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副德行即使走到城里也会被当作逃犯抓起来吧?
一个不小心,脚受不了力,狠摔到了地上,双掌和右颊被山石土路上的石子沙砾给磨破,刮了伤痕,连膝盖处也是一阵钻心的痛。
她应该就这样放着百战不管。
对自己最大的伤害全是他带来的,扔下他,要死要活,听天由命……
自己……做不到。
全身虚脱得几乎一点力气都没有,口里干得连唾液都分泌不出来,她头昏脑胀,眼皮越加睁不看,看出去的景物都觉得扭曲了。
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希望,就这样睡死在路上,最后暴尸荒野也没关系。
……不行。珑髓,怎么样你也得爬起来。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吐纳,反复地吐纳,强逼着自己要从地上再起来。
她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拼尽了全力,才又摇摇晃晃地从山石路上弓着背站了起来。
脚已经麻木的,总觉得一跳一跳地不断在变大,肿大,连承受身体的力量就几乎消耗了所有的力气。
她不得不用手抱了腿,帮着脚向前挪动。
一步,两步……
“珑姑娘!珑姑娘!”
身后突然传来婆婆的声音,她听得有些模糊,摇摇欲坠地转头,扭曲了远处,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她眯起眼睛,仔细地看,用心的看,真的,好象是村子里的人。
她稳住身子,喘着气等着婆婆他们过来,是啊,自己才走了两三里的路就已经不行了。
“有办法了有办法了。”婆婆让自己蛮牛推了个叽咕车,自己坐在车上,蛮牛就着推着她来找珑髓。
“有办法?“
“三步跳!三步跳啊!”婆婆急急对她说,“三步跳专治溺水昏迷。”
“大家都把这给忘了,平日里溺水都用盐巴擦肚脐,我们都把这三步跳给忘记了,还好蛮牛记得,他到隔壁村卖王八的时候专门带了三步跳回来!!走走走,我们立刻回去,给他用三步跳!”
三步跳即是半夏,专门用于治疗溺水昏迷,溺水昏迷,脸色苍白,脉有搏动动感,使用半夏即可清醒。
这对珑髓来说简直是意想不到的好消息。
她兴奋的脚上不稳,也知道自己现在肯定是走不回去,她更不可能要蛮牛推她回去,只好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道:“婆婆,那,那就麻烦你先回去,我……我还要去买点东西,我马上就回来,行吗?”
“你还要买什么哟?”
“哪个……我和他离开村子还需要一些……恩……东西,都走到这里……我就……就先去买了吧?”
“恩,那好吧,我们先回去,你也快点回来。”
“好好好。”她连连称是。等见了婆婆离开,她才脚一软,坐到地上,慢慢地撩起裙子,裙下的两脚脚踝处,已经被铁镣给磨破了一圈皮,沁出了斑斑的血迹,血在包裹铁镣的布上湿了又干,干硬后,摩擦了破皮处,更加的让她每走一步犹如刀割。
她叹了口气,再休息一会儿吧,几里路,很快就能回去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这个世界上一个东西值得人去珍惜,去怀念,那么对珑髓而言无非是“过去”两个字。
她所怀念,所沉溺的过去,在百战近乎遗忘的回忆里一一的展现。
每一次回到家,很奇怪的总是会忍不住去找找小丫头片子,而很奇怪的,小丫头片子总是喜欢躲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就近在眼前,偏偏谁也不会注意到,即使眼光流过去,也未曾发现在那处,藏了个人。
她就像一个旁观者,躲在别人生活的外围,悄悄地偷偷的抓住那么点别人的笑容,即使不是对她展露的笑容不放。
对于平常人的普通生活,她有着超乎寻常的渴望。
他只知道她叫水儿,也未曾过问为什么她在尚书府里?她娘是谁?如果是个丫鬟,为什么不去侍侯小姐?她就像尚书府看不见摸不着,偏偏又存在的一个幽魂,活在别人生活的外围,窥视着别人的幸福来感觉自己的快乐。
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让他无法对她撒手不管?
只是因为初次见面时她让他想到了妹妹吗?
或者是因为他在山上学艺,回到尚书府后反而毫无用武之地,可小丫头片子无论他做什么都会拍了手掌说好?
教她识字,她学得津津有味。等他再度从山上下来,她已经能拿着自己抄的《全唐诗》跟他献宝了。
他不会知道,那是他走了以后,她跑去求二娘,在门外跪了一天才跪来的机会。
甚至连后来的女儿家要学习的绣工这些,也都是她去求二娘,跪来的。
光跪就能跪来吗?还有相对的条件,她对不起自己的娘,把娘所有的东西都搬给二娘,甚至连先皇给娘的免死金牌,她也跪给了二娘。
当年就是靠这面免死金牌,再加上她公主的身份,永昕才免遭了杀生之祸。
百战在看到她兴致勃勃地给他显摆自己的写的字,自己绣的东西时,真的有那么一丝的希望,希望她真的是自己的妹妹。
可是,很快,这个希望就被现实打破了。
支离破碎,留下的,欺骗,憎恨,懊恼,痛恨,愤怒,以及……对死去妹妹的愧疚!!
