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钦微叹一口气,抽刀在手。
刀尖指向狼烈那张可以迷倒一堆少女人的英俊脸庞,豪迈地一笑:
“我这把环首军刀曾经败过你三次,你是一个人上呢,还是一起上?”
狼烈为人心高气傲,对待这样的人,赵钦自然选择用激将法,只要单打独斗,他有信心擒贼先擒王,然后用他作为人质,掩护军营的人安然撤离,
虽然几年来,作为大汉驸马的他当的是只是养马的闲职,可是暮鼓晨钟,他都要驱马到草原上练刀,所以他的刀法不经没有退步,反而比之前更精进。
“哈哈哈!”
狼烈突然仰头大笑,“赵大哥,激将法用的不错,你还真懂我呢,就知我好这一口,我还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是想用你们汉人最喜欢用的擒贼先擒王是吧,当年我爹就是这样被你爹拿下。”
如果是旁人被如此看穿,多半会惊慌失措,而赵钦声色不变,执刀的手一动不动。但内心波澜翻滚,这狼崽子果然长大了,居然会读心术。
就见狼烈用左手徐徐拆开额上的头巾,抖了抖一头潇洒的乌发,目如利刃,盯着赵钦的眼睛缓缓笑道,“竟然赵大哥想单打独头,我就成全你,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我一向是很大方。”
他弯刀一扬,请!
……
暮色渐深,太阳已没入地平线。
绿色环绕的军营一片寂静,草风吹拂在每一人的脸上,敌我双方一动不动,连小孩子也被这肃杀的气氛吓得不敢啼哭,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看向场中。
一场杀戮即将展开——
先出手的依旧是狼烈,他无论什么事都喜欢先声夺人,力求在气势上就要压倒对方,他弯刀横扫后又上下一挑!
赵钦连退三步,一刀格挡。
他和狼烈相反,他们赵家刀法,讲究以退为进,用示弱的方式去滋养对方的娇气,同时消耗对方的体力。
铛铛铛!
两刀相碰,激起一串火花,震得赵钦手臂隐隐作痛,他暗暗心惊。这狼崽子力气竟大了不少。之前拼刀,这小子可是以灵巧见长,力气明显比自己弱上一分,没想到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如今居然在力气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面色凝重,将刀握得更紧。
几次刀刀交错之后,狼烈不慢反快,弯如斜月,快如疾风,从各种角度或削或劈,不断地寻找赵钦的破绽。
而赵钦依旧采取被动的守式。
看着赵侯爷节节败退,军营将士们的心都纠紧在一起,额头汗滴滚滚而落,而对面的马贼们则是欢声雷动。
任他排山倒海,赵钦心如止水。
他爷爷在他小时候亲自指点过他刀法,要他以静制动,以慢制快,待到对方一而再再而三久攻不下心浮气躁之时,你再猝然出手,一击必中。
果然,在几个呼吸之后,当两把刀再次撞击在一起时,狼烈的刀明显有些把持不稳,赵钦心中暗喜,这是说明对方呼吸已经跟不上他的节奏。
他突然反手为攻,一刀斜刺狼烈的手腕,只要击中狼烈刀必然掉地,然后再欺步上前,用刀抵住他的脖子,将他制服。
不料,刀尖还未触及对方手腕,狼烈的弯刀却主动脱手,赵钦一愣,也就在这分秒间,狼烈脚尖一跳,将落在地上的弯刀箭一般踢向赵钦的面门!
“嗤”一声他额头一道血线飙飞出去!狼烈飞起一脚将他踢翻在地!
等赵钦挣扎起身,手中的大刀早被狼夜大笑着一脚踩住,一柄雪亮的弯刀像冰一样顶在他的咽喉。
赵钦心中一阵苦涩,现在知道,之前那狼崽子是故意卖个破绽,然后再趁自己愣神的瞬间,出其不意反而先制住自己。
看来还是自己太自信了!
……
“赵侯爷!赵侯爷——”
将士们眼眶欲裂,侯爷虽然贵为驸马,平时却爱兵如子,极为宽厚,深得将士们忠心爱戴,看见侯爷受伤倒地,他们心如刀割,纷纷嘶吼着直冲过来,却被一群羌人挥刀乱砍,顿时血洒一地。
眼看一场混张就要开始,单腿下跪的赵钦大喝一声:“你们别动!”
要以少胜多,混战是最愚蠢的选择,没有任何章法和策略就意味着全军覆没,但此刻还有别的办法吗?
赵钦心如电转。
心想,唯一的希望就是保存实力,拖延下去,郭子不是在外巡视马群吗?希望他看到这边情形,不要声张立刻去张掖带人来支援,这样大家才有一线生机。
拖延……
赵钦眼前一亮,慢慢举手擦去额头上的血,嘿嘿道:“果然年少出英雄,可是我还是不服,你知道我在大汉朝骑术第一,你敢不敢骑在马上和我一战?”
