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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掉自己眼角委屈的泪水,于慧咬了咬牙,伸出了白嫩的小手,抓住了眼前的那支绣花针。
接着,她小心地掩着自己的胸口,爬了起来,又从身上的碎布里,抽出了几根细线,穿在针尾,做好了缝合的准备。
在这个过程中,许乐一直双眼微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尽可能的放空自己的思想,想象着家乡宁静祥和的模样,镇压着自己心中的暴动。
于慧眼看许乐呆立原地,一动不动,面上的狰狞之色,也在逐渐和缓,终于鼓起勇气,谨慎地走上前去,站到了许乐面前。
可是许乐比她高出将近一个脑袋,他这样站着,额头上的伤口,于慧也实在是没法够到,她又不敢叫醒许乐,只好小心翼翼地抬起了许乐的右臂,先从他的右手背开始缝起。
这一次,许乐没有躲开,任由她柔软的小手,拉起了自己的胳膊。
只见这血肉模糊的手背上,已经浮肿了起来,巨大的伤口边缘,一层层被河水泡的发白的死皮,凌乱的耷拉着,伤口正中,还有鲜血不断渗出,一片殷红的嫩肉之间,还有一些粉红色的白嫩肉芽,歪歪扭扭的生长着。
这样巨大而又可怖的伤口,光是看着,就足够让人揪心,更不用说受伤的当事人,该要承受何等的痛苦。
可是,身受如此重伤,这个其貌不扬的青年,还从水中一跃而出,轻易击杀了鲁平,这人,又该有何等坚强的毅力。
想到这里,于慧又不禁心生敬佩,偷偷的瞄了许乐一眼。
见他还是那样的默然不动,她这才咬紧了牙关,横下心来,开始为许乐缝合伤口。
首先,要清理掉伤口周围的烂肉,这一步,于慧做的很细致,她非常小心的用针尖仔细地刮去了那些泡的发白的死皮,光是这一个步骤,她就足足用去了十几分钟。
接来下,才是缝合,咬着牙,狠狠地刺出了第一针之后,她愕然地发现,缝合伤口,好像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然后,她很快进入了全神贯注的状态,才不过一会儿,就将许乐手背上的伤口缝合完毕了。
做完了这一切,她才感觉到身上一暖,原来,许乐不知何时,已经将自己的外套,搭在了她的身上。
于慧反应过来之后,充满感激的对着许乐笑了一笑,继续为蹲下的他,缝合额头上的伤口。
这条伤口,更长更深,所好于慧已经有了经验,又用去了将近半个小时,终于将这条伤口,也缝好了。
停下了手中的针线,她才发现,自己面前闭着眼睛的青年,不知不觉间,已经汗透了全身,在冬天的寒气里,都散发着缕缕热气。
在刚才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许乐一直牢牢的控制着自己,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心中沸腾的**斗争着。
他的信念无比坚定,他一直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一定要管住自己!一定要克制住这种混乱的**!一定要做自己的主人!”
虽然,那种强烈的冲动,不断挣扎呐喊,想要冲破束缚,但是,每到关键时刻,缝合伤口时不断传来的阵痛,都帮助他战胜了敌人。
这一个小时中,许乐度日如年,煎熬无比,幸好,他一直坚守着心中的清明,挺了过来!
待到缝合结束,这暴走的心猿意马也被他彻底驯服,睁开了眼睛,站直了身体,许乐对着眼前疲惫虚弱的于慧,真诚地说了一句。
“谢谢你!”
第五十四章 乞丐()
就在离这小河不远处的十多里外,一个现代化的村庄静静地坐落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这个村子,叫做牛庄,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几百年来,当地的百姓,一直都保持着养牛的习俗。
到了最近这些年,得益于朝中大力扶植新农业的良好政策,牛庄大力发展畜牧业养殖,取得了明显成效,短短十来年之间,经济飞速发展,很多富裕起来的百姓,都把自家房子换成了漂亮气派的小洋楼。
但是,为了解决牛羊冬季的饲料问题,村里养殖规模稍大的家庭,都纷纷在村外建起了“地下仓库”。
其实就是在地下打出一个地窖,用水泥砖头等等加固之后,将过冬的草料贮存在地下,既能防冻,又能防虫,还非常方便。
末日爆发后,牛庄很多幸存的村民,都逃进了这些坚固的地窖中。
地窖口隐蔽而又坚固的铁门,将凶狠的丧尸统统挡在了外面,很好地保护了里面的人们。
所以,牛庄的幸存者,数量很是不少,而且,以这些地窖为据点,分成了很多个小队。
鲁平和于慧,就来自躲藏在于家地窖中的一支小队。
这地窖末日之前,就是于慧家的地下仓库,末日爆发后,于家的男人不是异变成了丧尸,就是被丧尸杀死,反倒是于慧三姐妹在亲人的拼死帮助下,藏进了自家的地窖中,躲过了灭顶之灾。
末日之后的几天里,好心的于氏三姐妹又收留了不少幸存的村民,慢慢地,形成了一个以进化者鲁平为首的生存小队。
此时,在于氏地窖中,正有两个人,面对面的对峙着,激烈地争吵着什么。
昏暗的空间内,一个高壮的小伙子气愤不已,大声质问着站在地窖中间的另一个胖硕男子。
“徐强!你说,鲁老大到底把于姐带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五大三粗的胖汗双拳当胸一握,按压出“嘎巴、嘎巴”一连串脆响,冷笑回应道:“逵娃,你小子长能耐了,敢这么和强哥说话,找打是不是!”
