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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的厚黑狂兵-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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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园,也不知从哪里冒出一股勇气。

    他突地一下顶着乐天劈头盖脸的抽打站了起来,用他从来未曾有过的速度从乐天手里抢过拖鞋,然后一把扔在地上,一脸激愤地对乐天吼道:“你以为我不知道自己又笨又肥,你以为我不知道自己被别人称作南方的猪啊,你以为我不难受啊,我也梦想着像天少你一样又高又帅又强悍,梦想着像天少你一样一出手美眉就自动靠上来,我看着毛大宇这样的垃圾糟蹋那些良家女子我也特么的想像天少你一样扁他一顿,我也想,我也想,我也想”

    朱可乐说着说着不禁放声大哭起来:“可是天少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病吗?可是天少你知道我从小是怎样长大的吗?”

    朱可乐现在所展现的一切,正是乐天所想要的,深谙厚黑真经的乐天知道对于朱可乐这样的个性,必须要用他最不堪的经历来刺激他,只有刺激疗法才能让朱可乐真正振作起来,从今往后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朱可乐没等乐天回答,自顾自地继续倾诉着:“我自一出生就是爷爷奶奶带着,我爸爸妈妈就到外面奔波生计去了。那个时候我家里很穷,我爸爸妈妈背了一身债,我爷爷奶奶没有办法只好用酒糟把我喂养大,所以我的脑子比较笨。”

    朱可乐顿了顿,继续说道:“后来到了我三岁了,我爸爸妈妈挣了好多好多钱,他们想补偿我,于是又给我买了好多好多补品。但是那些补品含有各种激素,所以我的体重就蹭蹭蹭地往上涨,等到他们觉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成了这个鬼样子。自从我上学开始,我的同学就开始叫我肥猪、死胖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反抗一下,但是越反抗,就越被打得狠,如果是很多人,他们就一起打我,如果是一两个人,他们打了我就跑,我压根就追不上他们。后来我发现了,只要我自轻自贱,他们就不像以前那样打我打得那么多那么狠了,而是开玩笑性质的,我索性就再也不反抗了”

    朱可乐说完,估计流了足足有两公斤眼泪,这也算是减肥的初步成功吧,眼泪在他脸上的褶皱中纵横,直接把他弄成了一张花猪脸。

    乐天微笑的看着朱可乐道:“朱可乐,如果天少我告诉你,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信不信?”

    朱可乐惊喜地看着乐天道:“天少,你答应收我做小弟了?那简直太好了!”如果他不是这么胖的话,估计他会兴奋的跳三米高,现在嘛,他兴奋地跳了三厘米高。

    乐天微笑着对他摇了摇头,然后问道:“朱可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跑一万米吗?”

    朱可乐用疑惑地眼神看着乐天道:“难道天少不是为了考验我的忠诚吗?”

    乐天还是摇了摇头道:“不是,我并不是考验你的忠诚,我是考验你的意志力,如果朱可乐你能够以三百多斤的体重坚持跑一万米,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能做到的呢?”

    乐天指着朱可乐,继续用自己那动人心魄地嗓音说道:“只要你朱可乐能够坚持今天内跑玩一万米,你朱可乐就是我乐天的兄弟”

    朱可乐从来都暗淡无光的眼神突然射出了异样的光彩,是呀,只要我朱可乐能坚持跑一万米,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是我做不到的呢?

    朱可乐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撒开腿就跑了起来,在迈开大步的那一刻,他扯开自己的喉咙,用石破天惊的声音大喊道:“敏敏,我的女神,我来了,你等着我!!!”

    周围的同学顿时又仆倒一片

    乐天无奈地摇了摇头,拿这头猪,乐天也有一些无语的感觉,这也充分彰显出了朱可乐的不凡之处,连我们的天少都拿他没办法。

    很快,乐天就走到食堂了,越秀中学的食堂非常宏伟,一共有三层,每一层都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

    第一层是大众菜,就是最便宜的那种,满足大部分同学的需求,来第一层吃饭的一般是那种越秀中学专门从华南省各地挑出来的尖子生,也有极少数其他省份的尖子生。

    第二层的菜比第一层要贵了差不多两倍,里面的菜色也很丰富,有全国各地的菜系,来这里吃的人一般是广深市本地的学生,他们一般家庭都比较富有。

    第三层就是贵族菜了,来到第三层都是点餐,中餐西餐南餐北餐,湘菜川菜鲁菜粤菜,一应俱全,这是少部分学生才能够享受得起的,像毛大宇、朱可乐这些有权有钱的公子哥常年都是在第三层吃点餐的。

    乐天并没有直接上三楼,只是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一楼的餐厅,就算是一楼的餐厅都足足有三四千平方米,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里面的装修也是非常的舒适、豪华,不愧是整个华南省最好的中学,没有之一。

    一排排穿戴的非常干净整洁,容貌姣好个子高挑的餐厅服务美眉早就在餐厅就绪了,光凭这架势比起那些五星级酒店可是丝毫不差。

    乐天到餐厅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人群之中搜索宁馨,他完全开启了全自动搜索模式,整个人像一部移动雷达一样在餐厅了迅速地移动。

    他的眼睛像晚上的猫头鹰一样在上千个身影当中寻找熟悉的身影,,大脑发出了指令——已锁定目标!!!

