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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予桐这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三元及第,在古代的确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人人趋之若骛。
其实她听说过,有的地方还有一种“及第粥”,都是寄托了愿望在里头。
她又好奇问道:“那……丸子是不够数吗?为什么要抢呢?”
刚刚的场景,让她觉得有点恐怖。
程赫哈哈一笑,说道:“数肯定是够的。一般正经席面,每个人三个丸子,但还是要抢。抢着吃还有另一层意思,代表明年会红红火火,很兴旺。”
原来是这样!
江予桐觉得这里的民风真的很朴实,古代流传下来的习俗,到现在都没有扔掉,传承得这么好。而她光是听着,就觉得非常美好,很有诗意。
然后她懊恼地说道:“那怎么办?我没有抢到啊,明年肯定不会红红火火了。”
程赫哈哈一笑,把他自己的碗推过来,说道:“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从我碗里抢一个走。”
程实也把自己的碗推过来:“抢我的,抢我的……”
程心心伸长了筷子,不客气的从程实碗里抢走一个。
程实装腔作势大叫:“唉呀,哪里来的小偷,我碗里怎么少了一个?”
程心心被逗得哈哈大笑,有着得逞的胜利感。
看别人都吃得很香的样子,江予桐心里犹豫,要不要真的抢一个?
算了,为了不白来参加一回全猪宴,豁出去了!她伸长汤匙,从程赫碗里“抢”了一个。
然后送进嘴里。
第三十五章 山民的智慧()
这是一种杂了香菇和一些香料的肉丸,捏好后煮熟的,很劲道,肉味非常浓。而且它本来是野猪味,更有一种不同的口感。
其实,这里头还加了一些别的配料,但江予桐不是资深吃货,尝不出来。反正觉得好吃就对了。
结实,而又鲜嫩,肉的用料很足,咬一口,油花顺着嘴往外流。
江予桐赞道:“不错诶!想不到山村里的东西这么好吃。”
程实接话道:“那当然,咱们桃花村里没有东西不好吃,而且我告诉你,桃花村的人更好,既诚实,又老实。”
程心心正吃着她自己的丸子,偶一抬头,就看到了江予桐从她爸爸碗里舀走了一个,然后放进嘴里。
她心里颇为着急,以为是别人在逗她玩,后来眼巴巴地看着人家真的咬了一口,不由得小声哀怨道:“那是我爸爸的!”
程实听见了,笑话她道:“诶呀,真是守财的小丫头啊,你可以抢别人的,别人就不能抢你爸爸的!长大了不得了。你这护食护得可以啊,连你爸爸的都护着!”
然而,程心心目前还听不懂他这么长的话,不知道这是在夸她还是损她,那就当作没听到。
程赫也笑着抚摸她的脑袋说道:“宝贝,不能这么小气。姐姐早上还送了你一个发卡呢,记不记得?”
程心心一边吃,一边回答道:“嗯,还有一个小熊。”
程赫扶额,她记得这么清楚,可就是不许别人占自家一点便宜。这小气劲是跟谁学的?
江予桐超尴尬。要不是这个肉丸自己咬了一口,她真的就把它还给程赫了。可是现在她咬了,还怎么还?
她还从来没有被小孩子鄙视过呢!
程赫又笑着劝她:“快吃啊!停下来干嘛,不要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她的话你也能当真啊!吃吧,抢着吃的才有福气。”
江予桐尬笑一下,然后一咬牙,果断把肉丸送进了嘴里。
野猪肉丸子,真好吃!
所有人把抢到的“三元”吃完,然后大部分的人纷纷离席。这里是村宴,没有服务员,他们要自己去端菜。
人多力量大,菜也上得非常快。
江予桐再次惊呆,全猪宴真不是虚名,看着陆陆续续端上桌的菜,有肉菜,有炖骨头,有大肠,有猪肝,林林总总,反正基本上每个部位都能做成菜,一头猪基本上没有浪费的部位。
等最后上齐时,她估计最少都有三十几种。
三十几种菜顺着长桌摆过去,摆完一道再来一个循环,保证坐在各处的人都能吃到。她觉得这种办法很智慧。
所以,现在整整几张长条桌上,摆了几乎不下于千盘的菜。各种菜的香味飘过来,热气升腾,烟雾袅袅,人们仿佛置身于肉菜的海里。
江予桐光是看着,就觉得非常幸福。
快不得先前村民们那么兴奋,这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一场盛宴啊!
一头野猪,能让一个村的人这么幸福,怎么都值了。
菜摆好上桌,照例没有人动筷子。江予桐记得,是要等一个人下令,因为之前的丸子好像就是这样。
她很好奇,下令的人好像不是村长啊!这里头又有什么讲究呢?
