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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美]马克.吐温 著-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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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离镇,这样,就给了我们非常好的演出机会。公爵租下了法院大厅,我们便四处张贴演出海报。海报上面写着:莎士比亚名剧再现辉煌!!
  惊人魅力!
  只演今晚两场!
  举世有名的悲剧演员: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的小旦维。迦里可和伦敦匹凯特里。布丁巷白教堂皇家草料场剧院及皇家大陆剧院的老埃特蒙特。基恩演出莎士比亚绝世之名剧《罗密欧——朱丽叶》中绝美的阳台一场!!
  罗密欧——迦里可先生朱丽叶——基恩先生由本剧团全体演员竭力演出!
  全新行头,全新场景,全新道具!
  并演惊险万状、惊人绝技、心旷神怡《理查三世》中之斗剑场面理查三世——迦里可先生里士满——基恩先生再加(应观众特约)
  哈姆雷特的不朽独白!
  由大名鼎鼎的基恩演出!
  在巴黎连续演出了300多场。因欧洲各地均有预约,只演今晚两场。入场票三角五分,童、仆两角。过后我们在镇上逛来逛去。所有商店、住家大多是干木头搭起的房子,东倒西歪的,也没有刷过油漆。距地有三四英尺高,底下用木桩撑着,这样,大水涨过来时,房子不会进水。屋子四周都有小园子,不过上面好像没有栽什么东西,因此杂草丛生,只长些向日葵。此外便是灰堆,破旧的鞋靴,破瓶子,破布头和用旧了的白铁器具。围墙是用各种木板子拼凑的,在不同的时间里给钉牢的,歪歪斜斜,很不美观。大门只有一个铰链——是皮制的,也有些围墙曾于某年某月刷白过,不过照公爵说,那是在哥伦布时代的事了,这倒很象。园子里常有猪闯进来,人们就把它们赶出去。所有的店铺都开设在一条街上。各家门口都支着一个自家制成的布篷。乡老们把自己的马拴在布篷的柱子上,装杂货的空木箱堆在布篷下,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每天坐在上面,或者用他们身边带的巴罗牌小刀,在箱子上削来削去,或者嘴里嚼嚼烟草,或者张开嘴打打呵欠,伸伸懒腰——这群十足的赖子。他们通常戴顶边宽得象雨伞的、黄色的草帽,他们不穿上衣,也不穿背心,彼此称呼比尔、勃克和汉克、乔、安特。说起话来懒洋洋,慢腾腾,两句不离骂人的话。往往有游手好闲之徒,身子凭着布篷柱子,双手老是插在裤袋里,象要伸出手来拿一口烟嚼嚼,或是抓一下痒。人们总是听到诸如此类的话:“给我一口烟抽吧,汉克。”
  “不行啊——我只剩一支啦。跟比尔去讨吧。”
  也许比尔会给他一支。也许这是他在撒谎,推说自己没有了。这些无赖,有的人从来身无分文,也从没有自己的烟苗子。他们嚼的烟都是借来的——他们对一个伙计说:“杰克,借口烟嚼嚼,行么。我刚把我最后一口烟给了朋。汤浦逊”——而这是推脱。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陌生人,这骗不了谁,但杰克并非生人,因为他说:“你给过他一口烟,真是这样么?
  你妹妹的汉子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纳,你先把我借给你的那几口还给我,随后我借给你两三吨,并且不收利息,怎么样。“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次啦。”
  “啊不错,你是还过——大约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抽时多半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主人,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阴沉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好啊,把你抽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
  大街小巷全是烂泥,除了粒泥,什么都没有——泥巴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多深,其余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无忧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必须绕过它走,它却伸展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悠然的神态,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哇、哇,过去,咬完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两三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懒汉一个个站起来,傻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猎的踪影才算完事。那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直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便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刺激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煤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疯狂地奔跑,到死为止。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斜斜的,快塌到河里了。住人家的都已经搬了出来。沿河有些房子的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人家的却没有迁出,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样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个一片共有四分之三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掉它,得经常向后缩、缩、缩。
  每天越是尽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常得从乡下带着午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见到过几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老博格斯来啦。——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次——他来啦,伙计们。”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致勃勃,——我看他们习惯了拿博格斯开心。其中一个人说:“不知道这一回他要弄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收拾的人都收拾了,那他现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驰而来,一边大喊大叫,仿佛印第安人的架势,他吼道:“快闪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荡荡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以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时间,因为他到镇上来,是来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家伙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吃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向前走,一边说:“你从哪儿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朝前去了。我吓得丢了魂似的。可有一个人说:“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胡闹一番。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清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低垂下脑袋,好从篷布帘子底下往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算帐,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全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调笑。他就这样骂下去。过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频频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镇定自若,有板有眼地说起话来——他说:“这一套让我烦死了,不过,我还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到一点钟,——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只一回,不管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猛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高声用各种脏话,喷在歇朋头上。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住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企图劝他就此收场,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二十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得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力气骂个不停,还把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池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咒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跳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使他清醒。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再一次大骂歇朋。过了一会儿,有人说:“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统统不行,只有她能行。”
  因此便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回来的。他光着脑袋,朝着我歪歪倒倒走过街,两边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劝着他。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样子。有人喊了一声:“博格斯!”
  我朝那边张望,一看正是歇朋上校。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他稳稳地站在大街中央,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枪筒对着天空向前伸着。就在这瞬间,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博格斯和搀他的人回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走去。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枪声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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