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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开门!快开门!我是少城主霍孟宗,开门,我给你元石!给你丹药!”他拍打着一边的木门。
里头两个刚睡下的汉子直起身来。“风兄,听到外边的动静没有?”
另一个床榻上的男子侧了个身,不经意地说道:“听到了,什么狗屁少城主,老子还说是风沙渡城主呢!准是哪个醉汉胡咧咧呢,理会他作甚?明日还得去冥河捞冥器,早点睡吧。”
“也是,人家堂堂少城主,怎么可能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估计是哪个疯子活得不耐烦了。”直起身来的汉子又倒头睡下。
小巷里,已经敲了十几户人家的霍孟宗开始变得绝望起来,连呼吸都有些接不上了。他的脚开始有些发麻了,膝盖僵硬得难以弯曲,从后边小仆的角度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僵尸在蹦跶。
一段百米的小跑步,对于没有修炼,甚至在家都不怎么爱走路的余庆来说,不是他不想追上霍孟宗,而是自己就那么点速度,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霍孟宗喘气,他更喘,所以才放长了距离,这样即便是喘得有些急促,在霍孟宗呼喊的掩盖下,没有什么声响了。
霍孟宗确实被余庆一冲一冲的步伐吓到了,总以为后边那个小仆要上来和他拼命。他如今元力莫名其妙地被禁锢住了,所以不想和一个小仆拼命,他的命金贵,划不来。然而他并不晓得,后边那个小仆,命更加金贵。
终于快到巷口了,只要出了巷口,应该有人看得到他,这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希望,然而两只浮肿得和大萝卜似的脚,再也无法挪动了。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就要跳出来了一般,扑倒在地上,呼吸急促得能将地上的灰尘吸入鼻腔之中。
然而他已经顾不得这些了,努力地往巷口爬去。然而才爬了几步,他的手就摸到了什么,是一个人的鞋。他朝后望了一眼,那个小仆还有五六米远。
“救我!救我!”他死死地抓住那人的鞋,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你不是说风沙渡中你就是天吗?怎么就求饶了?”声音之中充满了戏谑,一盏烛灯靠近,林秦缓缓蹲下来。昏黄的烛光却没有让霍孟宗感觉到温暖,因为他从话语中听不到任何的想要帮助他的意思。
“给你,这是我所有的家当,都在这里,全给你!”他将骨戒从手指中摘下,交到林秦的手里,“求求你,我所有的家当都给你了,如果不够,事后我会找我爹,一定给你足够的回报,求求你,救我!”
林秦拿着那枚骨戒,不在意地把玩着,冷笑道:“你觉得单单是这个,能留下你这条狗命?来,抬起头来看看。”
黑夜之中,烛光照在林秦的脸上,掩映着那冷峻的脸庞,霍孟宗浮肿得了脸上,那两丝眼缝终于努力睁大了些许。“你是你!”霍孟宗瞳孔一缩,惊讶地连嗓子都嘶哑了,全身颤抖地看着林秦,这个被他和两个护法追了三天三夜的少年,竟然竟然没有死!
哗!
一张破旧的草席盖在了霍孟宗的身上。
“林小哥,总算总算”
林秦看着气喘吁吁的余庆,烛光掩映着自己的脸庞,他微笑道:“狗已经虐完了,剩下的,交给我就行了。”一柄生锈的铁剑缓缓的挪动到草席上。下边的霍孟宗疯狂地挣扎起来,却被林秦一脚踩住了头,那柄长剑刺入。
“唔唔”草席下边传来闷哼声。林秦不做声,杀狗,不需要讲过多的话,因为他是畜生,你是人。你见过杀猪的屠户对只猪碎碎念吗?并没有吧。
那么接下来,就变得简单许多了。
只需要一剑。
一剑。
又是一剑。
血晕染开来,草席殷红,直到底下没有了动静,林秦才放开那生锈的铁剑,很平静地说道:“我们该走了。”
余庆第一次有些敬佩地看向林秦,道:“小哥挺淡定的呵。”
“你不也一样?”
一边的大黑狗窜出来,有些耀武扬威地说道:“就你们俩屁话多,要是多放点毒,早就死屋里了,还用得着你们出手?弱鸡。”
林秦笑道:“那样死,不觉得太便宜这条狗了吗?给他点希望,再让他绝望,这样才对得起我的这份仇恨,你觉得呢?”
大黑狗摇着尾巴,“快找个地儿,老子饿了,老子要吃饭!”
“”
两人走出深巷,朝那繁华的夜市走去。杀人于隐巷,藏身于繁华,显然,一切都是两人事先商量好的。
过了些许时间,小巷之中才又有动静。余家客卿拎着两个护法的尸首,扔在草席的边上,道:“还好看着,不然这俩小家伙真以为自己能上天呢。”
余家的三叔爷眯缝着眼,道:“和庆小子在一起的那个,没准真的能上天。”
“三爷您说什么?”
