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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美人婚恋史(娱乐圈)-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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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就要这样的?等她被盛宴缠得没法只能上床,又被他偷偷摸摸摸到了要害,才醒悟过来,盛宴就算喝醉了,外表再纯真,心里也是头狼啊!
  季千夏看着被撕碎的礼服有些不舍,她最喜欢这套衣服了,等盛宴酒醒了一定要他赔!她一开始还能义愤填膺,后来就迷迷糊糊了,盛公子就算喝醉了,有些本能还是没有忘,尤其是半醉的状态,有章法,又迷糊急切的好像毛头小子,季千夏都快被他吻晕了。
  关键是这人做着坏事脸上还一副纯真的表情,看得季千夏新奇黑线的同时,心中也莫名生出一股火热来。
  完了,她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看着盛宴在她上方一脸迷醉的样子,还不时的小声□□,性感的要命,季千夏火热的脑海最后一丝清明正担忧着。不过没一会儿,她连这一丝的清明也在盛公子火热的热情中燃烧殆尽。
  唔……难怪大家都说小别胜新婚。
  再醒来的时候,季千夏动了动身子,发现已经被清理过了,她一转头,就看到盛宴正撑着头看着她。
  “醒了?”他问。
  一看到他的神色季千夏就知道他酒醒了,不知为何有些心虚,她睫毛飞快的煽动了两下,“嗯。”
  盛宴神色看不出异样来,一只手还懒洋洋的抚着她滑腻的肩头,“喜欢么?”
  “什么?”季千夏被他突然靠近喷到脖子上的热气激得汗毛直立,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喝醉的我。”盛公子埋头进了妻子胸前的两团柔嫩中。
  “啊……”季千夏急忙咬住嘴唇,深知自己是被他抓住了把柄,可是她还是忍不住问道:“你都记得?”
  “呵。”盛公子朝雪峰顶端的嫣红吹了一口气,“你希望我忘记?”
  季千夏不说话了。可是盛宴好像不打算放过她,继续道:“我第一次知道千夏也可以这么热情。拉着我不让我走,还叫我用力。”
  “……”季千夏羞愤欲死,拽了个枕头把自己埋了进去,装起了鸵鸟来。
  “害羞了?这样的千夏怎么能只在我喝醉的时候出现呢?没喝醉的我会吃醋的。”盛宴为表自己的确吃醋了,还咬了她一口。
  这人越来越跟头狼似得了。季千夏索性破罐子破摔,“喝醉的你更可爱。”
  “当然可爱了。”盛宴笑了一声,抬头看着她,“千夏怎么说我怎么做,是不是很舒服?”
  季千夏恼羞成怒,起身扑倒他,色厉内荏的掐着他的脖子道:“你还说!不许你说了!”
  “好好。”某人光顾着发脾气,没发觉自己未着寸缕,倒是便宜了某些人又大饱了眼福。盛宴看够了,长臂一楼,就把人抱了满怀,脸上是掩也掩不住的笑意,“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千夏喜欢当女王,以后我不喝醉也那样好不好?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闭嘴!”回应盛公子的是胸口落下的一记拳头。
  这是答应了?盛公子知道不能把人逼得太过,反身将她压在身下,一边往下吻,一边说道:“我们现在就来演习一下,千夏想要我往哪?这里?这里?还是……这里?”
  ……
  等男女主人公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
  两人穿着古代中国的曲裾,黑红为底,饰以纹饰,周身一件饰物也无,除了季千夏头上挽发的玉簪,可就是这么简单的装束,却给人一股肃穆隆重之感。
  这是历史赋予的底蕴,连在场的外国人也不能否认的充满沉淀、沉静之美。
  没有时下流行的复兴汉文化的繁琐礼仪,两人穿着深衣,向盛宴的父母一叩首,向边上空置的季千夏的父母位置一叩首,然后对拜天地。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进入洞房,这是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婚礼仪式。在这个已经习惯西式婚礼的今天,季千夏和盛宴都觉得,有必要遵循传统举办这么一个或许在内行人眼里不那么严谨的中式婚礼。
  可是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和身上的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一同被赋予,那是名为“根”的情怀吧。
  简单却肃穆的仪式之后,被装点的喜庆非常的能容纳千人的礼堂中便开始觥筹交错起来。这是盛世新任掌门人的婚礼,也是某些人结识人脉,拓展业务的场合,身居高位,便是如此,连婚礼都充满“生意”的气息。
  不过季千夏倒不在乎,他们主桌上婚礼的气息已经够浓郁了。威廉他们不知从哪听来中国有闹洞房的习俗,现在正在跟盛宴极力争取这一项权利,周围都是起哄的家伙,季千夏和盛宴无奈的对视一眼,顿时觉得还好中午两人都睡了一觉,因为今晚恐怕又睡不成了。
  当然,中午最主要的事情不是睡觉,可是至少也睡了一小会,还好,还好。
  杜若几人已经和威廉他们混熟了,迎亲之后也站到了统一战线,那就是如何为难新郎新娘。此时正狼狈为奸的坐在一起查手机——找闹洞房的鬼主意。
  盛宴深深叹了口气,还好他早有准备中午吃了个饱,不然晚上闹洞房看着美丽诱人的妻子却不能吃,那该多折磨人呐。

☆、第111章 蜜月

  热热闹闹的帝都婚礼就这么结束了,然后一行人又转战季千夏的老家摆酒,宴请邻里好友,这是兴城的规矩。这次去的都是家里人,伴郎伴娘都有事便都没去。盛茂明和安梓桐是第一次来到桃花浜这样充满生活气息,却又风景如画的地方。婚宴摆好了之后回美国又办了一场小型的宴会,然后回国竟然就住下了!
