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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知不知道老K的真实身份都不知道。有了!!找他老姐就行了!”于国民想到这里,便走向营地深处的阴凉处,找到林雪娴。道:“林姐!出事儿了!”
“什么事?你不是在站岗吗?难道外面有人?”林雪娴问道。
“不是外面有人,是你家小K出事了!”于国民道。
林雪娴一听,瞬间起身大声问道:“什么!!什么事?!!”
“他现在徘徊在大门那里开始自言自语了!失忆严重到这个地步了吗?!不信你看!”于国民说罢便指向强盗营大门口。
林雪娴顺着于国民指尖指向,看向强盗营大门口,空旷的环境一览无余——没人。。。。。。
“他。。。。他人呢。。。。”于国民也惊讶的道。
“什么!!你把他弄丢了!!!!弄丢了!!!弄丢了!!!”林雪娴冲上前猛抓着于国民的领子狠狠的摇晃,不断重复刚才的话语,小珍上前拼命阻拦,可是小孩子的力气根本比不过大人,最后索性把能叫的人都叫过来。
沈浩跑得快,第一个冲过来阻止了两个人,“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沈浩道。
“你问这个人!早知道提早轮班给我啊!!”林雪娴带着哭音说道。
沈浩一听,头一扭,看向于国民,问道:“咋回事?!”
于国民也被问的无地自容。小珍攥紧拳头急忙补充道:“我的叔叔不见了!!”
“什么?!叔叔?哪个叔叔??”沈浩疑惑地问道。
“你是不是Idiot!!你觉得小珍眼里的叔叔会是谁?!”林雪娴说道。
沈浩一听,猛的看向大门,人还真不见了!!
沈浩这么一看,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我靠!我真笨!不应该把他放在大门的!他都失忆了还把他丢在那里!我们分头找!!你们在强盗营里找找,我在外面找找他,他应该没去多远!”
正好,张本和小姜人手各两只死兔子和一个还能勉动弹的狐狸回来。
“你们两个回来的正好!把猎物交给Koyo然后去找K!他人走丢了!!”沈浩道。
“什么!!K(K叔)走丢了?!”张本和小姜同时说道。
“他一个活生生的大家伙怎么走丢的?”张本问道。
“天知道!所以才叫你们帮忙!我们出去外面分头找!!他肯定走不了多远!除非他用跑的!还有!你们两个!别告诉Koyo!尤其是你小姜!”沈浩特别点名说道。
小姜一听,虽然有点不乐意,但是也十分积极,将手上两只死兔子交给张本搂着,说道:“知道知道!张本你把我的这两个猎物一同给那日本人吧!然后你再跟上来浩哥跟我一起走!这附近我再也熟悉不过了!”
没等张本回复,两个人便冲出了营地。
注明:《末世之亡命生存》在创世中文网以蓝眼三火的笔名更新!以下是原创网站网址即创世中文网麻烦版权意识强的宝宝们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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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浪子回头也是值得的。
可是,这样,真的还会浪子回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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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作者的话,与闲聊时间~()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久,从大概开了第三卷左右吧!想着,我到底写这极度冷门的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写呢还是第三人称呢还是第一和第三人称结合在一起呢?我文采也不是很好,以第一人称描写有时候可能会不恰当,而且也上网查过,确实很多人不喜欢看第一人称的小说,尽管这里我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觉得第一人称的话,代入感更强烈!先不拿什么所谓的鬼吹灯,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认为任何小说都可以用第一人称写,但是为什么就是那么多人不喜欢甚至是排斥第一人称小说?这点我真心想不明白!反倒我更喜欢第一人称的小说多一点,先不说代入感,主要就是把自己带入进去,举个例子,主角去唱K,去跳舞,去飙车,去吃喝玩(piao)乐(du),第三人称的话,和第一人称的话?哪个好一点?第一人称能让你享受进去,因为你就是你,我个人认为,注意,是我个人认为,我个人认为是那些讨厌甚至是排斥第一人称的读友们,是因为太多人都把自己代入同一个主角,感觉自己不是主角,就像是主角被许多人“占领”了一样。不要问我为什么要这么认为,这是我问过几个读友的感受。
那么现在开始谈论第三人称了,这里表示我能理解,而且理解很透彻,世界上第三人称的小说多了去了,比如我最最最喜欢的《十宗罪》,还有《余罪》,这两本是我大赞的作品,尤其是《十宗罪》,十宗罪的写法基本以对话为主,将对话情节写完了才开始叙事,写景,时不时也会夹杂一点人物的心理描写,或者诗歌词语日记,最后主角们的“推理结论”放在前面,“真相”告知读者而不是告知主角们。
这些小说的优点就在于读者会知道坏人干什么,但主角不知道,如果坏人要对主角干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那么读者会对主角担忧,当读到主角真的被坏人打了个半残接近不省人事的时候,搞不好一些读者们要不就是读不下去,不敢读,要不就是哭炸了,要不就是气愤连连。。。。。。
而如果这里换做第一人称,除了作者外,读者们连同主角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除非某些读者跳文章),举个例子,主角可能是一名欠了一屁股债而逃跑的人,或者一名街头打架的小混混,或者是正在逃跑的土匪,好吧,我还是正能量一点,或者是一名被查出真实身份的卧底警察。此时主角在一个气氛诡异的阴暗潮湿的小巷前往目的地。很有可能下一秒主角就被人打的头破血流,被刀子捅的肠穿肚烂,最后送去医院抢救,然后满血复活但是因为脑袋被敲了一下导致失忆。这些都是读者都不知道的,此时读者的反应可能就是另一种。又比如主角被一个小混混用砖头拍了下脑袋,头一阵眩晕,看不清前方,那么读者可能不自觉条件反射的摸一下自己的头,感觉就像是自己被小说里的小混混打了一下似的。这也是第一人称的亮点也是优点同时也是重点。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秒会“转角遇到爱!”
