名字,就是一个灵魂,闭上眼睛,我仿佛看到了如花笑靥。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自己是那么想要带着轻松的心情去写下文章,可是每次坐到电脑前的时候,却又还是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些许的沉重。文字一行一行地从我的手下滑出,我仿佛自己也融入了那样的世界,好像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存在的,我不过是一个偶遇的路人,恰好把他们存在的空间翻译到自己所生活的世界。
我为他们哭泣也为他们欢乐,我微笑着看着修那斯将莉莉拥入怀中,月光下的赭金花园里,那对璧人在不知疲惫地互诉相思;而当下一画面,修那斯就那样惨烈地在莉莉面前消失的时候,我面对着屏幕的脸,也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我竟然不敢相信,这些都是我自己写下来的文字。不,我不过是另外一个灵魂的附身,她在借用我的手,将这段不为人知的爱情,轰轰烈烈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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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写多了,一不小心又矫情起来了呢。
好了,亲爱的读者,某笑不再废话,其实这一章主要是交待姗姗来迟的第三卷的。
首先,镇重地强调一下,某笑是一个坚决不会剧透的人,当然,含蓄的提醒是有一点的啦。
第三卷故事的发生点会再次变化,会增加不同的人物,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