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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易谨遵圣人教诲,自己是什么人心里还是有点c数的。
一心一意钻研剑道放他身上根本不现实,剑道对他来说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全部。
他之所以选择“剑士”职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武器奥义”可以让他在剑道之路上走的更轻松,更长远,见效更快,而不是非剑不可。
刚才受剑丸影响,他神庭中的新职业图纹已经生出变化,基于剑道的纹路由原先的五成暴涨到六成,还异常稳固,连反悔的机会都不给!
荀易很恼火,他费尽心思提升的剑道资质,竟成了作茧自缚的本钱,也是没谁了。
“剑仙”对职业者的资质有着极高的要求,一般人根本看不上,而对于看得上的人,就算绑也要把你绑去学剑。
就像他现在的状态,“剑仙”的种子已经种下,就算他再也不动剑丸,职业图纹都会渐渐往“剑仙”的方向偏移,霸道可见一斑。
事到如今,唯一的办法。只能找另一条不逊色于“剑仙”的道将这种趋势压下去了,还必须得契合练气士职业。
这事还得尽快去办,要不然,等到“剑仙”职业图纹彻底成型,纵使他天资绝顶,没有“剑仙”的纯粹心态和气魄,通往传奇级的路就断了!
如此,促使他重生的那个地方,他就算想拖段时间再去都不行了。
想通此节,转头,就看到林妹妹担忧的目光。
“易哥哥,出什么事了?和那枚剑丸有关吧。”林薇轻声询问道。
荀易揽过林薇的纤腰,笑道:“修炼上出了点问题,也不能说不好。我已经想到办法处理了,就是得离开龙城一趟。”
林妹妹眸光晶莹:“能不能带上我?”
“呃,那个地方比较特殊,只有‘练气士’能进。薇薇你放心,我去办事用不了多久的,短则一周,最长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你就当我去出差就好。”
荀易捏捏林薇的小鼻子,安抚道:“而且你哥现在也在休养,果果又是生活白痴,我不在的时候,你多盯着点家里的事,有事应付不过来,就直接找蒋天辰。”
林薇神色暗了下来,哼哼道:“好吧,那你什么时候走?”
本来想立刻出发的,现在看林妹妹的状态,立刻出发也只能想想了。
荀易想了想,说道:“明天一早出发。娘子,夫将远行,我们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做什么,收拾东西?”林薇茫然道。
荀易撇撇嘴,在林妹妹的尖叫声中一把将她抄起,往浴室行去:“春宵一刻值千金!娘子,今天就从鸳鸯浴开始吧,一会儿试试前几天我给你带回来的那套空乘制服。”
“哼!我不要,那是给你自己带的吧!”林薇把脑袋埋在荀易背后,抗议道。
荀易哈哈一笑,抗议什么的,在大魔王面前当然不会有效果!
层波细翦明眸,腻玉圆搓素颈,爱把歌喉当筵逞。
遏天边,乱云愁凝。言语似娇荧,一声声堪听。
这欢娱、渐入嘉景。犹自怨邻鸡,道秋宵不永。
春宵苦短,转眼天明。
荀易准时从被窝中醒觉,轻轻起身,便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嘶!昨夜,林妹妹让他懂了什么叫妖娆魅惑,抵死缠绵。纵使他体壮如牛,坚挺持久,这会儿也感觉腰肌酸软,隐隐发虚。
古话说得好,果然只有累死的牛,没有梗坏的地。
扯掉还挂在身上的空乘制服碎片,荀易轻手轻脚地去洗漱一番,回来帮林薇掖好被角,看了一会儿熟睡中的人儿,才小心翼翼地出门而去。
李红妆和蒋家需要的东西他已经交给了林薇,作为冒险团的团长夫人,临时后勤大总管,林薇也将开始进行她的工作。
朝阳初升,荀易已经找好一辆摩托,加满油,呼啸着来到基地市东门。
时间还早,街上也没什么行人,倒也没引来多少关注。
基地市对进城的人查得很严,出城就没人管了。
荀易戴着库存的凹凸曼面具,门口执勤的兵哥哥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风一般冲了出去。
为了追求速度,荀易刻意找了一辆末日前被人改装过的机车,帅气拉风。这东西在末日前贵的一匹,现在却只能在角落里吃灰。
这东西声太大,跑起来轰隆隆的,一般人都不会想把这东西开到野外。
荀易当然不是一般人,他是二般人…呸!他只是想抓紧时间。
而且,龙城离目的地并不近,单靠十一路公交实在太慢,汽车在山路上也开不起来。至于高速,该断的,不该断的地方都已经断得差不多,更不适合赶路。
荀易乘着坐骑飞驰,疾风在耳侧呼啸,手往外一伸,至少36D!
