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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凝胶就是李默从仙人掌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物质,叫做“比重凝胶”。在他重生前的那个时空里,虽然算不上特别珍贵,但也是一种比较稀罕的玩意。
凝胶的作用其实很简单,就是可以改变金属物质的重量。轻或是重,则需要不同的提取方法。而且不论重量怎么改变,却都不会影响到金属自身的硬度。
因此在上一个时空里,这种凝胶可以说非常受欢迎。
不过不同于当初大部分人对减重凝胶的需求,李默此时拿着的,却是增重凝胶。
他面前的桌子上,还摆着两把狗*腿刀,重量都在三斤左右。但是当李默把凝胶涂抹在刀身上,只需被其金属分子吸收,这两把刀的个体重量,就可以达到三十斤左右。
而对李默来说,这种负重并不会影响到他的正常日常。可一旦激活巨力基因,那么使用起来,威力必然大增。
至于他曾经做的那把大砍刀,在有了凝胶之后,自然也就可以“退休”了。毕竟体积太大,携带起来不是很方便。
把两把刀涂抹好凝胶,重新放在桌上摆好。李默侧目看向了桌边,拖着两腮,静静看着自己的小江胜,“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上路呢。”
男孩很听话,一下就跳下椅子,向着右侧的单人床走去。
不过恰在此时,敲门声却忽然响了起来,“睡了吗?是我。”
一听是甄樱的声音,李默迟疑了片刻,可还是打开了房门。他不是傻子也不是笨蛋,甄樱对他情意,怎么会看不出来。
而甄樱进了屋后,看向李默的目光也有些躲闪,更是一句话没和他说,反而直接走到了小江胜身边。垂头在男孩耳边,也不知说了些什么。
待她说完,小江胜却是笑嘻嘻的转头向外走去。而且临出门前,还朝着甄樱和李默做了个晚安的手语。而房门口,居然还等着个郑彤。一样是朝着两人笑笑,就拉起小江胜走人了。
眼见甄樱面红耳赤,一副紧张的要死的模样,李默一个大男人,难道到这种时候,还要等着人家的姑娘主动?便走到门前,轻轻锁上了门锁。
只是此时此刻在李默的心中,却颇有些自嘲。
想想自己,自从重生之初,就一直就都在甄樱面前“装酷”。但又有谁能知道,其实早在重生前的那个时空里,第一次遇到甄樱的时候,自己就已经被她深深的吸引了。
说起来都有点好笑,人家都是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但自己呢,难不成是被女英雄救下的王子?可惜自己这个“王子”,曾经却从来没有,哪怕吸引过她一点点的注意。
回到眼前,李默已经到了甄樱身边。两人都知道接下将要放生什么,便见他手一抄,就把身前的羞涩的圣母女王横抱起来,朝着自己床边走去。
以下情节实在不会写,书友们自己明白意思就行了。
……
第二天天刚刚见亮,一辆东风猛士,就驶出了军区驻地,并快速被浓浓的晨雾吞噬。
而驻地大门外,郑彤眼见猛士消失无踪,不禁推了推身边的甄樱:“傻姑娘,车都没影了还看什么?咱们也回去吧。”
甄樱转头朝她一笑,只不过今天的她,看起来分外娇艳,就好像一朵完全绽放的百合花。
虽说最终还是没能和李默同行,但一想起那家伙昨晚,几乎一分一秒都不愿和自己分开,紧紧把自己搂在怀里的情景,甄樱就忍不住像是吃了蜜糖。
都说一个男人如果在结束了那事后,不愿意抱着女人入睡。那就代表这个男人对那个女人,仅仅只是性*欲。
那他昨晚的那种表现,是不是代表着,他深爱自己到了极点呢?难道自己对他而言,真的有着如此大的魅力吗?
不过甄樱很快就整理好了情绪,边走边和郑彤说道:“他这一走怕是就得一两个月,就是临走前,也没少给我和你家老高下任务。以后啊,我可是有的忙了。不然等他回来,要是那些计划出了什么岔子,我真不知道怎么和他交代。”
郑彤听了就笑:“呵呵,队长什么时候出过差错?你只要按照他定下的计划去执行不就行了。你呢,就在家里指挥,具体的事都交给我们老高去做。老高办事你放心,一准出不了岔子的。”
说到这儿,郑彤顿了下,却又露出了些担忧的神色,叹道:“可我就是不放心小胜,你说队长也是,干嘛非得带着他去。”
在所有人中,可以说郑彤对小江胜的疼爱,丝毫不逊色于李默。这想来也和她,一直都没有找到自己儿子有关。
甄樱听了亦是苦笑,应道:“他也是没办法,小胜那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根本离不开他。而且昨晚上,他还和我说了件事。”
“什么事?”郑彤不禁大感好奇,但凡是关于小江胜的事,她都很上心。
便听甄樱说道:“那事其实李默也是前不久才发现的,原来在小胜的身上,一直都藏着一张照片。有一次他趁着小胜睡着,拿出来看过。是小胜和一个女人的合影,就是有年头了,应该是几年前照的。”
“是小胜的母亲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郑彤一下子就猜到了结果。
甄樱点了下头,又道:“他也是这么觉得,因为小胜和那女人长得特像。但那并不是关键,关键是那张照片,就是在Y市的一处景点照的。”
“这么说小胜的母亲末世前也在Y市了?”郑彤顿时恍然大悟,但依然很是埋怨,“可一张照片又能代表什么?就算他母亲真是和他父亲离婚后,就搬到了Y市,可现如今都末世了,谁知道还活不活的下来啊!”
