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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琛解颐,“难不成叶小姐还是我的粉丝?”
偶像当面问自己问题诶,叶屹头如捣蒜,怕是不论此时霍琛说什么,她也只会点头拍手称好。
林暮一觉得,自己不说话,这两人真把自己当空气了,像是警告性的捏了捏叶屹腰间的细肉。
叶屹吃痛,这才把目光转向林暮一,“阿暮,没想到你今晚就会来见霍男神啊。”
林暮一嗤笑,“呵,我也没想到你会来这种地方。”
听出林暮一话语间的不对劲,叶屹心知定是自己哪里惹到他了,没敢触霉头问缘由,只好伏低做小,“就是桐桐说带我来见识一下……我保证,这真的是我第一次来。”
“感觉怎么样?”林暮一不怒反笑。
“呃……什么感觉怎么样?”被这问题问得摸不着头脑。
霍琛瞧着林暮一怀里的小姑娘,二十来岁的样子,一副单纯模样一看就是涉世未深,这是第一次来酒吧也不奇怪,“他这是问你见识到什么没有呢?”
叶屹听到偶像很好心的解释,报之一笑。又仰头看到林暮一有些阴霾的脸,把本想夸酒还不错氛围也好的话咽了下去,换上一副嫌恶的表情,“太吵了。”
林暮一看着怀里人那表情,自己本就是演戏的又怎会看不出来叶屹说这话的真假程度呢,也不拆穿只是在心里哀叹一声,继而面瘫,“我看你刚刚在下面跳的挺欢的啊。”
“呵呵……那都是余桐桐那货死拉着我的。”叶屹干笑两声,死道友不死贫道,这个时候只好出卖余桐桐了。
林暮一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这以后绝对要让叶屹远离余桐桐了,瞧瞧,这都把叶屹带成什么样了。
“那以后还来吗?”林暮一稍微收了收严肃的表情。
“不来了不来了……”这个时候叶屹怎么还敢说自己想来,林暮一对自己的管束是有一定原则的,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林暮一叹口气,一手抚上叶屹的发顶,“以后来必须要告诉我,想来我会陪你来的。”
罢了,自己总不能限制她的自由,爱并不能曾为枷锁,大不了自己多费点时间精力陪着她玩闹,不让她接触到那些黑暗就好。
叶屹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归位了,朝着林暮一莞尔。
“霍琛,阿叶是你的粉丝,能不能卖我个面子签个名。”饶是再不情愿叶屹的偶像是霍琛,林暮一也还是尽心尽力的想要满足叶屹的所有愿望。
霍琛端着酒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老板都发话了,我能不从吗?况且,叶小姐如此美丽动人,是我的荣幸。”
叶屹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霍琛挥毫写下的大名,心里的激动不可言喻。
心里也清楚自己能拿到偶像的签名都是林暮一的功劳,不然哪怕自己再美丽动人倾国倾城,霍琛估计也是不会侧目的,更何况是为粉丝签名。
如果不是因为有偶像在面前,自己需要稍稍矜持一下,叶屹估计都要直接扑向林暮一亲一口了。
虽然没有得到叶屹的亲吻,但林暮一还是十分享受叶屹的一脸崇拜,看来这霍琛的签名还是有些用途的,既换来了叶屹对自己的崇拜脸,更是让叶屹了了一桩心愿以后也就不再那么心心念念了。
当然,在林暮一心中,后面这一条是最重要的。
坐着聊了一会儿,林暮一便向霍琛告辞,在叶屹三步一回头的情况下霸道的拉着她走了,剩下的事都交给陈安。
霍琛默默看着已经闭上的门,房间里也只剩他一人,外面一片喧嚣,里面却有些安静的可怕。晃了晃手里的酒杯,轻笑。
林暮一,这就是你所谓的安定吗?
【小剧场】
自林暮一习惯了没事就用微博秀秀恩爱之后,林男神是个醋罐子这件事,就成了娱乐圈众所周知的事情。
而醋罐子的微博日常是这样的:
林暮一V:老婆大人说她逛街看到了一个帅哥,委屈想哭嘤嘤嘤……
林暮一V:有种想把某人那张脸毁了的冲动。
林暮一V:幸好我儿子长得不好看。
林暮一V:想把某个臭小子扔回去回炉重造怎么办,不对,最好是别造出来了。
林暮一V:老婆每天拉着我给我介绍小鲜肉,是想我出柜吗?!
林暮一V: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小鲜肉这样一个物种?
林暮一V:我真的年老色衰了?