“没什么,都把神魂掐灭了,免得斩草不除根,留下口舌。”天川余家,做事情要么不做,做就得做绝了。三人的神魂都被掐灭得干干净净,即使想找凶手,也是一桩无头案了。
风吹凉,两个轮回境,一个清心境,就这样死了。
第12章 人情知冷暖()
小酒几杯,风沙渡最好的酒楼,到了深更半夜,也剩不了多少的酒菜。余小爷点了粉蒸狮子头、叫花鸡、锅贴鱼片,结果一样没有。且不说这茫茫沙漠吃鱼是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光让人深更半夜去重新做这些,显然有些过分了。
端上一叠陀牛肉,外加一碟脆爽的拌三丝,已经算是被强行拉起来做菜的厨师格外开恩了。陀牛肉来自沙漠的西北地区,是罗田森林之中最为常见的妖兽,由于抗旱能力极强,一直被当做肉食,供给给风沙渡之中的修灵师。
余庆饿了一天肚子了,大口嚼着牛肉,道:“这肉实在难吃。林小哥,刚刚就应该和咱回余家据点,那里的食材比这黄沙阁要丰富多了。”
林秦将半碟牛肉放在地上,“孝敬”那条死皮赖脸跟着的大黑狗,摇头笑道:“还有半个时辰,这传送阵法就要开启,就不麻烦余兄弟了。”林秦估计,这霍孟宗的尸体,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发现得了,即使是发现了,也认不出那满脸浮肿,面目全非的人就是威风凌凌的少城主了。自己也就可以顺利地从传送阵法回到南仙域了。
“那真是有些可惜了,本来还想邀请林小哥一道回天川余家聚一聚,看来得下次了。”余庆笑道,“咱们也算有缘,林小哥,余兄弟的叫着生分,就叫名字,你看如何?”
林秦点头道:“叫名字就叫名字,本就是同辈之人。”
“哈哈。我余庆交友,从来就是看对了眼,哪怕不认识,也喜欢凑上去。这十数日和林秦你相处下来,这朋友,交了。干!”
“干!”
人走酒凉,天微亮,林秦已经离去。余家三叔爷拄着那半人高的桃木杖,坐在林秦原先的位置上,眯缝着眼,“庆小子,也该回天川了吧。”
陀牛肉塞牙,余庆从怀里抽出一枚银针,小心翼翼地剔着,“三叔公,你觉得庆子这次事情办得还妥帖吗?”
“啧啧,小子学会邀功了?鬼谷的传人确实值得深交,但是他的体质”余家三叔爷摇了摇头,“废了,可惜呐。”
余庆眼中闪着光,笑道:“我觉得挺好的,至少没那些人势利。”
老头子嗤嗤一笑,道:“余家砥砺百世,族内族外,盘根错节,你要想单单用人心去笼络,显得可笑了。你得学会借力,冒头太厉害的摁一摁,值得栽培的拔一拔。”
余庆笑而不语,杯盏敲打着桌板,喝到两眼稀松之时,才呢喃自语道:“我那聪明大哥,如今可是借上天庆皇帝的力,准备展翅高飞呢。”
余家三叔爷扶起余庆,笑道:“小子,就你聪明?我们余家没一个蠢人,老一辈看着呢。你大哥资质确实了得,但若是被人当枪使,你觉得你的太爷爷会”他看到已经醉倒在桌上的小子,笑着摇摇头,将余庆背在原本就弯得跟只虾似的背上,道:“这是你三叔公最后一次背你了,以后你可得自己走了!”
余庆醉倒在老者背上,醉眼朦胧,只是嘴里呢喃有词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气死老子了!”从传送阵法出来,林秦和大黑狗已经到了南仙域。憋了一路不说话的大黑狗,一传送出来,就开始胡咧咧,“这些人怎么都狗眼看人低?凭什么传送个你收五百元石,送老子就只要二百五?看不起本王还是怎么滴?”
就因为这点破事,在传送阵那边,这条死狗就差点给那边的执事来上一口。对于神经有些大条的大黑狗,林秦有些无语。
“待会儿到了丰城,最好闭上你的嘴,不然惹麻烦了我可帮不了你。”
“呵,本王盖世神威,还需要你帮?”大黑狗吹起牛来,林秦已经习惯了,那俩耳朵和尾巴就会不自觉的加快摆动。
两个月了,也不知道家里如何了。离丰城越近,这心情越激动。林家在丰城也算是一方大族,林秦父亲这一分支,已经势微,到了他这一辈,同辈之人也只有他一人。虽然如此,但是林秦的崛起,是耀眼的,这也让他的父亲倍感荣光。丰城最为强盛的青年一辈,天资纵横。九岁跨入止戈境,十四岁突破清心境,成为丰城年轻一辈的第一人,这样的风光,到如今却成了废人一个。
熟悉的路,熟悉的宅邸。林秦激动地踏入了府中,喊道:“父亲!父亲!我回来了!”
偌大的林府,往常应该人来人往,然而此刻显得那样凄清,连一个下人都没有。然而这一切对于林秦来说,没有半点影响。他的童年便是这么过来的,受尽白眼和嘲讽。他只在乎自己的父亲。
“秦儿,你”当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那个每日清晨都会到书房来请安的声音,在灵堂呆坐的林啸天虎躯一震,赶紧跑了出来。
两个月,为何林秦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