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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一眼她此时的打扮,唐煜立即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此时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身穿警服,而是穿着一件白色体恤搭配一条短裤,露出一双白皙的手臂和圆润的**,一头长扎成一个鞭子就随意垂在身后,虽然没有刻意的打扮,但却有一种简单清爽的美感。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方怡面带笑意的说道。
或许是不在警局的缘故,她脸上的笑容比起平时多出了不少。
“要是你不嫌弃我家简陋的话,就进来吧。”
唐煜不着痕迹的瞄了一眼那停在他家门口的那辆价值数百万地球币的银色跑,而后笑着说道。
“当然不嫌弃。”
方怡说着,率先走进屋里。
“你家是开早餐店的吗?”
进入屋内后,方怡的目光四处打量了一遍后,随口问道。
“以前是,现在不开了。”
唐煜回答道。
“这样啊,那叔叔阿姨在家吗?”
方怡又问道。
“我爸妈几年前就去世了。”
唐煜回答道。
“额,对不起哦。”
闻言,方怡转头看向唐煜,面带歉意的说道。
“没关系。”
唐煜随意笑了笑,而后问道。
“你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
闻言,方怡笑道。
“你昨天不是不满足我的感谢只是一声谢谢嘛?那我今天就请你去听一场演唱会就当你帮我解决麻烦的感谢,这你该满足了吧!”
“额,我昨天那是随口说说的。”
唐煜神色尴尬的说道。
昨天他只是开个玩笑,却没想到方怡会当真。
“我都来了,还管你是不是玩笑?你快去换身好看点的衣服和我一起走。”
说完,方怡就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
唐煜神色无奈的走上二楼,打开衣柜,看着衣柜里都很普通的衣服,面色有些无奈。
“似乎没有特别好看的衣服……”
皱着眉头想了想,唐煜突然一愣。
“我为什么非要在这里面选?我可以用变化服变啊,真是傻!”
唐煜反应过来后,立即从房间里拿出一套以前放在里面的变化服,穿在身上后,立即念头一动,让其大变模样。
这套衣服是他在电视上看见,应该是现在的流行款式。
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唐煜点点头,显然对自己此时这身行头十分满意,而后便是走下楼去。
方怡手掌撑着下巴,目光在唐煜身上打量了一阵,才笑着说道。
“恩,还不错,我们走吧。”
说完,两人起身走出门。
而此时门外,却多出了不少围观人群。
而他们围观的对象,自然是方怡开来的炫酷跑。
虽然他们都是住在贫民区的穷人,但是眼力还是有的,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虽然他们没见过这款跑,但是这款车的牌子他们却认得。
流光!
世界上最大的豪车制造公司,据说这家公司只制造豪车,价格都在百万以上,虽然贵,但也是物有所值,人坐在里面就算遇到虫族,也不用担心,因为一般的虫族就算全力以赴也无法破开其坚固的车身!
“小唐啊,这车是你的?”
人群中一人突然问道。
看那人的模样,正是住在他家对门的王龙,上次就是他家里被虫族袭击,最后还是冷枫和他两人联合出手将攻入他家里的虫族解决,救了他一家人的性命。
“额,王叔你误会,这是我朋友的。”
唐煜连忙摆了摆手说道。
“朋友?”
王龙疑惑的看向站在唐煜身旁的方怡,立即一愣,待回过神来后,才意味深长的笑道。
“小唐啊,看来你也长大了,老唐在天上要是看见这一幕想必也会十分高兴啊。”
“额,王叔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唐煜尴尬的笑了笑。
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这王龙八成是误会方怡是自己的女朋友。
“快走。”
唐煜偏头低声对方怡说道。
上了车,唐煜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方才周围那些围观人群投射来的异样目光,让他浑身不适。
恐怕在不少人眼里,自己成了傍上有钱人家大小姐的小白脸了……
回头透过车窗看见家门口散去的围观人群,唐煜松了口气,放松下来后,他也是随口问道。
“我们要去看哪位大明星的演唱会啊?”
虽然这个世界人类的生存被虫族极大的威胁,但却照样有明星,并且和原地球一样有大量粉丝,极受欢迎。
“林若依。”
方怡面带笑意的说出这个名字。
每当回想起唐煜方才的反应,她就感觉十分有趣,甚至有种想笑的冲动……
而唐煜显然没有注意到她此时的异样,因为听见这个名字后,他就呆住了。
第九十四章初恋女友与情敌()
说到林若依,确实是个有名人,正如方怡说的,她是个歌坛明星,并且是个在华夏国,乃至整个世界都有极大名气的明星。>
唐煜愣了愣,脑中浮现一些记忆深处的片段。
这个世界的原唐煜似乎就是林若依的歌迷,很想去听林若依的演唱会,只是门票太贵他无能为力,现在自己去,是不是就等同于帮他完成了一个愿望?
