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李默的脑波虽然远远超出视觉,让他的反应可以达到最佳。
但是这种最佳,若是相对怪物的敏捷,却还是要慢上半拍。
这道理很简单,就好比一个普通人,即便可以看清一个拳击手的动作,但却根本躲不开。
因此受伤是不可避免的,没一会儿的功夫,李默的身上就被骨刀割开了数道伤口。
不过那些伤口对他造成的伤害也极其有限,就算他一时跟不上怪物的动作,却还不至于出现一边倒的局面,只是看起来被动罢了。
而且不要忘了,李默是个重生者,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虽然一时被怪物压制,但实际上已经在一点点的扭转局面了。
人和兽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当然就是头脑。
兽类的厮杀完全是凭借本能,但一个善战的人类,却能在厮杀中思考。
李默就是这样,可以说在每一次交锋中,他都在仔细观察着,这只怪物的出手特点以及习惯。
而这些观察所得,实际上就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在一点点的对自己的防御做着调整。
渐渐的,李默的防守变得越来越稳固。而怪物的骨刀,也再难得手。即便偶尔依然会让李默招架狼狈,但却再也无法伤及他半分了。
同时,李默也耐心的等待着反击的机会。这一次,他可不想再失手。
不过兽类的本能也是极其敏感,这只怪物似乎也慢慢意识到了,自己和这个猎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正在悄然发生这逆转。
眼前的这个人类,和自己以往猎杀的大不一样,难缠的很。而在本能的促使下,怪物甚至萌生了退意。
这种退缩对于兽类来说,并没什么稀奇的。就好比草原上的豹子,即便是遇上单只的斑鬣狗“打劫”,大都在对峙后,也会选择让出自己辛苦捕到的猎物。
非是软弱,就只是出于生存的本能。
豹子是独行侠,因此在处于下风,或者说是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大都不会轻易开战。
食物丢了可以再去抓,但要是因为厮杀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却是致命的。
而现如今的这只怪物,其实也是一样。甚至说从一开始,它原本就没想过要招惹李默,人家只是在树上待着好不好。
但不管怪物是个什么思维,可观察力敏锐的李默,怎么会感觉不到它的变化。
于是李默决定提前发动反击,不能再耗下去了,他可是从来都不做的赔本的买卖。
手臂上悄然注满了源力,接着就是猛然一个前刺,出手的轨迹极其刁钻,让任何对手都防不胜防,直奔怪物的心脏!
其实狗*腿刀多用于劈砍,并不善用于戳刺。而李默的巨力基因也是一样,砍杀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但问题是,李默不敢去赌。谁知道怪物的骨骼硬到了什么程度?是不是等同手上长出的骨刀?要知道它的骨刀,可是能和自己硬拼的。
因此李默果断的选择了避开怪物的骨骼,直取心脏。
同时,就像当初猎杀变异犬一样,他也瞬间引爆了手臂中的源力,以此来获得爆发性的出手速度。
不过今时今日的李默,和当初完全处于两个档次。当初引爆源力,他自己也不得不承受反噬之苦,导致皮开肉绽。
但以现今的进化度,基本上已经可以承受源力裂变产生的冲击了。
继而就听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了四周。李默的反击终于得手,足有小臂长的狗*腿刀身,齐柄没入了怪物的心口,几乎戳了个对穿。
怪物遭此重创,也是拼了命。仿若用尽了浑身残存的力气,挥舞着骨刀就朝着李默劈来,颇有些要与之同归于尽的架势。
然而李默怎么可能如了它的意,一击得手,就已经抽刀后退了。
但就是这一抽刀,李默却是心头猛地一跳。不对!自己那一刀要是刺穿了怪物的心脏,不该只带出这么点血啊?
