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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浩然眼睛没有离开书页,淡淡地“唔”了一声,右手却伸进了衣服口袋,摸出一件东西,顺手递了过去。
那是一个外表光滑的白瓷瓶子。约莫有拳头大小,瓶口用红绸裹着软木紧紧塞住。
谢浩然道:“这里面的丹药你每三个月吃一颗。记住吃药的间隔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也不要提前。”。。
王倚丹好奇地拔掉瓶塞,立刻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好香啊!怎么,这就是你和吕先生一个下午弄出来的东西?”
谢浩然再次放下手里的书,神情有些疑惑,同时皱起了眉头:“他都告诉你了?”
“怎么可能!王先生一直守口如瓶。”
王倚丹耸了耸肩膀,露出一抹调皮的坏笑:“你和吕先生整整一个下午都呆在那件屋子里,肯定是在搞着见不得人的事情。呵呵!别忘了这里是紫荷山庄,我是这里的股东。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具体在做什么,但我可以闻到从房间里飘出的那股香气。”
说着,她用白嫩细滑的手指轻轻托起那只白瓷瓶,脸上全是得意炫耀的表情:“我可没有老年痴呆。女人对香味很敏感,你骗不了我。”
谢浩然低下头,右手捂着脸,很是无语。
自己目前为止最大的秘密之一,就这样被王倚丹轻轻松松看穿了内幕,究竟是我麻痹大意?还是她太过于聪明?
她轻笑着站起来,搬动椅子坐到了谢浩然身边,压低了声音:“丹药……这东西很贵重吗?”
这个问题必须予以解释。谢浩然放下手里的书,认真地说:“每次服药的时候,最好在你的房间里,不要开窗,关紧房门。如果被修道之人闻到这股香气,说不定他们会把丹药抢走。”
王倚丹觉得很意外:“有这么严重?”
“这是吕先生整个家族数百年来的珍藏所化。这瓶子里有十枚煅体丹,我另外给你爷爷也准备了一份。”谢浩然觉得这种解释已经足够了。
王倚丹富有魅力的眼瞳深处透出一丝好奇:“我吃了这种丹药,是不是就能变得跟你一样?”
谢浩然笑了:“这怎么可能?修炼必须按照功法步骤顺序进行。丹药的作用只是强身健体。对于普通人,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治病消灾。”
王倚丹的兴趣越发浓厚,她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问:“如果把这种丹药放到市场上出售,应该卖多少钱?”
谢浩然直言不讳:“多少钱都买不到。最多只能用价值相当的修炼材料交换。你最好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也不要让外人知道你有这种东西。否则的话,会引祸上身。”
王倚丹态度变得严肃起来:“你说的是真的?”
谢浩然点点头:“我从不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问……”
话音戛然而止。
谢浩然猛然转过身,用炯炯目光注视着一片黑暗的窗外。
在如此近的距离,王倚丹看到他脖颈上外露的肌肉变得紧绷,整个人屏息凝神,仿佛被目光锁定的方向出现了一头凶猛野兽。
“你怎么了?”她担心地问。
谢浩然声音低沉且清晰:“呆在这里别出去,外面很危险。”
说不出的恐惧牢牢抓住了王倚丹的思维意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明显走调:“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有人找上门了。”
谢浩然满面肃然,转身朝着房门方向大步走去,留下一句简单的解释。
“是打伤秦政的那个家伙。”
……
灵能是一种非常奇异的能量。在每一个修士身上,灵能都会以不同的特征体现出来。具体的差异很难表述,就像烟瘾很大的人身上常年都有尼古丁味道,醉汉身上浓烈的酒气站在很远就能闻到。
还是那句话:对修士有用的东西,对普通人就是致死之物。
秦政体内的那道灵能几乎要了他的命。《珍渺集》上有着关于大威德金刚功法的详细记载:刚猛、沉实、具有破穿一切之力。
皎洁的明月在夜空中穿行。这是以周围云朵作为参照物的视觉错误。非常的美,就像少女身披白色轻纱,释放出专属于她的魅力。
一个身穿暗黄色上衣的男人渐渐从黑暗显出身影。普通的面孔,宽阔的肩膀令人不由自主联想起结实肌肉。粗壮的大腿外面套着黑色长裤。
月光照亮了一切,也照出了他那颗没有一根毛发,油光可鉴的光秃头顶。沿着额头两边的发际线顺序上移,就能看到整齐排列的几颗香疤。
贫僧法名悟通。
这是近几年来,他经常挂在嘴边,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
名字就是个代号。
悟通已经忘记了自己原本的姓名。
但是他没有忘记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事。
