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红莲在秦安耳边轻声说话,吐气如兰声音娇媚弄得秦安很不舒服。
红莲是个妖孽,她拥有各种外向的表现,呆萌,性感,风情,妩媚,神秘,诡异等等不同,让秦安抓不住缰。
“要不给你买来做相公?”
“我可是你第八代孙媳妇,你舍得?”
“免得你成天拉着我。”
“切,别人想让我跟着我还不干呢!忘记告诉你一件事,秦甲魔龙应该是你后代子孙中长得和你最像的,所以我和紫燕在见到你之后才会第一眼就认出。”
秦安微微皱眉,不知道再跟红莲说什么,或许真的该给她找个男人了。
这时赤炎已经完成了展示,奴隶主继续道:
“赤炎可不单是生的好,本事也够强,他可以用单手手掌将任何人拖起来,有没有人想要尝试?”
单手将人托起可不容易,这对于手腕力量的要求太苛刻了。
秦安很有兴趣的等待观看,如果可以他不介意将这个赤炎弄到手,没钱怎么办?自然可以用抢的。
“我来!”
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汉从人群中走出,他长得也是膀大腰圆,看着估计体重超过三百。
赤炎并没有怯场,不用主人吩咐已经单腿跪地,将单手手掌平方铺在地上。
那壮汉大摇大摆走过来,站在赤炎手掌上。
赤炎一声暴喝,身体的皮肤立刻变得有些发红,肌肉明显的纠结在一起,这是全身发力的表现。
“起!”
在人们的惊呼省中,赤炎竟然真是单手拖着那胖子慢悠悠的站立起来,当他站稳脚步的时候,手臂弯曲放在腰间,壮汉就站在他的手掌上。
四周人立刻发出一片叫喊欢呼声,惊叹这奴隶的力量。
将壮汉放下后,壮汉立刻哈哈大笑道:“我出五斗谷,买了他!”
“我出三匹布,我要了!”
“我用一匹马换他!”
赤炎很抢手,买家们纷纷出价。
各诸侯都在自己的领地内制造了钱币,自己使用自己的,所以流通货币还是以物易物。
“我出一把刀!”
忽然,一个有些阴沉的男音响起,之后一把大刀被扔到了圈内,跌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四周的人们立刻安静了,看向一个方向,只见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粗布长衫,有些破烂,不像是有钱人。
他说话的口音并不是存正的中原话,长相看上去也不是中原人士,应该是来自匈奴。
这边的匈奴人有很多,只不过因为此处是曹操的领地,官话已经在推行,即使是匈奴人也会说一些。
“我出一把刀”,这是一个规矩。
这个匈奴人自诩武艺高强,警告其他人不要在抢了,他会和奴隶主进行单独的商谈,来换取这个奴隶。
冷兵器时代的暴力绝不比枪支弹药的现代差。
当年诸子百家虽然创造了许多启蒙思想,被帝王们用来作为教化万民的手段,但毕竟如今也不过几百年,所谓的思想还并没有被很好的推广铺开宣传,有城县建制的地方还好,如同雅尔地这种边境野城,不但建制没有,连归属都模模糊糊,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多讲究,或者说江湖之上自然有江湖的规矩。
方子集扬了扬眉毛,不知道这个忽然出现立刀杨威的人是什么来路。
在雅尔地这地方,没有真本事的人还真不敢立刀,大家都是野路子,一山更比一山高,方子集手下就有七八名武将,虽然没有去沙场冲锋陷阵过,拿出来可一点不弱,不是所有人都想成为赵云,成为关羽,成为夏侯惇,一些高手也会如同秦安一般,不想留名千古,只是想要安逸的生活。
上下打量了许久,方子集才上前对那中年人躬身道:“这位壮士,敢为您贵姓?又来自何处?”
“我叫阿史达,是苏日娜的勇士!”
“苏日娜!是那位聪明而彪悍的公主?”
“不错!”
方子集的脸色微变,双眼睁开,显然这个苏日娜公主很不简单。
秦安对于匈奴的历史并不算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苏日娜的来历,听人议论后才知道了一些。
如今的蒙古草原很大,覆盖了江西新疆等交界线的很多地方。
这个时代草原已经不是匈奴的天下,南匈奴成了曹魏的属帮,北匈奴迁移去了外蒙甚至俄罗斯以及东欧地区,大部分草原都被鲜卑族占据。
轲比能统领着最大的鲜卑族部落,已成为草原上的王者。
然而草原上根本没有城池,有的只是游牧民族,所以他只是最大,只是被历史记载中成为了草原王,实际上在草原上还有许多大小部落,人数可能有几十万甚至过百万那么多。
苏日娜的部族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族内有差不多六千人,常年在北匈奴领地边界游荡,有的时候去北面打劫,有的时候又进入曹魏的地盘抢夺。算是在夹缝中求得生存,不依附任何势力,就自己玩自己的。
方子集是这个时代很牛x的边境商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苏日娜。
真是见鬼,竟然招惹了这样一个难缠的势力,这让方子集很揪心,却让了解了一丝情况的秦安很感兴趣。
他就是要进入草原,教化那些野蛮部落,然后准备打回中原挑战诸葛的。
虽然在古代人们觉得这些野蛮部落都是妖魔鬼怪,但对于秦安来说大家都是中国人,以后都要大一统的,多圈些兄弟姐妹总比以后让他们做外国人要好。
既然有这种想法,那么遇到了如同苏日娜这种落单的部落,他当然会很在意。
秦安的想法很简单,对付游牧民族只能是铁木真的路子,你若不服,老子就打的你服为止!
