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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逆天冷冷清清地说了一个字。
仿佛魔音穿脑一般,那个字叮咚敲打在马车夫的心坎儿上。
车夫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当下不敢违背,一抽马缰,赶着车便走。
“小姐!小姐!”春菊从地上爬了起来,傻愣地望着离她远去的马车。
一道笑声突兀地滑入她耳中,“春菊,你可要跟好喽,若是跟不好,小姐我回到家,就赏你一百个耳光,记着。”
春菊恨恨地一咬唇,急忙撒腿跑了起来,使劲追着前方的马车。
不过她只是区区一名二星剑士,跟普通人也无异了,逆天还特地嘱咐车夫加速,她怎么可能真正跟的上。
且她平时深受大夫人宠信,在楼家跟小姐也差不多了,她也一直都当她自己是个小姐,以往跟着大小姐楼雨嫣她们欺负逆天时,从来少不了她。
她哪里受过此等活罪,心里把逆天翻来覆去地骂着,两腿甩得快要断了,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离着她愈来愈远。
逆天没有直接回楼家,而是嘱咐车夫驾车来到帝都城一家专门卖武器的铺子。
她进去后直接问老板有没有剑鞘卖。
那老板是个五十出头,短须黑发酒糟鼻的小老头,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嫌弃她长相难看,转身从后堂抱出一堆破破烂烂的剑鞘。
逆天抽了抽嘴角,随手拿了一把布满锈斑的剑鞘,摇摇头放下,再去挑选。
“多少钱啊?”
“你随便拿吧。”那老板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坐到柜台后面说道,“这些都是从战场上扫回来的,也不值钱,你看上就拿走吧,小姑娘。”
以前根本就没人古里古怪地过来买剑鞘,逆天算是头一人,要不是这老板正巧也古怪地有些存货,去了别的店里,逆天早给人当找碴的轰出来了。
【1…107】()
老板倒没有势利地看低逆天,只是丢下一堆的剑鞘后,便懒洋洋地缩回去打盹儿了。
逆天撇头看了他一眼,便坐下慢慢挑选起来。
老头缩在柜台后面,眼皮底下的眼珠子骨碌碌滚了一圈。
逆天从一堆的破铜烂铁里,抽出一把压在最底下的剑鞘,只一眼就中意上了。
这剑鞘古朴厚重,乌铜色的金属打造,通身隐隐散发着暗紫色的威压,鞘口宽阔,拿在手里并不显得特别阴冷,反而有种温润的感觉。
逆天一摊小手,墨色的剑盾便出现在她右手中。
原本以为这剑鞘或许比剑盾短了,正遗憾着,没想到试着套进去后,封口剑身长度,刚刚好全部吻合。
逆天伸手揉揉眼睛,怀疑她是不是看错半分了,刚才明明对比了一下,觉得剑鞘比剑身短呢,莫非这剑鞘还会伸长缩短不成?
倚在角落里的老头,嘴角弯起一抹笑意。
逆天垫了垫手中这把古朴长剑,越看越喜欢,反手一插,负在背后。
一身白衣的少女,背负长剑,风姿飘渺地立起身来,“老板,你这把剑鞘我很喜欢,我拿走了。”
那老头儿像是睡着了,也没搭理她,只朦胧地点顿了一下脑袋。
怪人,逆天心想,冲着老头抱拳行了一礼,转身离去。
逆天的马车离开后不到片刻,一抹黑色旋风刮进了店里,扯着大嗓门叫道,“喂澹台老头儿,我在城里转了一圈儿,终于找到一大壶好酒,这会儿你没屁话了吧,来来,陪老子喝几杯。”
“陆老头儿。”角落里假寐的酒糟鼻老头睁开眼来,目中透着几分笑意,“你这闺女儿还真是不错啊,眼光独到的很。难怪你一眼就称心,还把老子炼的指环空间送给她。你倒是很会当好人。”
陆应天放下酒坛,嘭地跳了起来,“我那闺女儿来过?人呢人呢?我那好闺女儿人呢?”
他旋出门,不到片刻又悻悻然滚回来,“诶,澹台老头儿,我那闺女儿人呢。”
酒糟鼻老头翻了个白眼,“早走了,等你回来,真是黄花菜都等凉了。”
陆应天垂下嘴角,一副不怎么高兴的神情,“早知道我就跟太子殿下一起,在那儿等着了。就你他妈事多,叫我回来。”
酒糟鼻老头无语地瞪了他一眼,“又不是没机会见面了,看她走的路线,应该是要回楼家。”
“可我下午就要动身去总部了。”陆应天气愤地说道,“我不管,朋友一场,你得替我多送点好东西给我闺女儿。”
酒糟鼻老头怪眼一翻,“我特么把镇店之宝都送给她了,你还不满意?”
“一把破剑鞘。”
“是啊是啊,一把可以辅助吸收元素力、打磨剑盾锐气,甚至隐隐提高剑盾品级的破仙元器。顺带还附送了一本世人难求的剑气诀哦!破破,我破你妹。”澹台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啊。你让你闺女儿坑你这爹也就算了,你特么怎么连几十年的老朋友都坑啊。”
陆应天抬手摸了摸鼻子,“不管,下午我就要走了,你得替我好好顾着我闺女儿,还有啊,帮我回药剂师分部一趟,多拿点好东西给我闺女儿。要是让我知道你没照顾好她,几十年朋友都给你没完!”
