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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情-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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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抑或说,原先她被恼恨羞辱蒙蔽了眼,忘记了她和唐流颜本就是力量悬殊,她忘记了唐流颜只要稍稍不高兴,动动手指,就能轻易将她像捏蚂蚁一样捏死。她自不量力地一再挑战他的权威,挑战他的忍耐极限,所以他要惩罚她。
  他不仅要狠狠打击她的自视甚高,更要折磨她的身体以至羞辱她的灵魂她的骄傲。
  她怕极了那种近乎失去一切而自己无法掌控的感觉。所以她避着不敢见他——他亦从未来找过她,唯有那辆黑色奔驰每天下课后都会停在校门口,司机自然是韩旭。
  她知道,唐流颜在等她妥协,等她向他投降。
  ………
   
                  Chapter28 程嵋其人
  可是既然他不再来找她,那她也乐得轻松,专心读她的书。
  之前有说过,林锦瑟这个人呐,不想就是不想,可一旦有心了,就会加倍认真去做。
  她在教室里发了会儿呆,待回过神来,发现已经快接近黄昏了,想想也没什么食欲,就收拾了几本书,打算去找教授讨论问题。
  太久没有接触过课本,她已经生疏了许多,不过她的记忆力好,悟性也不错,再加上自身又努力,所以学业倒也很快就跟了上去,并不吃力,反而显得游刃有余。
  生得一张很讨喜的东方美女面孔,又用功,林锦瑟在系里倒是很吃香,尤其那些个老教授啊,说的是放任学生自由发挥,但想想,一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经常一下课,守在你的办公室外老老实实的站着,眼巴巴就等着你有空给她讲讲题——还不打心眼里喜欢?
  这些老教授里最有名也是最喜欢林锦瑟的,是一位被金融学界尊为“国宝级”的英裔老头儿史密斯先生。老头儿成天笑呵呵的,花白的头发掉得差不多了,顶着个啤酒肚,脸一笑就皱成面团,林锦瑟一直认为他极像中国的弥勒佛。
  史密斯先生早年去过中国,被中国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吸引得魂都快丢了,不顾亲友和学校的劝阻,硬是舍弃了本国的优厚待遇执意留在了中国二十几年做了个教书匠,还娶了个温婉秀丽的中国夫人。后来女儿嫁了个意大利男人,母亲舍不得女儿,史密斯老头舍不得老婆,于是就这样一连串都移民到了意大利——
  总之,今年已近六十的史密斯先生和中国的渊源颇深,中国女人留给他的印象一直很不错,所以他对于好学的林锦瑟更是多了份好感。
  史密斯夫人也喜欢这个模样长得好的女孩子。她来自江南水乡,瞧着林锦瑟,觉得这女孩子虽然给人的感觉很艳很媚气,但实际上那眸子里透出的水漾温软,还是她们南方人的味道。所以这么一来二往,林锦瑟在史密斯家的地位就自然而来的与众不同起来。
  巴勒莫大学为了留住这个金融界泰斗可下了不少功夫,还特别在教工宿舍中拨了套最好的公寓,方便他的生活与工作。公寓离教学区也不过五分钟路程,所以林锦瑟下了课一没事就往那儿去逮老头儿给她讲题目。
  毕竟是国内著名高校D大金融系的优秀毕业生,林锦瑟对史密斯很多晦涩的学术观点吸收得很快,更是不自觉地沿袭了自己多年律师生涯中养成的“钻空子”的习惯,屡屡在课堂上提出质疑和新观点,常让史密斯老头在众目睽睽中下不了台。可这老头儿也怪,林锦瑟愈是让他下不来台,他就愈是喜爱她。
  林锦瑟是个识相的聪明人,她自是明白史密斯是因欣赏她才如此,便更是抛却心中杂念,用功读书。
  这样的生活很充实。在来巴勒莫大学之前,她常常觉得疲累,心境亦是逐日苍老——她想大概是大学里洋溢的青春气息与奔放热情的氛围感染了她罢,自己仿若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师长的关爱,室友的和睦相处,这些都是她已多年未曾拥有过的。
  她用近乎惶恐的受宠若惊的心情珍惜着这一切。
  甚至她内心深处是感激罗洛的,虽然他利用了她,但他给了她一个重生的机会。若不是他,或许她还走在悬崖的边缘,摇摇欲坠,说不准一个不小心就掉了下去。悬崖之下,是魔道。
  她从小就怕黑,后来长大了,曾纯白过的心被染上了墨迹,可依旧怕黑,总觉得光明才是好的。所以她不适合混黑道,规规矩矩的当个上班族才是她该走的路。
  冬季的意大利天黑得很快,林锦瑟在史密斯先生家里呆了两个钟头才出来,先是讨论学术问题就用了半个多小时,再加上史密斯夫妇硬是要留下她吃饭,总之,待她从史密斯家走出时,夕阳西沉已近尽头。
  华灯已上。
  她从教工公寓区一直走到学生宿舍得十分钟左右,可路上的风很大,刺骨的寒,林锦瑟穿着厚厚的毛绒外套,脖子和半张脸都用围巾围得紧紧实实的,可还是被冻得浑身发抖。
  她就这样像个老太太一样弓着腰顶着寒风慢慢走,迎面还有刀刃般寒厉的北风阵阵刮过。
  没走几分钟路程,前面的路就被一黑色的庞然大物给阻挡了。
  她抬头一看,眼前赫然停着一辆黑色奔驰。也不知停了多久,车身微微侧着,似乎就是在静静地等着她。
  车窗是漆黑的,看不清里面的人,但单是看车标和车牌号林锦瑟就知道是唐流颜极为钟爱的那辆大奔。韩旭每天都将它停在校门口,高调拉风,她想假装不知道都不行。所以她也没想太多,敛下睫毛,无视之,绕过继续走。
  “女人,走路都不看人么?”懒洋洋的一把声音,在纷扬的小雪里显得飘渺虚幻,林锦瑟以为是幻觉,脚步仅是顿了顿,就又继续往前走。
  她急着回宿舍暖被窝。
  可走着走着,突然觉得颈上一凉,扑簌的雪花趁机钻了进去,瞬间融化成冰水,她不禁抽了口气,缩了缩脖子,旋身瞪过去,道,“韩旭,你狗胆包天了吧?”