很多年前,自己还是一个懵懂青年的时候,就萌生了想要发财的念头。
我也有着伟大的梦想,要跟世界上最漂亮的妞睡觉。
没人喜欢每天都吃十块钱一份的盒饭。电影里有钱人的餐桌上摆着鲍鱼海参,熊掌猩唇,可是我长这么大,一口都没尝过。
只能怪我的爹妈是穷人。但是我也想要奋发向上,与那些令人羡慕的名字排在一起,享受着来自其他人的追捧,以及奉承。
是人就得吃饭,每天光是沉浸在幻想之中,同样也会饿肚皮。
好吧!先把我伟大的理想降低几个等次,先把肚子填饱,再找个不是很丑,至少相貌要过得去的女人,从她身上完成我从处男到男人的生理转化过程。
问题是……我的口袋空空,连一毛钱的钞票都掏不出来。
夜总会里的女人看起来很漂亮,至少她们浓妆艳抹的外表如此。听说这些女表子来钱可是要比男人快得多。随便在夜场里陪个酒就能拿到好几百,如果被客人看中带出去,收入还能在这个基础上翻番加倍。运气好的话,一晚上挣个几千块根本不是问题。
这是一个绚丽多彩充满诱惑的世界。人人都必须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爬进爬出。年轻的悟通经常会想起自己在老家时候的那个女朋友。那时候我们还小,都是十五岁。法律对于遥远的小山村没有任何效果。十三岁就出嫁的女孩在那里比比皆是。
那时候的我多单纯啊!没想过要离开大山,只想着在父亲留下的那几亩薄田里干活。只要洋芋丰收,麦子成熟,间空再种上一点儿南瓜和向日葵,隔年养地的时候种点儿蚕豆和花生,生活也会变得符合山里人标准的富足。
第四十八节 杀人犯()
悟通的确忘记了很多事情。他甚至忘记了曾经女友的名字。
小玉?
翠花?
还是桂兰?
村里的女人差不多都叫这些名字。什么诗函啊,香菱啊,淑雨啊之类的,统统都是城市里有文化的人才会这么叫。悟通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做土气,也没想过要离开家。他在属于自己的田地里干得很带劲儿,挥洒着汗水,未来和明天充满了灿烂阳光。
小玉……她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她有一个哥哥,找了个对眼的女人,想要结婚却拿不出彩礼。小玉他爹没办法,就给小玉找了个婆家,用彩礼换彩礼,用女儿给儿子换亲。
小玉不喜欢她爹找的那个老男人。五十多岁,一口黑黄的烂牙,嘴里的臭味站在好几米外都能闻到。小玉逃出来,哭着找悟通借了两百块钱,跑掉了。
她说她要去大城市打工,也留下了城市的名字。
悟通一直没有等到小玉回来。只知道小玉他爹把彩礼还给了那个老男人,小玉他哥最后还是跟对眼的女人结了婚。
那女人是个傻子,再不出嫁,就真正是没人要了。
但不管怎么样,傻子也一样是女人。在男多女少的山里,她们就是最珍贵的一种资源。
悟通不明白为什么年轻女人都愿意往城市里跑。小玉也一直没有消息。带着寻找幸福和爱情的憧憬,悟通离开家,来到了小玉说过的那个城市。
很多事情是天注定。无论悟通还是小玉,都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街头偶遇。
小玉变化很大,与之前根本就是两个人。
悟通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穿着那种带有很高后跟的鞋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舒服,但的确是很漂亮。绷在腿上的那种薄裤子叫做丝袜,显然并不保暖。那么短的裙子穿在身上,如果被村里老人看见,肯定会被指着鼻子骂伤风败俗,然后抡起拐杖狠狠冲着她身上乱打。
吃过饭就去开房间,白净的床单上躺着白净的身体。主动脱去衣服的小玉,让悟通觉得手足无措。他很奇怪小玉为什么要穿那种叫做“胸罩”的衣服。就像一只很大的,颜色诡异的蜘蛛,死死巴住了她的后背,以及胸脯。
睡了一觉,小玉留下两千块钱,走了。
“我当初找你借了两百块钱,现在十倍还给你。以前在村里我们亲过嘴,现在你也跟我睡过。我们谁也不欠谁,就这样。”
小玉身边有些朋友,悟通也是后来才认识。他慢慢知道了小玉已经结婚,丈夫同样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一口黑黄的烂牙,嘴里的臭味站在好几米外都能闻到。
那人很有钱,小玉他哥当年娶亲要的彩礼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十倍的数字,甚至更多。
悟通开始明白,在这座城市里如果想要过得很好,没有钱就万万不行。
两千块钱很快花光。
曾经的理想破灭了。
悟通不想回家,也不愿意再像从前那样,一把泥水一把汗,挥舞着锄头,盯着烈日辛勤劳作。
大城市里光怪陆离的生活就像海参鲍鱼,吃过以后就再不想触碰粗糙噎喉的高粱米。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很糟糕。
二十块钱从五金店里买来的铁榔头太硬了,随便几下就把那个夜店女子脑袋砸扁砸烂。悟通觉得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