甄樱也是叹了口气,道:“这个道理你懂我懂,李默也懂。但问题是,就连他有时候都猜不透,小胜的脑子在想些什么。最后也是没辙,才干脆把那孩子带上了。
他是真怕自己前脚一走,那孩子蔫主意大,别再做出什么傻事来。而且从那照片的磨损来看,他妈妈在小胜心里的分量,可是出奇的重呢,应该是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看。”
说到这儿,甄樱见郑彤一脸的失落,便道:“算了算了,走都走了,郑姐你也别操那份心了。还不如和老高多努力努力,自己生一个。”
可谁知道甄樱最后的一句玩笑,又是引来郑彤一阵唏嘘:“我倒是有那个想法,可老高不同意啊。他总觉得,这世道实在不适合养孩子,说再等等看。虽然他说的我也能明白,但我都33了,越往后就越难生,何况还是在这种日子口。”
甄樱听了只能安慰的拍了拍郑彤的肩膀,却什么都没说。其实在这一点上,自己的那个家伙,和高猛又何尝不是差不多的想法。
昨晚上,就算自己告诉他不是受孕期,可他还不是一样没敢把那东西,留在自己身子里。
不过虽然甄樱能理解郑彤,但同时却也不得不承认,残酷的末世,的确让幸存者就连生儿育女,都不得不仔细的考虑又考虑。就算真给你顺利的生下了孩子,可能不能平安养大,又有谁知道呢?
……
ps: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发现这章中,“昇”字显示不出来了。所以男孩的名字,以后就用江胜替代吧。
。。。
第37章 进城()
由于一直都有从四面八方逃难来的幸存者,可以说兴城聚集地周边地带的公路,大都已经被简单的清理过。
但随着距离聚集地渐远,路况也再次开始变得复杂起来。这也幸亏是李默有着巨力基因,要不遇到那些拥堵的道路,光是挪车开路就够他一受。
不过临行前,李默曾经仔细的查阅过电子地图,再加上重生前的经验,选择的路线依然省时省力。因此除了偶尔会遇到少量丧尸堵路,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一切都很顺利。
只是当行程到了第七天,一个预料之外的意外,却让他不得不重新选择了路线。
原本按照李默的意思,是走一段清溪山的山路,来绕开山脚下的B市。可想来是由于下过暴雨的缘故,他选定的路线,被山体滑坡堵了个严实。即便是以他的巨力,也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疏通开。
于是经过短暂的权衡,李默直接拐上了岔路,决定从B市的城乡结合部,擦边穿过去。
猛士一路开向了B市,大约在傍晚时分,到了城市的边角。
现今已经距离末世降临超过了一月,而就是这短短的一个月中,城市中不仅仅只是被丧尸以及各种兽类占据。同样,植物也都发生了某种变化。
虽说像李默找到的那种异变植物少之又少,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植物的生长速度却是极具加速。
因此只是一个月的时间,放眼看去,就已经可以看到许多的参天巨树,开始充斥城市。甚至一些巨树在生长的过程中,扩张的根茎,还会挤开地下建筑,吞夺地盘。
李默则是知道,大概也就是几个月左右的时间,昔日人类的都市,就大都会沦为一片片的废墟丛林。
而现今在他眼前的B市,实际上就已经初露丛林之态,随处可见急速成长起来的树木以及植被。
猛士车缓缓开进了城市边缘的近郊地带,入目尽是满目疮痍的空旷建筑,安静的几乎犹如一座死城。到了现今这种时候,应该说还留在城市中的幸存者,已经很少很少了。
当然,也不排除那些被某种原因困住的。亦或是那种有着一小片生存空间,轻易不愿离开的。
李默仔细的观察着四周,想找个安全的露宿地。等过了今夜,明早再一口气穿过城区,继续回归自己的既定路线。
现如今城市中的丧尸,大都已经聚拢成了庞大的尸群。所以只要不是太倒霉一头撞上,这小段意外的路程对李默来说,应该算不上麻烦。
而这片区域从目前来看也很平静,想来应该是尸群转移到了别处。李默开着车,很快就看到了一座三层高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