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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起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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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踪是一个技巧活,哪怕身边带了猎犬和山鹰两大追踪利器,但是有方向的追踪明显比漫天撒网效率更高。

    狩奴队的行为模式并没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仅仅用了三个沙漏的时间便找到了他们。

    狩奴队的规模比肖恩预计的还要大,粗略估计将近一个校卫(百人为一卫,三卫为一校),加上狩来的奴隶,整个队伍超过了七八百人,连人带马,行走在山梁上,足足能拖出半里地去,这么明显的目标,就算是没有猎犬山鹰的帮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们。

    敌人的数量超出了原先预测也不完全是坏事,这会进一步拖慢他们的行军速度。

    在展开追踪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发泄掉了心中憋着的那股火气,对此他已经轻车熟路,一阵自虐式的高负荷运动,释放一部分年轻身体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会被理智所掌控,这个时候的他冷静的近乎冷酷。

    这种状态的肖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猎人,当初为了狩猎安迪斯巨熊,他们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去观察那头安迪斯巨熊的生活习性,又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构造连环陷阱,面对更加强大的狩猎队,他自然不会贸然行动,没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险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们这群废物,想要颠死我吗?”巴特利*费伦从滑竿上跳了下来,一边揉着腰一边大声怒斥,“你们这些山里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吗?怎么抬个滑竿颠成这个样子?你们是不是心存不满?故意的?哈……你们还敢跟我瞪眼,长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还要心存报复,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们这群欠抽的家伙,半天不挨抽就难受,我抽死你们这群蛮子,抽死你们这群不知道规矩的蛮子。”

    巴特利越说越来气,抄起精致牛皮鞭对着两名安迪斯山民担夫劈头盖脸的一顿打,贵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从小就受过骑士训练的,虽然水平不怎么样,力气实打实的有一点的,现在下了狠力气,鞭鞭见血。

    那两名精壮的安迪斯山民担夫愤怒的浑身都颤抖了,但只是低着头,不敢反抗,不是他们贪生怕死,而是他们的妻儿也在队伍中,一旦他们出手反抗,自己一个人死是小事,殃及自己的妻儿族人才是大事。

    这是有前车之鉴,他们的前几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还没等到出手,要么被当场干掉,要么就是当场被制服,前者还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们的妻儿也能跟着死得痛快,惨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这些人渣会当着他的面,将他们的妻儿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后再一点点的杀死他们,现在还有一个还剩下一口气,拖走后面,完全不成人形。

    他们知道,这是杀鸡给猴看,告诉他们反抗和逃跑的下场,同时也在磨他们的性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残暴手段,一点点磨掉他们的反抗意志,然后成为任他们宰割的私有财产,但是各种各样的牵挂又让他们没有办法轻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价值的奴隶都会留一两名他们的至亲之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动手时,也会犹豫三分。

    有一个很有名的驯奴大师曾经说过一句备受驯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协了一次,就会妥协第二次,慢慢的妥协就会成为习惯,当完全适应这种妥协生活的时候,一名合格的奴隶便诞生了。”

    “老爷息怒,老爷息怒,跟这些还没有养熟的刁民置气不值当,不值当,等出了山,他们可是要卖大价钱的,打坏了就不值钱了。”一名精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来,笑眯眯的劝解,虽然有着一张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操着一口地地道道的拜伦语。

    被他解围的安迪斯山民不仅没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冲着他的脚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精瘦中年人这种人,虽然有着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经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长大,他的父辈、爷爷辈乃至数辈之上就已经是奴隶,他出生之后自然也是奴隶,像他这种完全在奴隶环境中长大的人,已经不再以奴隶为耻,有的甚至以奴隶为荣,也就是俗称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还不可恨,毕竟他们只是因为环境早早丢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精瘦中年人这样的熟奴,他们利用自己的一张安迪斯山民的脸,混入大山中,探查山寨的位置和防御情况,然后为狩奴队引路,屠杀狩猎那些或许曾经帮过他的安迪斯山民。

    这种人在安迪斯山民中还有一个别称“鬼奴”,不人不鬼的奴才,安迪斯山民对于这种人的痛恨程度甚至还在狩奴队之上,要么不落到安迪斯山民的手中,一旦落到安迪斯山民手中,他们想求速死都难。