梦魇(四)
三月春光好,湖畔莺子扰。本是处处闻啼鸟,不叫花落知多少?
数顶从宫里来的轿子停在尚书府的门前,公公在大厅里宣读太后的懿旨:太后设宴席,招凌尚书全家入宫。二夫人及其子女同行。
自从永昕与戏子私通的事暴光以后,皇家自觉得蒙羞,曾将永昕接回宫了一段时间,后来尚书又主动要求将永昕接回府里,自此以后,失心疯的永昕和自己娘家几乎断了关系。事隔快要十年了,太后不仅是招永昕入宫,还有二娘及子女,谁人都猜不准这里面买的什么药。
不过太后懿旨不可违抗。
于是全家人各自回房稍适梳洗,待再度出现在大厅时,百战看到被永昕那个神经病牵在手里的水儿。
她,是永昕的丫头吗?在不好的预感来临之前,他先用这个想法将不安压下。
“公主。”公公在她面前跪下,“公主近年可好?”
永昕东张西望一脸警惕。
百战看着她防备的模样不仅握紧了拳头,她一直生活在落英院,因为她是公主,所以杀了人也没有关系!!她疯了也一样要折磨了尚书府所有的人,让大家在看到她的时候,心里翻腾上了杀意。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是这个公主呢?以靠着皇家的身份,杀人不犯法!?
珑髓跟在永昕身边,娘的手握得她发疼,好痛好痛,她抬起头来看娘,就看到平日了温柔的娘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全身尖锐地对着在场的所有人,她嘴唇在抖动,不知道在呢喃着着什么!然后,突然在珑隋面前蹲下,死死地抱住她,一脸的戒备和恐慌:“髓儿不怕!髓儿不怕!!娘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谁都不行!!你们谁都不准伤害我的髓儿!!”
周围的人,眼前所有的人,在永昕眼睛里都扭曲成了妖兽,它们张牙舞爪,伸出锐利的指甲,想要伤害她的髓儿!
谁得不准伤害她的髓儿!!谁都不准!!!!
二娘狠瞪了眼睛,她全身止不住的发抖,永昕的目光在瞪完所有的人后,死死地落地在她身上,恶毒的目光,凶残的目光,交错的时空中,犹如两头保护自己孩子的母兽!
珑髓看到大哥哥很好高兴,她还没有搞明白,为什么大哥哥会出现在这里噢?好奇怪哦?不过现在的她暂时没有心神和大哥哥说话,娘勒得要疼死她了,她只好抓住娘的手,安慰道:“娘,髓儿在这,髓儿没事。娘,你看髓儿好好的。”
————————————————————
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
他豁地睁开了紧闭的眼睛!!
那眼神太过于恐怖,仿佛地狱罗刹一般,突地射杀出噬血的黑气!仿佛要将所有的生命都焚烧殆尽一般,恐怖地让一旁的村人吓得脚软到地上瘫起。
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娘!!!!!
她叫永昕娘!!
那个他当做妹妹一般的人,称他的仇人叫做:娘!娘!!!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他没有听错,他也不是做梦,他清清楚楚,一字一句都听得很明白,娘,永昕是她的娘。就是因为她要成为大小姐,所以永昕杀了他的妹妹,杀了另一个的他!!
他的妹妹啊……如果还活着,如果还活着,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应该有几个活泼的儿女,应该还能甜甜地他露出笑容,狡黠地道:“哥,你赶快娶妻吧,不然的话,打雷你又该害怕了。”
呵呵——多么可笑又愚蠢的他啊————
突来了气力,紧接着就在下一刻又陷入了黑暗。
村人松了口气,虽然他的样子足以把活人吓死,可好歹,算是醒过了。
————————————————————
珑髓回到王八村已经是半夜。
村子里黑灯瞎火,想来村人早已歇息了。
她蹒跚了脚,吁着气,缓缓地朝一旁的空屋走去,那间空屋是村人专门腾出来给他们用的。
她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轻微的嘎吱声足以将床上的百战唤醒,他不动声色地睁开眼,看向那摸进房里的鬼祟影子。
瘦小的身影,驼弯了背,她走得小心,可铁镣的声音依然拖到了地上,发出细微的当当声。
是……珑髓?
没来由的,他的心突然被扎了一下。
只见她依着墙壁慢慢地滑坐到地上,身边是摆着一个木盆,里面还盛了些清水,她撩起破烂的裙摆,脚铐处早已是破了一圈的皮,她拧着眉头,将湿布沾上破皮处,突来的刺激让她倒抽了一口冷气,却不也不得不坚持下去,破皮的地方沾满了泥尘,要是不清理干净,一定会化脓的。
百战一边听着她不断抽气的鼻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