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这个补给地在剩下的半个多月内还会有人来定期维护,所以,如果你在这段期间遇到了麻烦,还可以来这里”
连云秀听完之后,愣了一下,然后就反应过来了,感情自己的生命还是得不到保障,保镖刚露面,就开小差去了。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那狠心的师傅,到底给了他多少东西。
事实证明,迟守忠这人虽然心狠了点但也不是那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人。
里面的药品和食物还是很多的,就是弹药少了点,只有三个弹夹。
然后他开始生火。
坐在温暖的火堆旁,看着放在火堆旁边烤着的惨不忍睹的的衣服,把手里的最后一块食物塞进嘴里,美美的打了一个饱嗝,然后躺在地上。
不一会,他站起身来,找来一个木棒,很随意的用手拂下木棒上面的泥土,然后用嘴咬住。
连云秀的伤口一直都没好,要不是他的身体底子好他早就倒在林子里了,现在发炎更严重了,在林子里之所以不去处理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他在林子里早就精疲力尽,忍受疼痛是一件很费力气的工作,他必须节省每一分不必要的力气要不然他怕自己走不出林子
二是因为林子里面很潮湿,他怕处理好了之后会出现二次感染,那样的话连云秀可就欲哭无泪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他恢复了一些体力就要赶快把伤口处理好,他听他万恶的老师说过很多办法但是他现在的条件使得他只能使用一种方法,也是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
连云秀先把自己那烂了的书包放在地上,解下书包带,拿着书包带,走到一棵树下,他用书包带把胳膊固定在树上,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忍不住的,但是在处理伤口的过程中是不可以乱动的,他很有自知之明。
连云秀咬紧木棒,拔出匕首,把只要动一下就会剧烈疼痛的右臂举到胸前,然后他开始用匕首切割那些烂肉,他要把那些发炎、溃烂、流脓的烂肉都挖下来,他必须这样做因为他的伤口是在十天之前被野狼咬伤的,先不说野狼的牙齿上的细菌就说他在那潮湿阴暗的深山老林里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他的伤口的溃烂范围已经扩大了,用火药烧都不顶事了,必须要剜肉,把烂肉剜下来之后再用火药烧才行。
剜肉的过程是痛苦的,但它却是必须的,剜肉的过程是血腥的,但连云秀却必须要睁大眼睛看着,因为他就算是看着还多剜了好几块没有发炎的肉下来,如果不看的话。
嗯,可以肯定的是,胳膊不会下来。
最让连云秀痛苦的并不是剜肉,而是伤口有两个,一上一下,所以他并没有马上开始处理第二个伤口,而是从ak47里面退出一颗子弹,然后在把弹头拔下来,把里面的火药倒在伤口上面,然后从兜里面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哄的一下,很快,很美,也很痛,他想要挣扎但是他用书包带绑得很紧,不过挣扎也可以分担一些注意力。
处理第二个伤口之前,连云秀一直在给自己打气,因为正是因为有过一次经验知道了它的痛苦之后,他才会害怕,连云秀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说服自己了,他把自己的手臂绑上,然后又解下来,再绑上,在解下来,就这样反复几次之后连云秀沉默了一会慢慢的脸上没有表情,但这样反而显得他很认真
“连云秀,再不弄的话,病就会拖垮你的身子,老师现在还在安享着他的晚年,那个老阴魔估计也被你气的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你的身体垮了,你就会死!”
连云秀很怕死,人生来就是怕死的,怕死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所以连云秀被自己成功的说服了。
这一次他摆了一个像是在上课的时候举手的姿势,这样更加的方便他的左手切肉,然后在树上固定,过程很痛苦比上一次还要痛苦,不过却比上一次少剜了几块好肉,虽然如此但把烂肉都剜下来之后他却喃喃自语
“老爸老妈你们为什么不让我成为左撇子?”
说完眼神一暗,虽然说费非和柳青她们在他的心目中已经差不多顶替了父母的角色,但那毕竟不是,而且小的时候,他们自己就开始否认,以至于他最先学会的两个词并不是“爸爸和妈妈”而是“叔叔和阿姨”这是连云秀的悲哀,也是隐藏在他心底深处的痛。
之后的一切就很顺利了,用火药把伤口烧焦之后,他就用匕首将那个旧的书包撕烂了,然后用来包裹伤口,至于里面的食物早就全部进他肚子里去了。
连云秀包扎好伤口,躺在空地上,很放心的躺在地上闭上眼睛,也不去置办什么陷阱,因为他知道刚才的那个阴魔长老不会骗他,毕竟自己的存在可是关系到阴魔族的重返神坛之路。
而那些凶猛的野兽会本能的趋福避祸,他们能够感觉到那些强大的存在的踪迹,并避开,所以他最近几天可以过一段安静的日子了。
连云秀闭着眼睛在想很多事情,那些被他刻意的去遗忘的事情,比如父母、费非、丁嘉凝、老师等等
其实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不在意,并不是他不关心,他的血并不是天生就是冷的,而是他很小很的时候就懂事了,但是他却发现他并没有时间去悲伤,他还要作怪来逗那些已婚或未婚的女人们笑,从那以后他才知道,原来不开心也是会被掩埋的,既然不愿意去面对那么就只好把自己埋在土里装鸵鸟了!