  租了一户搬去城里的村人的房子,稍加修整之后就搬了进去,每天清晨起床散步,然后去小巷子里吃早餐,和村人学着种地养花,闲来下棋,倒是悠闲自在。
  “我仿佛看到了我们老了以后的生活。”盛宴有一天感慨道。
  “那大概要很久之后了。”季千夏笑道。
  “我认识你之后就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一眨眼,都快一年了。”盛宴摸摸她的头发,指尖的眷恋谁都看得到。
  不说时间还好,一说到时间季千夏就有些不自在,她觉得自己已经和盛宴在一起够久也足够了解彼此了,可是满打满算不到一年就连婚都结好了,这大概算是最不靠谱的“闪婚一族”了吧。
  曾经标榜自己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最看不上闪婚的季千夏有些被自己打脸的忧伤。
  她把头埋进盛宴的怀里,“怎么办,休息了这么久我都不想工作了。”
  “那就不工作了,老公养你。”盛公子自从名正言顺成了某人先生之后尤其喜欢这么自我称呼。肉麻的不得了。
  “不行。”季千夏皱着眉头,显然是想偷懒又放不下工作的那种人。
  “最近接连办了三场婚宴你也累了,休息一下不是正好吗?而且《归雁》已经杀青,瀚渝最近都没有给你安排什么工作吧?我们正好去度个蜜月。”盛宴非常有条理的说道。
  “度蜜月?”季千夏惊讶的问道。
  “当然,谁结婚不度蜜月?”
  “那千秋怎么办?”
  “……”忘了还有闪闪发亮的电灯泡弟弟。盛公子头疼了,“不是要准备期末考吗?千秋……”
  “我都准备好了。”拿着水杯路过的季千秋微微一笑,“说起来我还没出过国呢。”
  季千夏眼神一黯,盛宴心里就“咯噔”了一声,知道完了。
  就这样季千秋利用自己没出过国的“悲惨遭遇”成功的让季千夏心疼决定带他一起去度蜜月了!盛公子顿时觉得前途黯淡无光。
  别人度蜜月大多去海岛,阳光、沙滩、比基尼,季千夏综合了丈夫和弟弟的意见,决定去欧洲。
  从伦敦取道多佛尔海峡,途径巴黎、马德里、都灵、去看阿尔卑斯山,去维也纳听音乐会,最后在捷克的布拉格登机回国。盛公子计划得很好,无奈三人飞机一落地,善变的姐弟两就决定待在英国不走了。
  与其粗粗的浏览一番,倒不如细细品味一个国家的特点,这才是真正的旅行。季千秋说得头头是道,季千夏在一边连连点头,盛宴都懒得吐槽——就是懒罢了。他当初一拿出旅行计划书就发觉季千夏的脸色变了,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的安排不合她心意,现在才知道,是嫌弃行程太满!
  为了让蜜月旅行有充分的时间,盛宴还特地等两姐弟考完期末考才出发,结果辛辛苦苦安排的行程全部作废,怎不叫盛公子心里憋闷。
  七月的伦敦有一半时间是在雨中的,盛宴站在落地窗前,整颗心都跟外面的蒙在雨中的铁灰色建筑似得,忧郁而冷肃——老婆被弟弟拎着架单反拐出去散步了。而他只能在他们临时租住的高级公寓里对着雨幕当一块“望妻石”,还有比这个更悲剧的么?
  季千秋自从在他们的婚礼上见到跟拍的摄影师之后就对摄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自己买了架单反拍了拍又学会了ps,现在每天微博更新的都是拿她姐姐当模特的人物肖像照,粉丝都快接近盛宴了。
  盛公子一想到这个就更堵心,网上的粉丝们真是太博爱了!今天才在他微博底下叫亲爱的,明天就去季千秋那表白了,还念念有词的说他是已婚男人了,不能再勾搭了,千秋弟弟则是小鲜肉,这年头大家都爱小鲜肉。
  想想自己也才26岁,盛公子很委屈,他就不是小鲜肉了?
  楼下传来季千夏说话的声音,盛宴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理了理衣服走了下去。
  两人正在门口拍衣服上的水珠,季千夏的头发都湿了,盛宴看到了急忙从浴室里拿出一块毛巾来,为了以表大度还额外给季千秋也拿了一条,“不是让你们带伞了么?现在的伦敦每分每秒都会下雨。”
  季千夏乖乖站着让盛宴给她擦头发,“我让千秋带了,谁知道他竟然忘了!”
  盛宴低头看她脚上跟细细尖尖的高跟鞋,想到季小姐一路就这么跑回来肯定心有怨气,她平时多重形象啊,生怕遇到粉丝,连大笑都不肯。
  季千秋闻言眼睛一瞪,“我明明让你拿了,我还要拿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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