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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扼住崔津咽喉,将他缓缓提起。
一手穿心而过。
来人转身离去。
风雪骤起,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让萧煜以为已经逃出生天返回东都的崔先生,只剩下一具被洞穿胸口的尸体,孤零零的躺在雪地上。
大雪如幕,片刻后便被彻底掩埋。
——
萧煜卷起袖子,用手将墓碑上的积雪一点点清理干净,然后就这么席地坐在坟前,与躺在里面的娘亲静静相望。
过了良久,萧煜脸上露出少见的柔和神态,轻声道:“娘,我这次没把儿媳妇给你带来。因为她身子不大好,说起来也是为我才落下了病根,算是我欠她的。而且从中都到东都这么远的路,我怕她在路上有个三长两短,所以就把她留在中都了。”
“我也见过爹了,他还是老样子,不提也罢,不过以前的立誓,我说到做到。”
萧煜就这般坐在地上,絮絮叨叨的把自己这一年来的经历说了一遍,待到说完时,他身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远远望去,就像是个雪人。
萧煜起身,抖落身上的积雪,说道:“娘,我走了,改日再来看你。”
微尘道人走到萧煜身后,轻轻挥袖,席卷冢上落雪,轻声道:“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
萧煜脸色平静,说道:“常戚戚谈不上,总是闲暇时候才能想起来的,人就是这个德行,活着的时候还好说,若是人死了可就没什么忘不掉的,也没什么情分磨不干净的,就看时间久不久,一年不够十年,十年不够一百年,总有那一天的。”
微尘淡然道:“可绝大多数人活不到那一天。”
萧煜闭上眼,说道:“所以才会有一生一世的说法。也正因如此,我才要常常来看望她,生怕活得久了,就把她真的忘了。如果我都不记得她,那谁还会记得她?”
微尘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叹息一声。
萧煜抖了抖已经破碎的袖子,拿出那把已经很久没用过的混元伞,轻轻插在母亲的坟冢上,为她遮挡继续落下的大雪。
一如当年。
二十年前,你给我撑伞。
二十年后,我给你撑伞。
第七十五章 秋台()
一个没有昭告天下的少保,死了也就死了,在东都根本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对于坊间白百姓来说,这样的消息甚至还不如这场初春的大雪来的重要,更何况根本没有半点风声流传出来。只不过有些小道消息说,陛下不知什么原因在御书房摔了一只大楚年间的三彩琉璃瓶,杖毙了两名犯错的宫人,一时间内廷气氛紧张。
只是外廷仍旧如常,权贵子弟们不管是真纨绔也好,还是藏拙也罢,在这种大雪天气里,大多是流连烟花场所,而东都中最富盛名的秋台自然是宾客满堂。
一驾并不怎么起眼的马车缓缓停在秋台门前,这儿早已停了许多辆看上去便已经是贵气逼人的马车,来得晚了,就没了停车的地方,为了抢个位置或者干脆就是争风吃醋,一些好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大打出手的次数多了去,甚至于有些将门子弟,带的都是自家老子的家丁亲兵,动起手来,也是秋台一景。
至于第二景么,则就是悍妇捉奸的戏码了,今年年初的时候,吏部有个清吏司郎中不就被自家出身河东大族柳氏的夫人带人给揪了回去,当时还有人作了一首诗:“郎中大人好可怜,风花雪月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抽枪落马心茫然。”一时间在东都传为笑谈。
当然秋台能在东都多年而安然无恙,其背后的主人可以说是手眼通天也不为过,坊间猜测颇多,有说秋台其实是宋王的产业,这位太平王爷能在朝堂上独善其身二十年,自然有这份手段,也有说秋台背后主人其实是安国公萧烈,有暗卫的招牌,哪个不开眼敢来惹事?
一名打扮与普通东都公子哥并无太大区别的年轻人从马车上走下来,挥手示意车夫离去,然后径直走向秋台大门。
这空儿刚刚掌灯不久,秋台已经是灯火通明,来往进出的多是身披貂裘的贵人富贾,年轻人对这儿谈不上熟悉,但也不算多么生疏,进门之后给守在门口的健壮仆役丢了块碎银子,道:“去叫你们掌班过来。”
这名在北边叫大茶壶,南边叫做龟公的秋台狎司角色飞快地用手掂量了一下银子的分量,瞬间笑脸殷勤,同时不着痕迹地将银子收入袖中,虽说直接见掌班的有些不合乎规矩,但这位公子出手不俗,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多半是贵客,殷勤些总是没错的。
守门的杂役朝里面小跑而去,片刻后,一名女子款款而至,虽说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脸上更是笑颜如花,在看到来人的时候,脸上一愣,不过转瞬即逝,立刻上前依偎过去,巧笑道:“瞧着这位公子面生,可方才那看门的奴才又说公子是咱们东都口音,奴家不说别的,就说这东都城里的大小公子还是能认得**不离十的,冒昧问一句,不知公子在哪儿高就?”