在唐煜愣神的时候,方怡见他迟迟没有动静,于是偏头戏虐的笑道。
“怎么,你也是她的粉丝?”
“这倒不是,只是名头太大罢了。”
唐煜回过神来后,摇了摇头说道。
此次林若依举办演唱会的地点,是在南海市的北城体育馆,距离北城门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
若是坐公交,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而此时换成是方怡的跑,半个小时不到的功夫,就已经到了北城体育馆门前。
“我去取票,你在这里等我。”
将车停好后,方怡说道。
“恩。”
唐煜点点头。
方怡走后,他就站在北城体育馆门前静静等待。闲暇之余,他也是将目光投向身前这座体育馆,好奇的打量起来。
要说这北城体育馆,在南海市也有些名气。
因为它是南海市最大的三座体育馆之一,一些名气不小的运动比赛举办时,都会选择这里作为场地。偶尔也会有一些明星在这里举办演唱会。
“人还真多。”
唐煜偏头看了看左右络绎不绝的人群,惊讶的说道。
或许是因为今天大明星林若依在这里举办演唱会的缘故,这里的人流量比平常时大上许多!
“哟,这不是唐煜吗?”
就在唐煜打量着身前这座体育馆的建筑结构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这声音传入唐煜耳中,令他感觉有些熟悉,于是他转头看向身后。
就见一男一女并肩走来。
那女人容貌姣好,双手挽着身旁帅气男青年的手臂,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
看清两人的样貌,唐煜仔细想了想后,立即露出一副古怪的神色。
他的记忆里确实有这两人,不过不是他的记忆,而是原唐煜残留下来的记忆。
这两人,一个是原唐煜从初中开始,到高中相恋五年的初恋女友。
一个是在高三时转来他们班级,并且来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他初恋女友夺走的情敌,据传闻说是个富家公子。
当时因为初恋女友被抢,原唐煜可是整整颓废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在恢复过来!
没想到如今却在这里偶遇,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不过,仅仅是看了他们一眼,唐煜就无趣的收回目光。
虽然是同一具身体,但里面的灵魂却早已变了。初恋女友被抢,这对原唐煜而言是刻骨铭心的痛苦,换做他,却可以一笑了之。
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没必要一直计较!
然而唐煜不想计较,对方却显然不这么想。
“哎呦我说唐煜啊,虽然我们都毕业了,但再怎么说曾经也是同学啊,见了面你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
吕小伟走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道。
“打招呼,我们很熟吗?”
唐煜闻言,则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语气冷淡的说道。
“额。”
唐煜的话让吕小伟神色一愣,待回过神来后,也是笑道。
“唐煜啊,虽然说小月当初放弃了你,选择和我在一起。但这毕竟是她的选择,你要知道,爱情不是一厢情愿的,要双方情投意合才有用,我们都应该尊重她的选择。所以你没必要因为这事恨我。”
说完,他得意的看了一眼身旁做小鸟依人状的陈月,心中暗爽不已。
他就喜欢横刀夺爱的快感!
陈月也瞥了一眼唐煜,轻声说道。
“我说唐煜,我记得你最喜欢的偶像似乎就是这个林若依吧?怎么,今天你来这里也是看她的演唱会?”
闻言,唐煜忍不住笑了笑。不明白原唐煜为什么这么没有眼光,五年时间,居然没有看出这陈月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这陈月方才说的话表面上听过去像是偶遇时正常的问候。
实则不然。
和原唐煜交往五年,她自然知道前者是林若依的粉丝,也知道他因为家境困难的缘故,没钱买门票去林若依的演唱会。
然而她此时却如此直接的问出来,这不是讽刺是什么?
“是又怎么样,这和你似乎没有太大关系吧?”
唐煜只是瞥了一眼这女人就失去兴趣的收回目光。
虽然她容貌不错,姿色也属上等。但内心却有些不堪,对于这种女人,唐煜虽然不讨厌,但也绝不会喜欢。
对于唐煜此时冷淡的态度,陈月不禁皱了皱眉。
以前两人交往时,唐煜可从未用如此态度对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