(本章完)
第29章 学会飞翔()
精金——一种由多种高级金属,经由核弹爆炸时产生的高温彻底融化然后在合而为一的高级合金!
它是制造圣器坯胎的最佳也是应用最广的材料!
‘精金’只是一个较为笼统的称呼,各种金属添加的数量不同会导致精金的适用性不同,这就是配方的作用了!
不同的配方制造出来的精金适用于刻画不同属性的符文!
“圣器的制造”——锻造大师雷锤·铁砧
…………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洒遍大地,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寻找配偶,连云秀的病情好了,他的身体底子好,稍加处理也用不着调理就能恢复健康。
当然了,右臂上的伤是不可能那么快就好的,但是没有了病痛缠身之后他的保命能力甚至比他刚刚开始丛林生存时还要强,因为他稚嫩的翅膀开始学会了飞翔!
连云秀被阳光和鸟儿叫醒,但是他赖床了,他一翻身面向西边这样一来,阳光就不能干扰他的睡觉大业了,但是他有办法规避阳光,却没棉球来塞住耳朵,就这样一个小时之后,连云秀屈服了
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看着那些枝头上的鸟儿骂骂咧咧的说
“老家伙的王霸之气还不够大啊!能吓走食肉的猛兽却吓不走这些烦人的鸟,他还没练到家啊!”
连云秀这可误会了,阴魔族是宇宙中最有名的刺客专业户,刺客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隐匿能力,能够成为阴魔族的大长老,可想而知他的隐匿能力有多强大了。
本来那阴魔大长老平时是一丁点可能会导致他暴露的气息都不会泄露的,但是在连云秀从山林里逃亡的路程之中,他不希望某人有什么危险,那么既然他只需要散发出一点气息,就可以办到,他为什么还要去动手,不过对于普通的鸟儿来说,天人灵压对于他们来说就一点作用都没有了!
因为它们根本感觉不到灵力的存在!
连云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就转过身去检查了一下他师傅给他留下的东西!
“唔!牛肉干、菜干、嗯,够吃三天了!不过”
他停了一下拿起他最看中的AK47
“这才是最重要的嘛”
“哦不,这也很重要”
他拿着两个子弹夹如是说道。
检查完物资,他就开始去找饭了。
他必须去找其他的食物和那些好吃的掺在一起吃,因为三天的时间,不足以他把伤势修养好。
所以,细水长流是很有必要的。
连云秀一边找饭吃,一边唱着他自己变得小调子
“早起的鸟儿找虫吃,晚起的我就找鸟吃。。。。。。”
连云秀当然不可能去捉鸟吃,费半天劲又吃不饱,他已经很久没占沾过荤腥了,他决定了,今天要吃肉!
不仅仅是因为口食之欲,还因为现在的他非常需要肉食来补充营养!
想吃肉那么就要逮到肉,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有水的地方,守株待兔,总能等待猎物的,就算捉不到鹿、羊等大型的猎物,总能逮到狍子什么的吧,再不济还有鱼呢,反正不会没吃的。
他知道附近有一个大水潭,方圆三十多平方米现在又是秋末,正是填饱肚子的好季节啊,带上长刀,别上匕首,背上长枪,再绑上胳膊,一切准备就绪连云秀就兴冲冲的向水潭进发了。
正直晌午,阳光顽强的透过树林的阻拦,照在林间,使得林间焕发出了一点光彩,一个少年拿着一把快要到他肩膀的长刀,背着一个和他的膝弯齐平的长枪,再把他的手臂绑在脖子上,走在春光焕发的林子里,这是一个违和感多么强大的画面。
由于违和感过于强大,来水潭饮水的鹿、羊什么的哄得一下全都被吓跑了,连云秀看着这些猎物都跑了也不着急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能一来就抓到猎物,自从那天之后他就不再做白日梦了。
来到水潭边的连云秀第一件事就是抓鱼,因为他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看着着水里那游来游去,就是不肯停下稍事歇息的鱼,某人很苦恼
“唉,真费劲”
于是他就把目光投向旁边的大树上,他开始爬树,从树上用刀砍下一根木头,再用匕首把一头削尖。
捕鱼他还是会的,因为曾经费非也教过他野外生存的一些技巧,比如捕鱼。
捕鱼是最简单的食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