“第二次激将法吗?”狼烈笑道,平静地看着赵钦的侧脸。
“怎么,终于不敢了?”赵钦露出玩味的表情,送开握刀的手。
狼烈不说话,将弯刀从赵钦脖子上慢慢移开,手腕一转,刀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指向一匹骏马,“请!”
羌人马匪轰然骚动,“大当家,别上这厮大当!汉人狡猾,他骑马跑了!”
他们怒吼着要围上来。
狼烈刀一挥,喝道:“退下。”
“就算全天下的人会跑,他都不会跑,狼烈笑道:“因为他是赵允国的子孙,他怎么舍得丢下自己的将士独自逃生?”
他脚一挑,将刀踢还给赵钦。
赵钦往下腰捡起刀,抖了抖刀上的沙尘,肋骨突然一阵剧痛,这才苦逼地发现自己断了一根肋骨,咳咳,这狼崽子那一脚踢得还真狠!
他吐出一口血水,心里第一次感到不安,在颠簸的马上肋骨一定会更疼吧,预想以自己这样的状态,只能发挥骑术三分之一,但我老赵家的子孙绝不会是孬种,无论成败,去拼命尽全力!
他拖着大刀,步履安详地向战马走去。
狼夜翻身上马,右手高举战刀,冲赵钦致敬,刚才对方表情的变化尽收眼底,从不安到悲凉再到决绝,最终浑身蔓延出视死如归的气势,这样身处绝境而巍然不屈的敌人,值得他这个羌人尊敬!
……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黛蓝的天空笼罩草原,满天无声的星月让这片大地宁静而安详,风温柔吹拂着骏马的鬃毛,却驱散不了这里即将开始的血腥。
人类就是这么可笑。
总在大自然万物合一最温情的时候,做出自相残杀的愚蠢举动。
火把燃起,马灯高举。
人群默然让开一条路,让两位骑士奔赴碧绿的草原,去一决生死。
究竟谁会把一腔热血化作这片广袤草原的肥料呢?
第二十章 大风起兮云飞扬()
赵钦控马缓步来到众位将士面前,下一战,自己很大可能死于对方的弯刀之下,他不能一句不说就走。
在熊熊燃烧的火把下,他看到的是一群悲沧欲哭的脸,他知道他们不是舍不得他们自己的命而是舍不得他自己的命。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
赵钦在这些泥腿子中间,从来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他祖父的出身其实也十分卑微,所以他不认为自己的命就比眼前这些小卒们的命精贵。
这些皮肤黝黑的西北汉子们中,有的是他从长安带来的自己家亲兵,更多的是土生土长的河西人,有的认识十几年,有的只有区区一两年。
无论亲疏、认识多久,这些弟兄们都当得起“肝胆相照”这四个字!
赵钦目光缓缓划过这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面对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他有很多话说,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们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千言万语化做一歌,他突然举起战刀,高声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此曲感慨激昂,气度沉雄,正是汉高祖刘邦所作的《大风歌》。
当年楚汉争霸,因刘邦宽宏大度知人善用,仅用三年就一举击败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霸王项羽,平定天下,
可是之后,淮南王黥布举兵叛乱,刘邦御驾亲征,除灭黥布后,恰好路过家乡沛县,于是宴请家乡父老把酒言欢。
席间趁着酒性,刘邦慷然而歌,一边击筑,一边高唱出这首流传千古的《大风歌》,表达了他志在四方又不忘故土的思乡之情和安邦之义!
这股充满忧思的豪情,让歌者刘邦和作为听众的家乡父老无不怅然而涕下。
这首歌的地位就相当于大汉王朝的国歌,为万人所传唱!也是他爷爷赵允国出征前最喜欢独自吟唱的一首歌。
赵钦此刻高唱起来,是因为唯有这首歌方能表达出他对军营兄弟们的未了之情,对大汉江山的未尽之义。
雄壮的歌声瞬间点燃了在场所有大汉将士的斗志,他们举起战刀一起高唱: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歌声高亢,直冲云霄!军营马厩里所有的战马突然齐声嘶鸣,一时之间整个草原仿佛都地动山摇!
听得现场的羌人面色剧变,神情惊骇得连退几步,几乎有夺路而逃的冲动。
狼烈也是一脸动容,他的弯刀几次举起又默默放下,他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汉人身体弱于羌人弱于匈奴人,却能屡屡打败他们,靠的并不是人多,而是这种无坚不摧的民族气节。
他不是没有听过张骞出塞被困匈奴十年之久却不改初志,以及苏武牧羊在冰天雪地十九年而不忘汉节的故事。
而这些汉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大汉文臣尚且如此,那么眼前像赵钦这样的大汉武将呢?
他长吁一口气,这样的民族岂可战胜?这一瞬间,他突然有了收刀离去的意念。当然也仅仅是意念,十几年来刻骨铭心的仇恨绝不会因为一首老歌而动摇。大汉朝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