林暮一V: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我觉得我好像失宠了……
……
Chapter37
已经回到家的叶屹似乎还没从见到霍琛本尊的激动兴奋里回过神来,小脸洋溢着的笑容让林暮一忍俊不禁。
这点小事都能让她如此快乐,那自己吃点醋也就不算什么了。
夜里,叶屹洗漱完躺在床上再回想起今晚的奇遇,转而又想起当时林暮一有些铁青的脸色,显然是不喜欢自己去那种场合的。
幸好回到家林暮一也没有再提起,叶屹稍稍松了一口气,这事算是揭过去了。
而林暮一没有再盘问此事只是已经知道了事情来龙去脉,也专门发了条消息给余桐桐,内容无非就是委婉的告诫一下以后别去那种地方了,特别是别带叶屹去。这可把余桐桐乐坏了,高岭之花林男神第一次主动联系自己啊,虽然是为了自家闺蜜,而且这内容也不大中听,但看在颜值的份上,这些都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叶屹喜欢霍琛的事情,林暮一决定顺其自然吧,毕竟这事也不能强求,毕竟吃味与她的快乐比起来,永远都是她的快乐最重要。
日子过得很快,叶屹一如既往的继续宅在家里打打字存存稿,林暮一不需要处理工作时也是窝在叶屹的家里,也只有晚上睡觉时才恋恋不舍的出了门回了对面。
生活好像没有什么不同,但又好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叶屹发现,自从林暮一有了自家钥匙之后,自己再也没熬过夜,当然也再也没睡过懒觉了,而由于林暮一在的原因,一日三餐也必须有,不像以前那样靠零食就可以打发,生活作息规律了不少。
叶屹懒,林暮一自然而然就肩负起每日晚饭后带她出门散散步消消食的任务。
“阿叶,见过海吗?”林暮一牵着叶屹柔软的小手,走在小区的小路上,路旁还有一条人造的小河,水格外清澈,偶尔还有几条金鱼来回游动,天色昏暗,路灯下看起来美妙极了。
叶屹摇摇头,A市和C市都是内陆城市,自己又未曾出门旅游过,自然没有见过那波澜壮阔的大海。
“那我带你去看海好不好。”不是征求意见的语气,林暮一语气很坚定,像是早已做好了决定。
“这会儿吗?”问出这么句话,叶屹才发觉自己这个问题何其的傻,这都已经晚上了啊。
林暮一扯了扯嘴角,想说明天一早就去,而机票自己已经订好了,“恩,现在。”到了嘴边的话却改了。
叶屹一脸讶异,现在?这么晚了。
林暮一却没再说话,牵着叶屹的手快步走向居民楼,上了电梯到了家门口,林暮一把叶屹带到卧室拿了个小型行李箱出来放到叶屹面前,留了句快点收拾下行李就出了门回了对面。
等叶屹晕晕乎乎的按着林暮一的话收拾完了一个箱子提到客厅,发现林暮一已经在客厅等着了,而脚边也同样放了一个行李箱。
“我们走吧。”两个行李箱都不大,林暮一很轻松的一手一个提着就出了门,示意叶屹跟上。
叶屹还来不及问什么,林暮一就已经雷厉风行的带着她到了停车场,坐上了车。
“阿暮……”叶屹坐在副驾驶,瞧着外面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车内的时钟也已经显示八点多,又转头看到林暮一正满面春风,不知道在乐什么。
林暮一眨眨眼,表示让她安心,“宝贝,我带你去看海。”
听林暮一叫自己宝贝叫多了,也就产生了抗体,再也不会向以前那样脸红不已,“可是这么晚了。”
林暮一看了看天色,却是笑了笑,“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很像私奔吗?”这可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这么冲动啊。本就想带着叶屹去看看大海,机票就定的明早的,但当叶屹问及时,却改了口说现在,当时只想着说走就走吧,带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去到一个最美的地方。
叶屹捂脸,是啊很像私奔,但双方父母又没有阻止这段恋情,又哪里称得上私奔呢。
像是感受到了林暮一的好心情,叶屹也不再纠结,安心的靠着座椅,虽不知目的地是哪里,但有着林暮一在身旁,还害怕什么呢?
飞机是飞往新西兰的,幸好晚上的航班不那么抢手,打电话让陈安改签的时候也还有头等舱,毕竟十几个小时的航程,还是头等舱舒服一些。
叶屹看着手里飞往新西兰的机票,又看了看身边噙着笑意林暮一,有些不可思议,自己这就要离开A市飞往新西兰了?去到一个自己从未去过的城市,去到另一片大陆,并且是和林暮一,一起?
叶屹坐飞机喜欢睡觉这个习惯没变,饶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叶屹还是用睡觉打发了一大半的时间,而余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用来盯着林暮一的帅脸看了。
秀色可餐真的不是假话,叶屹就觉得林暮一真的越来越帅了,奔三的年纪没有让他变老,倒是愈来愈成熟,在心里有个想法如春笋般冒出,知道他帅,但不知道他竟然这么帅,好像已经隐隐超过了喜欢八年的偶像霍琛?
林暮一现在睡着了,要是知道叶屹此刻心里所想,怕是会高兴地不顾航空公司的规定想要打个电话给霍琛以及程煦阳炫耀一下了。
飞机到了新西兰,林暮一又带着叶屹转了机,而这次的目的地是:大溪地。
叶屹听过这个名字,是因为在网上看到过一个叫大溪地的地方被称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而大溪地就是南太平洋中部法属玻里尼西亚社会群岛中向风群岛的最大岛屿,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知道了目的地,叶屹更为期待。
几经波折,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