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笑声随着讲述时时飘散在屋内,爽朗明媚,是脆的,亮的。
沈嵁用心地看,仔细地听,每一段故事,每一个人,都是晴阳的经历。他要当最好的听众。
可突然,晴阳就不说了,笑容也凝固了。他晶亮的眸子里爬上了慌乱。怎么了晴阳?
“怎么了哥?”
晴阳问了同样的问题,手伸过来,揩了揩自己的面颊。
“哥你怎么哭了?”
沈嵁回神,抬手摸了摸眼角,旋即垂下头去。
“哪里不舒服吗?”
沈嵁摇头。
“家里出了什么事?”
沈嵁还是摇头。
晴阳不问了,他懂了,于是又努力笑起来。
“哥,今天住在馆子里吧!住我屋。不急着走,等忙过这几天,等等我。”
沈嵁猛地抬头,眼中有莫大的欣喜。
“抱歉哥,让你等了这么久!这次不会食言了。带上我,我们一道走,一道回家去。”
晴阳笑得多好呀!跟他的名字一样旭日初阳。
“谢谢你没有放弃我,谢谢你是我哥。哥!”
此刻的晴阳蹲在池塘边望着一池冰雪发怔,口中呢喃:“我回去了,可又离开了。说要跟哥哥姐姐们一起闯江湖,去见识天地浩大。哥放我走,他说服爹娘放我走。这一走,又是几年。等我娶了槐真,回到浙南安家,那时起,哥大概是真的绝望了!他明白我不会回去,永远不会真正回到沈家当一个少爷,继承爹去做本家的宗主。”晴阳把脸埋进衣袖里,讲话声音闷闷的,“姐夫说得对,我一直在骗大哥,我没有良心!”
凌煦曈站在他边上,眺望远处空旷的雪景,很是慨然。
“其实我也没有资格说你的不是,毕竟那时候怂恿你留下,带你去杀去死的,正是我们。爹说爷爷很小的时候教给他一句话,不要相信血缘背后的亲情,而是去找到自己可以信任的人,让他们成为兄弟手足;家不是继承来的,自己的家必须由自己去建造,而家里的人,就都是亲人了。我们必须守好亲人,保护好你们,这才是我们被称为当主的意义。小时候起我就恪守这个意义,去结交去相信,想跟爹一样拥有九曜星君那样多的好兄弟,比亲兄弟还要亲。可我忽略了一个本质,不是所有的血缘都是假的,并非一切的亲情都功利。对于你和越之,我做的太残忍了。我该劝你,不,是逼你回去的!逃避只会让问题变得更糟,糟到我们差点儿失去弥补的机会。”
晴阳很难过,凌煦曈也很难过。忆过往思旧事,以为如今的安逸足以掩盖曾经的怆痛,但伤疤总是留在原地的。不去揭开,它就好看地结着,貌似坚固。实际轻轻一剥就疼了,血了,再次伤了。
“我哥他,会原谅我么?”
晴阳讷讷的问,人依旧蹲在地上,远远看着像个可怜兮兮的小孩子。
凌煦曈垂眸瞥他一眼,呵笑一声:“他连我都原谅了,不是么?”
“原谅姐夫?”
“三年前,是我逼他的。逼得他又去死一遍!”
晴阳抬起头来,与凌煦曈对望一眼,苦笑出来。
“切,姐夫又把事儿往自己身上扛!你逼的?分明是我逼的。我都没替哥分辩一句话,我不信他。”
凌煦曈撇了撇嘴:“啧,你也分辩不着啊!他确实是喜欢豆蔻丫头的。”
晴阳头皮一紧,表情古怪地纠结着,起身凑到凌煦曈耳边:“话说回来,姐夫当年捏着豆蔻自己草拟的一纸婚书去逼我哥给你一个交代,你是怎么看出来他跟丫头的?”
听他问,凌煦曈的五官也古怪地扭到了一起:“我真没看出来!”
晴阳瞬间眼瞪得牛大。
“真的,我就以为豆蔻单相思呢!想让越之亲口回绝她,断了念头。我一点儿没看出来越之对丫头也有意思,就连你姐都没看出来。不然我能逼他么?我特么悔死了都,越之要真把自己烧死了,我家丫头非跟我断绝父女关系不可!哎哟,我可不要活了!”
晴阳白他一眼:“出息!”
“屁话!换西西跟你闹,你舍得?”
“不舍得!”
“你的出息呢?”
“唉,当爹都是操心的命!”
“谁说不是呢?女儿小棉袄,有女万事足,我特么生了仨呐,个个都能要我命!”
晴阳抖了抖:“深表同情!”
凌煦曈斜他一眼,把话题扭回来:“那时候你也没看出来?你亲哥嗳!”
晴阳很羞愧:“我看出来能不跟你们说么?我更蠢,连豆蔻的心思都没觉得,还以为丫头把我哥也当亲舅舅了。”
“啧,所以说,越之这人啊,藏得很深!”
晴阳点头附议:“深!”
※※※※※※※※※※※※※※※※※※※※※※※※※※※※※
这边厢,凌鸢跟沈嵁腻腻歪歪的,自个儿显摆起来:“所有人都没想到,可我就是相信,你对我不是无情的。我就让爹逼你去!”
沈嵁挑眉,眼中意味深长:“你又如何看透的?”
