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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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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住宅或耕地等,怎么表示呢,如果是四合房就在栏杆桌放上一块红绸缠绕的房瓦,如果是耕地就放上红绸或红纸缠绕的土坯砖,如果是买卖字号,则放上复制的牌匾。有时候抬数多并不代表价值丰厚,因为送嫁妆要求一物一抬,哪怕一个痰桶也要独占一抬。这与一处住宅和若干亩耕地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投入巨资用于嫁妆的事例极其希见。就是娘家有此实力,在家族同姓观念深厚的时代,也不会轻易的便宜外人。嫁女舍得投资的家庭,大都存在着特殊原因。想来不外以下几种,一是子嗣乏艰后继无人,乐得做顺水人情;二是子不成才游手好闲难承家业,与其让偌大的家产眼睁睁地毁于败家子之手,倒不如赠与女儿一部分;三是转移财产,防备日后的变故;四是爱女心切,提高她嫁过去以后的家庭地位;五是变相的赠与形式,改善婆家的经济状况。 
  财产交割本应是两家之间秘密进行的事,露富一向是处世的大忌,为何非要在社会中搞得人人尽知不可,检索其因,除了满足炫耀心理,为女儿作脸因素之外,更重要的可能是一种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对于出嫁后的女儿在日后生活中掌握这些财产尤有帮助。在处理结婚陪送财产问题上,传统的做法大都是让女子自己掌控从娘家带来财产的分配权。虽然婆家顾及脸面,不愿沾上依赖陪嫁财产而富的恶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只算计金钱而不珍惜面子的大有人在,面对巨额财产,不由得不生奢羡之心,变相转移在所难免。在无法律公证婚前财产,女子又无离异自由的时代,亮嫁妆与送嫁妆的隆重仪式,无异于公开了财产清单,保证了财产足额不被移花接木或巧立名目的侵夺。 
  送嫁妆之后正式迎娶仪式举行。这就是《仪礼》的最后一个程序亲迎。也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婚礼。清朝旗人重古礼,迎娶新娘在夜间,遵循《士昏六礼》“以昏为期”的规定。 
  旗人贵族结婚,新娘上轿之前要穿婆家事先送来的旧棉袄。棉袄越旧越好,如果家里没有,找亲戚至交去借。当然,外面还有色彩鲜艳的罩褂。脚下所登的是蓝布鞋。清朝人以蓝黑为正色。迎亲仪仗比较特殊,虽然也预备仪仗队乐队,却是设而不作,并不发出响动,由于迎娶在晚间,仪仗执事以贴喜字牛角灯为主,隆重程度由使用数量上表现。有品级的官员不得过六对,无品级的官员平民不得过四对。晚清制度松弛,贵胄豪富之家竞逐奢华,在使用数量上激增,从十六对直到一百二十对。 
  迎娶一定要赶在子初之前将新妇迎进家门。如果过了这一时刻,新郎与新娘行过合卺礼之后,就必须退出,要等到第二天晚上才可同房。子初就是晚十一点,古人认为过了此刻,即将迎来第二天,由于阳气渐升,不利于阴阳平衡,所以不惜忍耐一天。 
  旧日传统婚礼没有男女两家亲朋聚到一起共同庆祝办的,娶媳妇与聘姑娘是两码事,分开举行。女方亲属至交由本家招待,绝不可能随花轿一同都到婆家吃酒,甚至挑礼寻衅故意难为婆家。婚礼的主办人是新郎的父亲,发出邀请与接受祝贺的人是他而不是他的儿子。娶媳妇的全程实际上一直是家长操办,而儿子只作为婚姻实质的承受者出现。在必须出面时才出场。娘家人到婆家吃酒,通常在迎娶的第二、三天,要等看到婆家门前挂出证实新妇贞洁的“挂彩”以后。 
   
  洞房花烛与新婚三日无大小 
   
  常听到一句婚礼用语叫作“新婚三日无大小”。它可以追溯到久远。《汉书·地理志》:“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清平步青《霞外捃屑》讲,合卺之夕,亲戚朋友伙饮彻宵,拥众入房披帷搜枕。名曰“闹房”。亵狎渎乱,伤风败俗。此其甚也。说来也不奇怪,人类的规矩是自己加到自己头上的,乡村的习俗,到了城市,尤其中上层人家,就未见得流行。对于长期处于相对自治状态的中国乡村来说,农民生活环境封闭,社交始终是件奢侈的事。社交方式无外乎年节亲朋往来聚会和婚丧嫁娶。一村之人,沾亲带故者多矣,所以一家办喜事,基本可以说是倾村参与。不管是否出于情愿,只要参与,就得花费。既然花费就存在值与不值的问题。因此,在婚礼上大吃大喝尽情享乐是很自然的事。婚礼的喜庆性质营造了宽松气氛,即使主人心存不满,也要敷衍周旋,保证婚礼平安顺利的结束。对某些过分行为听之任之。所以,“三日无大小”的特定意义是指可以暂时放下规矩或是放松规矩而言的。 
