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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公主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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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两个小小人而言,双子星大楼倒塌大抵如此。

  离灾难现场最近的某位大哥哥猛地回神,急急奔到我们面前,寻找罪魁祸首:「你们两个?是谁丢的鞋子?」恶人没胆的我颤抖着身子,怯怯抬眼,看到被泼了一身湿的男人,琥珀色的酒水沿着他俊美如神只般的五官流下…   …。

  可惜,当年我年纪尚小,过於天真纯洁,不懂得欣赏男人湿透白衬衫底下更旖旎的风光…   …。

  「嗯?到底是谁?」

  大哥哥声音严厉了一些,长年看大妈脸色过活,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私生女的我小腿儿一软倒地,劈手直指小王子,抽抽噎噎说:「他…   …他抢走我的鞋鞋…   …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我顿了顿,觉得自己好像哪里说得不对,却又不知道该怎麽解释,只好开始干每个幼儿犯错後都会干的事—大哭。

  「我没有抢她鞋!」小王子黑下脸,猛地朝旁边花架用力一踢,「砰!」重重一声,吓了围观众人一跳。

  真是脾气暴躁的小鬼!这下可好,连花架都倒了,花束散得七零八落,满地狼藉。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事後回想起来,我当时并没有想嫁祸给小王子的意思,我只是想好好解释事发经过:小王子拿走我的鞋,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

  然而,小王子显然搞错重点,以致於他恼羞成怒的行径看起来更像欲盖弥彰的耍赖。

  再加上大哥哥没听清楚我话中的停顿,变成—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一字标点之差,让暴躁小鬼成了我的替死鬼。

  大哥哥温柔安慰我一阵子,半跪在我面前,抬起我的小脚丫放进粉色小皮鞋里,还细心地扣上鞋带。

  小小的我想着这个王子虽然高大的像个巨人,但总算像童话中说的帮灰姑娘穿上鞋,破涕为笑道了谢,「谢谢大哥哥。」「好漂亮的孩子。」大哥哥抹去我脸上的泪,「你叫什麽名字?」「林星辰。」被大哥哥称赞漂亮,我屁颠颠补充:「妈咪叫我小星儿,大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星儿…   …」暴躁小鬼挑挑眉,表情很不屑,低嗤一声,「小星儿?」我又要暴起,大哥哥大手一捞,拦腰抱起我,一手牵着那暴躁小鬼,「原来是『Dolly集团』的小千金,我带你去找妈咪,好不好?」攀住大哥哥结实的肩头,我把头埋在他肩窝,乖巧地答了一声好。

  「我叫郑孟熙。」大哥哥嘴角扬起明媚的弧度,「是那小子的叔叔,你也别叫我大哥哥,跟着叫叔叔好了。」我往男人怀里蹭了蹭,吃够豆腐後,才软软甜甜唤了声:「孟熙叔叔。」「嗯,好乖。」

  「他都欺负我。」我嘟起嘴。

  「叔叔帮你欺负回来。」

  男人脸上笑的那风光明媚,我都替那小子掬把同情泪。

  被大妈拽着离开之前,我回头望了他们两人一眼,只见孟熙叔叔拎着暴躁小鬼的衣领,用力拍了拍他屁股,边教训:「郑楚曜你这个捣蛋鬼,看你闯的祸,我让你爸罚你一个月不准玩电动…   …」那个叫郑楚曜的暴躁小鬼咬着粉粉小唇,恨恨瞪着我,怨毒的眼刀彷佛要将我千刀万剐。

  我惭愧几秒,转念想又觉得所有事情都是那暴躁小鬼惹出来的,乖乖帮我穿鞋就好了嘛,於是吐了吐舌头,送他一张鬼脸。

  小萝莉心机起来也是会变成小恶魔的,怎样?不然你咬我啊!

  这就是我郑楚曜第一次见面的经过。

  後来我被大妈强送出国『深造』,整天周旋在各色美男、型男之间,早就把这凶神恶煞的暴躁小鬼远远抛到脑後…   …。

  如今这样毫无感情基础的两人,居然要被家族利益栓在一起,想想觉得有点可悲—我就像个古代小闺女,凭着媒妁之言就要把自己嫁给郑楚曜。

  几年没见,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一听到你从日本回来,郑家老爷就迫不及待要让你跟楚曜见见面,培养一下感情,顺利的话,年底就让你们先订婚…   …。」大妈的声音透过穿衣间薄薄的门板飘进来,有些尖利。

  我猛地开门,怒道:「培养感情?跟你说了,我对他只有一种感情—」大妈眼神疑惑:「什麽感情?」

  「哀悼之情—他死的那天,我去祭他!」

  「他如果死了,就算是冥婚,这个门你还是得过!」「你…   …。」我恨恨瞪着眼前的女人。

  草泥马… … 

  草泥马… …

  被我千刀万剐地瞪着,大妈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想做名门千金,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不然,你跟你妈还想看我的脸色活多久?」这女人越笑越温婉,内心却不知养了多少毒蛇,「看在你是『我死去老公的女儿』的份上,我好心劝你,郑家小少爷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你知道我没什麽耐心,新品牌上市在即,我们需要大笔资金跟通路,而你也知道『Dolly集团』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代工的单被抽去不少…   …」「不就缺钱嘛?」我冷哼:「倒不如把我卖了。」「卖你也没那个价。」大妈抚着我的发,淡淡地说:「错过这个,我可不敢保证下一个甚至下下一个还是这般人模人样…   …星辰,你是聪明的女孩,说的这麽白,我相信你懂。」哦,我懂,我当然懂。

  大妈在威胁我,这次缔婚物件还维持在品质保证的标准,若不成,以後筛选范围大概就只剩『富』这个条件了。

  换句话说,基於商业利益,基於自身幸福跟性福,老娘非得要拿下这个叫郑楚曜的小子不可!