    她虽然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穿着朴素大方的校服,但是绝美的脸庞、乌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玲珑有致的曲线,还是让宁馨在几千名身着相同校服的人群当中就像一只美丽高洁的白天鹅站在鸭群当中一样。

    宁馨似乎也感觉到了乐天的眼神,就在乐天找到她的那一瞬间,她也正好发现了乐天。

    宁馨的心里忽然不知道为什么就浮现了曾经在张爱玲小说里读过的那段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宁馨看到乐天的那一瞬间,眼泪唰的就直往下掉,她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乐天了,她以为自己的人生在经历了那一天的绚烂之后以后就永远是一片灰暗了。

第31章 :猴哥…() 
第31章:猴哥

    那一个晚上宁馨不知道给她哥哥打了多少个电话,最后他哥哥的回答是:“宁馨,你哥哥我尽力了,但是毛大宇说了,一定要那小子死。你哥哥我也没办法,不过你看人家大宇多牛,说让乐天死就死,你以后嫁给他那可是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气得宁馨当时就差点把手机给摔了,当即回敬她哥哥道:“要享用荣华富贵,你自己嫁给毛大宇去吧!”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和宁馨坐在一起的也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面容姣好,身材也挺高的,不过比起宁馨来说还是差了不止一点点,乐天好像在高一9班没有见到过她,不过一看应该是一个不过的女孩。

    乐天像一条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他的行动翩若惊鸿,在人群之中就像游鱼一样穿梭,很快就穿过重重人墙,到达了宁馨的身前。

    深深地凝视着眼前的女孩,乐天用自己宽厚的手掌帮宁馨把眼泪擦干了,微笑着说:“亲爱的,我告诉你我今天会回来的吧,你看,没骗你吧!”

    宁馨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她用玉手擦了一下自己的眼泪,又哭又笑地使劲点头道:“恩,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的!我就知道……”

    虽然她和他认识还不到一天,但是却好像已经过了千万年一样,古人形容这种感情叫:“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宁馨和乐天却是:“一夜不见,如千万年。”

    这时,一阵刺耳的掌声忽然在这爱情的温馨中响起,众人都转过头去想要骂这个不懂风情的家伙,但是当他们看清楚来人的时候,都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恨不得把刚刚吐出来的脏字给捂回去。

    然后一个非常拽的声音,让人听了就想扁他的声音传了过来:“我说宁馨,你也太水性杨花了,毛大宇才刚刚被人打断了腿,你就向打断他腿的那个人投怀送抱了。”

    “还有这个穿一身军装的乡巴佬,你以为这是你们家吗,会一点武功就能来这里称王称霸吗,豪哥我告诉你,你最好五秒钟之内给我乖乖地消失,要不然的话,我帮你消失。到时候可能就是在人间消失了。”这个欠揍的声音继续说道。

    但是在场的所有越秀中学的学生都不敢反对,因为说这个话的人曾经说过的别人以为是大话的话最后都变成了现实,所以他在越秀中学有一个绰号叫“一言万金”。

    乐天转过身来,爆了一句:“哇靠,这是谁啊?怎么比我还拽一些。天哥我倒想看一看你是怎么让我消失在人间的。”

    只见眼前这所谓的豪哥,虽然名字中带一个豪字,但是论长相和身材和豪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身高估计不到一米六,长得是尖嘴猴腮、弱不禁风,但是那一双眼睛却透露着一股传说中所谓的霸气。

    豪哥看着眼前比他足足高了一头的乐天,再看到他那张异常英俊阳光的脸庞,嫉妒的火焰顿时从心中熊熊烧起,那怪听说宁馨那臭婊子才认识这乡巴佬不到一天就投怀送抱了,果然长了一幅好卖相。

    豪哥围着乐天前前后后转了两圈,然后用一幅很鄙视的神情道:“乡巴佬,我改变注意了,我决定不让你消失在人间了,我决定在今天下午两点之前把你制作成人间最丑陋的东西,比吕雉当年把戚夫人制造出的人彘还要丑陋的东西。”

    听到这话之后,宁馨的脸顿时又变得煞白起来,乐天抚摸了一下她的秀发以示安慰,然后像一拳直接像这所谓豪哥砸了过去。

    “哇——”众人只见乐天的拳头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滑过,直奔豪哥的面门而去,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豪哥正准备继续开口羞辱乐天和宁馨,哪里知道乐天这家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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