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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只是小误会。我敬他一杯就好了。”我说着,我给叶晨斟满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好兄弟,感情深,一口闷。”
叶晨经常出入酒吧,也是爽快的人,如果是平时,他肯定二话不说,手起杯空。这一次,他有心原谅我,却不想让我那么好过。
“李弘毅,你要真心道歉,就不应该这样敬酒。你应该自罚三杯,再跟我喝。”叶晨说。
我的酒量,我自己清楚,三杯必倒。不过人多一高兴,我也豁出去了。
“三杯就三杯。”我话一说完,站起来,顷刻间又两杯酒下了肚。我喝不惯烈酒,这酒少说有52度,平时难以入喉,可能真的人一高兴,酒就特别香。我没有觉得烈酒难咽,反而觉得香醇可口。或许是阿特斯丹的酒,远比中国的好喝。如果有幸回到中国,我一定带些回去,酒名就叫“阿特斯丹”,限量出售。再找几个网络营销团队,炒高价格,飙升个百万千万。这个想法,我在后来真的实现了。然而,当我千辛万苦把酒带了回去,才现那酒也就普通的二锅头味道。我之所以喝得畅快,不是酒更加香醇,而是在阿特斯丹,我不仅身体生了变化,酒量也突飞猛进了起来。
三杯酒下肚,我就知道自己酒量变了。如果是往常时候,还是在中国的我,三杯酒下肚,我肯定已经趴下。但我没有趴下,还觉得自己特别清醒,再来三杯,哪怕三十杯,我都有勇气喝下,并且自信不会醉倒。
这让我心里又产生了疑问。乘坐的飞机坠落,之后经历了无数次死亡,我成了现在的我。在那无数次死亡过程中,我的肌肉变得结实,血管变得粗壮,身体强壮,力量也有了很大提升。但那时候并没有接触酒精。人体对酒精的抵抗力,需要不断接触酒精,慢慢磨练。我在这方面的磨练并没有增加。但现在这方面实力,明显翻天覆地地增强。
我像是变了一个人,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可是,我的长相,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任何改变,我又确信我就是我,觉得怀疑自己不是自己的想法非常可笑,也非常可怕。
我没有继续想下去,连自己是不是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想法会让自己越想越恐惧。在我思考的时间里。黎敏和叶晨这一对新冤家已经拼起了酒来。他们两个只要一争斗,就会没完没了。我怕他们那样不断喝下去会出事,只能把所有人都拉下水。
“黎敏、叶晨,你们不能关顾着两个人自己喝酒。宴会应该一群人玩乐才是。”
“一群人玩乐,听起来很不错,可是我们玩什么呢?”黎敏说,“这里好像没什么好玩的。”
“玩骰子。”叶晨说,“输的喝酒。”
我就知道,经常出入酒吧的他,一定会想到这东西。
“玩骰子就玩骰子,我保证让你输得哭爹喊娘。”黎敏说。
叶晨变了变脸色,自顾自又喝下了酒杯酒。杨嵩也默默地自己痛饮了一杯。我在一旁懊悔,事先没有跟周成和黎敏他们说,在酒桌上,尽量少提及和父亲相关的词语。
“看来,晚上有我好受的了。一个人要照顾两个醉鬼,肯定不容易。”我在心里想。其实吃饱东西,上了酒,看到叶晨喝酒的样子,我就知道今晚恐怕他要烂醉。现在又多了个杨嵩,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黎敏也非到酒醉不会回去,但黎敏和叶晨杨嵩他们不同。黎敏是因为热闹高兴,才敞开了喝。叶晨和杨嵩,却是因为心里不痛快。
这样也好,他们两个人,早就需要泄。但刚开始是为了逃命,后来又怕耽误考试,一直没有机会。现在笔试已经完成,淘汰赛后天才开始。明天有一整天的时间休息,今晚正好好好地放松一下。最好是玩通宵,所有人烂醉回去,明天大睡一整天,让身体好好休息,后天精力充沛,应对各种挑战。
不过,陈大财一直没有出现,让我不能安心玩乐。我虽然表面不在意,其实一直留意着四周。担心突然有刺客出现。我甚至有几次因为好像听到外面有动静,借口上洗手间,出去观察了几次。
“客观,你放心吧,中心餐厅开了这么多年,还没有人胆敢在这里闹事。”店小二说。
“你怎么知道我担心别人前来闹事?”我问店小二。
第四十七章 自得其乐()
店小二的话让我不得不起疑。我不过是时不时地到外面看看,而且尽量做到不动声色。他却能够猜个正着,说我是在防范敌人。很明显他就算不是坏人,至少是明知有人要加害我们。我已经做好了对他出手的准备,现在只等着他解释。
“你们都是考生,说好听点是同道中人,说不好听了,互为对手。第一轮笔试,不需要相互竞争,一般不会出什么意外。第二轮淘汰赛,是拼个你死我活的比赛。有的考生心怀不轨,在比赛之前,对可能的竞争对手暗中下手,阻止他进入淘汰赛,这是常有的事情。其中,利用宴请对方,趁对方醉酒不省人事的时候下手,是最常用的伎俩。”店小二说,“不过客观放心,陈老板特别交代过了,要我们中心餐厅务必保护好各位安全。各位尽管放心玩乐。包厢里也依照陈老板的意思,为各位准备了足够的床位。各位要是喝多了觉得不适,今夜大可在这里过夜。按陈老板的意思,我建议客官们今晚还是在这里留宿比较好。”