她问程赫。
程赫回答她:“你别看咱们先前吃菜是在抢,但抢也有讲究,他们得向村里的长者们谦让,一般是请长者们先动了筷子,后辈们才吃。所以,等长者们夹了第一筷子,说一声‘你们也吃吧’,所有人才会动筷。”
江予桐听出来了,这是敬老的意思。
是啊,有这样的传统风俗在,山民们的性子必然会淳朴。
不深入村里体验,她永远不知道这些细节。
简简单单几道菜里,既寄托了人们对孩子未来的愿望,又让他们传承了敬老的习性,山村文化实在不容小覻。
现在菜上齐了,江予桐化被动转为主动,捏紧了筷子伺机而行,单等老者一声令下。
她也要抢。这样难得的盛宴,她必须主动融进去。抢着吃并不丢人,抢到了是有福气。
江予桐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然后听到一声:“你们也吃吧!”她麻利的伸过筷子,抢了一大块肉装进自己碗里。
顿时她才发现——自己又标新立异了。
现在所有菜上桌,再没有人抢了,人们互相谦让,你推我请,慢慢动筷。
又尴尬了。
江予桐再次求助的看着程赫,神色生不如死。吃一顿饭丢几次脸,也是可以的。她堂堂北大毕业文凭,到了这里却一点用武之地都没有。
她觉得程赫什么都懂,问他就对了。
程赫笑笑,说道:“没事,抢到了是福气,吃吧。”
江予桐咬牙说道:“其实你刚才已经看到我准备要抢了,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后面的菜不用抢?”
程赫哈哈一笑,说道:“没关系,抢就抢了,没人会笑话你。不这样,怎么能加深你的印象?包管你以后去了哪里,都不会忘记咱们桃花村的全猪宴。”
江予桐无奈地笑一下:“我肯定不会忘记。”
吃一顿饭丢几次脸,这谁能忘记了?
后面的菜品就没有什么规矩可言了,总之就是吃吃吃。三十几道野猪肉菜,敞开了品尝,每一道都值得期待。
江予桐感慨:野猪下午才回村里,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三十几道美味上了桌。
这期间有大量的烹饪工作要做。很多菜品耗费时间长,要最先开始;而有些菜烹饪时间短,如果要保证上桌了还是热的,就得放在最后;还有一些其它她想不到的事情。
这就涉及到了大量的统筹工作和流畅的安排,谁先做什么,谁后做什么,一点都不能乱。但这些事情,全部都由山村人自己做得妥妥当当。
这里没有经理,没有助理,没有工头和拉长,一要靠他们自己。
谁说山民没有智慧?
吃了头三元,男人要准备喝酒了。
山里人喝的是自家酿的米酒,这是高度白酒,不是那种煮鸡蛋花的甜米酒。山民们喝惯了这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能喝点。
程赫正有滋有味地吃着一块红烧肉,身后一个声音:“来,黑子,咱爷俩喝一个。听说这野猪是你一个人杀的,厉害哟!”
他回头一看,这是一个比他高一辈的长辈,端着酒杯过来向他敬酒。
他赶紧麻利的端了杯子站起来,哪有长辈敬酒他还坐着的道理?
他谦虚道:“二伯,您太夸奖我了,那是运气好,没多厉害!来,祝您身体倍儿棒,我先喝了。”
先喝为敬。
长辈过来敬酒,他哪能真等着别人先喝?
有了开头,后面向他敬酒的就更多了——不说别的,单是今天这全猪宴,要不是程赫胆子大、单枪匹马连野猪出手,谁能吃上野猪肉?
那是野猪啊!一般人遇着了,跑都跑不赢,谁敢正面刚?
所以,陈赫一时间竟然成了桃花村的英雄,一个敢正面刚野猪的英雄。
第三十六章 敬酒()
程赫坐下还没吃上几口,又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他连忙站起来。
他并不知道,自从下午野猪被拖回来后,他在村民心中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垒灶台时在谈他;烧锅搭台的时候在谈他,切肉炖菜的时候也在谈他。
他们看看猪的致命伤,再结合一起抬野猪回来的人的说法,都觉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惊险了。
要是野猪咬断了那根棍子,他怎么办?还跑得了吗?
唯一可以下的结论,那就是他胆识过人,勇武过人。
谁也没有亲眼见到他杀野猪,所以杀猪的过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
他们想起了书里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猪没有虎那个可怕,但也足以让普通人闻之色变了。
所以,来向程赫敬酒的人络绎不绝。
他们不是想整他,单纯只是想表达敬意而已。事实上一般山里人很少有上辈敬下辈,除非那位下辈非常出众。
江予桐看不断有人给程赫敬酒,并且都面带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现在成了村里的红人了。”
程赫谦虚地摆摆手,赶紧吃块肉。
一杯酒下去,再来块热热的红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