  一说完,她就愣了。
  哪里是韩旭,分明是只成了精的狐狸。
  他正站在那里,长身而立,身姿优雅,嘴角轻勾的看着她,右手还抓着她的围巾,围巾的流苏都垂到地面上去了。
  林锦瑟想都没想,就大跨步过去欲将围巾从他手中夺过来,可唐流颜怎会轻易从她愿?她的手一伸过来,他就顺势扣住了她的手腕。
  林锦瑟一惊,手指紧了紧,就已经被他搂进了怀里。
  他的怀抱很温暖,和他冰冷的唇形成鲜明对比。林锦瑟没说话,一声不吭地任他抱着,心中却是抗拒得紧
  他在她耳边吹热气,“好多天没见,想我了么?”激得她立马起鸡皮疙瘩,翻了白眼,她,抿着唇,不搭理,怄死他!
  她巴不得永远都不要见到他!
  见她一副肝火颇盛的模样,唐流颜仅是莞尔一笑,又低哑着声音说道:“没良心的小东西,我可天天都想着你呢。”说罢,也不看她有什么反应,搂过她的腰就往黑色大奔走。
  边走还边说,“走,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林锦瑟暗暗冷笑,唐大少爷果然非同他人,做了错事还一脸无辜的模样,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也对,他可是掌握她生杀大权的主儿,自然有这个资本——可是麻烦大少爷他能不能别用这样虚伪言语来恶心调戏她?
  待坐进车内,林锦瑟才发现司机并不是韩旭,那“司机”扭过头来,笑吟吟地看着他们。是一个女子,秀丽而英气的面容,头发削得薄薄的,服帖飘逸,她冲他们露齿一笑,明眸灿灿,周身散发出种奇异的中性美感。
  林锦瑟皱着眉头,这个女子,给她很熟悉的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
  那女子见林锦瑟蹙眉苦思的模样,觉得很有趣,笑了笑,一手搭在椅背上,不拘小节地冲她挥挥手,声音脆脆的,很利落,“锦瑟,还记得我么,小嵋?”
  记忆一下子倒转,一道光在脑海中闪过,林锦瑟终是想了起来,眼前的女子,不就是两年前在“澜”酒吧撞见的那个女酒保,程嵋吗?
  原来她也是唐流颜身边的人。
  那时她就觉得程嵋气质不凡,不像单纯做酒保的——如今看来,她当时的猜测是对的。可她还真没想到,她也会是唐流颜这边的人。
  思绪至此,她勉强勾了勾唇角,亦回以一笑,“哦,记得,你好,很久不见。”
  见她礼貌却疏远的态度,程嵋不以为意,依然是笑着的,“是啊,要不是颜一直都不让我去见你,其实我们早就可以见面的了。”说话时她眼睛瞥向林锦瑟身边一脸悠然的男儿,语气略带不满和抱怨。
  林锦瑟又皱了皱眉,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叫他……颜?
  真熟啊。
  这样亲密的称呼。
  她莫名其妙地陷入称呼的纠结中,差点忽略了程嵋话里的内容。可这时唐流颜却淡淡开口了,“阿May,开你的车,乱嚼舌根死后是要下地狱拔舌的。”
  哦,嘴巴真毒。
  林锦瑟抽了抽嘴角。
  程嵋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炸了毛,倏地扭头瞪向他,鼻翼呼哧呼哧的,可突然想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眼睛亮了亮,哼哼一笑,凉凉道,“我看某人是怕自己的秘密被我‘不小心’说出来吧?”
  唐流颜干脆扭头看向窗外,不理她。
  可手还是紧紧揽着林锦瑟的腰,丝毫没有松开过。
  林锦瑟不想说话,喉咙堵得慌。其实也没必要开口说话,瞧瞧这两人说的,根本没有她插话的余地。那是他们的世界,而她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在想什么?”耳边的声音低沉,放在她腰际的手指紧了紧。
  她抗拒的动了下,淡道:“在想少爷你什么时候才会拿开你尊贵的手。”
  “哦。”他慢悠地的回道,可也仅仅是回应,手根本没有移动的意思。
  林锦瑟觉得心里更是堵得慌。
  侧头,抬起眸看向紧挨着她坐的某人,手指动了动,她淡定的想着:真想……
  真想掐死他啊……
  
  这些天奈奈已经累得像狗一样了,心力交瘁,这已经是最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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