店小二一说完,我立刻对他出手,使得是一招致命的绝招。我并不是有心杀害店小二,我只想试验他的本领。不管他是魔法学院的人,还是黑暗魔法协会安排来刺杀我们的人,他都应该有足够的实力,至少能够躲避我的攻击。
但他没有动弹,我的狠招结结实实打在他身上。如今的我随算不上力大无穷,但那样的拳头,攻击的正是店小二的心脏。无论他身体多强壮硬实,都不可能扛下这样的攻击。
虽然我来到的是武力至上的社会,但我不觉得我能够夺取一个人的生命。然而我做了。在中国,我需要坐牢,度过接下来的余生。在这里,我可能不会被定罪,却要懊悔一辈子。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珍贵。我知道,名利、地位,这所有的一切,和一个人的生命想必,什么都不是。对店小二来说,无论他多么富有,之前赚取了多少钱,他的生命被我剥夺,他就什么都没有。
他要结婚生子了倒还好,至少在人世间,他还有所留下。他的小孩会将他的基因流传下去,不枉他在人世间生活一遭。如果他连小孩都没有,那我就真的是做虐,因为提前结束了他的生命,他生时没有为这世界带来什么,死后又不可能将世界的什么带去。他就像是完全没有在这个世界生存过一样。
想到这里,我跪了下去。虽然我知道忏悔没有用,对他的下跪没有任何意义,我还是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这一跪救了我。店小二的确是魔法学院的人,别人都有好的差事,他却被安排来做一个小二哥。本来他已经憋了一肚子的怒气。他强忍着怒气做事,还对我好言相劝,我却趁他不备的时候,狠狠地给了他一拳。
店小二本来就是脾气暴躁的人,后来我知道他的名字叫做胡三。后来我知道的还有那天晚上,差点丧命的不是店小二,而是我自己。
本来店小二的那一掌不至于落空,但我在没有见到他出掌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下跪。我跪下的时候,他的手掌也正好击出。幸亏他不是有心杀我,只是一时愤怒。在明知我能够躲过攻击的时候,他没有改变攻击的方向。
“小子,我胡三最讨厌趁人不备的人。今次算你命大,我放过你。要是再有下次。就算魔法学院的校长也休想从我手上把你救走。
店小二说完,转身离开。我惊魂未定,阿特斯丹真不是一个好地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绝世高手。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一命呜呼,却还不知道到底生什么事情。
“我还是赶紧回到中国的好。”
想是这么想,我却没有任何回到中国的途径。我只有在阿特斯丹恐惧地活着。最重要的是活着、活着、活着。
以前我总觉得,湖南湖北不是人所能生存的地方。冬天冷,有没暖气;夏天能将人活活热死。但和阿特斯丹相比,我愿意忍受着湖南湖北的冬天和夏天,就算没有春秋,我也愿意一直生活下去。至少,那里的痛苦是已知的,但在阿特斯丹,充满了太多未知的恐惧。
不知所措,才是人生。在中国,我总这样对别人说。同时抱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压力不够,没有给我时时需要挑战的感觉。说不定世界真的有天生,因为我那犯贱的想法,故意把我送到了阿特斯丹,让我就算小心翼翼都不一定能够生存下来。
其实,在我得知这里并不是中国,我所在的星球并不是地球的时候,我曾妄想说不定自己是上天安排来的救世主,肩负着拯救阿特斯丹的重任。那时候,我正因为身体变得更加年轻有力,内心也充满着斗志。如果一开始我就知道,在阿特斯丹,我连普通的人类都比不上,没有魔力不说,力量也只是普通水平,说不定,在荒原的时候,我就已经失去活下去的信念,束手就擒成为老鹰的食物。都说人要有自知之明,但有时候我又觉得,人想要开心地活下去,还是不要知道太多的为妙。
如果中国的武术师、所谓的魔法师知道,他们耗尽一生,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拿去努力,最终的实力连阿特斯丹最低级的魔法师都不如,他们会不会像毫不知情,自以为自己真的能成为世界第一的情况下那样努力?我敢保证,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站起来。不知不觉夜已经深了。天上有一轮满月。我在猜想,阿特斯丹的月亮上,说不定也有生命生存,有类似地球人和阿特斯丹人的人类存在。而他们所掌握的,说不定又是连阿特斯丹顶级魔法师都没有办法想象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