    “老爷我还差他们两个钱?老爷我每天吃的早餐也够买下他们十个,而且还是训练好了的,比狗都听话的,你又算老几?竟然敢管老爷的事情。”巴特利手中的牛皮鞭不仅没变轻,反而加重了两分,有几鞭子甚至是擦着精瘦中年人的头皮而过,看架势,稍不合意,准备连他也一起抽。

    “不敢,绝对不敢,小人只是老爷花钱雇来的一条狗,一条带路的狗,狗又怎么敢管主人的事情呢!而且整个巴士底,整个索伦城,整个曼育军领,甚至是整个拜伦联盟,谁不知道费伦家族小少爷的豪爽,又怎么可能缺这么两个生奴的钱呢?”精瘦的中年人稍微一顿,用一种神秘的语调道,“但是小人还是要多说一句,这两个生奴,包括这些生奴对老爷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

    “哦,怎么个不一样法?若是你真的说出点门道来,这袋金子就是你的了,若是说不出来,老爷先拔了你多管闲事的舌头。”巴特利被对方神神秘秘的样子勾起了兴趣,一脸玩味的看着对方。

    他注意这个家伙好久了,一直想找机会抽他一顿,却没合适的理由,毕竟对方一路上尽心尽力,能够顺利的找到这么多安迪斯山民的村寨,多数是他的功劳,但是对方那张地地道道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总让他回忆起一些不美好的回忆,让他怎么也喜欢不起来,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送上门来,这可是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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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分歧()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释道:“老爷你想,你以前买来的奴隶都是已经不知道经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调教过的,用起来虽然顺手,但毕竟不是第一手的东西,这些人不一样,是老爷您,亲自跑到大山中,亲自捉的,若是能将他们亲自调教成合格奴隶,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几分道理。”巴特利虽然不喜欢对方,但说的确实有点道理,听起来让人很心动的样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还没有人拿到这样的成就,若是真的调教出一两个优秀的奴隶,在假面舞会上带出去,绝对能够吸引一圈目光,“接着说,还有吗?仅仅这些,可不值这些金子。”

    “老爷给那是老爷的赏赐,老爷不给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值不值的事情,能为老爷出谋划策是小人的荣幸。”精瘦中年人始终是一副谦卑嘴脸,“若是他们仅仅是农奴的资质,小人绝对不会打扰老爷的雅兴,不过这几位可都是成为角斗士的苗子,你看看他们这胳膊,这腿,尤其是这手,开三石以上的强弓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不定里面就藏着这么一两名射雕手、巨熊猎人,将他们扔到角斗场上磨练几圈,能活下来的就是最优秀的角斗士,若是能在角斗大会上大放异彩,老爷脸上将是多么有光的事情,毕竟其他奴隶主的角斗士都是花钱买来的,而老爷的奴隶是亲手捉来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连说了三个好,随手将那袋金币丢给了精瘦中年人,一扫刚刚的颓气,整个脸都在放光,扭头冲着另一个滑竿上的年轻人道,“班森,没想到你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竟然想出这么美妙的主意,先前怎么没想到呢?你开个价,这个人我要了。”

    那名名为班森的年轻人好像刚刚睡醒,有气无力的打了个哈欠,“若是你喜欢,尽管带走就是了,咱两个提什么钱不钱的事情,这样的人,我父亲手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经露了脸了,以后不能再进山了,也没啥用处了,我都说了狩奴和打猎不一样,是一项辛苦活,你不信,现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战一千回合还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红光满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什么名字?”

    “希伯,希伯*科萨,能够为老爷效命是小人的荣幸,小人虽然以后不能够再进山,但是小人还懂得一点驯奴和相人之术,绝对不会让老爷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过望,这正是他这几天忙前忙后,积极表现的主要原因,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希伯自己也清楚,领狩奴队进山就是一锤子买卖,一旦露了面,再进入大山的风险极度变大不说,还有可能会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计,导致狩奴队被伏击,很少有人会用已经带过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价值大幅度缩水,若是能够傍上来自领都的贵族老爷,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错,不错,是个人才,好好干,以后老爷不会亏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对方就不觉那么惹人厌了,巴特利有点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计划能成,老爷我到时候可要在索伦城出大名了,到时候他们还敢不敢说我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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