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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谁有实力听谁的了!”巴特对捷斯的态度很是不满,不由得就变了语气。
“我要是说我的实力强呢?”捷斯很不屑地白了巴特一眼。
巴特把袖子向上搓了一下,举起拳头,“你可以试试啊!”
“巴特!放下你的拳头,你的拳头是对向敌人的,别伤了和气。”威尔逊随即转向捷斯,“别这样,大家好好聊聊嘛!”
“不管别的,我以后就跟着威尔逊大哥混饭吃了!”安赛路蹭了蹭鼻子。
西白挺直了他瘦弱的身躯,用着还算强硬的口气说:“我以后也跟着威尔逊了。”
“我们也跟着威尔逊!”安迪等人也一起说道。
捷斯的脸都白了,什么话都没有说,径直向外走去。
安迪急忙伸出手去拦。安赛路却说:“不要管他,让他走!”
在安迪收回手之后,捷斯推开了教堂的大门,消失不见了。
“既然在场的人都选择留下,那就请威尔逊哥哥说几句吧!”杜卡一本正经地说。
威尔逊充满歉意地笑了笑,“捷斯的事情我很遗憾,我们以后还要尽可能地争取他,他也是一个很有志气的少年啊!”
“你刚才的意思是我们要组建个队伍吗?”西白惨白的面容又动了几下。
威尔逊点头说:“我就是这个意思。”他简单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人,继续说:“我要组建队伍的目的大家应该也都知道,就是为了和平,为了正义。我们现在虽然只有十来个人,但是以后队伍会逐渐壮大起来的。我相信向往和平的人远远超过那些喜欢战争的人。”
“对,我们早就想能够像模像样地和那些侵略者打一仗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实力。现在你既然提出了这个想法,我举一百只手赞成!”安赛路粗鲁地笑了笑。
“我们的队伍暂时就叫作洛小队,取名于咱们洛西斯巴半岛的名字。等以后队伍真的壮大了,我们再起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威尔逊微笑着说,“那么我就是咱们洛小队的队长,巴特是副队长,大家暂时就是队员。因为以后咱们队伍的开销都是巴特通过他爸爸的关系得到的,所以论贡献,巴特理应是副队长。而我嘛,我觉得我能胜任队长。”
“我们都没有意见。”弗瑞特抢着说。
安赛路等人相互看了看,不约而同地说:“我们也没有意见。”
“那就好,有意见也可以提啊!我们是绝对民主的。”巴特插了句嘴。
“由于时间很紧张,时局很乱,你们还要照顾家里,我们就简要地布置一下接下来几天的任务吧!”威尔逊停顿了一下,“我们的第一目的就是要扩大队伍,据说塔尔塔城有几个工厂里招纳了许多童工,都是七八岁大的孩子,我准备让巴特领着弗瑞特、杜卡他们去看看,和那些童工们聊聊天,争取能博得他们的信任。这个任务从现在就开始执行。”
“保证完成任务!”巴特等接到任务的人异口同声地说。
“还有就是安赛路你们几个,明天和我去塔尔塔学园转转,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扩大队伍,找一些能够加入我们队伍的有为青年;第二个就是找出那些家境富裕的学生,好让咱们也劫富济贫一下。怎么样?”威尔逊说完后露出了强者的笑容。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准备一下,明天还来这里集合。”安赛路没有想就同意了威尔逊的决定。
除了弗瑞特他们六个孩子留下以外,其余人全在转眼之间消失不见了。
威尔逊一个人走在通往家的小路上,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过着,不时会露出笑容。今天的计划是他在梦中都梦到许多回的,每次躺在沙滩时都会把每一个细节都仔细分析一遍。
今天他和巴特躲在圣山旁边的树林里,利用大自然的环境去说出那一句话来分散敌人的注意力,还不被发现。弗瑞特他们六个孩子能够赤身走入火中是因为他们身上都被涂抹上了白醋,醋是不怕火的,所以他们要脱下衣服。而他们洁白的衣服也是从上个月就要每天洗上三遍的。
想着想着,他来到了一片小树林里,鸟儿婉转的歌声绵延不绝,耀眼的阳光通过层层叠叠的树叶照在地上,显得格外美丽。
忽然,威尔逊的耳朵动了动,他敏锐的听觉告诉他这附近一定有两个人在密语。
他静止不动了一会儿,听出了声音的来源,朝着一个方向悄悄地踱了过去。
在树林阴翳处,最为幽静地乘凉胜地,果然有两个人并肩躺在一起,靠的十分近,像是两个身子贴在了一起。而且是一男一女,四只手和两张嘴都没有闲着,在不停地动。
“看来是蜜语,不是密语。”威尔逊在心中偷偷笑了起来。
第492章()
威尔逊躲在那两个人后面两米处的一棵树的后面,侧着身子盯着那两个人看。两个拥抱在一起的人,其中一个男人穿着绿色的正装,梳着油亮的头发,另一个女人棕色的头发盘在头顶,涂着鲜红的口红,显得很时髦的样子。
两个人半天也没说出什么,威尔逊猜想多半是说的情话,也没什么兴趣逗留,他还要回家去好好睡上一觉,明天还有更大的挑战等着他。
可他绝对没想到,他今天遇到的事情要比他将要面对的事情危险一万倍!