结果他再一看怪物,尼玛刚刚那一记骨刀,居然是虚张声势。这会儿趁着自己撤步,一扭头TM的跑路了。
我草!重生以来,李默还是第一次这么恼怒。既恨怪物狡猾,又怪自己大意。
不过他大意了也情有可原,毕竟一般来说,谁会想的到,那怪物的心脏根本就没长在左胸呢。此时看着它跑的那叫一个欢实,明显就不是遭受了致命伤的样子。
但李默当然不愿就此罢休,眼看着到了嘴边的鸭子溜走。瞬间将源力注入双腿,拔脚就追。
只是就在他启动的同时,只见另一侧,一道人形残影却是比他还快。从娇小的身形来看,不是小江胜又是谁。
可有着超敏基因的男孩,速度绝对超出李默不仅一个档次。甚至丝毫不逊色于,亡命狂奔的怪物。
接着在李默的视线中,就见男孩两三个呼吸的功夫,就挡住了怪物的去路。小手上,则是紧紧的握着出发前,李默给他精挑细选的匕首。
只是小江胜在怪物的面前,实在显得过于孱弱,那样子看起来就像是螳臂挡车。
就连李默也是忍不住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下意识的就要大喊让他让开。就算李默知道小江胜的战斗力很不错,但却不认为他能挡的住那只怪物。
但他显然已经来不及开口,怪物已然冲到了男孩面前,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就好像要从他身上碾压过去。
而同时,它也再次扬起了手上的骨刀,狠狠的朝着面前挡路的“蝼蚁”,砍了下去。
面对朝着头顶落下的骨刀,小江昇的眼中却是闪烁着坚定的光芒,竟然不退反进,脚下一弹迎了上去。
但对于骨刀,他却丝毫没有躲避的意思,反而扬起瘦弱的左手,挡在了头上。用手臂挡刀,当然就只有有着鳞皮保护的他,才能做的出来。
可还是那个道理,鳞皮固然能保护血肉,但骨头呢?要知道怪物虽然没有力量方面的天赋,可其力量属性依然不可小觑。
再配上其锋利的骨刀,这一人一怪之间,倒是有点矛盾争锋的意思。
而接下来,在李默的视线中,就见男孩被怪物那一记骨刀,劈的倒飞了出去。
只是刚刚那一幕发生的实在太快,以至于李默都忘记了,去注意脑波反馈到信号,完全错过了两之间碰撞的细节。
可那些对他而言都已经不重要了,甚至就连窜进了路边林子的怪物,他也不想再去理会。脚下发力,心急火燎的冲到了栽倒在地的小江胜身边。
此时看着小家伙脸上痛苦的表情,李默到了嘴边的呵斥硬生生被咽了回去。只是沉着脸蹲下身,捧起男孩的左臂摸了摸。
他的确很生气,但并不是因为跑掉了怪物,而是因为这孩子的不自量力。
好在简单的检查过后,让他长长出了口气。小江胜的胳膊应该只是骨裂了而已,以他的自愈能力,估计用不了两分钟就能痊愈。
不过那只变异兽……
侧目看了眼怪物逃离的方向,李默忍不住摇了下头。多好的一只肥羊啊,就这么溜了。
不过恰在此时,他却察觉小江胜拉了拉自己的胳膊。转头一看,结果见这孩子正举着右手的匕首,在他自己的脖子上比划。
而李默仅仅只是一呆,下一刻就猛地一把把小家伙夹在了胳膊下面,朝着怪物逃跑的方向,直追而去。
。。。
第50章 进京中转站()
跟着血迹,也就是追出了八九百米,李默就发现了倒在地上,已经死绝的怪物。
把小江胜放在地上,看着他那张傻笑的稚嫩小脸,又不禁大感汗颜。
自己废了半天劲儿,几次失手都没能拿下这个怪物。但却被这孩子,一刀抹开了其脖子上的血管。
虽说这里面有不小的运气成份,但也不能不承认,小江胜出手够狠够准。而且一定不是临时应变,定然是早有预谋的。
至于那只怪物,能在被割喉放血后,还跑出了将近一公里,也足矣证明其强悍了。不过以其速度,这点距离,估计连半分钟都用不了。
但兽类终究是兽类,即便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从这种致命攻击下,抢回性命。其实就算是人,一旦大血管被割,估计十个有九个也是救不回来。
蹲下身,李默很快就找到了,混杂在怪物小腹血肉中的变异源。并熟练的将之切割下来,也不嫌脏,直接就塞进了上衣的口袋里。
只是到了现在,他却依然不能确定这怪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想来就是与人类相似的,某种灵长类吧。
但这个对李默而言已经不重要了,站起身,又顺着怪物逃跑的方向扫了眼。可以看到不远处的矿厂入口,那里应该就是天养教的老窝。
又看了眼脚下的尸体,李默隐约想到了什么。也许自己记忆中天养教的覆灭,就是眼前这只怪物干的吧。
你还别说,这么一只强大的变异兽,想要灭掉那帮疯子,真的是容易的很。
可李默并没有前去一探究竟的意思,天养教是不是被灭掉,又有没有人侥幸存活,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
一猫腰把怪物的尸体扛了起来,便带着小江胜转身去了。
……
经过了足足三个星期的跋涉,李默终于到达了H省,西北部的良华县附近。而距离他所在的地方没多远,就有一个大型聚集地——良华基地。
这一路上,虽说李默可以说途径了数个人类聚集地。但他却一个都没有去,皆是绕道避开。
即便是补充物资,也都是找那些小镇小县自己解决。为的自然就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自己的行程。
但眼下即将到达的这个良华聚集地,李默却不打算绕过去了。在上一个时空里,这个大型基地的口碑还算不错。而那时候李默北上时,也曾途经过。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良华聚集地,距离Y市已经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