澹台老头一脸吐血的表情,送给陆应天一个大大的白眼。
特么他算是给陆应天惦记上了,悲催啊!
再说逆天得了那把称心如意的剑鞘,简直高兴地爱不释手。
车夫之前便在门外等得有点不耐烦了,这会儿见她好不容易出来,赶紧疾速驾着车在路上狂奔。
行人一见楼家族徽,莫不朝两道退让。
这时候突然有个黄衣补丁,小脸粉扑扑的四五岁小女孩跑到路中央捡一颗竹球,马车夫一惊,却控制不住车速,眼看着车轮朝着那小女孩碾压过去,路上行人一阵惊叫。
逆天回过神来,神色倏然一变,正抬手卷起帘子,想要冲出去救孩子时。
斜次里忽然穿出一道墨绿身影,飞速将那吓傻的小女孩抱起,当空悬了一圈,扬手一道惊雷落在马蹄边,吓得马儿惊声嘶鸣,双蹄扬天一踢。
逆天被这么一颠簸,险没吐了出来。
马缰落到两名飞身而上的青年手中,狠狠控制住了,这才缓了缓儿,马蹄落在地上,便一软,像是给人踢了两脚似的,马儿跪了下来摔倒在地,连着马车也向一侧“哐当”翻倒在地。
车夫没有及时下来,被压在车底下哼哼唧唧叫救命。
逆天站在一边,眸光清冷地望着眼前几人。
没想到这飞身上前拉扯马缰的两名青年中,有一名竟是熟人安世远。
另一名青年身穿银白长袍,腰间配着把短杖,面貌十分俊朗,但看着逆天的眼神丝毫不友好。
“世远哥哥,华风哥哥,你们都没事吧。”救了小女孩并扬手打出一道惊雷的,是一名年约十六的美貌少女。
通身一件亚麻质地的墨绿色长袍,肩膀与袖口处,用紫色与暗金搭配的线,勾出刺绣花纹。
女子身姿高佻,胸脯饱满,纤腰不盈一握,眉如远黛,唇如樱花,一双大眼望着两名男子时,温柔得似要掐出水来。
安世远本来黑着一张脸扫视逆天,但见到这女子后,神色缓了缓,换上一张含着淡淡笑意的脸孔,“奥尔莎,幸好你速度快,要不然这孩子可就惨了。”
“哪有,是你们不顾危险冲上去拉住马车,要不然奥尔莎早就给车撞到了呢。”那名叫奥尔莎的女子,声音透着非常娇媚的嗲。
“孩子孩子。”一名妇女脸色发白地挤上人群,连声道谢地从奥尔莎手中接过小女孩,“谢谢谢谢,谢谢小姐,谢谢小姐,谢谢少爷,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孩子。”
“孩子快给小姐少爷磕头,谢谢他们的救命之恩。”民妇抱着那四五岁的小女孩跪下,按着小女孩一起磕了三个头。
【1…108】()
奥尔莎与安世远、华风二人,傲然站在俩母女面前,一脸坦然地接受她们的跪拜,好像他们施了恩后,理所当然得收回点利息。
逆天冷眼旁观着,心底一阵发笑。
奥尔莎等那对母女磕完头,笑着蹲下身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金币塞到小女孩手中,一脸和善、嗲声嗲气地对妇人说道,“给孩子买点吃的吧,以后可要看好喽,别再让孩子胡乱奔跑,很容易出事呢。”
跟着又摸摸孩子的小脑袋,嗲的没边儿,“好孩子,以后不可以乱跑了哦,会让妈妈很担心的呢。”
奥尔莎小姐出手就是一个金币,一个金币是寻常百姓家差不多一年的开销了。
那妇人愈发感激这位心地善良的小姐,连连拱手道谢,“谢谢小姐谢谢,谢谢小姐。好心的小姐,愿我们的神保佑你!谢谢,谢谢!”
路人们也被奥尔莎小姐的善心感动了,纷纷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看,那位就是若曼公国的第一美女,奥尔莎公主。”
“真美啊。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公主,就是奥尔莎公主了!”
“是啊,长得好看,心肠又好,真是个天仙一样的人物。”
“奥尔莎公主还是帝国学院的三年级特优生呢。她只有十六岁,却已经是一名伟大的雷系七星元素灵师,而且更厉害的是,她还是一名召唤师呢。”
“天啊!奥尔莎公主竟然是一位天才召唤师。”
“十六岁的四环七星召唤师。”
“天啊,我好崇拜她呢!”
“召唤师耶!是大陆最强的召唤师!”
要知道帝国学院,可不仅仅是指星辰帝国一家,他们口中所说的帝国学院其实是由卡奥、星辰、落月三大帝国,联合打造的一家综合性极强的学院,致力于为各方势力不断培养人才。
能够进帝国学院的,一般都是大陆上年轻新生势力的佼佼者,帝国学院每年招一次学生,每年都给各方家族、普通平民挣破头。
帝国学院总共有七个年级,特别优秀是允许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