感觉还不错的样子。
没走出多远,荀易猛地转向,直接攀上斜侧的一颗大石,油门拧死,摩托便载着他冲天而起,向前方飞去。
大石后,一只变异猞猁匍匐着身子,作势欲扑。
直到机车的轰鸣声自头顶传来,猞猁才呆滞地看向头顶,止住扑击的动作。
荀易转头,回它一个中指,机车的轰鸣声已经迅速远去。
高坡,荀易满意地摸摸胯下的坐骑,声虽然大了点,但是快啊,还足够结实!一般的机车可经不起几次刚才的特技,而他屁股下面这辆,连晃动都很轻微。
储物道具中的油料还很充裕,看来他这一路是不用纠结换车的问题了。
如果真有实在过不去的坎,他还可以腾腾储物道具,把摩托车给扔进去带着。
新储物道具空间充足,足够支撑他的任性!
如此,累了停车休息,饿了停车吃点干粮,感觉到危险就跑,有不知疲倦的机车支撑,他的行程倒也颇为顺利,等到晚间,他已跨过省界,进入冀省邯单城范围。
邯单城,华夏著名古都,虽然新世纪后发展一般,却不能磨灭其历史底蕴。
荀易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邯单城境内的凤凰山,古称中皇山。
第78章 娲皇宫()
夜色温凉如水,今夜的月光还算明朗。
荀易站在城外一处高坡上,安静的看着星星。
不知不觉已至盛夏,草木生花,蚊虫繁衍最是疯狂的时节。
变异后的蚊虫,无疑是比丧尸变异兽更令人厌恶,也更为致命的存在。
也不知道龙城有没有开启蚊虫的防治工作。虽说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对环境适应最为迅捷强大的种族之一,但于个体而言,还是太过脆弱了。
并指成剑,嗖地切断一只拳头大小的蚊子,荀易烦躁地叹口气。
青草膏之类的防蚊虫药品什么时候才能研制出来?
怏怏躺到一块青石上,拿出林薇给他准备的符篆布下一道防御结界,荀易开始闭目养神。
他本想进邯单城找个房间对付一晚,却发现邯单城已经沦为丧尸的乐园,人类都没留下多少。路上倒是经过一个小型聚居点,不过聚居点太小,容易惹上麻烦。
没去处,自然只能在荒郊野外对付一晚了。
至于夜间赶路,耗神不说,还危险得多。
一夜无话。
翌日大早,天色微白,荀易便骑着摩托往凤凰山赶去。
至正午,已经能远远看到一座雄俊巍峨的山体,其形如太师椅,左青龙,右白虎,山下为漳河,东侧为将军领。
山巅,九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铁索牢牢系着一座停靠在悬崖边的宫阁,蔚为壮观。
荀易把摩托停在山脚,没直接往上冲。
不是因为敬畏,而是因为山脚的建筑已经被人占了。
对当地人而言,娲皇宫在末日前或许只是个普通景点,甚至他们连攀登的兴趣都没有。但在末日来临后,观念发生变化,娲皇宫的意义便再不像从前。
远古正神,人族之母,在这个群魔乱舞的时代,自然会转化成一种精神信仰。
特别是对生长在娲皇宫之下,饱受娲皇文化熏陶的人们,影响自然更为深刻。
在娲皇宫生活的人多为附近村落的村民,日后他们会自称“守宫人”,以守护娲皇宫为己任,势力发展得倒也不弱。
前世荀易得到“回天返日”的时候也算和守宫人打过交道。当然,那时候的他只是跟着燕京基地市军方混的普通职业者,只需听命行事,还轮不到他和守宫人高层交流。
那一次,他们的任务是抓捕臭名昭著的“黑魇”组织中一位新崛起的天才职业者。
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竟惹出了燕京基地市坐镇的传奇级职业者,虽然侥幸逃脱,却也被废掉大半条命,丧家犬般被他们从燕京一路追到娲皇宫。
追忆了一会儿往事,荀易一矮身,就从侧面往山上奔去。
这帮守宫人把娲皇宫当命根子看待,根本不许外人登山,不想招麻烦的话,还是缩着点比较好,好在他对山上的地形还算熟悉。
娲皇宫雄俊秀丽,却不似泰山高妙,也没有华山奇险。纵使不走正道石阶,也不会落入无路可走的尴尬境地。
荀易穿行在山间小径中,蝉鸣鸟啼不绝于耳,却是没见到大型猛兽。
娲皇宫范围内,寻常猛兽绝迹,山脚又有漳河,才能让守宫人得以在此安居。
越接近山顶,可供选择的前行路线也越少。
荀易在山道旁一颗大树后停住脚步,却是察觉到下方不远处有人在登山。
没两分钟,山道口就出现一男一女两名青年。
女子身着绛色练功服,脑后扎着长长的马尾,秀眉斜飞入鬓,素面朝天却不失灵秀,清亮的大眼睛顾盼间给人一种极为舒适的感觉,赏心悦目。
这是一个很聪明,也很好玩的姑娘。
相比之下,她旁边的青年就显得逊色多了。身材不高,面容憨厚,肤色黧黑,看起来很壮实,看向姑娘的目光中夹带着隐晦的爱慕。
显然,青年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