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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古天地是她工作的地方,而叶儿又是她一心想要培训的左右手,到时候一定要去那里探讨事情的呢。
大概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是真的把古天地当做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小天地,所以她潜意识把所有人都屏蔽在外。
哎。。。既然决心要敞开心胸接纳叶儿,那么属于她的古天地,当然应该要让叶儿入驻咯。
“叶儿,其实我不是存心要防备你的,只是。。。只是。。。”她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小姐,没关系的,我知道小姐是真的把我当亲人看待,叶儿也是这样啊,所以我才想要替小姐分担一些,看小姐每天这么辛苦,叶儿不忍心。”眼里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最真诚的担忧和心疼。
“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那么。。。我们明天就一起奋斗吧!多一个人,我们就可以早日完工了。。。”有这样一个设身处地为她着想的亲人在身边,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真好,真的!
放开心胸原来是这么轻松的,虽然她以前也是真心的把叶儿当做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姐妹,但是她并没有真真正正地完全放开心胸。
现在她真的是完完全全信任叶儿了,发自内心最深处的。
感觉起来。。还不赖。
“小姐决定让我一起分担了吗?”叶儿双眼一亮,满脸兴奋。
“是是是,我的傻妞。。。现在早点睡吧,明天要早起干活呢。”
“嗯,小姐现在也歇着吧。”
“嗯,我也快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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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大批才人进宫那天起,金仲程便每天忙着在花丛中采蜜,今天晚上临幸这个,明天晚上临幸那个,有时候白天也不放过,从不按规矩,不按常理;根本就无视敬事房(专门登记皇上行fang记录的),直把荒淫无道这个词发挥的淋淋尽致。
所以当他再一次来到母妃以前的小花园时,已经是5天之后的事情了,以前他都是每天都会来这儿发呆一会儿的。
这次,他像往常一样直接用轻功直达石块面前,刚刚在100米外他已经感应过,知道这里没人,虽然不觉得那个奇怪的女人还会再来,但还是谨慎地注意了一下。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才几天没来,他的这片清净之地已然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唯一没变的是那两块大石头还矗立在原地,还有那张看起来很眼熟的石椅。
该死的女人,她竟敢!
上次她私自闯进这里,他大发慈悲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地放过她,同时也以为她不会再踏足这里了。谁想该死的她竟然大胆地把自己当成这里的主人,就这样把他的清净之地改造成现在这副摸样。
古月彤这女人!该死的!难道她不知道这里是属于他这个高贵天子的私有地方吗?(貌似人家真的不知道,不过估计这个世上,也只有他这个高贵的天子知道这里是属于他的私地,毕竟这里如此荒凉,不是他这个喜好美色的皇帝该来的地方。)
该死的,这些日子,他天天都在忙着应付那些只知道谄媚又没有大脑的女人,又要做到让人知道他对女人是喜新厌旧、贪婪美色的,还要忙着敷衍太后那边安排的女人。
他的精力快榨干了不说,内心更是不甚厌烦。
她讨厌女人,那些想方设法讨他欢心的女人,他讨厌!
那些处心积虑想要除掉他的女人,她更憎恨。
还有。。。狠心抛下他的。。。母妃。
原本这里是唯一能让他清净的地方,只有在这里他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只有在这里他才能静下心来思考问题。
尽管这里是他同样很憎恨的女人之一――母妃的旧地。
然而他的最后一块清地也被那个女人给毁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
女人!果然还是让人讨厌的,即使一开始他觉得她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金仲程气得想要把这里的一切都毁掉,更气得想要马上把那个女人拉去斩了。
但是不能!他必须做到不动声色地整她,他不能因为她而露出马脚,进而毁了他多年来的计划。
该死的!
他恨恨地坐在石椅上。。。一只手放在他原本以为是扶手的地方。
仔细一看,发现这不是扶手,而是用石头砌成的小小屋子,小屋大概有三尺高,两尺长宽。屋顶是用两块上了红漆的木板做的,按人字分开的。他好奇地看向另一侧,真的有一扇门,小巧的门环,小巧的门闩。这座小屋子真的很精致。
想不到这个女人还有这方面的才能。
推开小门,里面放着一叠书,书的最上面有一本册子,册子封面写着:日记本。
日记本?
母妃说是她们那个世界用来记述每天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感想。
所以?她真的是来自母妃的故乡吗?
(亲们,真的抱歉!我食言了,又有两天没有更新。是因为我姐得了阑尾炎,需要
开刀,啊我就过去帮忙照顾了两天。
不过。。。我一定会努力补回来的,真的!