  否则。。。   。。。我想像往後日子里,我的青春年华流逝在跟一个又一个『又富又胖』、『又富又秃』、『又富又矮』、『又富又老』…   …的男人相亲中,内心万马奔腾…   …。

  「草泥马…   …。」我幽幽地开口。

  「你说什麽?」大妈没听清楚。

  「草泥马,」我又重复了一遍,在她脸色大变下慢慢解释:「其实是一种动物。」比起口无遮拦的老妈,大妈是个谈吐优雅的女人,这种骂人不带脏字的嘴上便宜只能轻易被我讨了去。

  「哼,穷酸妈生的没教养丫头。」听,她的攻击火力也不过如此。

  我懒懒打了一个呵欠,扭扭屁股,换了个自以为优雅的姿势摊坐在梳妆台前。

  「我找了梳化妆师来帮你打理造型,好好打扮,好几年不见,今晚给人家一个好印象。」大妈看看手中的钻表,意识到没时间对我精神教育,打了一个响亮弹指,几个穿着黑衣的专业人士从门口鱼贯进入。

  「把她打扮的端庄大方、高贵优雅,却又不失华丽,重点是看起来要像个公主。」大妈下了命令。

  像个公主?

  像个酒店公主还差不多。

  信义区,位於首都精华区域,拥有闻名遐迩的世界高楼,国际金融与商务活动频繁。

  这里百货公司、精品旗舰店、高级酒店、夜店林立,白天是拜金女的购物天堂,每当夜幕低垂,华灯初上,一场又一场顶级宴会渐次拉开序幕,宣告这城市不眠之夜即将开始。

  仲夏夜晚,某家五星级饭店顶楼正举办一场低调奢华的池畔派对。

  夏夜凉风丝丝袭来,音乐轻轻流泄,池畔随处装饰着从法国空运来台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大马士革玫瑰暗暗飘香,空气中充满纸醉金迷的气氛。

  身着黑色燕尾制服的男女侍者穿梭在衣着华丽的宾客之间,送上一杯又一杯昂贵香槟。

  号称造价百万的镜面吧台上,摆满米其林星级主厨精心烹调的各式餐点,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满足贵宾挑剔的味蕾。

  根据八卦杂志报导,今天是『Dolly集团』千金和『日耀集团』小少爷相亲的日子,两大集团谈联姻,多少人计算着背後的利益。

  突然,音乐一顿,场上灯光一黯,只余入口处那两盏投射灯,众人屏息以待。

  迎着此起彼落的镁光灯,今晚的派对女王款款走出。

  身穿Dior低胸小礼服,粉裸色半透明薄纱材质增添性感韵味,小巧美丽的脸庞画上精致的妆容,即肩卷发用Swarovski(施华洛世奇)定做的发夹挽起,点点钻石镶嵌在皇冠形发夹上,显得高贵而又不失华丽。

  我一出现瞬间吸引住全部宾客的视线。

  见鬼的天作之合 

  见鬼的天作之合

  这些投注在我身上的目光,有赞叹、有羡慕、有忌妒…   …有的上流有的下流,我一律优雅地微笑致意。

  一位位身材高佻的侍者托着酒盘从我身旁经过,看来这家五星级饭店的侍者经过精挑细选,个个都是样貌姣好的少男少女,我随意拦下其中一位,从他的酒盘中拿走一杯葡萄酒,侧头朝他魅惑一眨眼,那可怜的男孩彷佛中了蛊一样瞬间石化,呆呆瞅着我。

  轻轻抿了一口酒,杯口边缘印上两瓣浅浅口红痕,我把高脚杯还给他,顺带吐出一声带着醉人酒气的气音:「Thank   you~」说有多销魂就有多销魂。

  男孩的脸慢慢熟成紫红色,跟高脚杯里的葡萄酒相互辉映。

  喔呵呵,林星辰,要是哪天穿越到了古代也不愁没饭吃,凭这美貌凭这魅惑人心的姿态也能在青楼混个头牌。

  半垂着眼眸,透过浓长而卷翘假睫毛,像我这样的头牌,自然不需要主动跟那些普通宾客周旋,就算是姿态慵懒的倚在墙角,也有一堆苍蝇蚂蚁黏在我身边,赶都赶不走。

  「这不是Krystal吗?   」

  是我的英文名字。

  「嗨,Krystal!   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Allen啊…   …」又富又矮的猥琐男A说。

  谢谢你记得我叫Krystal,但我只认得黑轮,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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