这位公子轻笑道:“走了趟关外,做了些刀口舔血的买卖,然后在西北置办了产业,如今也算是衣锦还乡。”
整个秋台是由八位大掌班,二十四位小掌,共计三十二位掌班共同管理,这女子是秋台八大掌班之一,手底下又有三名小掌班,平日里往来迎送,见多了达官显贵,不能说火眼金睛,但一个慧眼如炬是跑不了的,一眼下去,就能把客人的家底瞧个**不离十。平日里那些东都世家子,虽说自有一番城府,但因为年龄的原因,总是不可避免地有一分浮躁。可眼前这位公子哥,却罕见的没有半分浮躁之气,也没有身居高位的老一辈身上的垂暮气,反而有一股如日中天却又藏而不发的锐气,她曾经有幸远远见过晋王殿下一面,说起来这位公子与晋王殿下的气态倒是颇为相似,这让这位秋台大掌班越发惊奇。
转眼间,女子就对这名脸生的公子哥做了定义,这位公子若不是一等一的豪门世家出身,就必然是身居高位之人,只是没听说哪家公子能在如今这个年纪就能爬上高位的,不过如今天下督抚进京,东都中可谓是鱼龙混杂,女子也有些吃不准深浅,毕竟那西平郡王不就没到而立之年,可如今已经是裂土封王!
自然不用多说,大掌班的已经是亲自引着这位陌生公子哥来到穿楼过院,来到秋台内里连绵楼阁中的一间三楼雅室。
年轻男子走进之后,只是略微扫视一眼,室内铺设地毯,有几只大楚官窑烧制的青瓷听风瓶,墙上还挂着不知哪位文人雅士的墨宝,桌上燃着熏香,味道轻淡。
这名公子哥儿只是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坐在桌旁,拿起香炉一旁瓶中装着的金铲子,在香炉中铲了几下,问道:“如果我没记错,你们这儿应该有个叫张宵的女子吧?如果没有,亦或者她在这儿不用这个名字,那么牡丹你应该知道吧?”
秋台大掌班脸色方才不管是如何笑颜如花,在这句话入耳之后,脸色骤然转冷,身形已经是向门口方向退去。
来人轻笑道:“我姓萧名煜。”
大掌班身形瞬间止住,在看到萧煜手中那块玄黑色令牌后,脸色苍白,正要跪迎这位牡丹新主,微服前来的萧煜皱眉摆手,阻止了大掌班的兴师动众,说道:“去把张宵给我叫来。”
大掌班不敢怠慢,恭敬应诺一声后,躬身徐徐退出雅间。不出片刻功夫,传来一阵韵律特殊技巧的叩门声音。
萧煜轻声道:“进来。”
来人轻轻地推门而入,正是当年曾经扮过女鬼害人却被萧煜识破的张宵。
萧煜摆摆手示意已经跪下行大礼的女子起身,说道:“起来吧,不用拘礼,我这次来是为什么,想来你也心中有数。”
张宵低声谢过后,起身说道:“回禀殿下,奴婢斗胆猜测,您是为了秦姑娘之事。”
萧煜点了点头,指了指不远处的绣墩,说道:“坐下说话,说说她现在在做什么。”
张宵低眉敛目,小心翼翼地坐了半边绣墩,轻声道:“回殿下的话,秦姑娘现在正在花厅抚琴。”
萧煜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
张宵低下头去,额头上隐隐渗出冷汗,双手更是不自觉地攥紧成拳。
萧煜沉默片刻后,开口道:“带我过去看看。”
“请殿下随奴婢来。”
张宵硬着头皮起身,给萧煜带路。
萧煜贵为西平郡王,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外宅也不算多大的事情,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往往是最不好琢磨的,若是一个不好,被拿来出气的还不是他们这些底下人?
萧煜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望向花厅方向,轻声自语道:“故地又重游,旧人旧景。”
第七十六章 故人()
张宵走在头前引路,不过没有下楼,而是穿过几道机巧小门,沿着各楼三楼贯通在一起的回廊,朝花厅方向走去。
临近花厅,周围装饰越发华丽,回廊转角处都有眉清目秀的童子童女侍立,每一楼都有一名小掌班坐镇,而大掌班则多是集中在前楼和秋台最深处的那几座“贵楼”,走在回字形的楼上廊道可以看看清楼下数不清的三流权贵,这些人想要在秋台要个雅间,多半是要囊中羞涩的,就说那些清贵翰林士子们,身份是足够,但是银钱就差很多事了,故而只能在大厅中。
其中多是寒门出身的进士及第,国子监高徒,而真正的权贵子弟多是不屑于在这大厅之中的。自古花魁书生的戏码,也多半是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秋台倒是没指望赚这些人的银钱,只是其中不乏文坛名士,若是与花魁门吟诗唱和,对于秋台的名声则是大大有利,再则,寒门子弟一旦越过龙门,是否顾念旧情恩情不好说,但记仇却是九成九,所以秋台也不好得罪太狠。
萧煜忽然问道:“花厅中可有人其他人?”
一瞬间,张宵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