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拿到东西后对方开始仔细欣赏,在大白天中这斗篷呈现出完全透明彷佛不存在一般,若不是洪弃对魔器有著直觉,而且他能读懂对方眼神中的意味,带有考验的意味。
“当然,我花费无数心血以及配合灵感所打造的魔器,品质自然是非常的好。”
“功能我就不多说了,我的魔纹知识都是潘恩斯你教导的,不过我只想强调这件斗篷的最大功能,就是它能完全的,永久的,隐形!”
说完这话后,眼前这老者骄傲的昂起头来,不过听完这话后洪弃倒是有不同的见解。
隐形斗篷配上魔法,我要不要在额头上弄个伤疤,然后弄个假名叫做波特呢?
好吧,不得不承认巴拉克的杰作实在是让洪弃过于震惊了,这件斗篷在后世可是非常有名的魔器,它只有两个名字,却是让所有的神与魔都无不敬畏,因为它,名为银翼。
银翼,巴拉克所打造的三大魔神器之一同时也是巴拉克第一样正式魔器,不过这件比起后来制造的魔器还要更加充满了传奇色彩,只因为一个原因,配戴者为银翼法神。
银翼这件斗篷在他的手上成长由原本普通魔器一路成长到魔神器,甚至后来有人询问银翼法神,为何他喜欢穿上这件斗篷,面对这问题他只回答一句。
“因为我想证明,神不是万能的。”
这句话在那时代也有些大逆不道,不过对于银翼法神而言却毫不在乎,他对于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早已不满,同时他也用行动来证明,用一件原本弱小的魔器来成功弑神,当然这些属于传说的规范,因为超越圣境后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揣摩的境界,更不用说神境。
“这一件算是我目前最为满意的魔器,不,应该说它是我目前人生中最满意的成品,不过我决定将命名的权力交给你,我的朋友。”
看著洪弃不说任何话,巴拉克便自顾自地继续说著。
“好,我会让这一件斗篷在将来写入史册上头。”
听到对方的话,洪弃心中带著些许感激说出这句豪情之言。
“所以,想好名字了吗?我地朋友。”
此时听著洪弃所言,巴拉克似乎被他的热情所感染,不禁催促询问。
“当然,这名字,我想到了!”
看著对方那期许的眼神,洪弃说出了这件斗篷它那往后的名称,但他却不打算照著历史所述。
“此物白天黑夜皆能隐蔽身形,当然看著这些魔纹我知道这宝贝有更多功能,却不妨碍我为它命名。”
停顿一下,他说出关键的名字。
“我称呼它为,无尽昼夜!”
(。)
第四十章 踏上旅途()
“无尽昼夜?”
老家伙听到这名称反而有些楞神,这名字怎么听的不像是一件斗篷的名称,说实话,要是有魔法师听到的话,或许还以为这是魔咒的名称呢。
“对,无尽昼夜。”
看到对方的眼神中的疑惑,洪弃依旧语带肯定地说出了它的名称。
“好吧。。。。。。这名字听起来有些怪异,反正穿戴的人是你,高兴就好。”
巴拉克虽然对洪弃取的名字有些疑惑,不过他懒得询问洪弃这其中的意义,对他来说,只要洪弃能将他打造的装备给发扬光大就好。
“谢谢。”
洪弃说完后,便对眼前的巴拉克行礼道谢。
“不用谢,朋友互相帮忙不需要道谢,懂吗?”
洪弃听到后哈哈大笑,随后给巴拉克一个大大的拥抱。
“记得有空来看看我这老头子啊。”
“您放心,这我绝对记得。”
说完后,洪弃便离开巴拉克的铁匠铺,然后去旅店补充完足够的粮食饮水后就准备前往都城。
嗯。。。。。。待在边境挺不安全的,不如前往都城,而且星空给我的信物或许有些用途。
洪弃是这么想的,自己目前待在边境很可能会让身分被拆穿,而逃回森林也是个很遭的选择,因为他现在还需要些资源来帮助自己成长,在森林面对的危险绝对不亚于待在人类城市中。
卡尔森林看似安全,其实是因为兽潮尚未到来,当兽潮出现后危险程度将会倍增,若是没有到达大剑师实力就前去森林,基本上都是有去无回的情况。
看了下地图,洪弃决定自己目前要前往哪里。
塔莫都城,就这边吧,到那边先探索一下,之后在前往不远处的幽暗森林那边进行潜修,至少让自己实力到达魔导士甚至大魔导士,否则接下来很难生存啊。。。。。。
塔莫都城,一个大型城市,在肯瑟王国中排行前十的城市,因为邻近边缘地带,拥有不少怪兽及魔兽的交易物品,在那边几乎想买的都能找到。
洪弃想要前去那边的重点就是,塔莫都城拥有全王国最大的黑市,黑市地带的贸易算是无政府的状态,这对自己而言非常方便,因为某些被政府列管为禁物的东西都能从那购买,当然价格也不便宜。
而幽暗森林倒是一个有趣的地方,那边虽然在王国的境内,却还是拥有不少的怪物以及魔兽盘据著,那地方也被王国列为危险地带,至少没有足够实力的人都无法进入。
传说中幽暗森林是连接恶魔深渊的危险地带,不过这只是因为那地方长年的阴森感才给人这种猜测,还有些无聊人士猜测那地方可能有法力强大的邪恶法师存在这。
当然这又是个笑话,毕竟在王国境内,除魔骑士与猎魔者的管理下,想要找到一位法师的踪迹可说是非常的难,又怎么会有法师待在一个被人们坦论的著名地点呢?
