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在仙途-第2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顺带的,收获野鸡蛋上百只。叶小贞总算没有给这些物种在这儿绝种,特意跑了很多个山头儿,每个地方只捉那么一两只。破坏生物链儿这种事情她还是不干的。

    这些东西,通通都扔进空间的山上,在山周围设下结界,让它们跑不下来。不过叶小贞这空间里的山可是光秃秃的,没有植被,这些动物们还不得饿死啊?

    叶小贞和林三牛又一通忙活,捡着那好看的,能结果子的树一个劲儿的往空间里扔,中间还带进去杂草无数。在这番搜罗中,叶小贞竟还发现了一些野生的栗子树、核桃树、苹果树什么的,通通都移到空间里。

    他们一通折腾,这大山上的树木都稀疏了两分。

    不过成效是很明显的,由于数量太大,叶小贞并没采用手动种植的方法,而是用意念将这些树全部种到空间的山头儿上,好在空间里山并不算太大太广,但叶小贞也是意念使用有些过度,头疼了好久,还是林三牛又给按摩了好一阵,睡了一觉才觉得好了。不过好处有,叶小贞的神识范围越来越大了,而且分辨度越来越高,这才是典型的不破不立。

    忙活完这些,已是近中午,叶小贞便准备进行一场真正的野炊。

    野炊的地点选在当年发现灵果的那个小山坳,那里地势平担,周围没有灌木,而且位置隐秘,又背风,是个上好的歇息之所。

    顺着小路下来山坳,叶小贞发现这里还和她走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地上长了些野草,当年那泉眼之处只剩下一个大坑,再没有泉水涌出了。

    叶小贞感慨一番,取出锅碗瓢盆儿,用法术聚土为灶,搭了两个大灶,又取出刚刚一路上收集的干柴枯枝,一个火球术下去,火便燃了起来。

    现在的叶小贞对灵力运用贯通,已不会再发生在凌云宗点火烧柴时把整个屋子给炸了的情况了。

    从空间中取出湖水涮了锅,又引出灵泉放在锅里烧着,让林三牛到一边去把洗好的三只小野鸡给拿了过来,也不用找菜板子,直接手一挥,几道微光闪过,那三只野鸡已变成两寸大小的方块儿到了锅里。把蘑菇从空间中取出来,洗净择去硬根儿,直接放进空间里,可惜没有葱姜,便也只能从空间里的一些灵植里取出近似的调味料来放入锅里,虽然总有些不伦不类,但也聊胜于无了。

    另一口大锅涮好,将洗净的灵米放入锅中,加入灵泉水,同样升起火闷米饭。

    三人都是吃货。这些东西是远远不够的。

    叶小贞干脆从空间中捉出一头野猪,交给林三牛,让他找个地方去,把这野猪给收拾干净。她准备做一道烤野猪。

    只是林三牛愣愣的看着那匍匐在原地不敢动的野猪,无奈道:“师姐……我不会收拾野猪……”

    “啥?野猪不会收拾?”

    林三牛无辜的点点头,要是杀死它很容易,可这收收拾……他小时候倒见过杀猪的,这个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放血……

    叶小贞和林三牛互相瞪视了一会儿,又转头看向火火,火火却用小翅膀一掩脑袋:“你们别看我啊,我只会吃……”

    无奈,叶小贞只得把这头野猪又扔回了空间,让它得以残喘一会儿了。还好他们现在都可以辟谷,吃东西也只是为了解馋,只能从空间里找出些灵植来弄些素菜应付应付了,只是这样到底不是纯凡人的吃食,总觉得怪里怪气的。

    其实叶小贞此时并没有想明白。她人都已经变成了修士,又哪里还能再回去纯粹的凡人生活呢?那些,包括这些野味,如果她没有修为,只是一个凡人小姑娘,只怕早已成了野兽口中的美味了,还有那灶那火那水,若真是凡人,野外用餐,只怕远没有这般惬意吧?

    一顿饭虽有些像是中西合壁。但总得来说也还算不错,尤其是那道小野鸡炖蘑菇,满足了叶小贞多年以来的想念,连汤带水。全被他们吃光了。

    野餐完,收拾好锅灶,把一切又恢复成原样,叶小贞又取出两张榻来,给了林三牛一张,沐浴着阳光眯了一小会儿。春风暖暖和和的,吹在身上极是舒适,叶小贞在梦里回到了前世,她最爱做的,便是在星期六、日的午后,自家的阳台上,坐着摇椅,闭着眼睛摇啊摇,摇啊摇……

    只可惜,那个世界,已离她太远了。

    这一睡便睡了半个时辰,叶小贞睁开眼,便见林三牛正在榻上打坐,见她醒了,便冲她一笑,问道:“师姐,接下来我们去干什么?”

    叶小贞起身伸了个懒腰,兴致冲冲道:“咱们去离兴源城卖野味!”

