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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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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
里吗?”
  (一九四四年四月)
论 写 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
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
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
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地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
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
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
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
,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
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
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
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
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
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
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
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
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
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
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
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
,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
  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
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
慌。年纪青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
话来有相当份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学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
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
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
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
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点,听你
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一把白摺扇,立刻
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
?”
  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
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
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之,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
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
。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
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地警告我们,作文
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
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
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
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
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
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罢。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地
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
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罢。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
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方罢。抛开二者的
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
,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
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
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论
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
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地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
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
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
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
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
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
  “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罢?”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
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
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
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
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罢
。写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声,倒又好了,无奈
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
舟》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观闵既多,受侮不
少。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
”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
  堆在盆旁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罢?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
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
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
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
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
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
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
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
,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
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地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
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双旧
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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