  新房一般只是一间,即便皇帝大婚,新房设在坤宁宫东进间,也不过两间而已。新房在迎娶之前先要响锣三下,然后把门关闭,谓之“响房”。新妇娶进以前,不再开启出入。婚礼最重要的仪式实际上是在比较隐秘的空间内进行的。他人难得进入,即使允许进入,也难容过多的人。新人结拜在大堂正厅举行出现得比较晚。生活在哪一时代的人都明白这样的规矩,也不会主动提出类似的要求。婚礼祝贺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吃喝聚会与向主人道喜上,与见不见新娘没有关系。至于拜见父母则在次日进行,甚至更晚,古礼“娶妇三月,始见舅姑”(指公婆),后来改成三日,又改成第二日见父母,当天未必见公婆。时下婚礼搞得隆重铺张的比较普遍,婚礼消费多少也可以起拉动内需的经济作用。不过要时刻警醒乐极生悲可能发生的悲剧,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期望目标愈高,程序愈复杂,伴随的风险就愈大。场面一大,来宾必多,什么样的人都有,如果调控不力,难免节外生枝,喜事变悲剧方面的事例常常见诸于报端。 
  人类随时随刻需要幽默与玩笑,不然生活沉闷刻板自然觉得索然乏味。不过幽默与玩笑相比,前者可能是无止境的,后者就必须掌握一个度,不能为所欲为。玩笑开得过度,不免走入人格侮辱与道德践踏的歧途,能把挺好的朋友关系搞僵弄散。以喜剧始而以悲剧终,实在得不偿失。 
新记《大公报》旧事拾零
邓炘炘 
  图书馆保存着历史。那天上午,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东亚图书馆(USCEast Asian Library),我无意间翻到一本旧书,引出若干线索。 
  书是陈纪滢写的《胡政之与大公报》,香港掌故月刊社1974年出版。馆藏的这一册是陈纪滢题赠给陈锡恩的,扉页上写着“锡恩先生夫人伉俪教正,弟陈纪滢(印章)拜,一九七五(六四)年六月廿八日於台湾”。这册书自入东亚馆后从来没人借阅过,寂寞地躺在书架上,已经有些年头了。 
  胡政之是中国著名报人。他1926年在天津与吴鼎昌、张季鸾三人共同重组出版新记《大公报》。在后来的几十年内,该报在国内的影响非常广大。胡政之时任报社总经理兼副总编辑,全面主持报馆经营活动,深度参与编辑领导工作。在《大公报》后来的岁月中,他是三人中坚持时间最长,参与工作最多,相对出力最大的。他1889年出生,1949年因肝病在上海病逝。 
  陈锡恩(Theodore Hsi En Chen)是南加大的著名华裔学者,1938至1974年任南加大教育学和东亚研究教授,是南加大首任东亚语言文化系系主任,出版过《毛泽东的教育革命》(The Maoist Educational Revolution)等多种有影响的著作。他后来将私人藏书捐给东亚图书馆,成为该馆中文馆藏的主要来源之一。 
  陈纪滢是新记《大公报》旧人,也曾是报社中活跃的年轻骨干之一。抗战期间,他曾主编过《大公报》有影响的《战线》副刊,在汉口参与筹备“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后被选为理事之一。1949年去台湾后,参与政界活动。他在《大公报》的采编活动带有帮忙的性质,属于“私底兼职”,因为他当时一直在邮局有正式和稳定的工作,不算报馆正式职工。他对《大公报》也一直以“客卿”自称。陈后来写过三本有关《大公报》的书,自认为《胡政之与大公报》是其中最主要的一本,“最足以反映那个惊天动地的大时代”。平心而论,就总体来说,该书的分量和价值,并不像陈纪滢自诩的那么高,不过书中也提供了一些细节和情况,比如他如何受报馆委派进入当时的伪满洲国调查,采写“九一八”两周年特刊的情况,《大公报》编辑部夜班运转情况纪实等。书中特别提及胡氏遗孀后来的一些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内容。 
  陈的文章1973年先在台北《中华日报》上连载,后又在《掌故》月刊上刊发,然后才正式出书。胡政之的遗孀胡顾俊琦在美国看到这些连载文章,给陈写来了信。胡夫人的来信前后总共四封(1974年2月27日、4月18日、6月6日、8月22日),时间跨度6个月。该书1974年12月正式出版时,陈将四封来信收入题为“胡夫人的四封信”的代序之中。 
  据胡夫人的信讲述,胡政之1949年4月14日病逝于上海后,她于1951年春只身出走香港。当时上海里弄组织监管很严,她佯作上街散步,趁无人注意跳上电车,直开南市火车站;在那里购一张普通车票来到广州。当时卧铺票需预定,而且须接受查问。她从广州又设法到了香港,沿途细节没有讲,后来又辗转到了美国。因系偷逃,她当时除带少数川资之外,身无长物,胡的所有手札书籍皆抛弃了。 
  顾氏是胡的续弦,抗战初期成婚。她是民国外交界耆宿顾维钧的内侄女,出身名门,接受过高等教育。陈纪滢说她“气质不凡,端庄蕴藉,受人尊敬”。但也有其他人的回忆文章说,她婚后“使家庭不和,在报社也引起了许多纠纷”;“嗜权贪钱,与胡前妻之女胡燕拼争《大公报》股票”,“胡当时重病于床,听她们日夜争吵,备受折磨”。这些不论真伪,皆成过去。 
  顾氏与胡政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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