因为有这些打算,所以秦安也没控制,直接出手,不等那方子集与阿史达
“我出一把剑!”
甄娥剑在秦安话音落下的时候已经飞上天,竖直降落后剑身直接刺入土地中,只留下了剑柄在外面。
只能说这把剑还是有些灵性的,要不然这一剑直接入土消失也很正常。
人群一下变得有些混乱,谁也没想到竟然会有两人立刀,这是很少见的事情。
方子集那边还没登和搭话,又被秦安给吓了一跳。
看看那深入土地的剑,方子集的眼中射出一道光,这是什么武器啊?怎么会锋利到这种程度,真是听都没听过。
当他看向秦安的时候,又是一愣。
秦安因为自身的帅气自然也能吸引人的眼球,然而这时真正吸引人的可不是秦安,而是秦安身边亭亭玉立的红莲。红莲的长相倒也不是倾国倾城的地步,问题是她有和一头璀璨红发,而且还穿着一身的皮质红色束身衣,已经将体型暴露无疑,这在三国时代老百姓眼中可是太古怪了。
就算在暴力的江湖女豪客也不会穿成这样四处走啊,这不是跟没穿一样吗,看看那大腿,看看那屁股都暴露出来了,真是有伤风化。
这就是思维认知的局限性,作为一个贩卖奴隶的商家,方子集觉得任何奴隶赤身裸体都是应该的,既然是商品当然要将他们透明化的展示给卖家,可如果不是奴隶的人不穿衣服或者穿成眼前红发女子这模样,那就难以接受了。
无论这样,秦安已经足够吸引方子集的注意力。
他对着阿史达微微一笑,之后走到秦安身边,拱手道:“真是好剑!不知壮士名讳是何?来自什么地方啊?”
“秦安,我来的地方很远,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去的地方。”
“哦?去何处?”
“北方草原,我的目标是去草原上建立一支强大到足以踏平天下的骑兵,所以想要跟你要些人。我看了,你那边五个大帐篷里应该有很多奴隶吧?你开个价,我都要了!”
“哈哈。。。。。。”
方子集脸上在笑,眼中的神色却变冷了。
要去北方建立足以踏平天下的骑兵队?还想要把自己的奴隶全都要了?这种话鬼才会相信。
北方民族的强大可不是虚假的,当年大汉铁骑之所以能够打败突厥,可不是因为战斗力强悍,完全是突厥内部太过分化,相互打架都想做老大,因此突厥联军才会失败。如今突厥虽然隐退了,新崛起的鲜卑,匈奴一样强悍,轲比能愿意向曹魏臣服只是为了解决内部矛盾,建立庞大而统一的鲜卑部落,可不是真的就怕了中原的兵将。
“先生,你说笑了,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在四方收集到了六百奴隶!这六百奴隶各个身怀绝技,都很不简单,每一个都最少能换来几匹马,一车布,所以我怕你是出不起这个价钱。”
秦安有些小郁闷,看来自己在方子集的心目中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也是,说句高大上的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自己说要去北方建立骑兵战队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又怎么会知道。
秦安的内心是很自信的,可显然所有人都不认同他刚才的一番话。
阿史达立刀杨威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如今却变得聒噪。
“想去我们草原折腾,这厮也真是狂妄!”
“还想买人家所有的奴隶,他却不知子集的奴隶是有多贵。”
“竟然还敢立刀,他估计也不知道立刀之人要接受全场所有英雄的挑战吧?”
“看他怎么死的,还有他身边的女人,估计也会被人抓去做奴隶!”
“哎,可惜可惜,又是一个不知轻重的家伙。”
面对众人的质疑,方子集的鄙视,秦安的脸色如常,红莲身上却有了杀气。
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就是秦安的打手,有事她先上,根本不需要秦安出手或发指令。
看到一群人嘲笑秦安,红莲的耿直劲上来了。
松开秦安的衣角,踩着模特步,扭着挺翘的小屁股,红莲走到了圆圈正中。
一群三国的老爷们皮裤都没见过,又怎么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