这里我就认为用第一人称写法的作者们要么就是熟悉那方面的写作,要么就是相信自己的文采。别算上我,我是喜欢第一人称的写法,因为我会把我自己代入进去,身边有朋友都问我。
“你闲着没事写小说干什么”
“你写小说算了还写末世文”
“你写末世文辣鸡就拉倒了还第一人称?”
“就是啊,还想不想出名了?!”
“算了,闲着没事谈什么出名,就他这个样?难道你们不知道他小说的主角身份居然是杀手吗?这小说不可能有救的!”
“哈哈哈哈哈。。。。。。”
这些就是我的狐朋狗友,为什么我闲着没事写末世文,主角背景还是杀手,因为这些我都是受到身边因素影响的,不然我干脆也学学别人,写几个爱情小说?不好意思,我不是那种风格的人!不然我也不会把主角的身份定位为——杀手!怎么讲吧,我受过很多。。。。。。几乎是负能量的影响吧,不能说是彻底的负能量!但我接触过“彻底”这种定位的负能量,也就一下下,是一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V字仇杀队》不知道读友们谁看过,经典老电影!变相写英国官方政治的腐败,还能将主角的性格,人格魅力凸显到极致去,表面上是一个极端恐怖的恐怖分子,其实是一名风度翩翩的绅士一枚!!
比如,初遇女主角就是救了她,而且还绅士地摘下帽子,鞠躬,“You can call me V!”
然而下一秒就在她的面前炸了钟楼。。。。。。接着第二天直接给自己的身上捆绑了****,跑到新闻社,我现在还记得当初新闻社当保安见主角一身****展现给他面前的那夸张的惊讶的表情!(手动滑稽)
而主角的目的就是要告诉(电影里)全国人:一年后,自己要逆天,同时告诉人们,是时候清醒了,接着主角逃跑方法也甚是令我意外和吃惊!将在场所有人都弄成跟他一样的模样,面具里塞住嘴巴,为了防止他们求救,捆绑身体,防止逃跑,自己安全脱身,离开前还将自己的定时****留了下来,顺便炸了新闻社。而警察的做法就是误杀了其中一个新闻社的人,有个“聪明”的警方人员用摄像机拍下了全过程,但是仅仅放了一半的过程放给了新闻社播报,声称这个恐怖分子已经被干掉了,其实并没有,这里就把小学五年级年幼无知的我稍稍的改变了一下世界观——原来还可以这样做!!好可怕啊!!
同时警察们的目的也很明确:平定老百姓的惊慌!就这样,一场警匪争夺战便开始了,不过,电影一开始就偏向恐怖分子(耸肩)。一年后主角履行了诺言,全国人都来逆天了,最后看到了美丽的烟火。
还有一个叫《这个杀手不太冷》也挺经典的,个人发现越老的电影拍的时间越长,也越经典,我记得没错的话,《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那个小女孩长大后还拍了《星球大战》的几个前传系列的“公主!”好吧,扯到星球大战这个科幻片去了。把话题拉回来。
《这个杀手不太冷》主角开端就是潜伏杀人!全程冷酷无情,任务完成领钱走人。一切听雇主的!最后的结果也是面对200号还是300号警力,突突了几个,自己假死出去,最后还是自雷了。
这两部电影的共同点就在于结局主角都死了,然而警方的腐败分子也死了!主角死了为的是让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同时换个角度想,恐怖分子怎能让他完完整整的活着?警方腐败分子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