“徐强,做人要讲良心的,你拍拍自己的胸脯,问问你自己!当初要不是于姐把咱们放进了这地窖,我们都要死在外面,现在于姐有难,我们怎么能坐视不理!”
“于姐有难?她和鲁大哥在一起,怎么会有难了,逵娃,你可不要胡说,制造谣言,吓唬大家!”
说这话的时候,徐强眼神闪烁,底气不足,也难怪,末日前,做为一个被大家嘲笑的胖子,于慧对他还是比较温和的。
“就是因为于姐和鲁老大在一起,才会有难!他们出去多久了?都一个多小时了,还没回来,前两次,二姐和三姐也是这样,结果她们直到现在,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鲁老大是个什么样的人,牛庄的父老乡亲,又有谁不知道的吗?”
“就是!徐强,你长点良心,别再跟着鲁平那个混蛋为虎作伥了!”
“徐强,你要还是个带把的爷们儿,就告诉我们,鲁老大,到底把于姐带到哪里去了!”
几个精壮的小伙子,也靠了过来,站到了张逵的背后,大声说道。
听到这铿锵有力的质问,徐强更加心虚起来,喏喏的支吾着,不知道该怎么争辩才好。
就在这时,地窖墙角,一个蹲坐着的消瘦身影站立起来,向前几步,用略显沙哑的声音说道:“逵娃,槐娃,刚娃,你们几个,要是真有种,就别在强子面前装NB,等过一会儿鲁老大回来,你们当面问他去!”
听了这话,后上来的槐娃、刚娃,脸色一红,欲言又止,悻悻地退了回去。
显然,对鲁平,他们有着深深的畏惧。
只有最前面的逵娃,毫不退缩,针锋相对道:“韦绍固,你不用吓唬他们,我张逵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先告诉我,于姐到底被带到哪里去了!我要出去救她!”
“傻小子,就凭你,也想救人?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鲁大哥一根手指头,就能放翻了你。”韦绍固冷笑一声,讥讽道。
张逵满脸通红,激动说道:“我是打不过鲁老大,不过,我还是要去救于姐,鲁平是能打死我,但是,他打不倒这天地间的正气!”
“哈哈哈哈。。小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天地正气?我告诉你,现在外面丧尸横行,变异野兽成群,有多少人,不明不白就被杀掉了,他们的正气呢?如今这世道,能活着,就算幸福;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天!什么狗屁的正气,全都是废话。”
“你。。”
张逵不服,还要再上前理论,韦绍固反手一摸,已经从背后掏出了一把猎枪,指在了张逵胸口,恶狠狠地骂道:“逵娃!你他、妈、的就是个SB,再向前一步,不用鲁老大,老子就能崩了你,信不信!”
被猎枪顶在胸口威胁,张逵犹自不退,怒目圆睁,握紧了双拳,挺高了胸膛,倔强的向前顶撞着。
张逵这鲁莽的动作,更加激怒了韦绍固,当下他手指一抬,就要扣动扳机,将这个不听话的小子当场击毙。
可是,他扣回的手指只蜷曲了一半,就如同遇到了万钧重的巨大阻力,再也动弹不了分毫。
抬眼看去,只见一个披头散发、蓬头垢面,身上衣服都烂成了布条的乞丐,不知何时,已经悄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乞丐的一只左手,正随意地搭在他持枪的手腕上,那细腻光滑的手掌,没有沾上半点灰尘和污垢,与乞丐落魄肮脏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无声无息间,就被这乞丐按住了手腕,韦绍固顿时大惊失色,连忙想要挣扎,却惊骇无比的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包括喉结,就像被锁死了一般,完全不听他的使唤了,就连一点儿声音,都没办法发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乞丐又抬起了右手。
这只右手,也和那只左手一样,晶莹圆润,白皙的如同玉石,充满了美感。
然而,就是这样温润的肉掌,轻轻握在了猎枪枪管上,手指一合,就如同和稀泥一般,将猎枪揉成了一团废铁。
此时,这乞丐悠然开口了:“谁说没有正气?拳头再大,也大不过天理,更何况这稀烂的铁管子?”
说着,他缓缓转头,抬眼看向了张逵,只见他双目如电,炯炯有神,眼眸开阖间,暗室中如有慧光闪过。
“小伙子,你很不错,生的一副好筋骨,又不畏强权,敢作敢当,有血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