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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话。以前我一直觉得想得很清楚,可刚才站在门口迎宾,看着大家一个个走过来贺喜,看到戴川冲我讪讪地笑。电光火石间突然看透,原来这些年,与其说我一心想着嫁给他,倒不如说我是想让别人,看到我嫁给他。”
别琼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冷汗渗透全身,“你想清楚了?”
“是,清楚得叫我害怕。”
她慢慢地穿好鞋,斟酌着要如何开口。
都说伴娘不好当,她以为只是要帮新娘挡挡酒,大不了,还会被闹洞房的年轻人占些便宜,此前早就做好了各种准备,现在想来,哪有这么简单。
最好开个伴娘培训班。
不但要帮新娘打理结婚的各种细节,还要修下心理学,主治新娘的结婚恐惧症,说服逃跑新娘放弃逃跑念头什么的。
想到这儿,她拍了拍邵小尉的肩膀,“好啦好啦,你要是有些焦虑,我陪你再坐会儿。你第一次结婚嘛,没经验,我理解。”想到姐妹们之前开的玩笑,“你们这对冤家,分开了才怪呢。就算今天这婚结不成,回头离了,等过几天还不是照结不误?不过,那时候你肯定不像今天这么慌乱,有经验了嘛。”
邵小尉只是默默地看着地面,不发一言。
这些年,分手闹了无数次,或隔天笑嘻嘻和好甜蜜如初,或分居跑回家中各过各的生活如同路人,或惊动双方家长上门苦劝,或双方心生厌倦住同一屋檐下冷战数十天,甚至撞见戴川与同事眉目传情玩暧昧,用指甲抠得他满脸开花……闹得堪比天崩地裂,也始终坚信两人不会真正分开。
似乎,同戴川在一起,同他结婚,同他安安稳稳甜甜蜜蜜过着普通夫妻最为平淡的生活,是她任何时候都不曾怀疑也绝不肯放弃的信仰。
别琼怕时间久了,真的耽误两人的大事,正想干脆直接上手硬拖她回去,突然听到阔别已久的声音——
“小别,好久不见。”
她的身体不由得一僵。
周围的亲朋好友都算上,叫她小别的,只有乔磊一人。
“别”这个姓本来就少见,甚至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生她时家里穷困潦倒,又逢爸爸四十岁生日,欣喜异常,盯着她看了很久,说:“就叫别琼吧,别琼别琼,别穷呀。能舒舒服服踏实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从幼儿园至大学,乃至多年后她参加工作,旁人初听她的名字多半会惊讶,总喜欢多问两句。更有人故意放开嗓门叫出声,一面朝她大声笑。他们喜欢叫她的全名,似乎叫多了,大家也能沾个光,同样都不穷。
可乔磊一直叫她“小别”。
她对他的声音太过熟悉,千想万想,没想到他会来。
只得硬着头皮抬起头勉强挤出笑脸,“好久不见,”她听到自己略微颤抖的声音,“欢迎你来。”
“也不是很久,”她看到乔磊默默地打量着自己,目光如炬,“四年。”
四年。
他变了太多。
那时他的皮肤很白,带着一种病态。这些年,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肤色已是健康的麦色,像是脱胎换骨彻底变了一个人,再不像当年手无缚鸡之力的病小子。浅棕色短发,微卷的刘海沿倾斜弧度摆至右侧,刚刚好衬得他刚硬的脸部轮廓。
似乎也开始懂得怎么穿衣服,黑白条纹的纯棉轻纱T恤衫很适合他,随便搭条牛仔裤已经足够。
见她不说话,他冲邵小尉点点头,“恭喜恭喜,新婚快乐。”
邵小尉是个明白人,“谢谢。你们俩好久不见,肯定有很多话要说,你们聊着,我先过去招呼大家。”她冲别琼使个颜色,捂嘴偷笑。
“你……”乔磊在场,她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只好含含糊糊问邵小尉,“你想通了吧?”
“啊?啊!想通了想通了,你就别操心我了。”邵小尉说完扬扬眉毛,迈着大步回了礼堂。
乔磊好脾气地笑着,目送她离开。
气氛再次变得古怪。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裸露出的半个光滑的臂膀上,“你,”语气顿了顿,“之前,很少这么穿。”
“都是为了……邵小尉。你知道的,结婚嘛,总要……”她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如此不淡定,只怪他的目光一直定格在她身上,太炙热又太坚定,让她越发语无伦次,想缓解眼前尴尬局面,又不知如何开口,只好呆呆站着。
3
四年前的他,当然不是这样的。
与大家按部就班大三忙着实习、大四毕业不同,乔磊是在大三上半学期主动退学离校的。
时至今日,别琼都不敢问,当年他的离开,到底主要原因是不是因为自己。
她只记得,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过来找她。
那天是周六,很多当地学生早早坐校车回家,她和四妞去超市买完零食回来正要进宿舍楼的大门,四妞突然捅捅她的胳膊。
“哎,情圣来了啊。”
她顺着四妞手指的方向看去,站在校宣传栏下,双手插着裤兜,不安地走来走去的,正是乔磊。
她并不喜欢宿舍的姐妹们这样叫他,可惜屡禁不改,甚至跟大家急过,未果。只好就这么从了。
走近了,四妞说我还有事呀,你们聊,先走了。说完嘿嘿笑着跑进了宿舍楼。
这样的氛围让两人更加不安。
“找我吗?”