    喜水镇的消费力必然有限,而且这些野味都是活的,只有到了大一些的城镇中,才能卖的出去。而且还会卖上一个好价钱。

    兴源城离这里不远,又地处南北水陆交通要道,正是卖野味的好地方。

    贴上隐形符,叶小贞和林三牛便动身向兴源城飞去。

    兴源城对叶小贞来说并不算太美好的记忆,在这里,她虽然收获了很多钱财,但她也第一次杀了一个人。虽然那人妄想杀人夺宝,是他自己起了贪念,但对叶小贞来说,记忆却犹为深刻。那时,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那时,她还没有一个修士的无情,和冷硬的心肠。

    只是若时光倒流,再回到那一刻,她也必会如当时一般选择,这就是她要走的路,早就注定好了的。而且世事不能重来,就如现在,她只能继续往前走,不回头。

    许是天意,便是这般凑巧,叶小贞再次来到兴源城,并没有直接飞进城中,而是在城外选了一处山林落脚,做些伪装,可当叶小贞自空中落下时,却发现,现在她所呆的地方,正是当年齐修之截她之地。

    虽然四处都是茂密山林,但那条羊肠小道及周围的地形,却都在提醒着,她这是故地重游了。

    林三牛看了看叶小贞的脸色好像有些不对劲,小心问道:“师姐,怎么了?”

    叶小贞四下望望,走到当年她埋齐修之的地方,沉默的站了一会儿。那里早就长满了野草,早已看不出当年的半分痕迹了。

    就那么呆了一会儿,叶小贞收拾好心情,正要走,心下一动,用神识向那处地下探去,脸色不由一变!

    那里,根本就没有齐修之!

    按理,齐修之是修士,尸体根本没那么容易腐烂。就算是凡人,七年时间,也只能是腐朽烂掉,却不可能完全的消失!而且人骨是很不容易化没有的,前世电视里经常会有考古学家发现什么西周的墓地,还有那个著名的马王堆汉墓,里面的人可都是栩栩如生的!就算没有任何的防腐措施,一具尸体在土里仅仅七年便全化没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唯一的解释便是有人把齐修之的尸体给弄走了。

    这对叶小贞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虽然当时齐修之的修为并不怎么高,但她也只不过是个才修真的小菜鸟,多年历练,她知道修真界要想知道某些事多的是方法,当年她并不怎么懂得毁去痕迹,所做的,也只不过是凡人的方法,并不排除有人顺着踪迹查到这里,然后将齐修之的尸体带走的可能。

    良久,叶小贞带头离开了那处地方。

    “师姐,到底出了什么事?”林三牛忍不住问道,他还从未见过叶小贞面色这般惨淡。

    叶小贞整理一下思绪,把当年的事情一说,林三牛和火火默然了。

    他们杀死第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呢?当时又是什么滋味呢?

    时间太久远了,也想不起来了,不过,可以想见的,不会太好受就是了。更何况叶小贞还发现自己当年亲手杀死的那个人不见了?

    火火受不了这沉默的气氛,在它看来,杀亦有道,单纯为杀人而感到难受是件完全犯不着的事。世间总是没有绝对的善恶,是非来自于人本身,而不是事。只要做了自己认为对,自己应该做的事,那还想个什么?

    火火更见不得叶小贞这副要死不死不的模样,只道:“想那么多做什么!凡事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你既不后悔当初所作所为,现在更不用死乞白赖的去想,有什么用?就算那什么姓齐的尸体被人带走了,就算你被人发现了,能有什么,因果循环,你只想着别人找你要当初的因,也不想想那姓齐的死在你手上是不是他种的因?是你上赶着要杀他的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孙大娘() 
叶小贞听火火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强自笑了一笑,道:“知道啦!你说的都对,我又怎会不知这个道理?”

    “你还还在这儿犯什么轴?”火火不解。 '800'百度或者好搜“”

    叶小贞横它一眼,不搭理它。人类的感情之复杂,远不是知道怎样便能怎样的!

    不过被火火这一打岔,叶小贞的心情倒是好了许多,刚刚心底的那些失意也少了不少,待心境清明后,叶小贞才自失一笑,女人啊,就是这般多悉善感。

    一面又恢复兴致,从空间里取出几只野物,随便从树林里扯了几十根野藤一溜儿拴住,又换上了一身男装,戴了一个面具,顿时便化成一个体格健壮长相有几分粗鲁的大汉。

    叶小贞让林三牛也取出面具戴了,她走在前面,却没看见林三牛看着她眼底隐含的担忧。

    叶小贞一行大摇大摇的赶着三只野猪*无*错*、三只狍子和好几十只羊、兔、鸡,最重要还有两头大黑熊!背着一大包子松蘑等物进城,一路上收获注目无数,当然,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躲得远远的。

    就连那守城的两个守门官儿看了都愣得忘了收钱,当然,更有可能是吓得。开玩笑,任谁在两只一人多高的熊瞎子面前不害怕的?

    不过叶小贞自谓是一个知情识趣之人,让林三牛把那群野物赶得远远的,又随手逮了两只野鸡递给那两个城门官儿,“两位差官。行行好,家里实在没银子了,这不。上山捉了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