就在威尔逊转过身子想要离去的时候,一把漆黑的猎枪顶在了他刚刚转过的额头上。端着枪的人穿着青色的马褂(纯中国式叫法,便于想象),敞着胸,八块腹肌和两打块胸肌整齐地排列着,在阳光的照射下油油的发亮。
“举起手来!”敞着胸的人嘴里叼着一根小树枝,说话的时候一动一动的。
威尔逊如野兽一般的眼神盯着那人的眼睛,拳头握得很紧,好像要榨干空气。
“叫你举起手来,听见没有!”那人刚才说的是意大利语,现在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
威尔逊虽然对英语一窍不通,但岛上经常有英国商人来这儿游玩,所以他也能听得懂几句最常用的话,比如后半句“听见没有”,他就能听得懂。
“你是什么人?你没有任何权利让我举起手。如果你以为你手中的那把黑色家伙会吓到我的话,你可以让它发出火焰试试!”威尔逊用最娴熟的意大利语说道。他要让对方知道自己是地地道道的洛西斯巴半岛人。
“你们两个都举起手来!”五米远的一棵树上竟然还藏着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绿装,戴着黄绿交错的帽子,好像整个人都与这棵大树融合在了一起。他短小精悍,双手操着两把制作精良的手枪,枪口正对准了威尔逊和那个敞胸的人。
威尔逊没有向那棵树上看去,他的目光一直没离开过眼前这个人,他清楚的看见这个浑身肌肉的人惊讶地抬起了头,望向了五米远的地方。
威尔逊趁机将握紧的如铁锤一般的拳头打在了他的脸上,然后迅速转身,左肘以最大力度打在了他的胸口,右手一翻,抓到了那把漆黑的猎枪,以最快速度在地上打了两个滚,起身后立即瞄准那个刚才在树上说话的人,虽然他没有使用过枪,但他也知道扣动扳机就能让枪喷射出子弹。
于是他用力扣动了扳机,突如其来的后坐力让他身体有些晃动,尽管这把猎枪的后坐力并不是很大。
谁知这个时候树上那个手持双枪的男子跳了下来,正好躲过一击。
其实就算那人仍然在树上好好地蹲着,威尔逊的瞄准技术也跟本伤不着他。
“小子,你想死是不是!”手持双枪的人恶狠狠地用意大利语骂道,“就算你伤到了我,还会有很多人发现这里杀了你这个二愣子!”
威尔逊没有理会他,推下子弹壳,准备继续给子弹上膛的时候却发现这种猎枪是单发的,而且子弹并没有在膛里。这也就说明现在他手中的猎枪对他没有任何一点儿用处。
此时,刚才那两个男女也早从阴凉的地方走了出来,他们两个手中都有枪,正装男子持枪对着那个双枪男子,时髦女子持枪对着那个敞胸青年。
两个男子立即对着嚷嚷起来。
“放下枪!你是什么人?”两个人最开始是用意大利语说的。
谁都没有理会谁。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其中一个人用英语问道。
另一个人好像又用法语问了一句,紧接着就是一系列听不懂的语言。威尔逊只能听得出是不是英语来,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后来,敞胸青年也插入了他们的对话,也用的是英语。
最后,四个人都聊了起来,手中的枪全都对准了威尔逊,而威尔逊连他们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此时的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英语实在是太重要啦!
“你来这里是要干什么?”那个正装男子用意大利语问威尔逊。
“我是路过。”威尔逊也用他唯一的语言——意大利语回答。
“那你小子可是够猛的啊!还敢随便放枪?”双枪男子目光一寒,冷冷地说,“看来我要是不用点儿非常手段,你是不会说实话的了。”
话音刚落,那人横冲过来,短小的身躯十分有力,一下子冲撞到了威尔逊的身躯,把他撞到了后面一米处。
威尔逊那时还没有松开手中的猎枪,他紧紧抱着猎枪,像抱着自己的命根子一样。
那人膝盖一弯,猛地击打在了威尔逊的小腹上,紧接着,左肘一连三下打在他的背部。
这一连串动作只有不到三秒钟,让威尔逊没有任何反应、还手的机会。
“给他留一条活口吧!”
威尔逊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只觉得脑袋一震,眼前一片漆黑,然后就没有了任何感觉,重重倒在了地上。
威尔逊倒了之后,那人揉了揉拳头,笑着说:“这个小伙子骨头还真硬!”
“他真的是路过,只可惜他路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