喜欢这篇文的亲,帮忙收藏一下啦,谢谢!)
十七章 日记(一)()
打开日记本第一页,金仲程一愣机甲时代为厨。。。因为他看到一段如蚂蚁般大小的字体,字体风格明显比母妃的苍劲有力,也还算工整,至少他看起来不算辛苦。
字体的内容是:该死的古代本子,好端端的干嘛要画竖的!空格还那么大,整张纸也只能写那么二十几个字。害的我要一页一页的画横线,还得自己做笔!
这算是那个女人要写日记之前的第一个感受吗?
他知道这种笔,他的珍藏盒里还放着一支母妃亲手做给他的。是用筷子大小的金竹子做的,一端切开,里面装满研好的墨水,切开的这端锲进圆锥形木块,锥顶朝外,圆锥形木块中间钻一个孔,母妃说是用来引出墨水的,孔里插一根小木棍,留半个指甲长在外边,用来写字。
说实话,这种笔刚开始用不习惯,但是久了,发现很方便,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写字速度,更可以减少纸张空间,一张原本只可以写二十几个字的白纸,现在可以写好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字。
只是。。。自从母妃离开后,他就把它扔到儿时的珍藏盒里,再也没碰过。想不到那个女人也会做这种笔。
古代这个字眼母妃也说过,她还说她是来自现代,是二十世纪的新新人类。
这个女人是个迷。。。
不过,要想了解她也不是那么难,只要不动声色地定时来翻看这个小屋子里的书本,估计就可以把她了解个大概了。只是不知道她值不值得他花时间了解罢了。
翻开第二页。。
最上面一横写着:举庆七年九月十五日。也就是二十天前。
(此时的我坐在马车上,要赶往京城进宫做皇上的才人,很荒唐,对吧?而此刻的我正郁闷地写下我这些天很郁闷的心情。
现在是举庆年间,对!不可思议的我穿了,穿到了这个历史书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很幸运地我从死亡中重生了,还有了行动自如的健康身体,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即将要被送进牢笼――皇宫这座大牢笼,而且是无期徒刑!
晕死!老天爷为什么不好人做到底,既然给了我新的生命和健康的身体,那就再大方点送我自由嘛。
我真的是一点也不想进宫!
嗯!我决定了:为了我以后的自由和美好生活,我一定要逃!)
虽然有些词语他没办法理解,但大致上意思他还是能看懂。
“呵!。。。”他自嘲地冷笑一下,牢笼?这个女人的形容还真贴切,这里就是活生生的一座牢笼,他被困在里面,没有安全可言,更没有所谓的自由。在这个鬼地方,处的位置越高,就越危险,那些‘狼’们可是想方设法、处心积虑地想要把他从龙椅上拉下来,然后找人顶替上去。
逃?他又何尝不想逃,只是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就行动,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
这个女人很特别,她是聪明的,至少她能理智的知道,皇宫并不是‘进了皇宫大门,一生的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完’那么简单,她也不像其他女人一样拼命地往这里挤,然后拼命的讨好他,希望能从他这里得到一些好处。
呵!他现在只是一个傀儡皇帝,能给什么人好处,他自己都自身难保了。
(举庆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今天好不容易被我逮到机会逃跑了,为了这次计划能成功,我绞尽了脑汁,把以前所学的所知道的全部都用在一起了。也花了大量时间把每一个细节都想清楚。
只是。。。该死的我竟然忘了古代有‘ 轻功’这玩意!我几天来的努力就会在这里的。心里很不甘哪。
不过好在时间紧迫,张正均来及找到替身,而且我已经在那批才人们面前露面了,他们想要做到无人知晓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想他们还有要利用我的地方,所以并没有在发现我逃跑时给予我处罚。
险险地度过一关了。吁。。。。)
这件事情,他有听张爱卿说过,从这里确实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并非一般人。
(举庆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今天进宫了,在金东亭广场见到了皇帝。起初我以为他是个色老头呢,想想。。。每年都要招进100个才人入宫供他享用,任谁的第一印象就是四五十岁的色老头嘛。没想到他那么年轻,顶多二十五六岁。
皇帝小子叫金仲程,是个荒淫无度的昏君,至少周围的人都是这么想的。今天他在广场上也是说话色色的,表情更是猥琐到不行,看着那堆美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说实话,刚看他第一眼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哎。。。枉费了他长有一张好看的脸蛋,那色迷迷的表情,让人看了只想挥拳揍下去。)
这个女人很大胆!竟敢说出这种大逆不道