“女人的直觉啊!我们女人对这种事天生敏锐。”
“女人?”沈嵁笑得越发深刻了。
凌鸢也娇俏地笑着,目光炽烈地直视进他眼底,似要穿透深瞳融入他的魂。她双臂柔柔环上来勾住他颈项,朱唇轻启:“女人,你的女人,我的男人。沈嵁,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沈嵁的唇盘桓在她唇畔,摩挲缱绻,落下衷心,“一直喜欢!”
别处落空的,总归有一个值得的人愿意倾注一生,相授,成全。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结束了。
写着写着,发现这文有点儿种田。那就种吧!
第二卷女主全面占领剧情,从她九岁到十七岁,萝莉用八年追大叔,过程没啥曲折,情结略搞笑,挺温馨。还有很多老帅哥打酱油【误】,相声二人组的落欢和小堂也将华丽登场。嗯,终于可以回归本色插科打诨了!
存稿中,不日更新!
第22章 番外、安生【一】我
突然发现,坐在一具尸体前想象他生前种种模样,跟单纯怀念故去的人心情是那样不同,尤其当你还是亲眼见证这个人从活人变成一具干尸时。
我守着这具干尸有七天了。去了水的尸身皱巴巴的,完全看不出活着时的风流倜傥。这具尸体是我的主人,或者说曾经是。我作为童子跟着他还不到三个月,对他的感情不算很深,除了感谢他在一列同样吃不饱饭、被父母无奈交托给人牙子让寻个大户人家作奴才的孩子里选中了我,还有就是相较而言,这个从没呵斥打骂过我的主人总算是个随和好伺候的主子。
印象里的主人真的是模样俊朗,也记得他身边不乏各色女子环绕,所以我从来没有料想过有一天他会就这样孤孤单单凄凄凉凉地死在荒原上,身边只得我一个随侍的童子。甚至,我都不是他最贴身最信得过的仆人。
对于此种现实我也很惶惑,因为在失去了衣食父母的同时,我也不知道该怎样从这片人迹罕至的荒原回到熟悉的村镇。
熬过了最初的恐惧慌乱,渐渐冷静下来的我原打算就地将主人的尸身掩埋,免叫他暴尸荒野。奈何主人和我身上都没携带可充作工具的铁器,环顾四野,除了沙土和石子儿,便连根称手又坚固的树枝都寻不见,于是我只能任凭荒原上如剑冷冽的风沙吹干他的肉身,再不复他生时玉树临风的模样。
或有人会问起主人的死因,这我不想隐瞒,他是被人一掌拍死的。之前也说过,我不算是主人最亲近的仆人,伺候他的时间短到他可能都没记清楚我的长相,所以关于他同别人的所谓恩怨我自然知之甚少。如今他死了,我没了依靠,无论抽象还是具象的人生我都找不到回家的路,除了傻愣愣守着这具身体,实在想不出还能做些什么。
七天了,主人死了七天,没吃没喝,我的生命也即将走到终点。如果正午的阳光不能在此时将我烤死,那么晚上我和主人的尸体终将成为野兽的食粮。思及此,我倒祈愿现在就死去,那样至少被利齿撕咬的时候,可以感觉不到疼。
我躺下来,用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迎接结束。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去,主人干瘪的躯体愈加扭曲,诡异。
说来奇怪,头两天里我对主人已经死了这件事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看着一个自己每天都能见到、再熟悉不过的人突然就在眼前死去了,这实在很缺乏说服力。主人尸身尚暖的时间里,我望着他安详的面容,甚而错觉他只是睡着了。及至风沙带走了所有的活力,他在我面前一点点变得干涸灰黄,我终于相信了,主人再也不会起来了。
而不用等到明天,我也将不会再起来——我真的这样确信过,直到,奇迹出现了。
呆在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乌龟不上岸的荒原里,期待有人经过打个照面聊个天儿,这种违背自然规律和人伦信仰的事儿居然真的能发生,除了说是神赐予的奇迹,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合理的、不牵扯非自然之力的理由来解释。所以当出现在我模糊视野中的高大黑影将水囊递在我唇边,我毫不怀疑他可能是主人的敌人派来料理善后的,水囊里或许是满满一袋子□□。但都无所谓了,我的喉咙干得发疼,如火炙烤,即便是□□,只要能稍稍滋润一下唇舌,我也可以当成是甘露来痛饮。
没饿过肚子不知道白馒头有多香多甜啊!我发誓那一次的水是我这辈子喝过最美味的液体,比琼浆玉液好喝上千倍万倍。诚然,我是没有喝过琼浆玉液的。
等我从脱水状态中缓过来些,有意识有力气同黑影说话时,他便问我:“回家吗?”
没有预料中关于我缘何同一具干尸一道出现在这荒原里的疑问,黑影甚至不问干尸为什么会变成干尸,这让我意外之余一时间反而不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镇定下来认真想了想,我说:“不回家。”
他追问:“为什么?”
“公子死了,家里养不起。”
事后回想,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两句话严格说起来不存在前后因果关系,可黑影居然听懂了,这让我愈发觉得他很神奇。因此当他提议说:“跟我走吧!”我立刻回答他:“好!”
从此,黑影便成了我的师父。
既为师,当然是身怀技艺之人。都说士农工商四民,却于细分处少说了一个“医”字,此一类人虽非建功于世,却存德于心,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