“是呀。”他的声音局促起来,“我其实是想问问,想问问……”
那时的乔磊瘦极了,像个风吹即倒的竹竿,皮肤白得吓人。
每次见到他,她都是这样的气不打一处来。
自从升了初中,再没有人像小学时那帮时刻冒坏水的坏孩子们有事没事在放学后堵着他,臭揍一顿了。可他还是这样一副气场弱爆,唯唯诺诺的样子,没有一点男生样。
否则,也不至于逼得小学六年级时的她主动出头,从口袋里抽出早早准备好的水果刀来回挥舞,把被别人用校服裹了密不透风、揍得趴在地上捂着脑袋的他拉起来,狠狠地说:“你们再要欺负他,别怪我跟你们拼了。”
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欺负人捡着软柿子捏,乌泱冲上去,仗着人多气势足,连打带踹。真见到拿刀子拼命的人,哪怕是个同龄的小女孩,也吓得不轻,愣了一会,嗷嗷叫着撒丫子全跑光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从六年级他转学第一次进教室时,便觉得他不讨喜。低垂着头,像是什么都怕,从不主动同任何人讲话,偶被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声音细而低,像是设置了静音,几乎一个字都听不清。
很快便有流言传来。
传说他爸爸找了个年轻貌美的小三,刚生下双胞胎男孩,便抛弃他们母子,转移所有财产移居加拿大。他妈妈自此受了打击,精神有问题。表面上正常人一个,与人说话聊天,再正常不过。可一旦寒暄已过,哪怕那人站在她一米处,她也能迅速进入自己的世界,仿佛设置了他人无法闯入的结界,笑嘻嘻而急促地自言自语,旁若无人。
好在生活尚能自理,风言风语着实厉害,在当地待不下去,便搬回了老家。
也许正是经历了这样的家变,听过太多的冷言冷语才导致他的性格至此吧。他学习成绩极好,每次大小考,从来都是拉下第二名几十分。班里的老师可怜他,常带他到教师宿舍吃饭,偶尔还会拿上几件旧衣服。课堂上,又对他赞不绝口。似乎正是这样激怒了班级几个男生,他们私下里商量好,到了周五下午放学,等到下课铃响老师出了教室,一人冲上去用校服包住他的头,其他人涌上来一顿猛揍。揍得解气了,舒服了,扯过校服,大摇大摆往外走。
那时老师们都着急回家过周末,办公室里早就没了人。周六日不上学,他们算准了他没法打小报告,待到周一上学,一旦他去告发,他们就咬定没有这回事。更何况,群揍他的时候早就威胁他,如果老师知道了,“打得你妈都不认识你。”
他们邪恶地笑。
“不打你,你妈也不认识你吧!”
“哈哈,没事,也许我们多打你几顿,你妈就能认识你了。”
“对,也许你爸还能回来。”
接着他们表演合唱,“带着你的弟弟,带着你的后妈,坐着那马车来……”
班里的其他学生多半胆小,事不关己,连热闹也不敢看,早早溜走。他似乎真的从未对家人和老师说起,至少老师那里没有任何动静。那帮男生的胆子因此大起来,发展到后来,一到周五,如同例行公事一般,成了他的挨揍日。
直到别琼看不下去,离开家时,偷偷藏了一把水果刀在书包内,才结束了他历时半年多的挨揍生涯。
她还曾经送给他一副棉手套。有天轮到他值日,她返回学校拿落在课桌内的作业本时看到他冻裂不断渗血的手背后,从商店里买来偷偷塞在他书包里的。
当然无关爱情,她是真的看不下去,总觉不做点什么,良心难安。
这两件对她而言无足轻重乃至迅速忘记的事情,似乎让他有点受宠若惊。连班级里最迟钝的男生都发现他看到她时,“突然变得很不一样”。
别琼走进教室的时候,他会突然坐得很端正。
上课时老是盯着别琼的背影愣神。
别琼值日时,每节课后黑板上的粉笔字,他跳起来抢着擦干净。
别琼生病缺勤时,他整个人坐立难安。
……
逐渐越来越多的人开他俩的玩笑,见到两人中任何一个,起哄叫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继而彼此暧昧大笑,挤眉弄眼。
别琼问心无愧,镇定自若,倒是他似做了亏心事,常常憋得满脸通红,更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终于捱到了小升初,升入市重点,偏又和他分在同一班。
女生早熟,别琼开始格外留意自己的言行,小心同他保持距离。他虽也有收敛,却不过是转入地下。每天早上她都会从课桌里找到他塞进去的东西。一个红透的苹果,一个大大的梨子,一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