于是一人一狗即将踏上冒险的旅程,虽然对道格来说他挺不愿离开城市,因为离开城市后就不能吃到好吃的食物,可面对洪弃的拳头,小黑狗也只能屈服了。
道格此时的毛色因为获得石化肌肤的天赋后,洪弃难以染上黄色,也只好让他维持黑色的毛发。
到达城镇的北门,不同于南门面对著卡尔森林,北门则是前往王国境内的出发点。
正当洪弃想要离开德塔城时,他却恰好遇见一辆马车,上头的装饰让他感觉非常眼熟。
“企鹅,没想到在这能遇见您,真是巧啊。”
此时,他听见一道悦耳声响,洪弃终于知道这马车的主人是谁。
一位女孩在车夫的陪同下从马车下来,看见洪弃后与他行礼,这时她脸上并没有带著面具,而是露出一张青春的面容。不过在他来看却是有些失望,女孩的脸对洪弃来说只是好看,却没有到达美女的等级。
“我说小姐,能不能别称呼我企鹅啊。”
听到这话,洪弃不禁汗颜,虽说自己离开前有做好伪装,不过脸上这面具还是得戴上,于是洪弃的身分就轻易眼前少女给发现。
“不要,我觉得企鹅听起来比较可爱,好吧,基于礼貌,我还是称呼你为企鹅先生好了。”
女子这时与洪弃对视并认真的说道。
。。。。。。好吧,我认了,下次千万别跟他人说出这称号,企鹅先生?真是够了。
“那我应该称呼您为白熊小姐,对吧?”
说完后,洪弃似乎隐约察觉到车夫露出不善的眼神,虽然这眼神只出现短短一瞬间。
“嗯!我们用这称呼就好。”
听到洪弃的话之后,女子用力点头同意他的说法。
“好吧,白熊小姐,我们能刚好遇见还真是个巧合呢,你们打算前往哪里?”
洪弃虽然不太想理这女孩,不过看在她之前有帮忙的份上,礼貌性的问答他还是能做到的。
“我们准备前往塔莫都城,企鹅你呢?”
“我也是准备前往塔莫都城,这倒是非常的巧呢。”
听到这,女孩露出灿烂的笑容,随后便询问洪弃。
“那企鹅先生,你愿意和我同行吗?路途上有个同伴应该不是件坏事吧?”
邀请我?不过看那家伙似乎挺有意见的?
洪弃还在思考时,却感觉到车夫的眼神中竟然带著一点杀气。
“小姐,在旅行过程中带著一位陌生男子似乎不太对吧?而且要是您和一位陌生男子共乘马车多天的事情被知道后,長。。。。。。”
“鲁休斯!我不是说过别提到那家伙的名字吗?我都说过这次出门就是为了散心还提到他。”
这时女孩语气中带有些许的怒意,听到这话后车夫赶紧低头道歉。
“对不起,小姐,我不会再提到那人了。”
“哼!知道就好。”
“所以,企鹅先生,你考虑的如何?我相信搭上马车总比徒步前行来的轻松吧?”
嗯。。。。。。是比较轻松,不过面对一个不知道身分的女孩,尤其是当她身分可能非常高时,就得好好考虑了。
看见洪弃始终没有回应,女孩似乎想到什么。
“对了,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和其他人说出你的身分的,我们就只是前往塔莫都城的同伴而已。”
这话听起来反而是在威胁我吧?算了,我也想搭个马车。
想了想,洪弃最终还是答应女孩的邀请,反正他也需要赶时间以及一个正当理由来前往都城。
于是三人以及一条狗便开始了他们的旅行,对了,还有正当著苦力的两匹马儿。
(。)
第四十一章 王朝与教会(上)()
在前往塔莫都城的路途中,两人都坐在马车内,洪弃开始和女孩聊著天,他的原意是想藉由聊天来套出女孩的真实身分,自己的猎魔者身分对方已经知道,至少自己也得知道对方的身分才有些保障。
不过和对方聊天的过程中洪弃反而是感到危险,因为话语的主动权很容易被那女孩给掌握住,同时她又不断询问自己难以回答的问题。
“企鹅,你之前还有冒险过什么地方?那边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我对你的职业有点好奇呢,能不能透漏一点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